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岑, 幹什麽呢?”沈固從照相館一回來,就看見鍾樂岑趴在桌子上精雕細刻著什麽東西。
“避水燈。”鍾樂岑端詳一下手裏那個木頭燈台, 用小刀又在什麽地方削了一塊去,“上一世還是沈墨白的時候做過, 現在方法倒還記得,可不知做出來管不管用。照片都洗好了?”
“全部洗出來了。周誌從出生到二十五歲所有的照片都洗了一份。”沈固脫下外衣把厚厚一大疊東西放到桌上,“做這個,海市裏用?”
“進海市倒用不著,有薛明那串項鏈呢。但我怕萬一談不攏於玲翻了臉,在海裏我們要吃大虧。如果這個東西能用,就不怕了。就是不知——現在做出來究竟好不好用。”
沈固接過那個圓圓小碗兒一樣的木頭東西:“這個就是避水燈?總該有燈油和燈芯吧?”
鍾樂岑搖搖頭:“避水燈不用燈油, 它點的是人的鮮血。”
沈固一愣:“人血?”
“嗯。”鍾樂岑看著小碗兒發呆。沈固忽然覺得心裏不大自在:“上一世用過?”
“嗯, 用過。”
“為了羅靖?”
“嗯。啊?”鍾樂岑猛然覺得聞到一股酸味兒,趕緊打起精神,“都是以前的事了,不過我現在沒什麽靈力, 怕不好用。”
沈固也覺得自己這醋意來得有點莫明其妙, 趕緊也把話頭撇開:“薛明那串項鏈能讓我們進海市?”
“那是於悅送她的。我現在明白為什麽於悅開始不同意給她做婚紗,後來看見她丈夫就同意了。於悅是在為自己做婚紗,她是看見了薛明和她丈夫的感情,才肯給她也做婚紗的。所以這串項鏈可以拿來做為海族的信物,雖然本來不是給咱們的,但是靠它進入海市還是可以的。”
“但是海市就一定能找到於玲?咱們時間不多了。”
“試試吧,如果海市也不能, 那咱們就沒辦法了。”
沈固遲疑一下,還是說出自己的想法:“其實我本來想用薛明的丈夫把於玲引出來的。”
“那太危險了。萬一我們失誤一下,又會害一個人。而且——”鍾樂岑有些悵然,“我不想讓於玲對人類的愛情再失望一次。”
沈固抱抱他:“你說得對。不過,我說,海市真會這麽湊巧就在濱海附近出現?從前好像也沒人見過吧。”
“海市在哪裏出現是隨意的,不過,山東這邊也許是因為洋流和氣候的關係,比較容易出現海市。以前蓬萊那邊就多次出現過,不過這次能在濱海近海出現,倒真是咱們運氣好了。本來我還想咱們得趕到蓬萊去,或者弄條船出渤海灣呢。這些天反常的大霧,估計是沒錯的。”
“可是於玲會把小康的魂魄給咱們嗎?如果於悅要用,我覺得她不一定願意給。”
“那得知道於悅為什麽需要魂魄。如果我能幫她,於玲也許就會把魂魄給咱們。否則,我們就得拿別的東西去換。”
“拿什麽東西換?你讓黑子帶著東方辰這兩天到處跑,是不是就為的找東西?”
“其實是收集魂魄。”
“收集魂魄?”沈固真的吃了一驚,“收集什麽魂魄?”
“別擔心,不是像於玲一樣掠奪生魂。我跟你說過的,有些人死後魂魄就會散掉,不再轉世。這些魂魄即使不收集也是沒用的。我讓黑子帶東方小姐去各大醫院看看,如果有死後魂魄消散的不能轉生的,就把這種魂魄收起來。雖然不如從同一個人體內抽離的生魂好,但這個也能用。如果於玲不答應,我們可以試著用這個換換。”
“好大的霧……”沈固站在小青島燈塔腳下,望著海上。
霧確實很大,早春時節濱海經常有霧,但快到中午還這麽濃,就有些不常見了。
“這說明海市就要開了。”
“肯定嗎?”沈固回頭看著他,“我們沒時間了。”
“肯定。”鍾樂岑看著手裏的珍珠,“這上麵起潮了。”
沈固湊過去看。珍珠是從薛明的珍珠項鏈上取下來的,一共兩顆,是黑珍珠,有黃豆大小,滴溜滾圓。這時候它們躺在鍾樂岑手心裏,表麵泛起一層濕潤的柔光,像是剛被水洗過。
他們說話的時候,霧氣已經更大,眼看手表上的指針已經指到十二點正了,霧氣卻不散反濃,海邊的幾幢高樓下半截已經被霧掩沒,隻露出上麵一點,時隱時現,確實有海市蜃樓的感覺。
“差不多了。我們過去吧。”
小黑子租了一條小汽船在海岸邊上等著接應。鍾樂岑再次叮囑他:“千萬不要貿然進去,否則海市受到驚動可能馬上消失,我們就回不來了。”
小黑子指天誓日:“我明白!一定不亂動!不見到你們的信號,我絕對不動!”
海上的霧更大,濃到好像在眼前立了一堵牆,小黑子看著沈固和鍾樂岑上了另一條汽船,卻不開發動機,反而劃起兩支槳,在平靜的海麵上悄無聲息地滑了出去,沒有十幾米,就看不見了。
小青島是不允許遊客隨便進入的,所以現在海灘上就剩下這一條小船,四周靜悄悄的。小黑子轉悠了兩圈就有些耐不住了,忍了一會還是忍不住向坐在船頭上的東方辰說:“這個海市,真的靠譜嗎?”
東方辰正在傾聽海濤聲,又被他嚇了一跳,身子往後一仰,船也晃動了一下。小黑子趕緊一把拉住她:“你小心點,別掉海裏去!”
他的手心很熱,一拉住東方辰的手就嚇了一跳:“你手怎麽這麽冰涼?你冷嗎?穿得少了?”
東方辰下巴縮在兔毛圍巾裏搖了搖頭。她一年到頭手腳都是冰涼的,中醫上認為這是血脈不通。她自己也不在意——血脈通?血脈通則陽氣盛,陽氣盛了,她怎麽能看見鬼呢?
“我一直都這樣。”
“那是血脈不通,你心髒不大好吧?心髒弱的人手腳就容易涼。你應該吃點中藥好好調養調養。”小黑子天生的熱心腸又開始發揮作用,也不管東方辰聽不聽,巴拉巴拉就說了一堆。
東方辰抽了一下手,沒抽回來,也就沒再動。這個欄杆的手倒是非常暖和,陽氣是極盛的,半點陰氣都沒有。可惜這樣的陽氣,她是看不見的。
沈固和鍾樂岑的小船慢慢地向前劃著,四麵的霧濃得化不開,像是無數的絲絮包裹著他們,隔絕了周圍的一切聲音,隻有槳片入水輕輕的聲音。漸漸的,前麵的霧氣似乎淡了點,沈固眯著眼睛看了一會,忽然停下了槳:“樂岑,看!”
鍾樂岑抬頭看去,霧氣盡頭隱約出現了一個碼頭,許多隻船停在那裏,可是這些船沒有一艘是沈固看見過的式樣。船隻有大有小,有的高達三層,扯著雪白晃眼的帆;有的僅容一人,船身上卻到處裝飾著螺鈿和寶石,甚至有的船看起來就像一輛沒安輪子的馬車,隻是車前麵駕的不是馬,而是幾頭海豹,正在水裏不耐煩地翻上翻下。
沈固看看自己坐的小汽船,如果不是這條船,他幾乎要以為自己是進了童話世界或者幹脆就是在做夢。碼頭那長長的石階是珊瑚做的,邊角上生長著海葵,水麵以下有小魚小蝦在珊瑚叢裏穿梭。碼頭上人來人往,在淡淡的霧氣中若隱若現,猶如仙人一般。沈固不知怎麽的就想起那句“忽聞海上有仙山,山在虛無縹緲間。樓閣玲瓏五雲起,其中綽約多仙子。”雖然這裏不是山,也沒有什麽亭台樓閣,其中穿行的人也不是什麽仙子——剛才走過去的那個,身體後麵拖的是一條蛇尾,而它旁邊的那個,則生了一對透明的翅膀……
“我們下船吧。”鍾樂岑深吸口氣,“珍珠要收好,一旦失去了,我們腳下就會是無盡的海水。”
沈固輕輕搶一步走在他前麵。腳下的珊瑚階有些滑,但走上碼頭之後,腳下的地麵反而看不清了,隻是腳落下去的時候有種踩入水中的感覺。對那些海族來說也許這感覺很愜意,但對沈固來說,這隻是提醒他現在身在海中十分危險而已。
“我們現在幹什麽?”沈固問。
到處都是相貌奇異的“人”,和他們擺設出來的奇怪的物品。什麽直徑有三厘米的大珍珠,鵪鶉蛋大小的各色寶石,印著奇怪圖案的金幣,有彩虹般顏色的貝殼,如同水一般滑的織物,還有些沈固壓根叫不出名字來的東西,到處都閃耀著珠光寶氣。沈固拉著鍾樂岑在“人”群裏走,不時有“人”對他們吆喝著推銷貨物,醜的太醜,美的又太美,反正,一看就知道都不是人。
“這麽多人,到哪兒去找?”沈固的眼力再好,在這些影影綽綽的“人”當中也很難找出於玲來。海族中有許多容貌極其的美麗,跟他們比起來,於玲倒也不算什麽了。
“我們也把攤子擺起來。”
“我們?”沈固詫異,“我們賣什麽?”
“周誌的照片啊。”鍾樂岑快手快腳地擠進兩個攤位中間,迅速把背包裏的東西拿了出來。那是一塊黑色的絨布,一米長兩米寬,絨布上密密麻麻全綴著周誌的照片,從小時候光著屁股的百歲照,一直到二十五歲去世之前的生日照。鍾樂岑還在絨布邊上綴了一圈彩色小燈泡,現在通上十幾節1號電池,倒也顯得十分絢麗,雖然遠不如旁邊攤子上的珍珠寶石值錢,但論起光亮度來卻更勝一籌。
“海族喜歡閃光的東西。”鍾樂岑用手肘推推沈固,“幫忙啊,把攤子掛高一點。”
海族果然是喜歡閃光的東西,這邊攤子還沒擺好呢,已經有幾個“人”被吸引過來了。這幾個看著都挺像人,至少腰以下是一雙腿而不是什麽蛇尾或魚尾,但長發裏露出來的耳朵卻是扇形的,耳根下麵還有類似腮孔的東西。隻是人家看的不是照片,而是燈泡。
沈固無語地看了鍾樂岑一眼,鍾樂岑卻笑眯眯地向它們解釋,他們賣的是照片而不是燈泡,照片上的人叫周誌,而且在人家還沒表示要貨之前就報出了一個天文數字:每張照片,無論大小,賣價一致,全部是三盎司純金。
三盎司純金?沈固徹底地無語了。三盎司啊,純金啊!鍾樂岑這是——拿著一張照片搶錢麽?何況人家感興趣的還不是那照片,是燈泡啊!看左右兩邊的攤主看他們的,那不就是人類看精神病患者的眼神麽?
“你這是——”想也知道鍾樂岑肯定不是失心瘋,絕對是有目的的,隻是,究竟是什麽意思?
鍾樂岑嗤地笑了一聲:“怎麽?當神經病的感覺不錯吧?”
沈固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想幹嗎?”
“當然是找於悅了。海市的規模,小一點的幾百上千人,大的甚至上萬人都有,別說於悅未必會來,就是來了,咱們到哪去找她?所以我就是要讓人知道,有兩個人類跑到海市上來,高價售賣一個叫周誌的人類的照片,簡直是兩個瘋子。海族有自己的消息傳播方法,用不了多長時間不光這海市上人人知道,就連沒到海市來的海族都會聽到一些消息……”
“行了,明白了。於悅如果聽到周誌的名字,一定會來看看。”
“嗯。隻有找到於悅,才能找到於玲。”
“好吧。”沈固聳聳肩,“那咱們就繼續裝神經病吧。來看啊,來看啊,周誌的照片,每張隻要純金三盎司!”
鍾樂岑笑得前仰後合,拍著沈固的肩膀:“沒想到你還挺會吆喝的呢,掌櫃的,加油啊!”
沈固對他露出兩排整齊的牙:“放心吧,內掌櫃。”
鍾樂岑愣了一下,臉唰地紅了,扭過頭去東看西看。沈固哈哈大笑,又吆喝起來。
別說,鍾樂岑這個辦法確實不錯。沒過多久,大概整個海市都知道來了兩個神經病了,居然還有人專門跑過來參觀。鍾樂岑對著一個小孩笑得人畜無害:“小朋友,要買東西嗎?”
“小孩”看起來有人類兩三歲孩子那麽大,一張白晰的麵孔上卻長著一對碧綠的大眼睛,頭發也是黑中帶綠,像浸在水中的海藻一般;身上穿著件長長的小背心式的衣服,下擺遮著小屁股,露出短短胖胖的四肢,藕節兒似的。他站在幾步之外轉著眼睛看鍾樂岑,閉著小嘴不說話。鍾樂岑笑笑,從衣兜裏掏出一件東西:“你喜歡這個嗎?”
沈固一眼看上去,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住。鍾樂岑拿出來的是件內褲,後麵還縫了個兔子尾巴,毛絨絨的倒是十分可愛,可是……這個東西它是……
小孩子倒是對這個發生了興趣,用胖胖的小手指去撥弄那個兔尾巴。鍾樂岑笑咪咪地蹲下:“給你穿上好嗎?”
小孩子琢磨了一會,終於抬起一條小胖腿。沈固眼尖地看見,那胖乎乎的五個小腳趾頭中間有一層連著的薄膜,粉紅色半透明,因為小腳丫太胖五個腳趾都擠在一起,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鍾樂岑給他把內褲套上,往上提的時候背心下擺撩了起來,腰上是一排銀亮的鱗片。
鍾樂岑並不在意,提好了褲子,還在那一排鱗片上輕輕用手指順著刮了刮。小孩子好像被搔到了癢處,嘰嘰地笑了起來,笑聲輕而古怪,半點也不像人聲。鍾樂岑微笑地看著他。小孩子扭了扭身子,好像小內褲穿著蠻舒服,隨即撒開小腿啪啪地跑了。
“你怎麽帶那個?不是,你什麽時候買的?”
“在網上訂的。”鍾樂岑臉也有點紅,“拿來哄哄小孩子。”
“剛才那是——”
“那是海妖的孩子。”
“海妖?”沈固自打知道於悅是鮫人之外,也在網上查了一下這方麵的資料,“海妖好像,也是能用聲音誘惑人類的吧?可那孩子為什麽不說話?”
“它還是個孩子啊,還不能歌唱。而且海妖和鮫人不同,鮫人歌唱主要是出於愉快或悲傷,有時也是為了捕食。但海妖歌唱有時候純粹是為了殺戮,它們是喜歡血腥的種族。不過小孩子還是一樣的可愛。”
沈固搖了搖頭,目光隨意地往遠處一瞥,忽然一把拉過鍾樂岑壓進懷裏:“別往那邊看。”
鍾樂岑頭埋在他胸前,糊塗了:“怎麽了?”
“邵靖。他怎麽會來?”
“邵靖?”鍾樂岑驚訝,“在哪裏?”
“那邊,還比較遠。他,還有小麥,好像在買什麽東西。”
“買什麽?”鍾樂岑實在有點好奇,蠕動著想從沈固懷裏鑽出來。
“看不清。好像是個玻璃瓶,裏麵有些什麽液體。那個攤主長得有點奇怪,鼻子有點高,頭發是黑裏帶紅的,手——那是戴了什麽套還是留了長指甲,至少也有個兩三厘米長。”
“難道是龍族嗎?”
“你別動!又想眼睛疼?”沈固用力把鍾樂岑的腦袋鎮壓下去,“我們找於悅要緊。”
沈固剛剛說完,就看見了於悅。海市裏的於悅,脫去了人類的衣服,穿著魚尾式的長裙,裙擺上縫著大粒的珍珠和粉紅的貝母,衣料如同水一般柔軟地覆蓋在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曲線,隻有腹部高高凸起,顯示出她孕婦的身份。在海市上,她和所有的海族一樣光著腳,裙擺隨著走動輕輕飄起,露出雪白小腿上隱隱的淡銀色鱗片和腳趾間的薄膜。因為地麵上籠罩著一層霧氣,她就像踏波而來的仙子一樣,美麗得很不真實。她站在那裏,眼睛望著絨布上綴滿的照片,慢慢地,一顆淚珠從她眼睛裏流出來,滑過臉頰的時候已經凝結成一粒銀色的珍珠,在她裙擺上一跳,落入了霧氣裏。
“避水燈。”鍾樂岑端詳一下手裏那個木頭燈台, 用小刀又在什麽地方削了一塊去,“上一世還是沈墨白的時候做過, 現在方法倒還記得,可不知做出來管不管用。照片都洗好了?”
“全部洗出來了。周誌從出生到二十五歲所有的照片都洗了一份。”沈固脫下外衣把厚厚一大疊東西放到桌上,“做這個,海市裏用?”
“進海市倒用不著,有薛明那串項鏈呢。但我怕萬一談不攏於玲翻了臉,在海裏我們要吃大虧。如果這個東西能用,就不怕了。就是不知——現在做出來究竟好不好用。”
沈固接過那個圓圓小碗兒一樣的木頭東西:“這個就是避水燈?總該有燈油和燈芯吧?”
鍾樂岑搖搖頭:“避水燈不用燈油, 它點的是人的鮮血。”
沈固一愣:“人血?”
“嗯。”鍾樂岑看著小碗兒發呆。沈固忽然覺得心裏不大自在:“上一世用過?”
“嗯, 用過。”
“為了羅靖?”
“嗯。啊?”鍾樂岑猛然覺得聞到一股酸味兒,趕緊打起精神,“都是以前的事了,不過我現在沒什麽靈力, 怕不好用。”
沈固也覺得自己這醋意來得有點莫明其妙, 趕緊也把話頭撇開:“薛明那串項鏈能讓我們進海市?”
“那是於悅送她的。我現在明白為什麽於悅開始不同意給她做婚紗,後來看見她丈夫就同意了。於悅是在為自己做婚紗,她是看見了薛明和她丈夫的感情,才肯給她也做婚紗的。所以這串項鏈可以拿來做為海族的信物,雖然本來不是給咱們的,但是靠它進入海市還是可以的。”
“但是海市就一定能找到於玲?咱們時間不多了。”
“試試吧,如果海市也不能, 那咱們就沒辦法了。”
沈固遲疑一下,還是說出自己的想法:“其實我本來想用薛明的丈夫把於玲引出來的。”
“那太危險了。萬一我們失誤一下,又會害一個人。而且——”鍾樂岑有些悵然,“我不想讓於玲對人類的愛情再失望一次。”
沈固抱抱他:“你說得對。不過,我說,海市真會這麽湊巧就在濱海附近出現?從前好像也沒人見過吧。”
“海市在哪裏出現是隨意的,不過,山東這邊也許是因為洋流和氣候的關係,比較容易出現海市。以前蓬萊那邊就多次出現過,不過這次能在濱海近海出現,倒真是咱們運氣好了。本來我還想咱們得趕到蓬萊去,或者弄條船出渤海灣呢。這些天反常的大霧,估計是沒錯的。”
“可是於玲會把小康的魂魄給咱們嗎?如果於悅要用,我覺得她不一定願意給。”
“那得知道於悅為什麽需要魂魄。如果我能幫她,於玲也許就會把魂魄給咱們。否則,我們就得拿別的東西去換。”
“拿什麽東西換?你讓黑子帶著東方辰這兩天到處跑,是不是就為的找東西?”
“其實是收集魂魄。”
“收集魂魄?”沈固真的吃了一驚,“收集什麽魂魄?”
“別擔心,不是像於玲一樣掠奪生魂。我跟你說過的,有些人死後魂魄就會散掉,不再轉世。這些魂魄即使不收集也是沒用的。我讓黑子帶東方小姐去各大醫院看看,如果有死後魂魄消散的不能轉生的,就把這種魂魄收起來。雖然不如從同一個人體內抽離的生魂好,但這個也能用。如果於玲不答應,我們可以試著用這個換換。”
“好大的霧……”沈固站在小青島燈塔腳下,望著海上。
霧確實很大,早春時節濱海經常有霧,但快到中午還這麽濃,就有些不常見了。
“這說明海市就要開了。”
“肯定嗎?”沈固回頭看著他,“我們沒時間了。”
“肯定。”鍾樂岑看著手裏的珍珠,“這上麵起潮了。”
沈固湊過去看。珍珠是從薛明的珍珠項鏈上取下來的,一共兩顆,是黑珍珠,有黃豆大小,滴溜滾圓。這時候它們躺在鍾樂岑手心裏,表麵泛起一層濕潤的柔光,像是剛被水洗過。
他們說話的時候,霧氣已經更大,眼看手表上的指針已經指到十二點正了,霧氣卻不散反濃,海邊的幾幢高樓下半截已經被霧掩沒,隻露出上麵一點,時隱時現,確實有海市蜃樓的感覺。
“差不多了。我們過去吧。”
小黑子租了一條小汽船在海岸邊上等著接應。鍾樂岑再次叮囑他:“千萬不要貿然進去,否則海市受到驚動可能馬上消失,我們就回不來了。”
小黑子指天誓日:“我明白!一定不亂動!不見到你們的信號,我絕對不動!”
海上的霧更大,濃到好像在眼前立了一堵牆,小黑子看著沈固和鍾樂岑上了另一條汽船,卻不開發動機,反而劃起兩支槳,在平靜的海麵上悄無聲息地滑了出去,沒有十幾米,就看不見了。
小青島是不允許遊客隨便進入的,所以現在海灘上就剩下這一條小船,四周靜悄悄的。小黑子轉悠了兩圈就有些耐不住了,忍了一會還是忍不住向坐在船頭上的東方辰說:“這個海市,真的靠譜嗎?”
東方辰正在傾聽海濤聲,又被他嚇了一跳,身子往後一仰,船也晃動了一下。小黑子趕緊一把拉住她:“你小心點,別掉海裏去!”
他的手心很熱,一拉住東方辰的手就嚇了一跳:“你手怎麽這麽冰涼?你冷嗎?穿得少了?”
東方辰下巴縮在兔毛圍巾裏搖了搖頭。她一年到頭手腳都是冰涼的,中醫上認為這是血脈不通。她自己也不在意——血脈通?血脈通則陽氣盛,陽氣盛了,她怎麽能看見鬼呢?
“我一直都這樣。”
“那是血脈不通,你心髒不大好吧?心髒弱的人手腳就容易涼。你應該吃點中藥好好調養調養。”小黑子天生的熱心腸又開始發揮作用,也不管東方辰聽不聽,巴拉巴拉就說了一堆。
東方辰抽了一下手,沒抽回來,也就沒再動。這個欄杆的手倒是非常暖和,陽氣是極盛的,半點陰氣都沒有。可惜這樣的陽氣,她是看不見的。
沈固和鍾樂岑的小船慢慢地向前劃著,四麵的霧濃得化不開,像是無數的絲絮包裹著他們,隔絕了周圍的一切聲音,隻有槳片入水輕輕的聲音。漸漸的,前麵的霧氣似乎淡了點,沈固眯著眼睛看了一會,忽然停下了槳:“樂岑,看!”
鍾樂岑抬頭看去,霧氣盡頭隱約出現了一個碼頭,許多隻船停在那裏,可是這些船沒有一艘是沈固看見過的式樣。船隻有大有小,有的高達三層,扯著雪白晃眼的帆;有的僅容一人,船身上卻到處裝飾著螺鈿和寶石,甚至有的船看起來就像一輛沒安輪子的馬車,隻是車前麵駕的不是馬,而是幾頭海豹,正在水裏不耐煩地翻上翻下。
沈固看看自己坐的小汽船,如果不是這條船,他幾乎要以為自己是進了童話世界或者幹脆就是在做夢。碼頭那長長的石階是珊瑚做的,邊角上生長著海葵,水麵以下有小魚小蝦在珊瑚叢裏穿梭。碼頭上人來人往,在淡淡的霧氣中若隱若現,猶如仙人一般。沈固不知怎麽的就想起那句“忽聞海上有仙山,山在虛無縹緲間。樓閣玲瓏五雲起,其中綽約多仙子。”雖然這裏不是山,也沒有什麽亭台樓閣,其中穿行的人也不是什麽仙子——剛才走過去的那個,身體後麵拖的是一條蛇尾,而它旁邊的那個,則生了一對透明的翅膀……
“我們下船吧。”鍾樂岑深吸口氣,“珍珠要收好,一旦失去了,我們腳下就會是無盡的海水。”
沈固輕輕搶一步走在他前麵。腳下的珊瑚階有些滑,但走上碼頭之後,腳下的地麵反而看不清了,隻是腳落下去的時候有種踩入水中的感覺。對那些海族來說也許這感覺很愜意,但對沈固來說,這隻是提醒他現在身在海中十分危險而已。
“我們現在幹什麽?”沈固問。
到處都是相貌奇異的“人”,和他們擺設出來的奇怪的物品。什麽直徑有三厘米的大珍珠,鵪鶉蛋大小的各色寶石,印著奇怪圖案的金幣,有彩虹般顏色的貝殼,如同水一般滑的織物,還有些沈固壓根叫不出名字來的東西,到處都閃耀著珠光寶氣。沈固拉著鍾樂岑在“人”群裏走,不時有“人”對他們吆喝著推銷貨物,醜的太醜,美的又太美,反正,一看就知道都不是人。
“這麽多人,到哪兒去找?”沈固的眼力再好,在這些影影綽綽的“人”當中也很難找出於玲來。海族中有許多容貌極其的美麗,跟他們比起來,於玲倒也不算什麽了。
“我們也把攤子擺起來。”
“我們?”沈固詫異,“我們賣什麽?”
“周誌的照片啊。”鍾樂岑快手快腳地擠進兩個攤位中間,迅速把背包裏的東西拿了出來。那是一塊黑色的絨布,一米長兩米寬,絨布上密密麻麻全綴著周誌的照片,從小時候光著屁股的百歲照,一直到二十五歲去世之前的生日照。鍾樂岑還在絨布邊上綴了一圈彩色小燈泡,現在通上十幾節1號電池,倒也顯得十分絢麗,雖然遠不如旁邊攤子上的珍珠寶石值錢,但論起光亮度來卻更勝一籌。
“海族喜歡閃光的東西。”鍾樂岑用手肘推推沈固,“幫忙啊,把攤子掛高一點。”
海族果然是喜歡閃光的東西,這邊攤子還沒擺好呢,已經有幾個“人”被吸引過來了。這幾個看著都挺像人,至少腰以下是一雙腿而不是什麽蛇尾或魚尾,但長發裏露出來的耳朵卻是扇形的,耳根下麵還有類似腮孔的東西。隻是人家看的不是照片,而是燈泡。
沈固無語地看了鍾樂岑一眼,鍾樂岑卻笑眯眯地向它們解釋,他們賣的是照片而不是燈泡,照片上的人叫周誌,而且在人家還沒表示要貨之前就報出了一個天文數字:每張照片,無論大小,賣價一致,全部是三盎司純金。
三盎司純金?沈固徹底地無語了。三盎司啊,純金啊!鍾樂岑這是——拿著一張照片搶錢麽?何況人家感興趣的還不是那照片,是燈泡啊!看左右兩邊的攤主看他們的,那不就是人類看精神病患者的眼神麽?
“你這是——”想也知道鍾樂岑肯定不是失心瘋,絕對是有目的的,隻是,究竟是什麽意思?
鍾樂岑嗤地笑了一聲:“怎麽?當神經病的感覺不錯吧?”
沈固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想幹嗎?”
“當然是找於悅了。海市的規模,小一點的幾百上千人,大的甚至上萬人都有,別說於悅未必會來,就是來了,咱們到哪去找她?所以我就是要讓人知道,有兩個人類跑到海市上來,高價售賣一個叫周誌的人類的照片,簡直是兩個瘋子。海族有自己的消息傳播方法,用不了多長時間不光這海市上人人知道,就連沒到海市來的海族都會聽到一些消息……”
“行了,明白了。於悅如果聽到周誌的名字,一定會來看看。”
“嗯。隻有找到於悅,才能找到於玲。”
“好吧。”沈固聳聳肩,“那咱們就繼續裝神經病吧。來看啊,來看啊,周誌的照片,每張隻要純金三盎司!”
鍾樂岑笑得前仰後合,拍著沈固的肩膀:“沒想到你還挺會吆喝的呢,掌櫃的,加油啊!”
沈固對他露出兩排整齊的牙:“放心吧,內掌櫃。”
鍾樂岑愣了一下,臉唰地紅了,扭過頭去東看西看。沈固哈哈大笑,又吆喝起來。
別說,鍾樂岑這個辦法確實不錯。沒過多久,大概整個海市都知道來了兩個神經病了,居然還有人專門跑過來參觀。鍾樂岑對著一個小孩笑得人畜無害:“小朋友,要買東西嗎?”
“小孩”看起來有人類兩三歲孩子那麽大,一張白晰的麵孔上卻長著一對碧綠的大眼睛,頭發也是黑中帶綠,像浸在水中的海藻一般;身上穿著件長長的小背心式的衣服,下擺遮著小屁股,露出短短胖胖的四肢,藕節兒似的。他站在幾步之外轉著眼睛看鍾樂岑,閉著小嘴不說話。鍾樂岑笑笑,從衣兜裏掏出一件東西:“你喜歡這個嗎?”
沈固一眼看上去,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住。鍾樂岑拿出來的是件內褲,後麵還縫了個兔子尾巴,毛絨絨的倒是十分可愛,可是……這個東西它是……
小孩子倒是對這個發生了興趣,用胖胖的小手指去撥弄那個兔尾巴。鍾樂岑笑咪咪地蹲下:“給你穿上好嗎?”
小孩子琢磨了一會,終於抬起一條小胖腿。沈固眼尖地看見,那胖乎乎的五個小腳趾頭中間有一層連著的薄膜,粉紅色半透明,因為小腳丫太胖五個腳趾都擠在一起,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鍾樂岑給他把內褲套上,往上提的時候背心下擺撩了起來,腰上是一排銀亮的鱗片。
鍾樂岑並不在意,提好了褲子,還在那一排鱗片上輕輕用手指順著刮了刮。小孩子好像被搔到了癢處,嘰嘰地笑了起來,笑聲輕而古怪,半點也不像人聲。鍾樂岑微笑地看著他。小孩子扭了扭身子,好像小內褲穿著蠻舒服,隨即撒開小腿啪啪地跑了。
“你怎麽帶那個?不是,你什麽時候買的?”
“在網上訂的。”鍾樂岑臉也有點紅,“拿來哄哄小孩子。”
“剛才那是——”
“那是海妖的孩子。”
“海妖?”沈固自打知道於悅是鮫人之外,也在網上查了一下這方麵的資料,“海妖好像,也是能用聲音誘惑人類的吧?可那孩子為什麽不說話?”
“它還是個孩子啊,還不能歌唱。而且海妖和鮫人不同,鮫人歌唱主要是出於愉快或悲傷,有時也是為了捕食。但海妖歌唱有時候純粹是為了殺戮,它們是喜歡血腥的種族。不過小孩子還是一樣的可愛。”
沈固搖了搖頭,目光隨意地往遠處一瞥,忽然一把拉過鍾樂岑壓進懷裏:“別往那邊看。”
鍾樂岑頭埋在他胸前,糊塗了:“怎麽了?”
“邵靖。他怎麽會來?”
“邵靖?”鍾樂岑驚訝,“在哪裏?”
“那邊,還比較遠。他,還有小麥,好像在買什麽東西。”
“買什麽?”鍾樂岑實在有點好奇,蠕動著想從沈固懷裏鑽出來。
“看不清。好像是個玻璃瓶,裏麵有些什麽液體。那個攤主長得有點奇怪,鼻子有點高,頭發是黑裏帶紅的,手——那是戴了什麽套還是留了長指甲,至少也有個兩三厘米長。”
“難道是龍族嗎?”
“你別動!又想眼睛疼?”沈固用力把鍾樂岑的腦袋鎮壓下去,“我們找於悅要緊。”
沈固剛剛說完,就看見了於悅。海市裏的於悅,脫去了人類的衣服,穿著魚尾式的長裙,裙擺上縫著大粒的珍珠和粉紅的貝母,衣料如同水一般柔軟地覆蓋在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曲線,隻有腹部高高凸起,顯示出她孕婦的身份。在海市上,她和所有的海族一樣光著腳,裙擺隨著走動輕輕飄起,露出雪白小腿上隱隱的淡銀色鱗片和腳趾間的薄膜。因為地麵上籠罩著一層霧氣,她就像踏波而來的仙子一樣,美麗得很不真實。她站在那裏,眼睛望著絨布上綴滿的照片,慢慢地,一顆淚珠從她眼睛裏流出來,滑過臉頰的時候已經凝結成一粒銀色的珍珠,在她裙擺上一跳,落入了霧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