那是村上家的事情。


    良守記得很清楚。


    他曾經就懷疑過,那個不論怎麽說都應該弱得不行的怨念,就讓他懷疑過可以通過夢境幻象影響現實。


    是的,這很不合理。


    就算是再沒有常識的人也應該知道這是很高端的能力吧?如果用遊戲的等級來描述,這怎麽說也應該是七八十級之後才能學的超強大招才對吧?


    那一次,他相信是自己感覺錯了,但是,這一次?


    不,不可能。


    怎麽可能次次都產生錯覺?


    最簡單的可能。


    虛幻幹涉現實的能力就是基礎技能。


    這是基礎技能劈砍。


    這是基礎技能製符。


    這是基礎技能契約式神。


    這同樣是簡單的基礎技能,幻境穿透·滅殺之夢!


    艸,繃不住了。


    不然怎麽解釋自己現在的詭異處境?


    一個擁有在夢境中殺人的妖怪,結果在這裏和自己玩近身平a捉迷藏?


    該死,這個莫名其妙的“時停解說”怎麽又來了?


    土蜘蛛的攻擊再次襲來,而良守也“恰好”又一次從“走神”中醒來,然後堪堪閃開了攻擊。


    雖然自己每一次都可以有驚無險地避開,但是也不能一直這麽耗下去吧?


    從“賀茂久雄”的出現到現在,整個襲擊無處不透著詭異。


    可是,土蜘蛛到底要怎麽殺呢?


    雖然從現在的表現來看,他覺得自己逐漸開始理解為什麽源賴光僅僅憑借一個不會法術的武士身份就可以斬殺掉土蜘蛛了。


    這東西真的不厲害啊。


    雖然拉人入夢在夢裏殺人的能力看起來很唬人和莫名其妙讓人患病的詛咒看起來很唬人,可是這實戰表現也太拉垮了吧?受了詛咒的人入夢後就好了,而在夢裏殺人它也沒有主場優勢,哪怕是擊殺一個隻是身手還算敏捷練過劍道的自己都極為吃力,那作為著名勇士的源賴光的的確確可以憑借勇武將它斬殺。


    難道說源賴光的戰績全是吹出來的?


    不能這麽想,就算土蜘蛛真的弱,那酒吞呢?源賴光的戰績是實打實不容置疑的。


    該死,胡思亂想這麽多,卻對自己的困境毫無幫助,就算是在夢裏,自己的思維也未免太過跳脫不靠譜了吧?


    “法力本來就和點燃火焰的火柴沒有區別,法力隻是我們,隻是修行者,給它的一個名字,它並不特殊,也不獨特,它隻是存在在那裏,被我們給予了一個,特殊的,專屬的,名字。”


    賀茂久雄的話仍在耳旁回響。


    一個,特殊的,專屬的,名字?


    良守仿佛忽然悟到了什麽。


    為什麽自己一直在糾結於對方的等級和技能是否匹配呢?


    為什麽自己一直在奇怪為什麽對方掌握了自己看來“高深”的“技能”,卻擁有不夠疲累這個技能的實力?


    等級這個東西,真的存在嗎?


    為什麽要用一個用來描述某種東西的名字,來規定這個東西本身?


    就算沒有等級,難道修行者就沒有強弱之分了嗎?


    或許等級本身才是導致自己所見到的這個“不合理”和“矛盾”的根本呢?


    如果拿開那個名叫“等級”卻實際毫無價值的東西,這一切似乎就可以解釋了。


    一個妖怪,擁有在夢境裏殺人的能力很奇怪嗎?


    不奇怪。


    可一個“等級低”的妖怪,擁有在夢境裏殺人這種“高等級”的能力,就很奇怪了。


    或許,問題的根源,其實是這個“等級”而非“擁有能力”。


    仔細想想,這似乎也很有道理。


    這就好比有這樣兩個劫匪。


    一個是罪行累累的慣犯,一個是還沒翻過案的愣頭青。


    那麽如果有等級的話,前一個的lv肯定更高吧?


    這也就意味著前一個的危險肯定比後一個更強吧?


    如果有技能,前一個的技能肯定也更多對吧?


    結果他們兩個在作案的時候都被警察抓了。


    前一個“高等級”的劫匪因為手裏隻有一把彈簧刀被警方輕鬆逮捕,而後一個“低等級”的劫匪卻因為持槍和警方產生激烈衝突,甚至造成了警務人員的犧牲。


    這合理嗎?


    哦,這不合理呢,“低等級”怎麽可能打出比“高等級”更高的殺傷,“低等級”怎麽可能更危險呢?


    為什麽“高等級”的劫匪不用“高等級”的裝備,而“低等級”的劫匪反而“越級”攜帶了“高等級”的裝備?


    這一定是“作者”傻逼,完全不合理。lv1的匪徒造成這麽大的傷害不是太過分了嗎?lv10的匪徒是傻逼嗎,lv1就能解鎖槍械他為什麽還要用新手送的彈簧刀?


    可如果拋開等級呢?


    一個慣犯被抓了,一個瘋狂的持槍劫匪造成了危險。


    僅此而已。


    有問題嗎?


    毫無問題。


    誰規定慣犯就一定持有槍械,還沒犯案的愣頭青就一定沒有槍支?


    那如果在“普通人”的世界裏這一切是合理的,為什麽到了陰陽師的世界裏,就不合理了?


    “夢裏殺人”隻是個能力而已,哦,是的,它很強大,那是不是可以等同於“槍械”?


    所以誰規定“小嘍囉”不能持槍了?


    哦,因為靈異。


    可是,到底什麽是靈異?


    啊,修行者畢竟是“偉力歸於自身”的存在,用普通人來做比喻是不合理的。


    哦,那用個體戰鬥力來衡量,經過訓練的警察格鬥能力肯定強過普通人吧?


    所以他們是lv10的人類?


    精英訓練的特警分隊裏都是lv20的精英人類?


    格鬥技能也可以算是“偉力歸於自身”的存在吧?


    哦,這不算,必須有“靈異”,有“法力”才行。


    好,源賴光也不懂法術,那他肯定是普通人,不能算“偉力歸於自身”了吧?


    那問題又來了,當一個“不靈異”也“沒法力”的源賴光,遇上了“靈異”還“有妖力”的妖怪時,怎麽算?


    誰更厲害?


    你說普通人沒“偉力歸於自身”不能算等級,那妖怪肯定是“有等級”的吧?


    一個“沒等級”,一個“有等級”,甚至是“高等級”時,誰更厲害?


    從結果來看,“沒等級”的贏了。


    好,也許這樣還看不出什麽問題。


    但是稍微細想一下呢?“沒等級”的普通人“偉力不歸於自身”,所以源賴光依靠的不是“自身”,那也就是說,其實“沒等級”的普通人誰都能做到他的壯舉咯?


    這問題可就大了。


    可如果拋開所謂的“等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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