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我們擴展了海外的貿易和開發。在這個過程中我一直關注人們對我們的貿易額作出的反應,例如在英國和美國,在銷售我們的產品的同時為當地人創造就業機會不僅僅是符合邏輯的,也是謹慎的。這在國外對於日本製造商一直是個主要的問題,由於他們在製造和銷售誘人的家用產品方麵取得了成功,從而也造成了不少的麻煩。有時評論家們談到來自日本的出口“洪流”,並抱怨說他們無法與之競爭。當然,這是一個複雜的話題,但是多年來我們成了唯一的供貨商,或者我們領先太遠,以致於國外的競爭者無法趕上來,我對這種情況感到不滿。
當我們開始在日本製造磁帶錄音機時,我們擁有全部的關鍵專利,並百分之百地占有市場。但是讓這種壟斷繼續下去就是自我失敗。我們開始出賣許可證,不久我們就隻有百分之三十的市場份額了,但是這個市場卻更大。美國國內沒有錄像機和光盤放音 放像機的製造廠家,這使我們甚感不安;事實上這種情形使我很著急,因為在競爭中我們可以擴大市場,加快新產品的研製,而沒有競爭就會減弱對創新的激勵。
與我們的競爭對手商談這個問題本來是件好事,但是美國的反托拉斯法卻使得相互競爭的企業的領導人無法坐在一起來討論未來的趨勢和他們之間的問題。與之相反,我們在英國多年來一直以友好的方式來做這件事。派爾電氣公司的董事長,托尼克羅夫勳爵率領英國代表團,索尼公司的吉井登率領第一個日本代表團。
六十年代,由於我對一個國家的工業比世界其它國家在相同方麵具有太遠的領先地位而感到擔憂,我們開始召開這類的會議。而在七十年代當我們著手研究磁帶錄像機(vtr)時,這件事在我看來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我們與飛利浦公司在這個項目上的方向一致。我認為,彩色電視機已經達到了它的頂峰之後錄像機就是下一個當然的產品。很顯然,我們並不是在這項新技術上努力工作的唯一廠家,很多公司都開始了研究和設計,而且已經在錄像機上申報了專利應用項目。盡管日本的製造商們很清楚錄像機行業將會發展得越來越大,而美國和歐洲仍然保持著很不情願的態度。隻有飛利浦和其它的幾家公司有興趣。飛利浦公司好像操之過急,他們搞出一種並不適合家用的機器後就匆匆忙忙地進入家用品市場,結果未能獲得成功。最後他們從日本的公司購買了許可證。同時我們進一步完善了我們的產品,其它日本公司也跟了上來。從那以後,先前不願意參加艱難的開創工作、也不對市場進行投資的那些美國公司開始從日本購買oem產品,他們中的某些人還對國會議員們抱怨,日本的出口產品已經變成了“洪水猛獸”之勢。
我曾經試圖使我的同事和競爭者相信,為了避免將來的貿易問題,最好是讓歐洲和美國的製造廠商知道開發的前景和可資利用的技術,並對今後十年內公眾對某種特定產品的需求作出估計。了解了這些情況之後,他們就可以自己從事研究和設計,也就有可能競爭了。如果這樣他們還不能競爭,他們也就沒有什麽可以抱怨的了,因為他們已經從競爭對手關於市場發展方向的判斷中得到了好處。
那麽今後的十至二十年間消費者們需要什麽呢?我認為最高管理者應該關心這個問題,他們還應該關心將來的技術發展趨勢,哪些技術是有用的,或者是必需的?我們應該考慮哪種標準?在我看來,這種談話隻會對消費者有利。
我和v.e.達維龍閑談時提出過召開一次這樣的會議,他當時是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中負責工業事務的副總裁,正在東京訪問,我們談到了貿易的問題和工業界的合作,我對他提出了一些建議。我告訴他,日本正在開發一些產品,它們至少十年內都不會上市。例如錄像機,我告訴他說:“十年前的日本,每個人都在為錄像機努力。當我們索尼公司推出這個產品之後,其它的公司都跟了上來。但是看看你們歐洲的工業界吧。因為以前沒有人做錄像機的工作,所以當日本公司開始銷售錄像機時,沒有一家公司能夠拿出已經準備好了的產品推向市場。你們的進口商開始從我們那裏大批購買,然後你們就發火了,把我們的出口描述成洪水猛獸。”
我對他說,我並不想舊話重提,但是我還說:“你們的公司根本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麽,而我們現在就在考慮十年後的發展方向,你們的工業界也應該這樣做。為什麽你們就不能與日本人合作,把那些有關行業的最高領導人召集到一起來進行商討呢?”他認為這是一個好主意。我也和歐洲最大的電子製造商——飛利浦公司當時的董事長威斯.德克博士討論過這個問題。他也讚成這個想法。
回到東京之後,我與阿倍晉太郎討論了這個想法,他當時任通產省大臣,是一名高級政治家。我指出我們當然不會談論價格或者市場份額。但是我想為了避免引起任何有關反托拉斯的複雜糾紛,這樣的會議應該由政府、而不是由國家的行業協會主持。我提議對我們達成的協議做一份記錄,以便未曾出席會議的公司隨時查看。阿倍正式要求經組聯通過有關的委員會介入此事,他們表示同意。阿倍又與達維龍聯係,1982年第一次會議在布魯塞爾召開。1984年在東京召開了第二次會議,1985年在倫敦召開了第三次會議。這些會議至少幫助我們增進了相互的了解。但是我不敢肯定它打破了歐洲人做生意的傳統模式。
幾年前,一位歐洲的朋友告訴我,如果你有一部好書的手稿,你知道可以賣出一百本書,那麽歐洲出版商的反應是願意印九十九本。我的朋友說,印一百零一本將有失歐洲式的體統。日本人對這種事的看法:我們要一直印下去,並且盡可能多地銷售出去。我們印得越多,價格就越便宜,隨著促銷和教育的作用,我們就會創造更多的需求,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得到這本書。
當我們開始在日本製造磁帶錄音機時,我們擁有全部的關鍵專利,並百分之百地占有市場。但是讓這種壟斷繼續下去就是自我失敗。我們開始出賣許可證,不久我們就隻有百分之三十的市場份額了,但是這個市場卻更大。美國國內沒有錄像機和光盤放音 放像機的製造廠家,這使我們甚感不安;事實上這種情形使我很著急,因為在競爭中我們可以擴大市場,加快新產品的研製,而沒有競爭就會減弱對創新的激勵。
與我們的競爭對手商談這個問題本來是件好事,但是美國的反托拉斯法卻使得相互競爭的企業的領導人無法坐在一起來討論未來的趨勢和他們之間的問題。與之相反,我們在英國多年來一直以友好的方式來做這件事。派爾電氣公司的董事長,托尼克羅夫勳爵率領英國代表團,索尼公司的吉井登率領第一個日本代表團。
六十年代,由於我對一個國家的工業比世界其它國家在相同方麵具有太遠的領先地位而感到擔憂,我們開始召開這類的會議。而在七十年代當我們著手研究磁帶錄像機(vtr)時,這件事在我看來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我們與飛利浦公司在這個項目上的方向一致。我認為,彩色電視機已經達到了它的頂峰之後錄像機就是下一個當然的產品。很顯然,我們並不是在這項新技術上努力工作的唯一廠家,很多公司都開始了研究和設計,而且已經在錄像機上申報了專利應用項目。盡管日本的製造商們很清楚錄像機行業將會發展得越來越大,而美國和歐洲仍然保持著很不情願的態度。隻有飛利浦和其它的幾家公司有興趣。飛利浦公司好像操之過急,他們搞出一種並不適合家用的機器後就匆匆忙忙地進入家用品市場,結果未能獲得成功。最後他們從日本的公司購買了許可證。同時我們進一步完善了我們的產品,其它日本公司也跟了上來。從那以後,先前不願意參加艱難的開創工作、也不對市場進行投資的那些美國公司開始從日本購買oem產品,他們中的某些人還對國會議員們抱怨,日本的出口產品已經變成了“洪水猛獸”之勢。
我曾經試圖使我的同事和競爭者相信,為了避免將來的貿易問題,最好是讓歐洲和美國的製造廠商知道開發的前景和可資利用的技術,並對今後十年內公眾對某種特定產品的需求作出估計。了解了這些情況之後,他們就可以自己從事研究和設計,也就有可能競爭了。如果這樣他們還不能競爭,他們也就沒有什麽可以抱怨的了,因為他們已經從競爭對手關於市場發展方向的判斷中得到了好處。
那麽今後的十至二十年間消費者們需要什麽呢?我認為最高管理者應該關心這個問題,他們還應該關心將來的技術發展趨勢,哪些技術是有用的,或者是必需的?我們應該考慮哪種標準?在我看來,這種談話隻會對消費者有利。
我和v.e.達維龍閑談時提出過召開一次這樣的會議,他當時是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中負責工業事務的副總裁,正在東京訪問,我們談到了貿易的問題和工業界的合作,我對他提出了一些建議。我告訴他,日本正在開發一些產品,它們至少十年內都不會上市。例如錄像機,我告訴他說:“十年前的日本,每個人都在為錄像機努力。當我們索尼公司推出這個產品之後,其它的公司都跟了上來。但是看看你們歐洲的工業界吧。因為以前沒有人做錄像機的工作,所以當日本公司開始銷售錄像機時,沒有一家公司能夠拿出已經準備好了的產品推向市場。你們的進口商開始從我們那裏大批購買,然後你們就發火了,把我們的出口描述成洪水猛獸。”
我對他說,我並不想舊話重提,但是我還說:“你們的公司根本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麽,而我們現在就在考慮十年後的發展方向,你們的工業界也應該這樣做。為什麽你們就不能與日本人合作,把那些有關行業的最高領導人召集到一起來進行商討呢?”他認為這是一個好主意。我也和歐洲最大的電子製造商——飛利浦公司當時的董事長威斯.德克博士討論過這個問題。他也讚成這個想法。
回到東京之後,我與阿倍晉太郎討論了這個想法,他當時任通產省大臣,是一名高級政治家。我指出我們當然不會談論價格或者市場份額。但是我想為了避免引起任何有關反托拉斯的複雜糾紛,這樣的會議應該由政府、而不是由國家的行業協會主持。我提議對我們達成的協議做一份記錄,以便未曾出席會議的公司隨時查看。阿倍正式要求經組聯通過有關的委員會介入此事,他們表示同意。阿倍又與達維龍聯係,1982年第一次會議在布魯塞爾召開。1984年在東京召開了第二次會議,1985年在倫敦召開了第三次會議。這些會議至少幫助我們增進了相互的了解。但是我不敢肯定它打破了歐洲人做生意的傳統模式。
幾年前,一位歐洲的朋友告訴我,如果你有一部好書的手稿,你知道可以賣出一百本書,那麽歐洲出版商的反應是願意印九十九本。我的朋友說,印一百零一本將有失歐洲式的體統。日本人對這種事的看法:我們要一直印下去,並且盡可能多地銷售出去。我們印得越多,價格就越便宜,隨著促銷和教育的作用,我們就會創造更多的需求,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得到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