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的規矩


    第七十五回中先寫了賈母房中日常吃飯情形,再寫了仲秋月夜闔府家宴盛事,對比來看,別有趣味,可以見出許多當時貴族家庭的規矩常情。


    先是賈母房中用餐的人數不定,平時固定的有王夫人和鳳姐服侍,眾姐妹因在大觀園用餐,多半不過來,隻有寶琴住在賈母房中,陪同用餐。而今日因為探春一同前來,飯食便短了,以至於尤氏也加進來吃飯時,米飯竟然不夠添,隻得捧了碗下人吃的白粳米飯。因此鴛鴦令人將三姑娘的飯拿過來添上。


    可見平時主子吃的不是白粳米,而應該是禦田胭脂米或者碧熒熒的禦田香稻粳米——然而怡紅院二等小丫頭芳官也曾經吃過的,不但自己吃,寶玉還陪著吃,下剩的又讓春燕兒吃,可見廚房常有藏私之舉,私下送禮時大手大腳,明麵兒上做飯卻丁是丁卯是卯的,“可著頭做帽子”,多添一碗飯都不得。


    同時,也見出賈府經濟每況愈下,已經到了捉襟見肘的地步。因此王夫人怕賈母傷心,趕緊拿話岔開說:“這一二年旱澇不定,屯裏的米都不能按數交上來。這幾樣細米更艱難了,所以都是可著吃的多少關出去,生恐一時短了,買的不順口。”把責任推給了老天爺。


    而賈母其實也是深知底裏的,不願破壞氣氛,故作輕鬆玩笑道:“這正是‘巧媳婦做不出沒米的粥’來。”眾人湊趣,忙都跟著笑起來。


    賈母是府中老壽星,積福之人,因此賈母把自己的飯菜賞給誰,那是一種體麵。


    鳳姐是賈母心頭之人,如今又正在病中,因此賈母吃了半碗粥,第一個便想起鳳姐來,吩咐說“將這粥送給鳳哥兒吃去。”祈望以自己的福壽來壓住鳳姐的多病多災,長輩憐恤之情盎然紙上。


    再接著,便是她時刻在心的兩個玉兒了,因此又指道:“這一碗筍和這一盤風醃果子狸給顰兒寶玉兩個吃去。”


    這兩碗菜,不可看做是各分一半給雙玉,而是筍給黛玉,暗喻一個“竹”字;果子狸給寶玉,因為寶玉是喜歡吃野味兒的,曾與湘雲惦記過那塊鹿肉的。


    第三位,才是“這一碗肉給蘭小子吃去。”也不知道是什麽肉,顯然隻是盡情麵應景兒之語。因為賈蘭是榮國府中惟一的第四代子孫,本應該是賈母心頭兒肉才對,不過脾性不合,罕見賈母提起。但是不提可以,禮數不能不盡,有寶玉黛玉的,總也得想著點兒賈蘭才好。


    這是賈母的通人情處,讀來特別親切。


    另則,賈母用餐時,乃是探春和寶琴做陪。因為貴族家中,未出閣的女兒為尊,嫁進來的媳婦反而要執奉養之禮,隻能站著服侍。平日裏因有鳳姐當差,王夫人待眾女孩兒坐定後才可以坐下,便如黛玉進賈府一回中所述那般;今日王夫人吃齋,另布齋席,不在這裏用餐,卻也要在旁服侍,等賈母吃完了才能回房用飯,這便是規矩。


    賈母八月初三的生日剛過,而八月十五的仲秋未至,所以今天既非初一也非十五,可見王夫人吃的不是常齋而另有故事,可惜書中未提;且說鳳姐因病缺席,恰好尤氏來訪,便頂了這個缺兒,擔起服侍之務。


    當賈母與探琴二人用餐時,尤氏隻能看著,所以說是“寶琴一一的讓了,方歸坐”;“探春也都讓過了,便和寶琴對麵坐下”。兩位小姑子坐著吃飯,做嫂子的尤氏隻能站著看眼,所以二人必須得“讓過”一番,但是坐還是要坐的,吃也是先吃的,這便是禮節。


    吃過之後,賈母下地行食,王夫人仍然陪著說話兒;尤氏這才可以坐下吃飯,因不慣獨自對著一大擺桌菜,賈母遂令幾個體麵丫鬟做陪,而探琴二人則站起來笑說:“失陪,失陪。”因為賈母吃完了,兩位姑娘如果繼續坐著吃反而是無禮,所以隻能“失陪”——這也是禮。


    王夫人陪了一回,自去房中用飯,尤氏吃過了,也不好就走,不然成了專門來吃飯的了,因此“這裏尤氏直陪賈母說話取笑”,直到“起更的時候”,賈母發話了,才好告辭出來。


    上述種種,若不知大家禮節,輕輕放過,便可惜了;細細玩味,方知瑣碎處最見趣味,宛如豪門行樂圖般,別有風情。


    造釁開端首在寧


    秦可卿判詞中說:“謾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首在寧。”


    明確指出賈府禍端在於寧國府中。


    接著《紅樓夢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終》裏,又道是“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


    說賈敬不理家務是第一罪人,而抄家的根本罪在寧府。


    第七十五回《開夜宴異兆發悲音》又有回前批雲:


    “賈珍居長,不能承先啟後,丕振家風。兄弟問柳尋花,父子呼幺喝六,賈氏宗風,其墜地矣。安得不發先靈一歎!”


    再次點出箕裘頹墮之實,可知滅頂之災近矣。


    尤其這回開篇先寫了甄家被抄之事,接著便寫宗祠先靈哀歎消亡,可見此回中故事正蘊含了抄家大罪的根底。


    且看這段詳情:


    “原來賈珍近因居喪,每不得遊頑曠蕩,又不得觀優聞樂作遣。無聊之極,便生了個破悶之法。日間以習射為由,請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來較射。因說:‘白白的隻管亂射,終無裨益,不但不能長進,而且壞了式樣,必須立個罰約,賭個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樓下箭道內立了鵠子,皆約定每日早飯後來射鵠子。賈珍不肯出名,便命賈蓉作局家。


    這些來的皆係世襲公子,人人家道豐富,且都在少年,正是鬥雞走狗,問柳評花的一幹遊蕩紈褲。因此大家議定,每日輪流作晚飯之主──每日來射,不便獨擾賈蓉一人之意。於是天天宰豬割羊,屠鵝戮鴨,好似臨潼鬥寶一般,都要賣弄自己家的好廚役好烹炮。……賈珍之誌不在此,再過一二日便漸次以歇臂養力為由,晚間或抹抹骨牌,賭個酒東而已,至後漸次至錢。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賭勝於射了,公然鬥葉擲骰,放頭開局,夜賭起來。家下人借此各有些進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勢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或許有人會說,紈絝子弟喝酒賭博算什麽罪啊?


    但這裏賈珍並不是關起門來自家人賭,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這些來的皆係世襲公子”,非富則貴,個個來頭不小。聚賭已經是惡行,還要教唆宗室子弟,如“臨潼鬥寶”一般,無所不為,更該罪加一等了。這正是朝廷最恨之事,家敗之時,自然也脫不了幹係。


    鵠的設在天香樓下,此正是秦可卿淫喪之地,也就是寧府罪孽之源,此處特地輕輕點破,發人深省;且說賈珍“誌不在此”,那又在何處呢?隻是聚賭,亦或有更大的謀圖?與“平安州”可有幹係?


    “臨潼鬥寶”的典故,指的是春秋時期諸侯爭霸,秦穆公邀請十七國諸侯王來臨潼相聚,各自把國寶拿來評選。此處引此典故,分明喻示了賈珍聚賭有不軌之意。


    書中特借“尤氏窺賭”的所聞所見,先寫出寧府門前車馬擁簇,並借尤氏之口說出:“你看坐車的是這樣,騎馬的還不知有幾個呢。”


    接著說她隔窗偷看,第一眼就看見“其中有兩個十六七歲孌童以備奉酒的,都打扮的粉妝玉琢。”——第一次寫明“孌童”這種特殊職業。


    按理說尤氏看到這樣混亂場麵理應避之不迭才是,“非禮勿聽,非禮勿視”,這樣的情形原不是一位夫人應該麵對的。然而尤氏非但不躲,還湊上去偷看,直到聽見眾人口中越說越髒,才不好意思轉身回避了。


    這說明了兩件事:一,寧國府實在是沒有規矩之極,寧府的女人也著實不知體統;二,若是賈珍調戲女人,大概尤氏縱不敢像王熙鳳那般潑醋大鬧,也是會理直氣壯出麵阻止的,但賈珍在府中招男妓,尤氏卻看得津津有味,視若尋常。可見做夫人的都不當老公玩弄男妓是一回事。


    而這,也是脂批裏說的尤氏明犯七出之罪:過於從夫。


    所謂“妻賢夫禍少”,尤氏如此任其胡為,是為不賢;故而本回開篇借她之口說出甄府被抄事,再借她之眼寫明寧府聚賭情,更由她之耳聽聞祖宗歎息聲,一氣而下,寫出“造釁開端首在寧”的種種禍端因由:一則貴戚密會乃是朝廷所忌;二則引誘世家子弟聚賭鬧事是為重罪;三則薛蟠、邢大舅等在賭宴之際,狎昵孿童,爭風吃醋,可想而知,將來這些口角閑情不知會引出多少大麻煩、大爭執。這一段肯定不是贅筆,必然會醞釀一場是非禍害,全書開篇中薛大傻子曾因爭搶香菱打過人命官司,此時寧府裏又添了邢大舅這麽個酒糟透了一無是處的人,知道又會惹出什麽事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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