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思安:“我現在有事要出去,公開課的事情明天再說吧。”
“哦,好。”
政法大學離醫大附屬醫院並不算太遠,加上這個時候也不是什麽上班的高峰期,不到半個小時予思安就到了醫院。
淡藍色的牛仔外套,同色係的牛仔褲褲罩著他筆直的大長腿。
深邃的眼眸如同一望無際的星空熠熠生輝,盡管已經不是第一次見麵,應笙笙還是心中狠狠的悸動了一番。
阮沭同樣長的很漂亮,但應笙笙卻不會有過多的感覺。
倒不是說他的顏值不在自己的審美範圍中,隻是阮沭的美太強勢,充滿了侵略性,而予思安不一樣,他就像是和風細雨,讓人非常的舒服。
在他靠近的時候應笙笙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花香,清新不粘膩聞久了覺得很舒服。
予思安知道她一直在看自己,嘴角微微揚起:“笙笙,雖然我不介意用美色來誘惑你,但這裏還有孩子,我們還是得給孩子做個榜樣才行。”
應笙笙:“……”少年,你有這想法也別說出來好嗎?我還是要臉的。
見予思安看向自己,薛寧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因為在他進來後不止是應笙笙在看他,薛寧同樣是目不轉睛的在看他。
某個披著羊皮的狼來以後,雖然明麵上說不要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
薛寧同學卻還是感覺自己被塞了一嘴的狗糧,早知如此剛剛就不喝粥了,現在有些撐的慌。
阮沭這邊在等著屍檢信息準備做下一步的調查工作,經過指紋和dna的比對死者的身份已經確定,就是臨城三中高三八班的學生蘇旗。
在邱寧的屍檢報告中稱蘇旗的身上有三道刀傷,其中一道捅傷了脾髒,導致腹腔內出血,也是造成蘇旗死亡的原因。
致命傷找到了,但是讓邱寧覺得奇怪的是除了三道刀傷外蘇旗身上還有非常多奇怪的傷口,看起來像是用條狀物抽打的,造成身上多處創傷。
雖都是皮肉傷,但數量非常多遍布全身十分駭人。
阮沭在解剖室內看到蘇旗身上的創口時都不有的一愣,這得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下這麽重的手。
除此之外,邱寧還在蘇旗的血液中發現了酒精的成分,那種濃度已經接近人體致死量。
所以在蘇旗的身上發現的掙紮打鬥過的痕跡就非常的突兀。
而那種程度的酒精濃度他在被害時應該處於意識模糊的狀態,和薛寧口訴中的他要想施行性侵行為被她在反抗中意外殺害的言論不符。
血液中那麽高的酒精濃度,蘇旗根本不可能像個正常人一般的行動,就連站立都成問題更別說是要有別的行動了,可蘇旗身上的打鬥痕跡又確實存在。
薛寧為什麽要說謊?
還是說她隱瞞了什麽信息?
在晚上十點到十一點左右的時間他們又為什麽會在學校的後山上?
下午三點左右,薛寧的吊瓶已經掛完予思安開車送她們回的警局,原本阮沭是要讓人來接的,知道予思安在所以就沒有讓人過去。
到局裏時阮沭他們幾個在整理手頭上的材料忙碌非常,根據現場的情況和邱寧給出的線索,三個現場的順序都已經排了出來。
應笙笙回來後正好趕上開會,予思安則是在喻揚辦公室裏和老局長同誌聊天
“根據現有的線索推斷,案發的第一現場是有流柱狀血跡的小道上,蘇旗遇刺後倒地昏迷,凶手以為他已經死亡後將人踢下灌木,不過身中一刀的蘇旗並沒有當場死亡,而是從灌木從中爬了起來。”
這也能解釋為什麽灌木從中和小道上有爬行的痕跡,可有一點卻又非常的奇怪。
“不過現場還有一個奇怪的點,蘇旗的體重並不輕,要是自己從灌木從中爬起留下的爬行痕跡應該要比現場的深的多。
可現場的痕跡卻淺的很容易讓人忽略,而且那個痕跡也不像爬行所留下的,更像是拖擦時的痕跡。”
阮沭一邊說一邊將現場痕跡圖放出來給在場的同事看。
應笙笙覺得很是奇怪:“如果是拖擦的痕跡,也就是說在被害人受傷後死亡前還有一個人在現場,將蘇旗從灌木從中拖到了涼亭裏,如果是凶手的話那他這樣的行為未免也太多餘了。”
“沒錯,如果是凶手的話再捅傷被害人之後認為其死亡踢下灌木從,可在踢下去後發現人沒死,以他想用灌木從掩飾被害人屍體的行為直接在灌木從中補上一刀是最快的選擇。
但被害人卻從灌木從中被拖了上來一直到了涼亭處才身亡。
涼亭中沒有任何的遮擋物,無法掩藏屍體,和第一次凶手將屍體踢下灌木從的行為相背離,明顯是矛盾的。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可以做出兩種大膽的假設。
一是凶手因為某些原因突然改變了主意想要將死者的屍體暴露出來所以將被害人拖到了涼亭中實行二次殺害,
二是案發現場有兩個凶手,在小道上捅傷被害人後第一個凶手認為被害人已經死亡後離開了現場,第二個到達現場的凶手因為一些原因將被害人從灌木從中拖至涼亭處實行二次殺害。”
這兩種假設方案在目前所掌握的證據來看的確是合理的,可其中有還有太多奇怪的點不能夠解釋。
應笙笙問道:“那薛寧呢?她自首說自己殺了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蘇旗的身材高大,薛寧的體格無論是殺人藏屍還是將屍體從灌木從中拖到涼亭以她的力量來看都是無法做到的。”
聞言,阮沭放出了蘇旗倒在涼亭和在解剖室裏的傷口照片。
“這就是我要說的,法醫方麵經過鑒定,被害人身上的三道刀傷其中有兩道是屬於生前傷,還有一道為死後傷。
除此之外,被害人身上還有許多類似條狀物抽打的痕跡其中有三分之一是有生活反應,另外三分之二為死後所致。”
這個意思就是造成蘇旗死亡的凶手不僅殺人,而且還在人死後實行了鞭屍行為,如果不是有深仇大恨又怎麽會做到殺人鞭屍的地步。
“哦,好。”
政法大學離醫大附屬醫院並不算太遠,加上這個時候也不是什麽上班的高峰期,不到半個小時予思安就到了醫院。
淡藍色的牛仔外套,同色係的牛仔褲褲罩著他筆直的大長腿。
深邃的眼眸如同一望無際的星空熠熠生輝,盡管已經不是第一次見麵,應笙笙還是心中狠狠的悸動了一番。
阮沭同樣長的很漂亮,但應笙笙卻不會有過多的感覺。
倒不是說他的顏值不在自己的審美範圍中,隻是阮沭的美太強勢,充滿了侵略性,而予思安不一樣,他就像是和風細雨,讓人非常的舒服。
在他靠近的時候應笙笙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花香,清新不粘膩聞久了覺得很舒服。
予思安知道她一直在看自己,嘴角微微揚起:“笙笙,雖然我不介意用美色來誘惑你,但這裏還有孩子,我們還是得給孩子做個榜樣才行。”
應笙笙:“……”少年,你有這想法也別說出來好嗎?我還是要臉的。
見予思安看向自己,薛寧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因為在他進來後不止是應笙笙在看他,薛寧同樣是目不轉睛的在看他。
某個披著羊皮的狼來以後,雖然明麵上說不要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
薛寧同學卻還是感覺自己被塞了一嘴的狗糧,早知如此剛剛就不喝粥了,現在有些撐的慌。
阮沭這邊在等著屍檢信息準備做下一步的調查工作,經過指紋和dna的比對死者的身份已經確定,就是臨城三中高三八班的學生蘇旗。
在邱寧的屍檢報告中稱蘇旗的身上有三道刀傷,其中一道捅傷了脾髒,導致腹腔內出血,也是造成蘇旗死亡的原因。
致命傷找到了,但是讓邱寧覺得奇怪的是除了三道刀傷外蘇旗身上還有非常多奇怪的傷口,看起來像是用條狀物抽打的,造成身上多處創傷。
雖都是皮肉傷,但數量非常多遍布全身十分駭人。
阮沭在解剖室內看到蘇旗身上的創口時都不有的一愣,這得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下這麽重的手。
除此之外,邱寧還在蘇旗的血液中發現了酒精的成分,那種濃度已經接近人體致死量。
所以在蘇旗的身上發現的掙紮打鬥過的痕跡就非常的突兀。
而那種程度的酒精濃度他在被害時應該處於意識模糊的狀態,和薛寧口訴中的他要想施行性侵行為被她在反抗中意外殺害的言論不符。
血液中那麽高的酒精濃度,蘇旗根本不可能像個正常人一般的行動,就連站立都成問題更別說是要有別的行動了,可蘇旗身上的打鬥痕跡又確實存在。
薛寧為什麽要說謊?
還是說她隱瞞了什麽信息?
在晚上十點到十一點左右的時間他們又為什麽會在學校的後山上?
下午三點左右,薛寧的吊瓶已經掛完予思安開車送她們回的警局,原本阮沭是要讓人來接的,知道予思安在所以就沒有讓人過去。
到局裏時阮沭他們幾個在整理手頭上的材料忙碌非常,根據現場的情況和邱寧給出的線索,三個現場的順序都已經排了出來。
應笙笙回來後正好趕上開會,予思安則是在喻揚辦公室裏和老局長同誌聊天
“根據現有的線索推斷,案發的第一現場是有流柱狀血跡的小道上,蘇旗遇刺後倒地昏迷,凶手以為他已經死亡後將人踢下灌木,不過身中一刀的蘇旗並沒有當場死亡,而是從灌木從中爬了起來。”
這也能解釋為什麽灌木從中和小道上有爬行的痕跡,可有一點卻又非常的奇怪。
“不過現場還有一個奇怪的點,蘇旗的體重並不輕,要是自己從灌木從中爬起留下的爬行痕跡應該要比現場的深的多。
可現場的痕跡卻淺的很容易讓人忽略,而且那個痕跡也不像爬行所留下的,更像是拖擦時的痕跡。”
阮沭一邊說一邊將現場痕跡圖放出來給在場的同事看。
應笙笙覺得很是奇怪:“如果是拖擦的痕跡,也就是說在被害人受傷後死亡前還有一個人在現場,將蘇旗從灌木從中拖到了涼亭裏,如果是凶手的話那他這樣的行為未免也太多餘了。”
“沒錯,如果是凶手的話再捅傷被害人之後認為其死亡踢下灌木從,可在踢下去後發現人沒死,以他想用灌木從掩飾被害人屍體的行為直接在灌木從中補上一刀是最快的選擇。
但被害人卻從灌木從中被拖了上來一直到了涼亭處才身亡。
涼亭中沒有任何的遮擋物,無法掩藏屍體,和第一次凶手將屍體踢下灌木從的行為相背離,明顯是矛盾的。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可以做出兩種大膽的假設。
一是凶手因為某些原因突然改變了主意想要將死者的屍體暴露出來所以將被害人拖到了涼亭中實行二次殺害,
二是案發現場有兩個凶手,在小道上捅傷被害人後第一個凶手認為被害人已經死亡後離開了現場,第二個到達現場的凶手因為一些原因將被害人從灌木從中拖至涼亭處實行二次殺害。”
這兩種假設方案在目前所掌握的證據來看的確是合理的,可其中有還有太多奇怪的點不能夠解釋。
應笙笙問道:“那薛寧呢?她自首說自己殺了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蘇旗的身材高大,薛寧的體格無論是殺人藏屍還是將屍體從灌木從中拖到涼亭以她的力量來看都是無法做到的。”
聞言,阮沭放出了蘇旗倒在涼亭和在解剖室裏的傷口照片。
“這就是我要說的,法醫方麵經過鑒定,被害人身上的三道刀傷其中有兩道是屬於生前傷,還有一道為死後傷。
除此之外,被害人身上還有許多類似條狀物抽打的痕跡其中有三分之一是有生活反應,另外三分之二為死後所致。”
這個意思就是造成蘇旗死亡的凶手不僅殺人,而且還在人死後實行了鞭屍行為,如果不是有深仇大恨又怎麽會做到殺人鞭屍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