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距離,說遠不遠,說近不近。若是放在平常山上平川,林誌隻要展開身形,最多一盞茶功夫即可到達。可是在這酷熱空間下,竟然好比天塹。


    林誌望了半天,又在這樹椏間找個果實來吃。自從出得雲層以來,渾身的熱汗便沒有停過,若非不停的吃東西來補充水份,人隻怕早就虛脫而死了。


    他邊吃邊急開動腦筋,下一步該怎麽辦呢,怎麽闖過去呢?思來想去,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最後竟然是一個念頭占了上風要不到此為止算了,反正那加奧也已經說過,再往前,也是更加無限地接近太陽。隻有酷熱難當,隻有無盡大樹,別無新意。


    一個“神果”轉瞬間又下了肚,他摸著肚皮,滿足的歎口氣。要說現在在樹蔭下陰涼地,可太陽太毒。天氣太熱,背上的汗竟從來沒有停過,明明肚子裏已經撐得要死,可依舊是喉頭冒火,嘴唇豐裂。


    要死要死,這鬼天氣,這鬼太陽,他不出聲的咀咒。


    到底該怎麽辦,是轉頭向下。還是繼續向前拚命一搏?


    他的眼睛再次投向大樹,這裏空氣中都熱得就象著了火一樣,大樹的葉子也從底部的寬闊綠葉越變越到了此處,竟然變得如同仙人掌的尖刺一般,幹幹枯枯。


    這是植物的一種本能,在太陽光直射的地方,盡可能減少光照麵積,最大限度的減少水分流失。


    葉子也懂得化寬為窄,最大限度的減少太陽直射,嗯,減少太陽直射?有門。


    他手提玉簫,便向身邊大樹的一縷枝條劈下,同時暗暗在心裏罵自己愚笨忘本。山裏出身的孩子最會做柳條帽兒,每到春夏之交,天氣炎熱,而嫩綠的柳樹剛剛吐綠芽,韌性最強,放牛娃們便在頭上一人一頂的戴起來,既遮涼又好看。


    鏘的一響。火光四射,那大樹枝條韌性極強,順著玉簫用力方向輕輕擺動了一下,竟然將其力量泄去大半。林誌全力一擊,竟然隻劈去它丹片小技,未能連根砍下。


    奇怪?林誌一奇,那樹果分明十分好劈,這樹枝怎生如此堅硬?就算它年代久遠有了些耐力,也是土木生成。又怎麽能耐住他這開山裂石的一擊。他再加勁力不難,隻是那枝條堅韌,便難於彎回作成帽形。何況,這樹葉都成針狀,就算是做成柳帽。怕是也擋不了多少陽光。


    怎麽辦呢?他的目光漫無目的的四下掃射,見到吃光肉板後隨意扔在地下的大樹瓜殼,不由會心一笑。


    片剪之後。林誌手舉著一個偌大的瓜殼,站在碧玉簫上直衝下一處涼蔭。這大樹果實之殼作的遮陽傘果真有用,殼大如水缸,正好將人罩住,殼下陰涼,雖然仍是揮汗如雨。但較起剛才來卻已經好得太多。


    向前,向前,百八十丈距離轉瞬即到。這裏依舊結著兩個大樹瓜,林誌玉簫一揮便將兩瓜一齊剖開,眨眼便吃光一個。這一瞬間靈光乍現。眼看那瓜大極,幹脆跳了進去。腳踩一半,頭頂一半,簡直象個瓜人。


    抬起頭,下一處陰涼更在千丈之外。


    剛剛泛欣喜已經無影無蹤”底瞬息涼了一半。這般遙遠倒也並不可怕的,隻是,如果一直按這樣的比例沿伸下去,彼此相隔的距離越來越大,就算是自己到得下一處,又能向上堅持得了幾步呢?


    無瑕細想,頭頂原來那個瓜殼已經完全被烤幹,他將其丟下,重新戴了一個,又振作起來向下一處衝去。


    空中火氣騰騰,似乎空氣都在燃燒。林誌第一次深玄領會了七月流火這個成語的真實含義,顧不得讚歎倉領造字的準確英明,便接連幾個踉蹌衝進了下一處樹椏。


    這兒已經不能稱之為樹蔭,光禿禿的樹幹上,隻有可憐的幾支樹枝斜斜向空中刺出,更要命的是,下一個樹椏,竟然在數千丈之外,隱隱約約,隻是一個黑點。


    這可怎麽辦才好。林誌狼吞虎咽地吃著這兒唯一的一個樹瓜,覺的連這瓜裏的汁液都好象少了許多,一時間有些絕望。再往上,還有什麽意義呢?也許還是這樣,一頭是無窮無盡的酷熱與看不到頭下一處蔭涼,說不定,連樹瓜都沒有了呢。


    歸去吧。一旦動了退讓的心。更覺得太陽好象都大了幾倍。他將新吃完的瓜殼扣在頭上,一時間猶豫不決,回去?好象這一個月的辛苦付之東流,繼續?仿佛前途也並不太大。


    可猶豫是最奢侈的,在這種揮汗如雨的環境裏,每一分每一秒都顯得那麽珍貴。瞬間,他性格中柔弱的部分占了上分,對自己說,加奧說不定也沒來到這麽高呢,這大樹無窮無盡,還是回去好了。


    決心一定,便覺渾身都再沒有力氣,最後向這片蔭影望了一眼,心道:再見吧,這是我來過的離太陽最近的地方。


    這一回頭,就再回不過神來。


    隻見大樹千上,歪歪扭扭用劍刻著幾個大字,筆跡潦草,看得出書寫人之情急窘迫,依稀是:“加奧到此一遊。”下麵又有一行小字,寫得是:“通天曆一萬三千四百三十二年


    通天曆即是魔教所用曆法。以婆羅大帝出生之年為元年,出生之日為聖誕,至今已經有近二萬年。


    林誌驚得目瞪口呆,暗歎巧合不止。自己與這加奧還真是有緣。竟在自己最終想要放棄的地方,見到了他的留言,似乎,兩個人在同一個起步,最後又在同一個地點放棄。


    時過四五千年,那樹皮疤痕早已長成,字跡也顯得更加歪歪扭扭,醜陋不堪。若非到得近前,而林誌又正好知道加奧其人,還真不好辨認那是什麽字。


    罷罷罷,林誌一跺腳,一股爭強好勝的心情又占據了上風。拚死一搏吧,總不能時過境遷,千年過後仍然未能突破前人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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