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靜寫信給嶽鍾琪時,用的名字是曾靚。靚,是妝飾,打扮的意思。女性化的一個字。曹甬在《風月鑒》中,也給自己娶了個女性化的名字,叫嫣娘。“曾”與“曹”,字形相近。


    曹甬的親戚包括皇妃,皇子,王妃等等,他知道宮廷裏的事,理所應當。不但知道,而且消息非常準確。


    另外,雍正六年正月,曹家被雍正抄家,隨後,曹寅妻,也就是曹甬母北上,在北京過了一個淒涼的中秋節,曹甬也在,對應七十五的賈政。


    賈政講的笑話:“這個怕老婆的人,從不敢多走一步。偏那日是八月十五,到街上買東西,便遇見了幾個朋友,死活拉到家裏去吃酒。”


    所以,化名常三立的曹甬這一年中秋,在北京偶遇曹家人。偶遇後,九月,送信給嶽鍾琪。


    曹甬化名常三立,在雍正元年中進士,先任河南光山知縣,後任湖南桂陽知縣。曾靜自稱是湖南永興人。桂陽、永興二縣相鄰。


    雍正下令釋放曾靜,並令他到江寧、杭州、蘇州等地宣講《大義覺迷錄》,這三個地方,正是三織造署所在地。


    在抓捕人犯時,雍正也派了兩江總督。南京屬兩江總督管轄。


    常三立說田莊儀在雍正五年去世,事實上,她詐死去日本應該在雍正六年。曾靜的家人並沒有抓到。兩江總督沒有抓到人。


    雍正稱曾靜為怪物。曹甬在1715年詐死,在1723化名年考中進士,在1728年寫信謀反,確實是怪物。


    所以,雍正親自審問曾靜。他需要確認曾靜身份。


    “覽其言語不為無因,似此大清國皇帝做不得矣。”雍正認為,曾靜的信,威脅到了他的皇位。皇位可以比國法人心重要。


    曾靜的信,所列十宗罪,針對的是雍正的繼承是否合法,以及他個人的品行作為。但是,雍正通過對呂留良的著作的批駁,把問題轉化成對清朝統治的質疑與反對。


    重罰呂留良,就是說,他全力維護清朝統治,祖宗基業;而釋放曾靜,是說,對於針對他個人的攻擊,他寬大為懷,並不介意。


    這樣,管理皇族事務的宗人府,隻能同他站在同一陣營,沒有辦法針對他展開調查。


    另外,把《大義覺迷錄》刊行全國,並由提出十宗罪的曾靜進行宣講,更有說服力。刊行全國的邏輯是,如果是真的,我怎麽敢讓全天下的人知道!既然公告天下,就說明我心中無愧。


    但是,另一個邏輯是,如果是謠言,當然要禁止散布。散布謠言誣陷皇帝是犯罪,而且是重罪,一定要重罰。不罰,就等於說,這不是謠言。


    曾靜謀反卻被無罪釋放,《紅樓夢》六十八回,王熙鳳說:“便告我們家謀反也沒事的。”這不是炫耀,而是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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