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兩晉南北朝的曆史,有一件事情應當注意的。便是:“這時候,中國的政府,差不多始終是軍閥政府。”曹魏、司馬晉,起初都是軍閥,不必論了。晉武平吳之後,便撤廢州郡兵備,原也有意於偃武修文;無如一方麵又想行“封建製度”,諸王都給以兵權,就釀成了“八王之亂”。於是“中央政府解紐”,各地方的權力自然擴張起來。這時候,北方五胡的勢力日盛,解紐之後的地方政府,無論怎樣抵敵不住它。所以雖然有劉琨、王浚等幾個想竭力支持的人,也是終於滅亡。至於南方,究竟離五胡的勢力稍遠,長江一帶還能自保,就成了東晉和宋、齊、梁、陳五朝漢族逃難的地方。卻是南方的形勢,從長江下流,想要渡江而南,是很難的(長江下流的津要,是采石和京口兩處,以當時軍事上的形勢論,北軍很難飛渡,所以有“長江天塹”的話)。而荊、襄一方麵,受北方的壓迫較重;荊、襄設或不保,從上遊順流而下,下遊也是不能自保的。所以自來立國南方的,沒有不以荊、襄為命脈。三國吳要力爭荊州,也是這個道理。因此之故,晉室東渡以後,荊、襄方麵不得不屯駐重兵,以禦北方(當時荊州的形勢,在事實上總較揚州為強)。晉室東渡以後,所以能立國,固然靠此;而中央政府常受荊州方麵的壓迫,也是為此。在劉裕滅掉桓玄以前,這種形勢始終沒有改變。劉裕以一介武人,而盡滅掉其餘的武人。論理,中央政府的權力,可以大振;然而當時雖把功臣宿將除盡,而因防禦北方的緣故,外兵仍不得不重。於是芟除功臣宿將的結果,徒然弄得掌兵的都是庸才,以致對外不競;而國內則外兵既重,中央政府,仍不免受其壓迫,齊、梁、陳三朝的崛起都是如此(還有許多反叛而不曾成功的)。所以從董卓入據洛陽以後,到隋朝統一天下以前,“漢族四百年的政府,可以說全是給軍閥盤踞”(公元189—589年)。讀史的人,總說外兵不重,不能抵禦異族的;所以宋朝除掉唐朝的藩鎮,就有遼、金、元之禍。這種觀察,是全然誤謬的。宋朝的滅亡是另有原因,和去藩鎮全無幹涉;而且契丹的侵入,不是藩鎮引它進來的嗎?這個且待將來再論。即以東晉論,當時荊州的兵力,似乎替國家捍禦一點外患;然而若不是荊、揚二州,互相猜疑,東晉恢複北方的機會就很多;桓溫沒有下流的掣肘,劉裕沒有內顧之憂,恢複北方的事業,都未嚐不可以成功。所以內外乖離,最是立國的大忌,所以軍閥對於國家,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這個並不是說要去兵;正因為有了驕橫的軍閥,往往隻能對內,並不能對外;到國內乖離之後,就是把別國人引進來,都是在所不恤的。這個是曆朝的史事,都是如此,略為留心一點,便可以看得出。以上是就對外一方麵論。就對內一方麵論,軍閥政府的罪惡就更大。因為軍閥政府大抵是不知政治為何事的。所以行不出一點好政治來,而且本有的好政治,還要給它敗壞。把下文所講魏晉以後的政治製度和兩漢一比較,就可以知道了。還有一種昏淫的君主,也是軍閥政府所獨有的,崇尚文治的皇室很少。我如今且舉個齊東昏侯做個例子。
帝在東宮,便好弄,不喜書學……在宮嚐夜捕鼠達旦,以為笑樂……性訥澀少言,不與朝士接……常以五更就臥,至晡乃起。王侯以下,節朔朝見,晡後方前,或際暗遣出。台閣案奏,月數十日乃報,或不知所在;閹豎以紙包裹魚肉還家,並是五省黃案……教黃門五六十人為騎客,又選營署無賴小人善走者為逐馬鷹犬,左右數百人,常以自隨;奔走往來,略不暇息。置射雉場二百九十六處……漸出遊走,不欲令人見之,驅斥百姓,惟置空宅而已。是時率一月二十餘出。既往無定處,尉司常慮得罪,東行驅西,南行驅北;應旦出,夜便驅逐……臨時驅迫,衣不暇披,乃至徒跣走出;犯禁者應手格殺,百姓無複作業,終日路隅。從萬春門由東宮以東至郊外數十裏,皆空家盡室。巷陌縣幔為高障,置人防守,謂之“屏除”。高障之內,設部伍羽儀;複有數部,皆奏鼓吹羌,胡伎鼓角橫吹。夜反,火光照天。每三四更中,鼓聲四出,幡戟橫路……或於市肆左側,過親幸家,環繞宛轉,周遍都下。老小震驚,啼號塞道。處處禁斷,不知所過。疾患困篤者,悉b移之,無人b者,扶匐道側,吏司又加捶打,絕命者相係。從騎及左右,因入富家取物,無不為盡。工商莫不廢業,樵蘇由之路斷。至於乳婦昏姻之家,移產寄室;或輿病棄屍,不得殯葬,有棄病人於青溪邊者,吏懼為監司所問,推至水中,泥覆其麵,須臾便死,遂失骸骨……三年,殿內火……其後出遊,火又燒濬儀、曜靈等十餘殿,及柏寢;北至華林,西至秘閣,三千餘間皆盡。左右趙鬼,能讀《西京賦》,雲:“柏梁既災,建章是營。”於是大起諸殿……皆幣飾以金璧。……潘氏服禦,極選珍寶,主衣庫舊物,不複周用,貴市人間;金銀寶物,價皆數倍……都下酒酤,皆折輸金,以供雜用,猶不能足。下揚、南徐二州橋桁塘埭丁,計功為直,斂取見錢,供太樂主衣雜費;由是所在塘瀆,悉皆隳廢,又訂出雄雉頭,鶴氅白鷺縗,百品千條,無複窮已。親幸小人,因緣為奸,科一輸十……百姓困盡,號泣道路。少府大官,凡諸市買,事皆急速,催求相係;吏司奔馳,遇便虜奪。市廛離散,商旅靡依。又以閱武堂為芳樂苑,窮奇極麗,當署種樹,朝種夕死,死而複種,卒無一生。於是征求人家,望樹便取,毀徹牆屋,以移置之……紛紜往還,無複已極……明帝時,多聚金寶,至是金以為泥,不足周用,令富室買金,不問多少,限以賤價,又不還直……潘妃放恣,威行遠近。父寶慶,與諸小共逞奸毒,富人悉誣為罪,田宅貲財,莫不啟乞,或雲寄附隱藏,複加收沒。一家見陷,禍及親鄰;又慮後患,男口必殺……(《南史·齊本紀》下)
宋的前後廢帝,齊的鬱林王,陳的後主,都是這一路人。為什麽這樣淫暴的君主,專出在這個時候?原來一國的文化,絕不是普及於全社會裏的各階級的。這種人,都是沉沒在社會的下層的。曆朝開國的君主,固然都是這一種人,然而得國之後,總要偃武修文,一兩傳後,就把這種性質變掉。獨有南北朝時代,它的政府始終沒改掉軍閥的性質,就自然產出這一種人。這也可見得武人當權的弊竇。
至於北方,則當時始終在異族政府之下,而異族的君主也是極淫暴的。我如今再舉個石虎為例。
季龍性既好獵,其後體重,不能跨鞍,乃造獵車千乘,轅長三丈,高一丈八尺。置高一丈七尺格獸車四十乘,立三級行樓二層於其上。克期將校獵,自靈昌津,南至滎陽,東極陽都,使禦史監察其中禽獸,有犯者罪至大辟。禦史因之擅作威福,百姓有美女好牛馬者,求之不得。便誣以犯獸,論死者百餘家。海、岱、河、濟間人無寧誌矣。又發諸州二十六萬人修洛陽宮。發百姓牛二萬餘頭配朔州牧官。增置女官二十四等,東宮十有二等。諸公侯七十餘國,皆為置女官九等。先是大發百姓女二十以下十三以上三萬餘人,為三等之弟,以分配之。郡縣要媚其旨,務於美淑。奪人婦者,九千餘人。百姓妻有美色,豪勢因而脅之,率多自殺。石宣及諸公及私令采發者,亦垂一萬,總會鄴宮。季龍臨軒簡弟諸女,大悅,封使者十二人皆為列侯。自初發至鄴,諸殺其夫及奪而遣之,縊死者三千餘人,荊、楚、揚、徐間,流叛略盡,宰守坐不能綏懷,下獄誅者五十餘人(《晉書·載記第六》)。
當時北朝裏這種殘暴不仁的人極多,其最甚的,就是劉聰、劉曜、苻生、赫連勃勃等。北齊的文宣帝、武成帝、後主等,雖然係出漢族,然而久已和胡人同化,也可以認他們做胡人。其中也有一派比較文明一點的,便是鮮卑慕容氏、氐苻堅和北魏孝文帝等。這個大約因各族感受漢族文化的不同而異。當時諸族之中,最淫暴的,是胡、羯;鮮卑、氐、羌,都比較文明些。這個也有個緣故。漢朝的征服異族,對於匈奴用力最多,所以當時的匈奴雖然降服,還時時存一怕它複叛的心,養之如驕子(看《前後漢書·匈奴傳》。便可知道)。至於氐、羌兩族,卻又不免淩侮它。隻有鮮卑,住在塞外,和漢族的關係較疏。既不受漢族的壓迫,也不能壓迫漢族。兩族的關係,雖然也有時小小用兵,然而大體上,卻總是通商往來的一種平和關係。所以匈奴因受優待而驕;氐、羌兩族,又因受壓迫,而不能為正當的發展。隻有鮮卑人,最能吸收漢族的文化。所以他們滅亡的時候,也是不同。胡、羯是暴虐不已,終於自斃的。鮮卑卻是吸收了漢族的文化,慢慢兒同化的(氐、羌人數較少,所以和別一族融合,較為容易)。北魏孝文帝的厲行改革,讀史的人都說他是失策。這種觀察,也是誤謬了的。議論他的人,不過說他是:從此以後,就同化於漢族,失掉本來雄武的特質。然而不如此,難道想永遠憑借著武力和漢族相持嗎?後來的女真、滿洲,都是實行這種政策的,然而“其效可睹”了。這個且待後來再行詳論。總而言之,以塞外遊牧的民族,侵入中國,其結果,和漢族同化而融合,是不可避免的。隻看你決心走哪一條路罷了。那麽,是揀胡羯的一條路走呢?還是揀鮮卑的一條路走呢?這種道理,難道北魏孝文帝都能曉得嗎?這也未必其然,不過一種愛慕文化的心理,實在能夠教人消滅種族之見罷了。這也可見得文化是天下的公物,實在有益於平和。
帝在東宮,便好弄,不喜書學……在宮嚐夜捕鼠達旦,以為笑樂……性訥澀少言,不與朝士接……常以五更就臥,至晡乃起。王侯以下,節朔朝見,晡後方前,或際暗遣出。台閣案奏,月數十日乃報,或不知所在;閹豎以紙包裹魚肉還家,並是五省黃案……教黃門五六十人為騎客,又選營署無賴小人善走者為逐馬鷹犬,左右數百人,常以自隨;奔走往來,略不暇息。置射雉場二百九十六處……漸出遊走,不欲令人見之,驅斥百姓,惟置空宅而已。是時率一月二十餘出。既往無定處,尉司常慮得罪,東行驅西,南行驅北;應旦出,夜便驅逐……臨時驅迫,衣不暇披,乃至徒跣走出;犯禁者應手格殺,百姓無複作業,終日路隅。從萬春門由東宮以東至郊外數十裏,皆空家盡室。巷陌縣幔為高障,置人防守,謂之“屏除”。高障之內,設部伍羽儀;複有數部,皆奏鼓吹羌,胡伎鼓角橫吹。夜反,火光照天。每三四更中,鼓聲四出,幡戟橫路……或於市肆左側,過親幸家,環繞宛轉,周遍都下。老小震驚,啼號塞道。處處禁斷,不知所過。疾患困篤者,悉b移之,無人b者,扶匐道側,吏司又加捶打,絕命者相係。從騎及左右,因入富家取物,無不為盡。工商莫不廢業,樵蘇由之路斷。至於乳婦昏姻之家,移產寄室;或輿病棄屍,不得殯葬,有棄病人於青溪邊者,吏懼為監司所問,推至水中,泥覆其麵,須臾便死,遂失骸骨……三年,殿內火……其後出遊,火又燒濬儀、曜靈等十餘殿,及柏寢;北至華林,西至秘閣,三千餘間皆盡。左右趙鬼,能讀《西京賦》,雲:“柏梁既災,建章是營。”於是大起諸殿……皆幣飾以金璧。……潘氏服禦,極選珍寶,主衣庫舊物,不複周用,貴市人間;金銀寶物,價皆數倍……都下酒酤,皆折輸金,以供雜用,猶不能足。下揚、南徐二州橋桁塘埭丁,計功為直,斂取見錢,供太樂主衣雜費;由是所在塘瀆,悉皆隳廢,又訂出雄雉頭,鶴氅白鷺縗,百品千條,無複窮已。親幸小人,因緣為奸,科一輸十……百姓困盡,號泣道路。少府大官,凡諸市買,事皆急速,催求相係;吏司奔馳,遇便虜奪。市廛離散,商旅靡依。又以閱武堂為芳樂苑,窮奇極麗,當署種樹,朝種夕死,死而複種,卒無一生。於是征求人家,望樹便取,毀徹牆屋,以移置之……紛紜往還,無複已極……明帝時,多聚金寶,至是金以為泥,不足周用,令富室買金,不問多少,限以賤價,又不還直……潘妃放恣,威行遠近。父寶慶,與諸小共逞奸毒,富人悉誣為罪,田宅貲財,莫不啟乞,或雲寄附隱藏,複加收沒。一家見陷,禍及親鄰;又慮後患,男口必殺……(《南史·齊本紀》下)
宋的前後廢帝,齊的鬱林王,陳的後主,都是這一路人。為什麽這樣淫暴的君主,專出在這個時候?原來一國的文化,絕不是普及於全社會裏的各階級的。這種人,都是沉沒在社會的下層的。曆朝開國的君主,固然都是這一種人,然而得國之後,總要偃武修文,一兩傳後,就把這種性質變掉。獨有南北朝時代,它的政府始終沒改掉軍閥的性質,就自然產出這一種人。這也可見得武人當權的弊竇。
至於北方,則當時始終在異族政府之下,而異族的君主也是極淫暴的。我如今再舉個石虎為例。
季龍性既好獵,其後體重,不能跨鞍,乃造獵車千乘,轅長三丈,高一丈八尺。置高一丈七尺格獸車四十乘,立三級行樓二層於其上。克期將校獵,自靈昌津,南至滎陽,東極陽都,使禦史監察其中禽獸,有犯者罪至大辟。禦史因之擅作威福,百姓有美女好牛馬者,求之不得。便誣以犯獸,論死者百餘家。海、岱、河、濟間人無寧誌矣。又發諸州二十六萬人修洛陽宮。發百姓牛二萬餘頭配朔州牧官。增置女官二十四等,東宮十有二等。諸公侯七十餘國,皆為置女官九等。先是大發百姓女二十以下十三以上三萬餘人,為三等之弟,以分配之。郡縣要媚其旨,務於美淑。奪人婦者,九千餘人。百姓妻有美色,豪勢因而脅之,率多自殺。石宣及諸公及私令采發者,亦垂一萬,總會鄴宮。季龍臨軒簡弟諸女,大悅,封使者十二人皆為列侯。自初發至鄴,諸殺其夫及奪而遣之,縊死者三千餘人,荊、楚、揚、徐間,流叛略盡,宰守坐不能綏懷,下獄誅者五十餘人(《晉書·載記第六》)。
當時北朝裏這種殘暴不仁的人極多,其最甚的,就是劉聰、劉曜、苻生、赫連勃勃等。北齊的文宣帝、武成帝、後主等,雖然係出漢族,然而久已和胡人同化,也可以認他們做胡人。其中也有一派比較文明一點的,便是鮮卑慕容氏、氐苻堅和北魏孝文帝等。這個大約因各族感受漢族文化的不同而異。當時諸族之中,最淫暴的,是胡、羯;鮮卑、氐、羌,都比較文明些。這個也有個緣故。漢朝的征服異族,對於匈奴用力最多,所以當時的匈奴雖然降服,還時時存一怕它複叛的心,養之如驕子(看《前後漢書·匈奴傳》。便可知道)。至於氐、羌兩族,卻又不免淩侮它。隻有鮮卑,住在塞外,和漢族的關係較疏。既不受漢族的壓迫,也不能壓迫漢族。兩族的關係,雖然也有時小小用兵,然而大體上,卻總是通商往來的一種平和關係。所以匈奴因受優待而驕;氐、羌兩族,又因受壓迫,而不能為正當的發展。隻有鮮卑人,最能吸收漢族的文化。所以他們滅亡的時候,也是不同。胡、羯是暴虐不已,終於自斃的。鮮卑卻是吸收了漢族的文化,慢慢兒同化的(氐、羌人數較少,所以和別一族融合,較為容易)。北魏孝文帝的厲行改革,讀史的人都說他是失策。這種觀察,也是誤謬了的。議論他的人,不過說他是:從此以後,就同化於漢族,失掉本來雄武的特質。然而不如此,難道想永遠憑借著武力和漢族相持嗎?後來的女真、滿洲,都是實行這種政策的,然而“其效可睹”了。這個且待後來再行詳論。總而言之,以塞外遊牧的民族,侵入中國,其結果,和漢族同化而融合,是不可避免的。隻看你決心走哪一條路罷了。那麽,是揀胡羯的一條路走呢?還是揀鮮卑的一條路走呢?這種道理,難道北魏孝文帝都能曉得嗎?這也未必其然,不過一種愛慕文化的心理,實在能夠教人消滅種族之見罷了。這也可見得文化是天下的公物,實在有益於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