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的私人財產有多少呢?單隻1700到1708年,辦銅八年,就至少有百萬銀子的利潤。


    1728年,曹家被雍正抄家,這時候,曹家有:房屋四百八十三間,地十九頃零六十七畝,家人一百十四口。另外還有桌椅、床杌、舊衣、零星等件及當票百餘張。


    看起來,隻有房地這樣的不動產,已經沒什麽錢了。那麽,錢都到哪去了?


    曹家開支當然很大,但是財富到了一定體量,日常花銷是花不完的。簡單計算一下。


    食。曹家吃的很好,但是曹家有大片土地,可以自己種植及養殖。


    衣。曹家任織造官,自家生產最高端的絲綢。


    住。曹璽時候,就已經置下了地產。南巡時修園子,也是在原有基礎上改造。十六回,“兩處又甚近,湊來一處,省得許多財力,縱亦不足,所添亦有限。”園子裏的裝飾,加采買小戲子的花費,用的是“江南甄家還收著我們五萬銀子”。接駕總共花費大概也不會超過十萬兩。這是曹家最大的一筆開銷。


    紅白事花錢多些,《紅樓夢》裏沒寫過婚禮,但是寫了辦喪事,過年,過節,過生日。但是房子、東西都是現成的,所用也有限。十三回,最奢侈的秦可卿的棺材,薛蟠要價一千兩,“拿一千兩銀子來,隻怕也沒處買去。”《風月鑒》裏,許富春的棺材花了五百兩。


    而且曹家一直有收入。不辦銅之後,曹家也還有土地收入和織造收入兩大項。十九頃地一年的產出是一大筆財富。另有當鋪等生意不算。


    曹家是包衣旗人身份,是皇帝的私人財產。所以,曹家男子到年紀要進入內務府任職,女孩子要進宮做宮女,或者參加選秀。對應的,皇帝對自己的奴隸也有經濟上的義務,至少保障他們所有人,包括男女老少,都衣食無憂。


    具體到曹家,就是織造署有義務提供曹家全家人的生活費用。


    《紅樓夢》中,多次寫“官中”,也就是官衙中,指織造署。衣食住行,所需一切,都由織造署統一采買,配送。


    五十六回,探春管家,提及負責采買的人買來的脂粉頭油,“其實使不得”,“鋪子裏壞了不要的,他們都弄了來,單預備給我們。”


    這買辦敢克扣小姐的脂粉錢,不怕丟了差事,隻能說明,曹家人沒有權力罷免他。事實上,探春最後也隻是“把買辦的每月蠲了為是”。隻能不用他買,沒有責罰。


    所以,買辦是織造署中的人,而不是曹家家奴。也就證明了織造署供養曹家人。另外,曹甬死後,康熙下旨,命曹頫繼任江寧織造,旨意中也有一句“奉養兩代孀婦”。


    土地與織造兩項收入,可以基本滿足曹家花銷。從1700年辦銅,到1728年抄家,還不到三十年。百萬兩銀子哪裏去了?


    隻能在“桌椅、床杌、舊衣、零星等件”之中。


    《紅樓夢》中描寫器物很多,家具是黃花梨,紫檀,衣服是皮草,絲綢,首飾是黃金,寶石,所用的器物都是瑪瑙,白玉,牆上掛的是名人字畫,到處都擺放著價值不菲的古董。


    “三尺多高青綠古銅鼎”,“鏨金彝”,“大紫檀雕螭案”,“花梨大理石大案”,“汝窯花囊”,“米芾的《煙雨圖》”,“顏魯公墨跡”,“觀窯的大盤”,“白玉瑪瑙纏絲盤”,“聯珠瓶”,“汝窯美人觚”,“仇十洲的《雙豔圖》”,等等。


    曹家用大量的銀錢買古董,藝術品,也就是財富沉澱在收藏品上。


    抄家時,還抄到當票百餘張。所以,有一種可能,就是曹家這些收藏都當掉了。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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