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人殺完了人,順手把頭割了下來,伍長背在了身上,撓了撓臉上被蚊子叮出的疙瘩。


    “可惜了,跑了兩個。那個人拽著尾巴跑的倒快。”


    看了看那顆人頭,伍長很是滿意,這人頭和上回狼皮割回來的一樣,哆哆鳥糞便一樣顏色的頭發,眼眶很高,絕對就是上次那群人。


    旁邊還有一匹被投矛刺中、蹄子陷入老鼠洞折斷的馬匹,翻著紫黑色的唇,已經沒有餘力搖動尾巴趕走身上的馬蠅了。


    一旁的士兵看著倒地的屍體,笑道:“你說健能獎給咱們什麽?我就像想要一柄羊角梳子,可是榆錢兒管的凶,說什麽也不給,你說這次能給嗎?”


    “夠嗆吧?咱們五個就殺了一個……”


    伍長踢了一腳那匹將死的馬道:“不想這個,至少晚上有肉吃了,這東西真大,少說也有五六隻羊。這些天整日吃蕨根和魚湯,就算換換口味也值剛才被蚊子咬的那幾下了。”


    說完一劍捅死了那匹半死的馬,幾個人笑著將馬劈開,一人背了一條馬腿,剩下的都仍在了這裏,匆匆朝著城邑走去。


    “我早就知道咱們得有仗打,那點人肯定打不過咱們族人,一定會從這往回撤。不過好像沒打?”


    “咱們之前點了煙火,健肯定帶著人來了,他們一看打不過就跑了唄。”


    幾個人嘻嘻哈哈地說著,根本沒把剛才殺的人當回事,話題很快轉移到了這種動物好不好吃上。


    伍長多活了幾年,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尾巴長的都不好吃。你看鹿、兔子、羊都是短尾巴,蛇是長尾巴,蛇可不好吃。”


    “這東西好不好吃倒無所謂,能騎啊,可比角鹿大多了,而且沒有角,可以鑽樹林子。”


    “可惜沒抓到活的。健上次用了一百個女奴換了六頭牛,咱們要是抓個活的,說不定他會更高興。”


    幾個人想著可能的獎賞,腳步輕快,很快走出了山口,遠望著還在慢慢往回走的隊伍,呼喊了幾聲可是離得太遠聽不到,他們巴不得現在就讓族人知道這個好消息。


    山穀的另一端,兩個逃回去的人哭喊著告訴了首領剛才發生的事,首領登時僵在了那裏,好半天才仰起頭,發出一聲聲悲傷的狼嘯。


    那是他的小兒子,那個兒子出生後自己征戰時小腹被人射中,雖然沒死,可是從那之後即便睡了女人,女人也不會生出他的孩子了。


    他本想讓兒子曆練一番,做出一些事來讓族人信服,可沒想到卻斷送了兒子的性命。


    “誰殺的?”


    “就是那個部族的人,我見那幾個人梳著頭發呢,穿的衣服也和那些人一樣。他們好像一直躲在樹林裏。”


    首領將牙齒咬的咯咯響,跳下馬,折斷了一根枝條,想要發泄自己的怒火。


    可他隻是首領,不是國王,不能因為泄憤而抽打族人,也不忍抽打自己那匹雪白色的、沒有一根雜毛的、和傳說中戰爭之靈的坐騎隻差了一對天鵝翅膀的駿馬。


    隻好狠狠地抽打著一棵小樹,瘋了一樣將那棵樹抽的剝落了樹皮。


    發泄之後,逐漸冷靜了下來,對麵部族的首領既然接受了那個頭骨,應該不是他下的命令,或許隻是他的族人無意中殺的?


    想到這,跳上了馬背喊道:“回去!抓住那幾個人!把他們用石頭砸碎!痛飲他們的血!”


    一聲呼和,族人們調轉馬頭,風馳電掣般朝著山口跑去。


    他要親手抓住那幾個人,將他們用石頭砸碎,包裹著兒子的屍體,讓他們在另一個世界永遠做兒子的奴隸。


    他想抓的那五個人已經到了河穀平原,遇到了在後麵斷後的族人,族人驚訝地看著伍長手中的人頭,還有那四條看起來味道不錯的馬腿。


    “你殺的?”


    “厲害吧?我的箭術和狼皮就差一點點了,你是沒看到,一箭就射中了這個人的喉嚨。”


    伍長得意地舉起了人頭,斥候點頭道:“厲害!你們快回去告訴健,我怕那些人又回來。”


    “回來?他們不是被咱們嚇走了嗎?”


    斥候也解釋不清楚,隻讓他們趕緊走。


    很快山穀中就衝出了一群騎手,揮舞著嚎叫著朝著這邊衝來,斥候回身道:“你們快跑,我得先去告訴健!”


    那五個人不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的禍事,但看到隊伍就在遠處,心中並不害怕,隻要到了軍陣中,就算來再多的人他們也不怕。


    後麵的馬蹄聲越來越近,連帶著大地都在微微震顫,這五個人或許是部族中最早看到騎兵奔騰衝鋒情景的人。


    軍陣中,陳健也注意到了後麵忽然衝過來的馬群,等到斥候回報之後,他也愣住了,完全沒想到自己的族人竟然發揮了主觀能動性,不但殺人了,而且殺得很漂亮。


    這純屬是個偶然事件,其實他是盼著能和對方交易的,用鹽和陶罐換馬,隻賺不賠,也不可能將對方養大。


    再說真要交換的話,將來果子成熟釀了酒,裏麵摻上醋酸鉛,完全可以在換馬的同時讓那個部族絕種。醋酸鉛很甜,可以除掉果酒中的酸味,順便還能絕育外加損害智力,五七年之後自己帶著人走過去騎馬回來就行,都不用打仗。


    現在打仗真的不明智,能夠避免就盡量避免。


    然而現在一切都變了。


    看著不遠處幾個正全力朝著奔跑的族人,他停下腳步喊道:“轉身!去接他們!”


    五個人聽著身後的馬蹄聲,仿佛連心也隨著大地震顫起來,不斷有人回頭張望,伍長喊道:“別回頭!能跑多快跑多快,跑到軍陣裏就好了!”


    他搶過一個明顯撐不住的族人手中的馬腿,抗在自己身上,全力地衝刺著最後的一段距離,他是劍盾兵,每天練得就是負重衝刺,這時候發揮出了極限。


    終於,在追兵還有七八十步的時候,他們跑到了軍陣之前,密集的陣型立刻打開了一個小缺口,將他們放了進去。


    五個人累的癱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著,完全沒弄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騎馬的人看著那刺蝟一樣的軍陣,隻好勒住了馬匹,排成一列,這是他們認為弓箭射不到的地方。


    首領騎在馬上,又哭又喊地嚎叫了幾句,站在馬背上脫了自己的獸皮,比劃著自己的下身,指著跑到隊伍中的那個幾個人大聲叫喊。


    陳健看著地上那顆人頭,大致看明白了,下麵這顆頭,怕是對麵首領的兒子,也隻能這麽解釋,至於另一種同性戀的可能,對麵那部族的文明程度估計還不足以有這麽高雅純粹的真愛。


    對麵的首領叫罵了一番,卻也無可奈何,自己這點人根本打不過這群人,縱然那是自己的兒子,但是如果帶著族人打了敗仗,那麽自己就會被族人推下去。


    兒子的頭顱就在對麵一個人的身上掛著,可他現在卻無能為力,叫罵了許久,終於跳下了戰馬,指著自己的戰馬,指了指隊伍中的那個拴著自己兒子頭顱的人,做了個交換的手勢。


    這匹純白色的馬匹極為雄壯,即便最惱怒的時候他也舍不得打,而如今打不過,也隻好求換回兒子的屍體和那個凶手。


    自己部族的習俗中,是不能沒有腦袋的,因為腦袋可以容納萬物之靈,隻有打開天靈蓋讓萬物之靈消散死後才能安息,看下的頭顱靈魂會和汙穢融為一體,無法享受死後的寧靜和神靈的庇護。


    殺死兒子的人,他也一定要換回來!


    陳健瞥了一眼那匹雄壯的白馬,拍了拍那個伍長的肩膀以示鼓勵,笑道:“那遲早是咱們的,我為什麽要用部族的勇士去換咱們自己的東西?狼皮,告訴他們。”


    狼皮哈哈笑著,將弓拉到耳後,刷的一箭射出,這麽遠的距離當然射不中,卻可以表明自己部族的態度。


    聽不懂不要緊,看懂這是一支可以殺人的羽箭就行。


    “換給你們個****,拿回去舔吧。”


    他大聲地辱罵著,指著對麵的首領,將左手環成一個圈,右手的食指不斷地插動著。


    對麵的首領拾起那支羽箭,不再說話,用力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將鮮血塗在了箭杆上,用力折斷,隻留下了箭頭。


    這是部族的習慣,意味著再也無法和解,隻有讓戰爭之靈來決定勝負。


    陳健沒有做太多的動作,而是命令道:“弓手向前!小隊交替前進!”


    隊伍中的弓手立刻從縫隙中站到了隊伍前麵,拉開了弓箭,對麵開始後退,陳健則吹動了骨笛,整支隊伍發出整齊一致的呼喊聲,朝著對麵移動過去。


    首領最後看了一眼兒子的頭顱,帶著族人退走了,手中緊緊握著那支代表著不死不休的仇恨的箭頭。


    看著對方已經退走,伍長走到了陳健身邊,將頭顱遞過去,很自然地問道:“部族能獎勵我什麽?”


    陳健指著遠處那匹純白色的駿馬,說道:“那是你的了。去打他們的時候,記得看好你的坐騎,別讓它跑了。”


    伍長嗬嗬笑道:“我以為隻能換個羊角梳呢。那是什麽東西?真好看。”


    陳健想了一下,說道:“就叫馬吧。”


    伍長看著遠處在草海中飛奔的影子,有些豔羨地幻想著將來自己騎著那匹白馬走在女人麵前時的情景。


    “似乎,比羊角梳更好。”


    他將那顆頭顱搞搞舉起,自豪而又帶著炫耀地說道:“以後,叫我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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