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我在華盛頓的另一間小房間裏熱得發昏。我做出一個對事態的發展不可能產生任何影響的決定。蘇菲先於我六小時離開了華盛頓;即使這樣,如果我不耽誤時間馬上尾隨而去,或許能夠及時趕回布魯克林,扭轉事態的發展方向。但我惱怒,痛苦,出於某些我至今仍不完全明白的原因,我決定獨自一人回南安普頓。我想我的決定裏一定有“惱羞成怒”的成份:為她的背信變節而氣惱,同時被嫉妒刺痛得發狂,以至我得出一個痛苦的結論,她隻會照料那個傻瓜——內森,那個瘋子!我已盡了全力。讓她回到她那個猶太瘋子情人,那個狗雜種身邊去吧。於是我清點了一下已大大縮水的錢包(很具諷刺意味的是,我仍然依賴內森的饋贈維持生活),帶著強烈的反猶情緒從旅館結賬退房,冒著酷熱,步履艱難地走了好幾個街區來到汽車站,買了一張去弗吉尼亞弗蘭克林的長途汽車票。我決心忘掉蘇菲。  這時已是下午一點。我沒有意識到這點,深深地陷入危機之中。惡毒的背叛,巨大的失望,深深地刺痛了我,使我的身體像患了跳舞症似的,手腳顫栗不已;還有,宿醉像酷刑似的襲遍全身。當汽車轟鳴著駛過擁塞的阿林頓大街時,我渾身劇烈顫抖,心情十分沉重,這多半與蘇菲給我灌下的威士忌有關。我從沒見過自己的手指無法控製地劇烈顫抖,以致連煙都點不著。再加上那噩夢般的一幕,我沮喪到了極點。陰沉的郊外,高牆環圍的監獄,流淌著粘乎乎汙水的寬闊的波托馬克河。我小的時候(離現在並不太久),華盛頓特區的南郊還是一片田園風光。我的上帝,看看現在!我忘了我的家鄉已經曆了一場磨難,被戰利品充斥得滿滿當當的,費爾伐克斯縣汙穢肮髒的城市形象像腦中的幻覺一樣一閃而過,鋼筋混凝土到處都是。僅僅在一天前,我還以為我永遠不會再看見它們。這一切都是北方佬蔓延到我親愛的家鄉的惡性腫瘤嗎?往南方走肯定會好一些;但此時我卻不得不把頭輕輕靠在椅背上,在疲憊、恐懼和痛苦中備受煎熬。以前我從未體驗過這種感覺。  司機高叫一聲:“亞曆山大。”我知道我必須下車了。我心裏琢磨著,如果這些地方醫院裏的實習醫生看見一個皮包骨頭,穿著皺巴巴的條紋西服,神情恍惚的幽靈要求穿上緊身衣,會怎麽想?(難道就是在那時,心裏有個聲音告訴我,我不可能生活在南方?我想是的,但迄今為止我仍無法確定。)  但我總算控製住了自己,把腦子裏的妖魔鬼怪統統趕跑了。在搭乘了一連串的交通工具(包括一次出租車,這差點讓我經濟崩潰)之後,我終於及時趕回聯邦火車站,乘上三點鍾開到紐約的火車。直到我坐在悶熱的車廂裏,我才讓自己想蘇菲。仁慈的上帝啊,我傾慕的波蘭姑娘正在奔向死亡!我突然發現,我之所以在未能完成的弗吉尼亞之行中將蘇菲從腦子中完全趕跑,隻是因為潛意識阻止我預見或接受這一預感:可怕的事即將發生在蘇菲和內森身上,而我迫不及待地趕回布魯克林也無法挽回他們的命運。並非因為我有先見之明,而是我故意視而不見,或是裝傻,或兩者都有。她最後的字條沒有流露出什麽嗎?上麵再明白不過了,六歲的孩子也能體會它的含義。是我的疏忽嗎?我為什麽不緊隨她而去,而是乘上那輛愚蠢的公共汽車去穿越波托馬克河。我痛苦得無法言喻。我對她的內疚一如她對她孩子的內疚。我本可以不讓她走上死亡之路的,可我卻沒有這樣做,這與內森親手殺死她有什麽不同?我痛苦不堪,內疚萬分。我對自己說:上帝啊,電話在哪兒?我要搶先警告莫裏斯•芬克或勞瑞。但這時,火車啟動了,我明白我無法再與誰聯係,一直得等到……


    於是我陷入一種短暫卻相當強烈的稀奇古怪的宗教情感中。《聖經》早已成了我許多年來四處巡遊的一部分行裝,我把它與《時代》雜誌還有《華盛頓郵報》一起隨身攜帶著。當然,它還得充當恩特維斯特爾牧師的必備之物。我從來不是一個信神的人,《聖經》對我的意義主要在文學方麵。它提供想象,隱喻,為我小說中的人物提供大量畫龍點睛的引語。我自詡為一個不可知論者,不信神,不受宗教的束縛,即使在遭受巨大痛苦時,也敢於質疑諸如神和上帝之類虛無縹緲的脊椎動物。但我坐在列車上,孤獨,無以形容、無法排遣的虛弱和恐懼,我的精神支柱一下子垮了,《時代》和《郵報》也不能為我排解苦悶。一個奶油色肌膚高大肥胖的女人擠在我身邊的座位上,一下子把這地方弄得滿是香味。我們正朝北駛去,剛離開哥倫比亞特區。我轉頭看看她,因為我感覺她正盯著我。她用那雙柔和,充滿關切的圓圓的棕色眼睛打量著我,微笑著,喘了口氣,神色間充滿我渴望已久的母愛的慈祥。“孩子,”她說,充滿信任和鼓舞,“這是惟一的好書。就是你手上拿的這本。”彼此的信任就這樣建立起來。這位虔誠的天主教徒從旅行袋中拿出她自己的《聖經》,坐在座位上愉快地看了起來,濕潤的嘴唇不時發出咂咂聲。“相信他的話!”她提醒我說,“你就會得到拯救——這就是聖書和主的真理。阿門。”  我回答說:“阿門。”我打開《聖經》,一頁不差地翻到最中間的一頁。少年時代在教會學校的課本中學過的那首《讚美詩》就印在這一頁上。“阿門。”我又說了一遍。“像糜鹿渴望清泉,我的靈魂向往著您,啊上帝……”突然我覺得我必須躲開所有人的眼睛。我歪歪倒倒地走進盥洗間,鎖上門,坐在馬桶上,飛快地在筆記本上劃下一些有如天啟般的語句。這些語句湧出我混亂的意識時我並不真正明白:這是一個即將消逝在這世界上最遙遠最恐怖的孤島的罪人的最後懺悔,他匆忙寫就放進瓶中,任其在黑暗的永恒的海底飄浮。“你為什麽哭了,孩子?”當我回到那婦人身邊時,她問,“是誰傷害了你?”我無言以答。但她馬上提了一個建議,於是不久後,我便和她一起朗讀起來。我們把聲音提得很高,協調而悲傷的挽歌壓過了火車的哐當聲。“《讚美詩》第八十八,”我建議道。她回答說:“一首很不錯的讚美詩!”“啊上帝我的救主,我日日夜夜呼喚著你,讓我的靈魂來到您身邊……”我們高聲讀著。讀完了威名頓,切斯特,翻到了基督和以塞亞。過了一會兒,我們試著讀《登山訓眾》,但它對我一點不起作用;希伯來老奶奶的悲歌更加深了我的悲哀,於是我們又回到《約伯紀》。最後,我抬眼看看窗外,天已黑了下來,我已喜歡上(如果不能算愛的話)的這位黝黑的女布道者在紐阿克下了車。“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她預言道。


    從外麵看上去,那天晚上的粉紅宮就像我看了不下一百遍的粗製濫造的偵探片的外景地。直到今天,我仍能清楚地記得我從人行道上走過去時的那種認命的感覺——我不願感到驚訝。一切都如我的預料:救護車,消防車,閃著紅燈的警車,等等——一大堆車聚集在那裏,仿佛這所破舊不堪的房屋遭遇了一場大屠殺,而不僅僅是兩個年輕人自願而嚴肅地在此了卻一生,永遠睡去。一盞雪亮的探照燈把這裏照得如同白晝,周圍用路障圍了起來,豎起“禁止穿越”的警示牌。到處是嚼口香糖的警察。我和其中一名警察,一個醜陋暴躁的愛爾蘭人吵了起來,告訴他我應該獲準進入。但如果不是勞瑞,我可能要在外麵呆上好幾個鍾頭。他看見了我,對那一臉肥肉的家夥說了幾句什麽,我才得以進去,穿過過道,經過我自己的房間。我房間的門半開著,耶塔•齊墨爾曼正半躺半坐地蜷在一張椅子上,神色恍惚地用依地語咕噥著什麽;那張幽默親切的寬臉此時沒有一點血色,顯然驚嚇過度。一個護士在她身邊擺弄著注射器。勞瑞一言不發地把我帶到樓上,經過一群滿臉肅穆的警察、記者和兩三個隨著準備對任何一個活動物體舉起閃光燈的攝影記者。整棟房屋彌漫著濃烈的煙霧,有一瞬間我還錯以為這裏失火了。在蘇菲的房間門口,莫裏斯•芬克正用發抖的聲音向一名偵探模樣的人訴說著什麽,他的臉色甚至比耶塔還要蒼白。我等了很久才和莫裏斯說上話。他把那天下午的一些事,還有音樂的事告訴我。最後我終於來到蘇菲的房間。在那扇被撞破的門後,一片溫馨的珊瑚紅色出現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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