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空中,苟楠靜靜佇立,與黑夜,融為一體。


    芮弘方的狂笑不絕於耳,如杜鵑啼血,如子歸哀鳴,聲聲入耳,感人至深。


    “這個芮弘方,倒也不枉費,小爺一番苦心!”


    苟楠有些欣慰,也有些同情,但,凡是淪落為乞丐之人,又有誰,沒一段心酸過往?


    有些痛,無法回避,因為,隻有痛過了,才懂得,幡然醒悟!


    否則,若讓芮弘方繼續愚忠下去,當他發現,無力回天之時,悔恨交加,怕是,唯有一死而已。


    為了昌蘭鎮分堂的發展,也為了讓芮弘方解脫,他苟楠,必須做那,狠心之人。


    “好了,既然你已經悔悟,那我便再看看,你芮弘方,究竟有多少本事!”


    話音未落,苟楠的身形,徹底融入夜色之中,消失不見。


    三天,足足三天,芮弘方,沒有踏出草屋半步。


    三天後,草屋中,走出一道身影。


    袍服雪白,雖陳舊,卻一塵不染,目朗如日月,眉間聚風雲,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趨,正是,恍如重生的,芮弘方。


    不遠處某個角落,無人知曉,苟楠微微點頭,臉上,滿是讚許之色。


    這個芮弘方,心魔盡祛之後,倒真是,千載循良漢鮑宣,雲仍儒雅故依然。


    不久後,學堂中,書聲琅琅!


    苟楠沒有去學堂,隻是在遠處,細細聆聽。


    因為他知道,芮弘方一身傲骨,若此時他苟楠出現在學堂之中,難免令其難堪。


    倒不如過些時日再去,待得幫眾都已淡忘此事,便是彼此心中,再無芥蒂。


    “子不學,非所宜。幼不學,老何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


    還是三字經,講的,卻不再是倫理綱常,也不再旁征博引,大篇累牘,畢竟,不過是一群乞丐,如今,識文解字,才是急需。


    三個月過去,昌蘭鎮分堂,越來越平靜,唯有學堂,越來越熱鬧。


    平靜,是因為,自從習文斷字之後,幫眾的修煉熱情,再次高漲。


    能看懂天書般的秘籍,幾乎所有幫眾,一有空閑,便端坐草屋之中,打坐盤膝,提升功力。


    而熱鬧,是因為,越來越多的幫眾,認識到識字的好處。


    也因為,芮弘方授業不再枯燥乏味,學堂中,再無人昏昏欲睡。


    無論男女老幼,盡皆放聲朗誦,尤其是那些五大三粗的漢子,更是扯開嗓門,毫無顧忌,朗朗書聲,震徹全鎮。


    一時間,昌蘭鎮丐幫學堂之名,傳遍全鎮。


    一開始,還有些私塾先生,頗瞧不起這丐幫學堂。


    哪知,一眾私塾先生相約,齊赴丐幫學堂,欲與芮弘方論道一番,好好羞辱一下,這個有辱斯文的儒生敗類。


    卻不料,一番唇槍舌戰後,昌蘭鎮,再無私塾。


    無他,一眾私塾先生,紛紛成了芮弘方的弟子,摻雜在一眾丐幫弟子之中,齊聲誦讀。


    這一下,昌蘭鎮可變了天,無數鎮民帶著孩子,跑去丐幫學堂,紛紛哀求,進學堂學習。


    無奈之下,賴正平隻好將學堂擴大,如今的學堂,占地畝許,光講堂,就能容納千人之多。


    可即便如此,學堂仍不夠用,每逢開講,講堂內,便是人頭攢動,水泄不通。


    沒辦法,丐幫幫眾如今足有五千人,個個都想,習文斷字。


    還好他們經常有各種幫內事務處理,再加上很多人忙於修煉,無暇讀書,這才讓學堂,勉強容得下,鎮上的學生。


    而這三個月,苟楠從未出過洞府。


    倒不是他對學堂再無興趣,而是,他早已命幫眾,搜羅了大量書籍,搬到洞府之中,潛心鑽研。


    洞府密室,已經成了書的海洋,密密麻麻,堆積如山,若論藏書之豐,怕是和皇宮藏書閣,也堪比高下。


    而這麽多的書,苟楠隻用了三個月,便盡數翻閱。


    但,速度雖快,卻非走馬觀花,隻因他如今的神識太過強大,雖隻是簡單翻閱,當中的內容,卻盡數銘刻,腦海之中。


    如今,若論學識浩瀚,芮弘方怕是拍馬,也難及他苟楠。


    當然,記住,並不代表理解,如此多的前人智慧,若要完全消化,融會貫通,苟楠還需要,不少的時間。


    但,已經夠用!


    因為,一個新的計劃,已經在苟楠心中,逐漸成形。


    他,要成為,丐幫學堂的,另一位先生!


    開玩笑,好處都讓芮弘方占了,那可不行!


    苟楠可是對那些眾生之力垂涎三尺,因為他隱隱感覺到,學堂之中散發的眾生之力,比平時積攢的眾生之力,更浩瀚,更強!


    或許,眾生之力,也有等級之分,有強弱之別。


    這是苟楠的一種猜測,但,事實是否如此,他還需要親自驗證。


    再說了,芮弘方不過一介書生,要那麽多眾生之力,也毫無用處,與其暴遣天物,還不如讓他苟楠吸收,物盡其用。


    這便是,苟楠花費三個月功夫,閱盡無數典籍的原因。


    如今,他足稱得上是當世大儒,自然,也到了他,一鳴驚人的時候了!


    “芮弘方,給小爺等著,這次,讓你驚掉下巴!”


    說著,苟楠的身形,便消失在洞府之中。


    他倒不是想故意挑釁芮弘方。


    可文人,有傲骨,他若想在芮弘方的地盤上插一腳,便要先證明,他和芮弘方一樣,有著深厚的底蘊,有著,教書育人的資格。


    否則,即便他是副堂主,以芮弘方的傲氣,也定不會讓他苟楠,踏上講台半步。


    但,這一番論道,需慎之又慎。


    芮弘方可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若真個當眾掃了他的顏麵,羞愧之下,他必然無顏留在學堂,到時候,學堂的這個挑子,他苟楠可無暇擔當。


    畢竟,他隻是眼紅,那些眾生之力,可若讓他成天授業傳道,那他苟楠,就不用談什麽逆天之舉了。


    一想到這些,即便如今的苟楠滿腹經綸,也不由得心中打鼓,芮弘方可不是吃素的,幾十年的儒學造詣,怕是早就吃透了,胸中所學。


    難贏,卻必須贏!


    贏,又要贏得不露痕跡,贏得人心服口服,贏得讓圍觀之人,不認為你贏了。


    別說贏,苟楠現在,都差點被他這個莫名其妙的邏輯,繞暈了過去。


    得!死馬當活馬醫,不試試,又怎知道結果?


    大不了,就是輸給芮弘方,眾生之力的好處,盡皆歸他!


    至於丟麵子?


    他不怕,他一個乞丐,論道輸給一代鴻儒,有什麽丟麵子的?


    最壞的結果,不過如此!


    沒了得失之心,苟楠頓時,一身輕鬆,哼著小曲,向學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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