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想來,李牧來美國的這段時間,好像還真沒幹過什麽好事。


    李牧剛到美國的時候,吃飯、睡覺、坑小胖子是李牧的三大日常,隨後有了駿馬武器公司,李牧開始投資研發無煙火藥,這同樣不會給李牧帶來什麽好名聲,軍火商的名聲可不怎麽好。


    至於投資研發燈泡和不鏽鋼,這確實是好事,但問題是現在還並沒有投入實用,所以並不會為李牧帶來實際上的名譽。


    那麽剩下的,就是李牧在和艾米斯鬥法過程中那些齷齪,如果仔細看那段經曆,甚至李牧自己都感覺應該用“罪惡”來形容,雖然扳倒艾米斯是一件正義的事,但如果過程不正義,那也就沒有了結果的正義,更符合“狗咬狗兩嘴毛”這種範疇。


    當然李牧是絕對不會承認的,東方有句話叫:勝者為王敗者為寇;西方人常說的是:勝利者不該受指責。


    所以李牧並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麽,雖然李牧嘴裏說著什麽“操縱法庭”、“雇人行凶”,那也隻是李牧自嘲或者是自黑,你讓別人說個試試?李牧一定會讓他們知道,他這個“斯普林菲爾德小霸”的名頭不是白得的。


    果然,聽到李牧這麽自黑,艾德裏安不敢接話,打了個“哈哈”就像蒙混過關。


    李牧卻不放過艾德裏安,既然送上門來,那就要有領飯盒的覺悟,所以李牧直言不諱:“艾德裏安——聽上去你是桑迪的表哥?怎麽以前沒有見過你,也沒聽人說起過,怎麽著?難道說和威爾這個警長聯係起來,會讓你和你的家庭蒙羞?那你現在又為什麽出現?難道是因為威爾眼看就要飛黃騰達?你和你的父母應該不是這麽勢利吧——”


    啊,李牧這張嘴真損,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啊——


    這樣“耿直”的直言不諱,的確是讓艾德裏安沒想到。


    雖然艾德裏安比李牧年齡大,但裏成熟還遠著呢,就算是成年人聽到李牧這話都會羞憤欲死,更不用說艾德裏安這樣的小毛頭。


    所以李牧的話音剛落,艾德裏安馬上就滿臉漲紅,眼睛裏的怒火猶如實質,修長的雙手都在連連顫抖。


    嗯嗯,李牧把這個理解為是艾德裏安水土不服。


    “裏姆——”格洛麗亞忍不住責怪李牧的口不擇言。


    “哦哦哦——”李牧一臉的恍然大悟,但接下來說的話更氣人:“——如果是被我說中了,那麽很對不起,請原諒我這人實在是太耿直,我知道這一點並不好,但我不喜歡掩飾,我想做一個誠實的人,我就是我,我樂意把一個真是的自己展示在別人麵前,如果你真有這樣的心思,其實完全沒必要跑到古巴來,我可以給你寫封介紹信,介紹些更粗的大腿給你認識,或許那樣你距離成功會更進。”


    這話應該怎麽反駁?


    如果指責李牧的“耿直”是虛偽,那麽就會讓某人看上去更虛偽,如果否認某人是想抱粗腿,那麽又成了掩飾和不誠實,而如果用沉默對抗,那好像是被人說的啞口無言。


    真是憋屈啊,艾德裏安現在很想拎著李牧狂奔到山頂上,然後把李牧扔回清帝國,可惜看看李牧的身材,以及旁邊一臉戒備的“潘”,艾德裏安還真不敢妄動。


    根據艾德裏安得到的信息,李牧可不是個慈善家,這家夥可是比艾米斯那個混蛋更加混蛋的混蛋。


    動物往往具有比人更加敏銳的第六感,“潘”和李牧已經一個多月不見,但“潘”和李牧沒有絲毫生疏感,當感覺到有人要對李牧不利的時候,“潘”本能的會保護李牧,根本不考慮自己和敵人之間的體型差距。


    這才是最真摯的情感,不摻雜任何雜質。


    “潘,過來——”李牧喊住已經伏低身體,齜牙咧嘴嗚嗚狂叫,擺出攻擊姿勢的“潘”。


    “潘”很聽話,聽到李牧的招呼,“潘”馬上就把艾德裏安忘得一幹二淨,搖頭擺尾的來到李牧麵前,眉開眼笑的接受李牧瘋狂的蹂躪。


    嗯嗯,真的是蹂躪,李牧不顧“潘”身上還是濕漉漉的,一把抱起“潘”,直接扔在旁邊巨大的澡盆裏。


    好吧,這本來就是給“潘”曬的水。


    可憐的艾德裏安再次被無視。


    這次連桑迪都有點於心不忍,格洛麗亞更是直接為艾德裏安鳴不平:“裏姆,你什麽時候居然變得這麽刻薄!”


    刻薄!?


    天,用這個詞來形容李牧,性質和表揚大概差不多吧。


    雖然聽上去格洛麗亞是在指責李牧,但李牧分明從格洛麗亞的眼睛裏看到了笑意。


    看樣子這位表少爺沒有主角光環啊——


    李牧多會哄人玩的,對付格洛麗亞這樣已經到了情竇初開年齡的少女更是得心應手,李牧簡單的一句話馬上就把格洛麗亞的注意力轉移開:“嗯嗯,可能是這兩天不太順利,前幾天我和裏奧第一次測試滑翔傘,結果不太成功——”


    “滑翔傘?那是什麽?”格洛麗亞瞬間化身十萬個為什麽。


    “一種能讓人飛起來的小玩具,如果測試成功,我說不定可以帶著桑迪飛上天空從另一個角度觀賞風景,那一定是一種無與倫比的體驗。”李牧不冷落桑迪,很多時候小蘿莉比大蘿莉更好玩——


    “我要玩——”小蘿莉果然經不住誘惑。


    “再等等,過幾天我們會進行第二次試驗,這一次使用的滑翔傘更大,也更加堅固,設計也更合理,如果你願意,你可以成為我們中的第一位飛行員。”李牧馬上給承諾,反正到時候威爾同不同意還要另說。


    “太好了——”桑迪心花怒放,給了李牧一個大大的擁抱。


    千萬別想歪了,這絕對是一個純潔的擁抱,和“潘”對李牧的感情差不多。


    “你們什麽時候實驗?”格洛麗亞也有興趣,而且看向桑迪的眼神很有點小不滿。


    說實話,對於少女而言,油頭粉麵的翩翩公子殺傷力估計是比不上膽大心細臉皮厚的混蛋,要不為什麽好白菜都被豬拱了呢——


    而且李牧在格洛麗亞心中可不是簡單的膽大心細臉皮厚,至少還要加上腹黑、危險、霸道總裁等等幾個形容詞,如果考慮到火車上的那些歌——那麽還要加上才華橫溢、興致相投等等美譽。


    好了,不能再加了,再加的話格洛麗亞就是無可爭議的第一女主,實際上不是,節操魚鄭重聲明,本書第一女主實際上是溫柔可愛的“照夜玉獅子”——


    李牧幾個人聊得熱乎,誰都沒有注意到,某位頂著一頭烏雲的“表少爺”已經黯然離去,或許某位“表少爺”的內心獨白是:今天你對我愛答不理,明天我讓你高攀不起——


    可是誰在乎呢!


    稍晚些時候,一臉疲倦的威爾和朗克爾終於補完覺,努力爬起來和李牧共進晚餐。


    畢竟是上了歲數的人,精神頭和年輕人不能比。


    當然了,威爾肯定不承認他已經上了歲數。


    “啊,我喜歡朗姆酒,這裏可是加勒比,海盜、自由、朗姆酒才是永恒不變的主旋律。”威爾終於找到了來古巴的理由,生命的真諦就在於隨時隨地都有酒喝。


    “雖然我一向不讚成你說的話,但這次我要說,你這個粗魯的家夥居然難得的說對了一次。”朗克爾也興致高,看樣子朗克爾和威爾在船上相處的不錯,原本應該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個人,說話的語氣居然很親密,真是難得。


    “如果你們喜歡的話請隨意,當然我建議加了冰之後口味更好,純正的口感不會改變,果香依舊濃鬱,還增加了一絲冬天的氣息,在這個炎熱的夏季,還有什麽比來一杯加冰的香檳酒更愜意的呢——”李牧隨口胡扯,剛開始還是朗姆酒,說到最後就變成了香檳酒。


    朗姆酒的度數相對於李牧來說還是有點高,所以李牧還是更喜歡葡萄酒,這麽看來喜歡葡萄酒的還不少,某表少爺喝的也是葡萄酒,畢竟是久別重逢,格洛麗亞也破例喝了點,隻有桑迪喝的還是果汁。


    桑迪並不在意喝的是什麽,實際上桑迪也弄了點葡萄酒,不過不是自己喝,而是喂給傻乎乎的“潘”。


    狗對於酒精好像沒有絲毫抵抗力,“潘”隻是添了兩舌頭,然後就一臉陶醉的開始呼呼大睡,把龍蝦放在鼻子邊都叫不醒。


    “夏天喝點加冰的朗姆酒確實沒錯,但應該像瑞士人和苦艾酒那樣,先把一大塊冰放在酒杯裏,然後加入七十度以上的朗姆酒,這樣不僅不會破壞原有的口感,而且還能喝到朗姆酒從純烈酒到‘水割’的不同滋味。”某表少爺終於找到機會賣弄一下。


    這個是有針對性的,因為李牧的葡萄酒裏加的是小冰塊,李牧喜歡看到搖動杯子時,白色的冰塊在紅色的酒液裏追逐相撞的感覺。


    “嗬嗬,這裏是古巴,我沒必要附庸風雅去學習那些瑞士人,在關塔那摩,我就是這裏的王,我才應該是別人學習的對象。”耿直牧再次耿直了一把,這次是有點霸氣側漏的那種。


    這話說得確實是耿直,連李牧身後的初雪都忍不住霞飛雙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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