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春不過比長歌年長一歲罷了,此刻卻像個老婆子附體,嘮嘮叨叨。


    可是,長歌心裏卻是暖的,長歌知道,表姐是真心為她好的,不會像日後她會遇到的那些女人,大多口蜜腹劍,表麵上對她好,心裏嫉妒她,巴不得她死。


    不說外人,光是跟她一起長大的小妹,壓根不知道她不是拐來的,還是將她這個“親”大姐視作眼中釘,肉中刺,誓要拔除不可。


    “表姐,還要我重申多少遍!我並不打算靠哪個男人,我誰也不嫁,我隻想把這個孩子撫養長大,表姐,等你以後就知道了,大部分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不如靠自己,與其花時間去找好男人,不如過好自己的日子。”


    長歌重生前,為過錢,也為過情,無論哪一種,她都被傷得夠夠的,目前一時半會還緩不過來,所以,現在,她就隻想著賺錢,生娃,找親人。


    “表妹,你就別想糊弄我了,我知道你是不死心,既然舅舅都把你送來我們家了,就是默許你生下這個孩子,我和我娘也沒立場管你,總之,你好自為之吧!”


    大春說完,就氣呼呼地開門出去了。


    大春比長歌更早看清楚她舅舅的為人,雖然她是個小丫頭,懂得不多,但是她就是比她娘更清醒地認識她舅舅的本性,那是一個比他爹能耐的男人,也是一個比他爹心狠的男人。他的姐姐,他的女兒,都可以是他向上攀爬的踏腳石。


    村裏多是像他舅舅一樣,把女兒當成換取利益的籌碼,女兒嫁的好不好根本不在他們考慮範疇。


    “誒!你答應過我,別告訴任何人!”


    長歌隻來得及大喊一聲,心裏還是不安,不過以她對大春的了解,應該不會轉臉就去告訴姑姑。


    因為暫時不打算再采蘑菇,今天,長歌跟著大春一起去鎮上,打算把最後一批蘑菇賣完,也跟人家錢老闆有個交代。


    “大春啊,你爹今天不舒服,就不跟你們去鎮上了,你們坐老劉頭的牛車去,到了鎮上,你要照顧好表妹。”


    安趙氏將要帶的東西都給自己女兒背上,長歌則是輕裝上陣。


    安貴仁昨晚睡下就沒起床,長歌知道,姑父這是心病引起的。大姑父一向身體不好,家裏的勞動力向來以大春為主,大春也早就習慣。


    大春也清楚,就算她再不想嫁,最遲明年,也會被爹娘嫁出去。


    所以,她想在出嫁前盡可能多賺點錢,以前她是著急上火,卻是沒有賺錢的法子。


    自從表妹來了之後,她忽然發現,原來隻要腦子活一點,就能從很多地方賺錢,而不是死盯著那一畝三分地,那點田地,就算天天伺候,也生不起金子來。


    長歌今天被夢驚醒,就沒再睡覺,反正也打算早期做糕點,跟大春說完話後,她也起了床,然後在大姑和大春稀奇的目光中,用上次買的白糖,菜油,麵粉,外加家裏的雞蛋,做了芙蓉糕,這東西,她在多年後的京城吃過,現在,她還沒聽說哪裏有人吃過。


    長歌一直喜歡吃這芙蓉糕,這做法還是重生前跟隨她的一個小丫鬟跟廚娘偷學,又告訴她的。那個小丫頭跟她一樣是個苦命人,她後來自身難保,也不知道那丫頭又被發配到哪裏去了。


    芙蓉糕出爐的時候,香氣撲鼻,長歌讓大姑和表姐嚐一嚐,結果兩人都咽口水了,愣是都捨不得吃一口,這些食材,是長歌第一次賺錢那天買的,安家人就是逢年過節都不會買來吃,就是雞蛋,也是生病才吃一兩個。


    長歌說服不了她們,索性自己嚐了一個。


    “你們不吃就不吃,萬一賣不掉,我帶回來,我們晚上當飯吃!”


    長歌故意這樣說,果然從大姑和表姐臉上看到心疼可惜的表情,憋著笑,長歌跟大春出門了。


    她們並不知道,她們前腳剛出門,安貴仁他娘後腳就上門了,見長歌和大春都不在家,愣是沒空手,抓了一隻正在下蛋的母雞,這才罷休離開。


    到了鎮上,先跟酒店錢老闆說了情況。


    “老闆,不好意思,我家以後不來賣了,給你添麻煩了,以後我們村再有人打著我們的旗號來賣蘑菇,你千萬想清楚再收,我們跟他們都不熟!”


    長歌數完錢,跟老闆笑著說話。


    “你們村的人也真是的,不管什麽蘑菇就背來給我,說要按照你的價賣,我一看,什麽毒蘑菇都有,我都怕了他們,趕快把他們趕走了,他們不是賣東西,是在要命啊,那東西,一吃死一家,都不帶僥倖的!”


    老闆現在跟長歌說這番話,是當笑話說的,不過當日他看到那一麻袋毒蘑菇的時候,可是真被氣壞了。這都是什麽人啊!想錢想瘋了吧?鄉下人沒見識也就算了,竟然把他當傻子糊弄!


    做生意的,都有幾分眼光,老闆見長歌不但長得好,人也聰明伶俐,也有見識,於是也高看幾分,隻恨自己兒子太小,否則真要把這丫頭娶進門。


    這丫頭現在還沒張開,就如此漂亮,過兩年,完全張開了,那就是完全不同的一副風韻。


    老闆和妻子青梅竹馬,感情特別好,所以對長歌的容貌一直都是欣賞,倒也沒什麽齷蹉心思,這也是長歌一直跟他合作的原因。


    每次來鎮上,長歌都繫著頭巾,如果有所需要,才會取下來,今天,她並沒打算取下頭巾。


    大春依然帶了家裏的蔬菜瓜果和存了幾天的雞蛋,按照長歌的方法賣,老主顧都知道她家的規矩,不需要長歌多說一句話,也能賣得七七八八,不過,周邊已經有很多人開始用這種方法賣東西了。


    大春的優勢,很快也沒了。


    長歌早就知道,靠著賣這點東西,到底不是長久之計。


    長歌從附近店鋪借了個小桌子,又從集市上的糕點店買了一堆沒加工硬紙,什麽也不做,就坐在攤子前摺紙盒,經過的人瞧見了,好奇的,就會多嘴問一句:“小姑娘,你要賣紙盒子啊?誰買這東西啊?這都是糕點店裏拿來裝糕點,給人送人用的,一般人不會買這個。”


    長歌搖頭笑笑,說道:“大叔,我不賣紙盒子,我用這個紙盒子裝東西。”


    說著,也不再理人,而是在專心摺紙盒。


    過了一會兒,大春按照長歌的要求買了筆墨回來,又按照長歌要求磨墨。


    這筆墨可不便宜,大春已經說要最便宜的筆和墨,結果還是要了她一兩銀子,當時她差點沒脫口而出——我不要了。


    乖乖,怪不得莊稼人沒幾個人供兒子讀書,合著這筆墨這麽貴啊!


    其實,私底下,大春還是蠻仰慕那些會舞文弄墨的人,不過好多都有些酸腐氣,她瞧不上。


    長歌在紙盒上作畫,她的畫,比不上名家文人,可是,給大春這樣的人來看,已經很漂亮了。


    再次感謝重生,長歌可以多活一世的技能拿出來。


    長歌在紙盒上畫花,畫美人,畫小動物,簡單幾筆,惟妙惟肖,富有靈氣。


    不一會兒,就圍了一群人,衝著長歌的畫,大嘉讚賞一番。


    集市之上,多是市井之徒,也沒幾個附庸風雅的,他們對於好東西,也說不出來個道道,誇畫也就來來回回那麽一句: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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