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喬治·菲貢三十五歲,這時他獲得減刑釋放。在十八歲到三十五歲之間,他在監獄裏度過十四年又七個月。在他的故事裏總有點什麽始終讓我受不了,那就是他的結局,他的死。我這裏是舊事重提,想講講這個人。當菲貢獲釋得到自由之後,曾經有幾個星期是幸福的。突然一下,又出了問題。有一天,煩惱降到他頭上,從此不論在哪裏總是糾纏不去。一點辦法也沒有。一直到他死,死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是讓警察局把他處死的。菲貢是因為絕望才死的,他知道被捕坐牢這種事轉移到監獄以外,釋放對於他一無所用,也沒有可能向沒有進過監獄的人講這種事,監獄,這種剝奪,就是這麽一回事。菲貢從弗雷納監獄出來,即陷入無法改變的孤獨之中。我們聽他談,談幾個小時,幾天幾夜但是我們激動情緒一過,這個總在糾纏菲貢的故事也就從我們這裏煙消雲散,這種情況他並不是不知道。因為親身經曆其事的人與聽他講的人兩者之間無疑必須有生活上的共同點才行,譬如工作,職業,道德,所從屬的政治,等等。菲貢,他一直在寫一本關於監獄的書,如果是那樣,他的讀者也必須是他認識的監獄裏的犯人。監獄與自由生活之間盡管有關連,但沒有共同點,相似性,甚至相去甚遠。以至睡眠也各不相同,閱讀也是相異的。如果說菲貢是幸福的,那是在他坐牢的時候,他在監獄裏曾經擔任圖書管理人,籌劃寫一本關於牢房有如侵入私室進行盜竊的書。寫這樣一本書,在他看來就必須改變社會。菲貢失敗了,因此隻有死去。他的死是因為未能把他對監獄的認識傳布給其他的人。菲貢把禁閉在監獄中的人日常生存狀況作了極為精確的描寫,凡他所住過的監獄全部組成人員中第一個人,從法官一直到檢察官全部法國司法機構的curriculum vitae1,他都了解。但無濟於事,沒有用。壞就壞在菲貢對有關事件的那種忠實的誠摯,菲貢的純潔,那是無疑的。他深深陷入事實的真相、現實的泥潭不能自拔,他是被毀了。如果菲貢避去自身的經驗,另行設計,特別是去掉個人色彩,也許他不會絕望致死。他應該運用手段,為了別人把自已經受到的一切加以改裝。他每天過的自由生活反把他拖回到監獄的日常生活。他怕的是遺忘。毫無疑問,在監獄的現實中有那麽一種類似接受考驗加入教門和我們這些所謂“體麵人士”所要求的考驗的確完全不同的測定標準。有關細節我還想得起來。甚至一個微不足道的要求也必須大吵大鬧、威脅、耗費時間才能獲得。三十年以來,監獄裏始終沒有電視機、收音機,我相信隻有香煙可以賣給犯人。僅此而已。


    1拉丁文,本文意為履曆。


    寫好上麵的文字重讀一遍,我還想再寫幾句。我說菲貢從來不曾感到幸福除非是在監獄裏麵——我還應該補上一句:取得自由以後他期待的仍然是監獄裏的那種幸福。自由,他在弗雷納監獄倒是體驗到了。不在監獄要體驗自由的幸福,幸福也就喪失不存在了。事情可能永遠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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