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寫完一部書的感覺,好像失戀:不甘心這麽就完了,怎奈萬般不由人。


    《金瓶梅》裏麵卜龜兒卦的老婆子,對李瓶兒說:奶奶盡好匹紅羅,隻可惜尺頭短些。這樣婉轉的比喻,我很是喜歡。但是紅羅無休無盡,也未免惹人嫌,除非家裏是開布店的,像孟玉樓的第一任丈夫那樣。


    《金瓶梅》裏麵的人物,男男女女,林林總總,我個個都愛——因為他們都是文字裏麵的人物,是寫得花團錦簇的文字裏麵的人物,是生龍活虎的人物。這樣的人物,我知道倘使在現實世界裏麵和他們遇見,打起交道來,我是一定要吃虧的。現在,他們被局限在書裏,在我從小便熟悉的文字裏,我可以愛得安心。


    而且,現實生活誘人歸誘人,卻是混亂無序、萬分無奈的。我並非悲觀主義者,我其實相信隻要人誠心地、堅持地祈求,神是會得賜予的;然而,我也知道,那得到的方式、過程與結果,卻往往是“出乎意表之外”的。


    但是在小說裏就不同。一部好的小說,從開頭第一個字到結尾最後一個字,都猶如一匹紅羅上的花樣,是精心安排的。《金瓶梅》裏麵的人物結局再淒厲,也有一種對稱的、均勻的美感,好比觀看一匹翠藍四季團花喜相逢緞子,緞子上的花枝,因為是繡出來的,折枝也罷,纏枝也罷,總之是美麗的,使人傷感,卻不悲痛的。


    我從來不願意買花插瓶,家裏有鮮花的時候,往往是朋友送的(雖然看了下麵文字的朋友,大概也斷不肯再送我花了吧)。因為,姹紫嫣紅的時候,固然是熱鬧愜意的,但是枯萎凋謝的時候,卻拿它怎麽辦呢?學林黛玉葬花罷,也太肉麻了些,說來慚愧,隻有把它扔進垃圾桶了事。我因此不願買它,不願插它,不願想它凋殘之後的命運——古詩不是說“化做春泥更護花”麽,但這也是隻限於文字的美,因為現實中的春泥,是令人難堪的。


    像金蓮死於武鬆的刀下,瓶兒死於纏綿的惡疾,兩個美色佳人,死得如此血腥惡穢,就是在文字中看到,也是驚心動魄的,更哪堪在現實中親眼目睹呢。


    我常常記得,讀大學的時候,一位教中國文學史的老師,在課堂上,皺著眉頭,待笑不笑,用了十分悲哀無奈的調子,對我們說:《金瓶梅》,是鎮日家鎖在櫃子裏麵的,因為,孩子還小啊。話甫出口,全體學生哄堂大笑了。


    那時,我早已看過《紅樓夢》不知多少遍,卻沒有好好地看過一遍《金瓶梅》。不是家裏沒有或者父母把它鎖起來(何況我是最善於找到父母藏起來的書櫃鑰匙的),而是根本懶得看:打開一翻,真個滿紙“老婆舌頭”而已,而那些被人們神秘化的記述做愛的段落,沒有一點點羅曼蒂克,在一個追求浪漫、充滿理想的少年人眼中,無異羅刹海市——雖然,不是《金瓶梅》,而是有些人對待它的態度,令我覺得真正的汙穢和厭倦。


    如今,十年過去了,我也已接近而立之年,也成了大學老師了。兩年前的一個夏天,在備課、做自己的專業研究之餘,我打開一套繡像本《金瓶梅》消遣,卻沒有想到,從此,我愛上金瓶。


    金瓶是“成人小說”。三x級的,這沒有錯。亦有很多性虐狂描寫。但我說金瓶乃“成人小說”,卻並不是因為它描寫做愛之坦率,而是因為它要求我們慈悲。


    這種慈悲,一心追求純潔與完美的少男少女是很難理解,或者幾乎不可能想象的,因為慈悲的對象,不是浪漫如曼弗雷德(拜侖筆下的悲劇英雄)的人物,而是西門慶、潘金蓮、李瓶兒、陳敬濟,甚至,那委瑣吝嗇的吳月娘。唐璜那樣的浪子,還有其頹廢的魅力,而西門慶,隻是一個靠了做生意起家、官商勾結類型的俗人而已。


    現下的金瓶版本,多是潔本,想是為了“孩子還小”起見,否則也就是太看不起大眾讀者。然而用禪宗的眼光看來,那心中有潔汙之分別者,還是被所謂的汙穢所束縛的。其實一部金瓶,不過飲食男女,人類從古到今,日夜所從事著的。這又有什麽汙穢可言呢。


    如果拋掉自欺,哪一個女人,沒有一點潘金蓮、李瓶兒、吳月娘、孟玉樓或者龐春梅的影子?而今的時代,原也不少西門慶——得了利還想要權與名,被嘲為粗俗,但也不乏實在與(在女人麵前與眼裏)憨傻的男人;更不少陳敬濟,那生長在父母寵愛之內、錦繡叢中,混帳而其實天真的青年。


    人們往往不喜歡金瓶後半部,覺得西門慶死了,小說變得蒼白,似乎作者忽然失去了興趣,過於匆忙地收尾。其實我想,真正的緣故,大概還是很少人耐得住小說後半撲麵而來的灰塵與淒涼。小說有七十回,都是發生在西門慶的宅院之內,一個受到保護的天地;從七十九回之後,我們看到一個廣大而灰暗的世界,有的是乞丐頭、潑皮、道士、役夫、私窠子。小說中寫李瓶兒做愛喜歡“倒插花”,然而倒插在瓶中的花,它豈不是白白地嬌豔芬芳了嗎?瓶兒的先夫名叫花子虛,花既然是“虛”,瓶兒終究還是空空如也。《金瓶梅》的作者,很喜歡弄這些文字的花巧,他寫一部花好月圓的書,最後才給我們看原來無過是些鏡花水月而已。


    又有人說:《金瓶梅》沒有情,隻有欲;沒有精神,隻有肉體。這是很大的誤解。是的,《金瓶梅》中的人物,沒有一個有反省自己的自知自覺,這沒有錯;但是,小說人物缺乏自省,不等於作者缺乏自省,不等於文本沒有傳達自省的信息。《金瓶梅》的肉體與靈魂,不是基督教的,而是佛教的。《金瓶梅》的作者是菩薩,他要求我們讀者,也能夠成為菩薩。


    據說,觀音大士曾經化身為一個美妓,凡有來客,無不接納,而一切男子,與她交接之後,欲心頓歇。一日無疾而終,裏人為之買棺下葬。有一胡僧路過墳墓,合掌道:“善哉。善哉。”旁人見了笑道:“師父錯了,這裏埋的是一個娼妓呢。”胡僧道:“你們哪裏知道,這是觀音見世人欲心太重,化身度世的。倘若不信,可以開棺驗看。”人們打開墳墓,發現屍骨已節節化為黃金。從此起廟禮拜,稱之為“黃金鎖子骨菩薩”。


    這個故事,我一直很喜歡。其實這是一個很悲哀的故事:救度世人,看來沒有別的什麽辦法,隻能依靠美色與魔術。取得世人的虔信,也沒有別的什麽辦法,隻有把屍骨化作黃金。財與色,是繡像本《金瓶梅》最歎息於世人的地方,而就連觀音大士,也隻好仍然從財與色入手而已。


    不過這個故事隻提到超度男子,沒有提到超度女人。欲心太重的女人怎麽辦呢,難道隻好永遠沉淪,或者祈禱來世化為男身麽?這是我喜愛《金瓶梅》——特別是繡像本《金瓶梅》——的又一重原因:它描寫欲心強烈的男子,也描寫欲心強烈的女人,而且,它對這樣的女人,也是很慈悲的。我請讀者不要被皮相所蒙蔽,以為作者安排金蓮被殺,瓶兒病死,春梅淫亡,是對這些女子做文字的懲罰:我們要看他筆下流露的深深的哀憐。


    屢屢提到繡像本(也就是所謂的張竹坡評點本),是因為它與另一版本詞話本,在美學原則和思想框架方麵,十分不同。我寫這部書,有很大程度上也是對版本的比較。但是,最初促使我動筆的,隻是喜歡:就像戀愛中的人,或者一個母親,喜歡絮絮地談論自己的愛人,或者孩子,多麽的好,多麽的可愛。不過,被迫聆聽的朋友,未免要心煩;寫書就沒有這一層顧忌:讀者看厭了,可以隨時把書放下,不必怕得罪了人。


    另一件事,想在此提到的,是《金瓶梅》所寫到的山東臨清,那正是我的原籍。明朝的時候,臨清“三十六條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樓”,是有名繁華的大碼頭。研究者們有人認為《金瓶梅》使用的是齊魯方言,有人認為不是,個個證據鑿鑿,卻也不能一一細辨。我隻想說,我的父母,一魯一豫,家鄉相距不遠,他們雖然因為從小遠離家鄉,都隻講得一口南腔北調的普通話,但是時時會說出一些詞語來,我向來以為是無字可書,也隻隱約知道大意的,卻往往在讀《金瓶梅》時驟然看到,隔著迢迢時空,好像在茫茫人海中忽然看見一個熟悉的麵孔,令我又驚又喜一番。望著牆壁上祖父祖母的遺像,我常常想回臨清,祭掃先人的墳墓,無奈還一直不能如願。愛屋及烏,把追慕故鄉的心意,曲曲折折地表達在對這部以山東清河與臨清為背景的明代巨著的論說裏。這是我想告訴本書讀者的,區區的一點私心。


    我祖籍不是天津,也不生在天津,但是,我長在天津。記得小時剛剛搬到天津,我總是稱自己為哈爾濱人。現在,身居異國,真沒有想到一住就是十二年。古人有詩雲:“客舍並州已十霜,歸心日夜思鹹陽。無端更渡桑幹水,卻望並州是故鄉。”浮屠桑下不肯三宿,唯恐產生眷戀,我雖喜愛釋教,卻不是比丘尼,更何況天津是我從小生長了這麽多年的城市呢。每次回家,我都喜歡感到踏在天津的土地上,喜歡打起鄉談,和出租車司機們攀話,喜歡聽街頭小販們貧嘴和“嚼性”(又是隻知有音而不知如何書寫的方言)。感謝王華編輯,使這部關於金瓶的書,能夠在天津出版,使我天津的父老可以先睹為快。人的故鄉,不是隻有一個的。


    謝謝我親愛的父親與母親,對我的愛與支持。感謝我深愛的丈夫宇文所安:在整個寫作的過程中,他聽我激動地講說,和我熱切地討論,最後,又為這部書寫序。沒有所安,是不可能有這部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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