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逍最終還是安撫了伊莎,走出了酒店。


    欠鯊魚幫的賬必須要還,不然那群吃人不吐骨頭的家夥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


    他也想過帶著伊莎先離開紐約,暫避風頭,等到自己通過倒貨賺足了錢,再回來還給鯊魚幫就是了,但是伊莎的病卻必須要到大醫院才能持續治療,這就意味著鯊魚幫很容易就能通過網絡找到他們二人的蹤跡,逃到哪都不好使。


    既然無法逃避,那就正麵解決吧。


    他現在麵臨兩個選擇,一就是沒錢還賬,徹底得罪鯊魚幫,和對方拚個魚死網破,他現在雖然還沒有到後天一層境,但是體質力量大大增強,所謂練武壯膽,他初初接觸武道才幾天時間,已然感覺有一股大雄心大魄力在胸中滋生,膽氣也變得大了起來,就連以前無法想象的鯊魚幫也敢在心中算計起來。


    以他現在的身手,估計一般的小混混三五個都不是他的對手,若是找準時機,直接刺殺鯊魚幫的老大,讓其群龍無首,必然會遭到其他幫派的吞食和攻擊,隻待鯊魚幫崩潰解散,不複存在之後,自然沒有人再來找他麻煩。


    隻是這種辦法實在是太過凶險,耗時也長,期間充滿了很多不確定性,而伊莎的病情耽誤不得,必須盡快解決問題!


    所以為今之計,隻剩下第二個辦法,那就是去搞錢還賬!


    以前的楊逍別無所長,隻能當扒手,還經常被警察叔叔的警棒教育得鼻青臉腫,但是現在不一樣了,俗話說能力和野心是成正比的,一個人能力越大,野心自然也就越大。


    楊逍也不例外,短時間內獲得了強大的力量和膽氣,他也將目光瞄到了比扒手業更為高端的搶劫業。


    古往今來,要問什麽來錢最快,當然是一個字——搶!


    人類五千年戰爭史,就深刻詮釋了“搶”的真諦,搶錢、搶糧、搶娘們,搶地、搶城、搶江山!


    華國有一句比較諷刺的古語,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同樣的道理,搶一個人是為罪,搶一座城是為雄,搶一個國家那是霸,若是搶一個世界,那是什麽?


    天下之主!


    楊逍貌似已經找到了自己的道,有仙界通行證這種神級道具,若是不幹出一番事業,真是對不起自己這穿越者的身份。


    他選中的第一個劫掠的對象,就是唐人街的偷盜團夥——扒手黨。


    扒手黨是誰創立的不知道,但是從布魯斯六年前開始走進這個行當的時候,這個組織就冒出來了,美曰其名收取入幫費。沒有任何商量餘地,都是強製入幫,除了高昂的入幫費之外,還有每周都要上交的份子錢,不給錢就打就搶。


    從小到大,布魯斯因為不服管不知道受過多少拳腳,要說他現在最恨的人是誰,不是那個差點打死自己的鯊魚幫亨利,而是扒手黨的老大——李威利。


    這貨簡直愧為華人,性格尤其陰險毒辣,用殘忍的手段控製著許許多多的華裔小孩和少年為他牟利,唐人街路兩邊大多數乞討的斷胳膊斷腿的小孩都是他的傑作。


    他手下主要分為兩個業務,一個是乞討,另一個就是偷盜。


    傑克.陳正是負責偷盜業務的頭目,此人也是華裔,身高一米八,早期在曼哈頓混過黑手黨,悍勇善殺,後來因為幫派衝突被人剁了一隻手,這才回到皇後區成了李威利的左膀右臂,他也是曾經揍布魯斯揍得最凶的一個。


    為了隱蔽性,扒手黨沒有固定的幫派駐地,它甚至稱不上是一個組織,隻有有限的幾個人負責其中的聯絡。


    每個星期六的晚上,傑克都會開車從自己家出來,帶著這一個星期收繳上來的份子錢,交給李威利。


    今天正好是星期六,天色已經暗了下來,楊逍穿了一件兜帽上衣,來到了傑克所住的小樓外麵。


    “風水輪流轉,混蛋傑克,今天也讓老子劫你一筆!”楊逍躲在暗巷中,活動著手腳,陣陣骨骼劈啪爆響傳來,他的肌肉筋骨經過妖獸血肉的靈氣淬煉,和之前相比已經脫胎換骨了,今晚第一餐就拿這個傑克開刀,順便試試自己的身手。


    楊逍默默地等待著,自從練武之後,他的耐性變得非常好,開玩笑,第一天將近10個小時的軍姿可不是白站的。


    當夜色闌珊之際,終於有一個身著深色長風衣的高大男子下樓來了,目標出現!


    楊逍像一個緊盯獵物的獵豹一樣,悄悄地尾隨上去。


    目標來到了地下車庫,找到了一輛野馬跑車,坐了進去,楊逍不動聲色地快步走了過去,同時眼觀六路,觀察四周的情形。


    “該死!有攝像頭!”


    楊逍和野馬交錯而過,放棄了這一次難得的機會,隻能眼睜睜看著野馬轟鳴著駛出了車庫。


    追!


    楊逍快步走出了車庫,隻朝遠去的野馬看了眼,就衝進了旁邊的一條小巷。


    從小在這裏長大的布魯斯,腦海中有清晰的地形圖,從小巷中可以橫穿幾個街區,趕到野馬的前麵去。


    楊逍急速奔跑,速度達到了極限,隻見一道黑影狂飆,路上遇到垃圾桶或者鐵網門,都是迅速翻越而過,間或攀上一旁的高牆,在狹窄的牆沿上或者屋頂上行走。


    這個本事,是布魯斯摸爬滾打多年訓練出來的本事,他以前雖然力量薄弱,但是運動神經很發達,逃跑能力更是一絕,所以很少會被人抓到。


    幾分鍾後,楊逍來到一處路口,剛剛好趕上那輛野馬,但是野馬隨後駛上了一條通往郊區的公路,這下楊逍沒法追了,他兩條腿可跟不上跑車的速度,但是心下卻又不甘,於是招了一輛計程車繼續跟下去。


    計程車遠遠地吊在後麵,盡量不引起對方的懷疑。


    好在對方防跟蹤意識比較差,或者根本就沒想著有人跟蹤,基本沒繞什麽彎路,一直在主路上行駛,大概十分鍾後,野馬速度減慢,拐了個彎,駛入了路邊一個二手車市場。


    這裏也是楊逍第一次來,為了謹慎起見他讓司機路過二手車市場之後又開了一百多米才停在路邊,然後徒步折回,沒有走正門,直接翻牆而入。


    楊逍拿出一個黑色的防寒麵罩戴上,隻露出兩隻眼睛,然後彎著腰,借著車輛的掩護,小心地接近野馬停靠的那一棟二層小樓。


    這時,他又發現了攝像頭,不過這裏的攝像頭都是固定方向的,死角很多,經驗豐富的楊逍輕鬆就躲過去,從樓後一個開著的窗戶潛了進去。


    這是一個洗手間,所幸裏麵空無一人。


    這時,楊逍聽到二樓有人大聲說話,隱約還有歡愉的呻.吟聲傳來,他默默掏出了一把鋼製仿真槍,推開了洗手間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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