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記憶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不是每個人都能擁有這樣的幸運,而我有,且不止一份。


    我,阿誌,馨兒,從幼稚園認識至今,已經快有三十個年頭了。


    三人遊的情節裏,通常總會有一個追逐者,一個逃離者,以及一個敘述者。在這段跨越了四分之一個世紀的關係裏,我就是那個敘述者。


    他們本該是幸福和睦的一對。5年前,阿誌和馨兒訂婚的那一天,我真的以為那就是自己渴望見證的永恒。


    命運布置了一個惡劣的玩笑,馨兒最終還是成為了故事中的逃離者,逃離的方式又是那麽決絕——死亡。


    沒有預兆,也沒有留下任何原因,她的離開匆促地像是一場逃亡。而原本是我們中最陽光的阿誌,從她離開後,就變得沉默寡言。


    我明白,他始終抱有著負罪感,以為是自己的誓約,束縛住了熱愛自由的她。


    那些日子,他一直守在馨兒的墓前,我也沒有勸解,有些事隻有靠他自己才能走出來。


    我隻是同樣陪著他,不眠不休、不飲不食。


    所以最後我們一起進了醫院。


    頹廢的日子沒有持續太久,某天夜裏,我在阿誌睡著後,偷跑到醫院樓道抽煙,還沒來得及吸上第一口,就被人拽了起來,挨了兩個響亮的耳光。


    很奇怪,打人的卻比被打的哭得更慘。我丟下煙,試圖抱住她安慰,卻被她一把推開。琳琳流著淚衝我咆哮:“都瘋了是吧?阿誌發瘋,你也陪他一起發瘋?”


    努力擠出的微笑僵在了臉上,我早該明白,在我麵前這個流著淚的女人,她心疼的不是我,她的眼淚也不屬於我。


    琳琳卻還是不依不饒,拽住我的衣領:“她已經走了,別再折磨自己了。想死就幹脆點去死,不想死就給我振作起來,像個男人好不好?”


    我麵無表情地點了點頭:“如你所願。”死寂的聲音,自己聽來都有些陌生。


    忘記了自己是怎麽和琳琳告別,又怎麽回到的病房,我隻記得第二天阿誌問我,臉上的掌印是怎麽回事,我說的是:“哦,進錯廁所了。”


    三天後,我們一起出了院。


    再後來,阿誌告訴我,他準備移民荷蘭,因為那裏有馨兒最喜歡的鬱金香和風車。


    我隻是祝他一路順風。


    “每年忌日我會回來,其他時候,就麻煩你照顧她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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