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後一次放下父親的來信之前,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心中升騰起一股美妙的感覺,接下來的故事情景觸手可及,像一個即將孵化而出的圓圓的金蛋。我馬上撲到我的黃本子上,抓起了鉛筆。火車將抵達河濱車站--一個鬧哄哄的令人心煩的又熱又擠又髒的車站。失去女兒的悲傷父親正等在那裏,還有嘮嘮叨叨、喋喋不休的女主人,一副棺材,一個操辦喪事的人,也許還有別的……一個忠實的仆人,一位女人,一個老黑奴?我的鉛筆在黃色的紙上沙沙地滑動著。
我清楚地記得剛在耶塔公寓住下的那幾周的情形。從一開始,我的創造激情就十分高漲。我可以在很短的時間裏輕鬆地寫下五六十頁。我從來沒有如此輕鬆而迅速地寫作過,這次也不例外,因為即使在那時,我也得搜腸刮肚地尋找合適的字眼,還得苦苦推敲韻律和那些華麗、精彩的文字。然而,我突然充滿自信,那是一種奇怪的無所畏懼的自信。我高興地開始猛寫起來。在悶熱潮濕、令人有些頭暈眼花的夏日空氣裏,我筆下的那些人物在閃爍著怪異色彩的三色膠片上充滿活力。現在我是那麽珍愛我那時的形象啊:在那間深粉紅色的房間裏,我伏身在那張書桌上,口裏悄聲念著音調悅耳的(就像我現在這樣)自己創造的優美詞句。我就像一個販賣文字的家夥一樣,用嘴唇試著它們的聲音,從中感到無窮的快樂與滿足。不管它是否完美,它都將是人類極富想象力的令人敬畏的精神產品--那該詛咒的小說,神聖的小說,上帝的小說!噢,斯汀戈,我是多麽羨慕你在那遙遠的創作生涯初期所擁有的那些下午時光啊(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我虛弱空虛,無所事事,對小說極其厭煩,聽任自己被幾乎不可能實現的目標與野心弄得精疲力竭),那種不朽的渴望激勵著你寫好每一個字和每一個標點符號,而你也像孩子一樣堅信自己一定能有所作為。
在那段日子的另一件事,是我在耶塔新發現的平靜與安全感--我相信,這是我與內森和蘇菲成為朋友的結果。我是那個周日在蘇菲的房間裏感受到這一點的。在麥克格雷繁忙喧鬧的辦公室裏,我用一種近乎病態的自虐把自己和別人隔離開,躲進一個孤獨的幻想世界裏。就我本人而言,這是不正常的,因為我在大部分時間裏都喜歡與人為伴,真心地渴望友情,惟恐受到孤獨那令人恐懼的重擊。正是這種恐懼使得人人邁入婚姻的殿堂。在布魯克林,我對朋友的需求感尤為強烈,而我也找到了他們,這不僅撫慰了我那被抑製的焦慮感,也使我能夠投入寫作。顯然,隻有最虛弱孤僻的人才能在寂靜無聲、四麵禿壁的房間裏不假思索地一天接一天地寫作。等我從失去親人的孤寂以及被葬禮攪得心煩意亂的寫作情緒中鬆弛下來後,我覺得我應該到蘇菲和內森那兒去喝杯咖啡,分享他們的友誼了。
但還要經過相當一段時間--至少幾個星期後,我才會被卷入那命中注定要爆發的我的新朋友們的感情漩渦裏。在我們初次相遇時,這種極度緊張的情緒差點毀了我們大家。當這風暴再次爆發時--這不是那種為瑣事而發生的爭吵--十分可怕,比我曾經看到的還要凶猛,差點把我打懵。不過,這是後來的事。而此時,我住在那間有如牡丹花盛開一般的粉紅色房間裏,感覺舒服極了。另外一點,我無須再為樓上做愛的聲音而心煩意亂。在那段時間裏,蘇菲和內森還住在二樓,以一種相當隨意的方式同居著。每人有自己單獨的房間,需要時就睡在一起。在誰的房間方便,就睡在誰的房間裏。
這也許是因為那還是一種道德觀念極為嚴肅的歲月。盡管耶塔對性的態度還算寬容,但蘇菲和內森仍不得不分開來住--雖然距離不過是亞麻布鋪就的走廊那麽幾步之遙,而沒有搬進某一個人的寬敞房間裏,無須掩飾地投入忘情的性愛遊戲之中。那依然是一個婚姻至上的年代。還有,這是在弗拉特布西,一個既體麵又像任何一個美國中部城鎮那樣熱衷探聽隱私和秘密的地方。如果兩個人在耶塔公寓未婚同居,那它就會得到一個壞名聲。於是,在蘇菲和內森兩個房間之間的那條過道便成為分割他們的中心點。現在這裏非常寧靜,因為我那兩個朋友很快就要搬到內森的房間,到那兒去做他們那驚天動地的愛情遊戲了--那裏雖然不如蘇菲的房間生動活潑、令人愉快,但如內森所說,夏天要來了,那裏更涼快些。謝天謝地!我想,再也不會有什麽來打擾我的寫作與安寧了。
在最初幾個星期裏,我成功地掩飾了我對蘇菲的暗戀。我小心翼翼地把熱情埋在心底。我敢肯定,他們倆誰也沒能察覺我每次見到蘇菲時所遭受的那份煎熬。一方麵,那時我還十分幼稚,從未對一個把心交給別人的女人有過性方麵的幻想。另外是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是內森比我年長。這當然是一個關鍵問題。在二十多歲時,年長幾歲比在以後的歲月裏有價值得多。那時內森快三十了,而我才二十二歲,他在我麵前無可非議地是一個"長者";當我們都四十多歲時,這一點就變得微不足道了。同樣需要指出的是,蘇菲和他年齡相仿。考慮到這些因素,再加上我極力裝出來的漠然態度,我確信內森從未想到過我會是他在感情上的一個競爭者。朋友,是的。情人?這會讓他們捧腹大笑的。正因為這樣,內森在我和蘇菲單獨相處時從未有過顧慮。事實上,當他離開後,他還願意由我來陪伴她。他確實也有理由相信我們,至少在頭幾個星期裏,蘇菲和我從未有過身體上的接觸,哪怕是手指頭碰一下,盡管我對此充滿渴望。我成了一個很好的聽眾。我相信,正因為這種純潔的超然心態,使我最終能對蘇菲本人以及她的過去有更多的了解,遠遠超過內森所了解的東西。
"我欣賞你的勇氣,夥計。"一天清早,內森在我房間裏這樣說道,"我真的很欣賞你幹的事兒,打算寫寫南方別的事情。"
"你什麽意思?"我問道,心裏覺得很奇怪,"什麽叫寫南方的勇氣?"我倒了兩杯咖啡。那是我們剛從康尼島回來的那個星期的某一天早上。好幾天來,我一反以往的起居習慣,每天黎明時分就起床,然後伏在書桌上一口氣寫上一兩個鍾頭。有意思的是,每當完成不可思議的衝刺後--差不多寫完一千字,內森剛好在我想歇口氣的時候敲響了我的房門。他去上班路過我的房間,於是我便熱情地邀他進來喝杯咖啡。好幾天來都是這樣,而我呢,樂得利用他順路進來的時間休息一下。他這幾天也起得很早。他解釋說,他要去普費澤的實驗室做一些很重要的細菌培養情況觀察。他很想詳細地給我解釋他的實驗,比如羊膜水和兔胎盤,以及稀奇古怪的酶、離子轉移之類的東西。看我聽得目瞪口呆、完全不明所以的樣子,他很理解地哈哈一笑,不再往下說。這不是內森的錯,他的表達能力相當強,隻怪我不夠聰明,尤其缺乏抽象思維能力,不能把他說的這些東西聯係起來變成有意義的句子。我對自己感到痛惜,同時十分嫉妒內森的博學識廣,比如他可以從生化酶一下子轉到純文學的話題上來。他現在正在這樣做。
"我不認為寫南方的事對我來說有什麽大不了的,"我接著說,"家鄉的棉花地,是我最熟悉的地方。"
"我不是這個意思,"他回答說,"我隻想說你為之奮鬥的那個目標正在走向沒落。你可能認為我對南方一無所知,我在上星期天對你吼的那些有關博比.韋德的話也的確十分殘酷而且不可原諒。但現在我說的是另外一回事--寫作。作為一種文學流派,南方文學在這幾年大勢已去,另一個流派將取而代之。這就是我說你有勇氣寫南方的原因所在。"
我感到有些惱怒,不是因為這番話的邏輯性與真實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而是因為一個藥房裏的生物學家居然發表這樣一套有關文學流派的定論。這關他什麽事!但當我玩笑似地委婉做著文學唯美主義的抗辯時,他從側麵又一次向我發起攻擊。
"內森,你他媽的確實是個細胞學專家,"我說,"你懂什麽文學流派與傳統觀念?"
"留克利希斯在《論事物的本質》中提出一個觀點,一個科學家如果隻關心科學,而不能享受藝術以及為藝術熏陶的話,那他就是個愚鈍和不完全的人。我相信這一點,斯汀戈老夥計--這也許就是我關心你以及你的書的原因。"他停了一下,掏出一個看起來很昂貴的銀質打火機,把我叼在嘴上的煙點著。"請原諒我鼓勵你的這些不良習慣,我帶著這個是為了點本生燈[1]。"他嬉笑著,接著又說,"事實上,我隱瞞了一件事。我以前一直想當作家,直到在哈佛讀了一半的時候,我意識到我不可能成為陀斯妥耶夫斯基,於是才把我的聰明才智投向那神秘的人類細胞學。" "那麽你以前真的想從事寫作?"我問道。
"一開始不是。猶太母親們總是對她們的兒子充滿希望。在整個童年時期,他們都打算把我培養成一個偉大的小提琴家--又一個海菲茲或梅紐因。但坦率地講,我缺乏靈感、天分,不過這讓我對音樂有了很多認識。後來我決定當一名作家。那時在哈佛二年級有一幫我們這樣的人,一幫癡迷於文學和文字的書蟲。在劍橋大學一個迷人的微型文學園地裏,我像其他的夥伴那樣寫了一些詩,還有很多糟糕的短篇小說。我們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會超過海明威。但最後我明智地認為,作為一個小說家,路易斯o巴斯德是我最好的榜樣。然而,我真正的天賦並不在此,於是我馬上從文學專業轉到了生物學。這是個幸運的選擇,我肯定是這樣。我現在明白了,我所幹的一切都是因為這個事實:我是個猶太人。"
"猶太人!"我打斷他,"什麽意思?"
"噢,我的意思是說,我敢肯定猶太文學將在以後的日子裏對美國文學產生重要作用。"
"噢,是嗎?"我有些戒備地說,"你怎麽知道?這就是你說我有勇氣寫南方的事的原因嗎?"
"我不是說猶太文學是惟一的流派,而是說它會成為一個重要的流派。"他輕鬆坦然地說,"我也不是說你不能給你們的傳統寫法增添一點有意義的東西。僅僅從曆史和種族的角度來看,猶太流派在戰後會形成獨有的文化風景。僅此而已。有一本小說已經有了這樣的地位。它的影響不大,隻是一本篇幅短小的小書,但它非常美麗,完全是一部年輕的天才作家的傑作。"
"什麽書?"我問。我想我的聲音有些不對勁兒,於是又加上一句,"作者是誰?" "書名叫《搖來晃去的人》,"他回答說,"作者是索爾o貝婁。"
"哦,去他的。"我慢吞吞地說,呷了一口咖啡。
"你看過這本書嗎?"他問道。
"當然。"我說,露出一付滿不在乎的神情。
"覺得怎麽樣?"
我清楚地記得剛在耶塔公寓住下的那幾周的情形。從一開始,我的創造激情就十分高漲。我可以在很短的時間裏輕鬆地寫下五六十頁。我從來沒有如此輕鬆而迅速地寫作過,這次也不例外,因為即使在那時,我也得搜腸刮肚地尋找合適的字眼,還得苦苦推敲韻律和那些華麗、精彩的文字。然而,我突然充滿自信,那是一種奇怪的無所畏懼的自信。我高興地開始猛寫起來。在悶熱潮濕、令人有些頭暈眼花的夏日空氣裏,我筆下的那些人物在閃爍著怪異色彩的三色膠片上充滿活力。現在我是那麽珍愛我那時的形象啊:在那間深粉紅色的房間裏,我伏身在那張書桌上,口裏悄聲念著音調悅耳的(就像我現在這樣)自己創造的優美詞句。我就像一個販賣文字的家夥一樣,用嘴唇試著它們的聲音,從中感到無窮的快樂與滿足。不管它是否完美,它都將是人類極富想象力的令人敬畏的精神產品--那該詛咒的小說,神聖的小說,上帝的小說!噢,斯汀戈,我是多麽羨慕你在那遙遠的創作生涯初期所擁有的那些下午時光啊(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我虛弱空虛,無所事事,對小說極其厭煩,聽任自己被幾乎不可能實現的目標與野心弄得精疲力竭),那種不朽的渴望激勵著你寫好每一個字和每一個標點符號,而你也像孩子一樣堅信自己一定能有所作為。
在那段日子的另一件事,是我在耶塔新發現的平靜與安全感--我相信,這是我與內森和蘇菲成為朋友的結果。我是那個周日在蘇菲的房間裏感受到這一點的。在麥克格雷繁忙喧鬧的辦公室裏,我用一種近乎病態的自虐把自己和別人隔離開,躲進一個孤獨的幻想世界裏。就我本人而言,這是不正常的,因為我在大部分時間裏都喜歡與人為伴,真心地渴望友情,惟恐受到孤獨那令人恐懼的重擊。正是這種恐懼使得人人邁入婚姻的殿堂。在布魯克林,我對朋友的需求感尤為強烈,而我也找到了他們,這不僅撫慰了我那被抑製的焦慮感,也使我能夠投入寫作。顯然,隻有最虛弱孤僻的人才能在寂靜無聲、四麵禿壁的房間裏不假思索地一天接一天地寫作。等我從失去親人的孤寂以及被葬禮攪得心煩意亂的寫作情緒中鬆弛下來後,我覺得我應該到蘇菲和內森那兒去喝杯咖啡,分享他們的友誼了。
但還要經過相當一段時間--至少幾個星期後,我才會被卷入那命中注定要爆發的我的新朋友們的感情漩渦裏。在我們初次相遇時,這種極度緊張的情緒差點毀了我們大家。當這風暴再次爆發時--這不是那種為瑣事而發生的爭吵--十分可怕,比我曾經看到的還要凶猛,差點把我打懵。不過,這是後來的事。而此時,我住在那間有如牡丹花盛開一般的粉紅色房間裏,感覺舒服極了。另外一點,我無須再為樓上做愛的聲音而心煩意亂。在那段時間裏,蘇菲和內森還住在二樓,以一種相當隨意的方式同居著。每人有自己單獨的房間,需要時就睡在一起。在誰的房間方便,就睡在誰的房間裏。
這也許是因為那還是一種道德觀念極為嚴肅的歲月。盡管耶塔對性的態度還算寬容,但蘇菲和內森仍不得不分開來住--雖然距離不過是亞麻布鋪就的走廊那麽幾步之遙,而沒有搬進某一個人的寬敞房間裏,無須掩飾地投入忘情的性愛遊戲之中。那依然是一個婚姻至上的年代。還有,這是在弗拉特布西,一個既體麵又像任何一個美國中部城鎮那樣熱衷探聽隱私和秘密的地方。如果兩個人在耶塔公寓未婚同居,那它就會得到一個壞名聲。於是,在蘇菲和內森兩個房間之間的那條過道便成為分割他們的中心點。現在這裏非常寧靜,因為我那兩個朋友很快就要搬到內森的房間,到那兒去做他們那驚天動地的愛情遊戲了--那裏雖然不如蘇菲的房間生動活潑、令人愉快,但如內森所說,夏天要來了,那裏更涼快些。謝天謝地!我想,再也不會有什麽來打擾我的寫作與安寧了。
在最初幾個星期裏,我成功地掩飾了我對蘇菲的暗戀。我小心翼翼地把熱情埋在心底。我敢肯定,他們倆誰也沒能察覺我每次見到蘇菲時所遭受的那份煎熬。一方麵,那時我還十分幼稚,從未對一個把心交給別人的女人有過性方麵的幻想。另外是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是內森比我年長。這當然是一個關鍵問題。在二十多歲時,年長幾歲比在以後的歲月裏有價值得多。那時內森快三十了,而我才二十二歲,他在我麵前無可非議地是一個"長者";當我們都四十多歲時,這一點就變得微不足道了。同樣需要指出的是,蘇菲和他年齡相仿。考慮到這些因素,再加上我極力裝出來的漠然態度,我確信內森從未想到過我會是他在感情上的一個競爭者。朋友,是的。情人?這會讓他們捧腹大笑的。正因為這樣,內森在我和蘇菲單獨相處時從未有過顧慮。事實上,當他離開後,他還願意由我來陪伴她。他確實也有理由相信我們,至少在頭幾個星期裏,蘇菲和我從未有過身體上的接觸,哪怕是手指頭碰一下,盡管我對此充滿渴望。我成了一個很好的聽眾。我相信,正因為這種純潔的超然心態,使我最終能對蘇菲本人以及她的過去有更多的了解,遠遠超過內森所了解的東西。
"我欣賞你的勇氣,夥計。"一天清早,內森在我房間裏這樣說道,"我真的很欣賞你幹的事兒,打算寫寫南方別的事情。"
"你什麽意思?"我問道,心裏覺得很奇怪,"什麽叫寫南方的勇氣?"我倒了兩杯咖啡。那是我們剛從康尼島回來的那個星期的某一天早上。好幾天來,我一反以往的起居習慣,每天黎明時分就起床,然後伏在書桌上一口氣寫上一兩個鍾頭。有意思的是,每當完成不可思議的衝刺後--差不多寫完一千字,內森剛好在我想歇口氣的時候敲響了我的房門。他去上班路過我的房間,於是我便熱情地邀他進來喝杯咖啡。好幾天來都是這樣,而我呢,樂得利用他順路進來的時間休息一下。他這幾天也起得很早。他解釋說,他要去普費澤的實驗室做一些很重要的細菌培養情況觀察。他很想詳細地給我解釋他的實驗,比如羊膜水和兔胎盤,以及稀奇古怪的酶、離子轉移之類的東西。看我聽得目瞪口呆、完全不明所以的樣子,他很理解地哈哈一笑,不再往下說。這不是內森的錯,他的表達能力相當強,隻怪我不夠聰明,尤其缺乏抽象思維能力,不能把他說的這些東西聯係起來變成有意義的句子。我對自己感到痛惜,同時十分嫉妒內森的博學識廣,比如他可以從生化酶一下子轉到純文學的話題上來。他現在正在這樣做。
"我不認為寫南方的事對我來說有什麽大不了的,"我接著說,"家鄉的棉花地,是我最熟悉的地方。"
"我不是這個意思,"他回答說,"我隻想說你為之奮鬥的那個目標正在走向沒落。你可能認為我對南方一無所知,我在上星期天對你吼的那些有關博比.韋德的話也的確十分殘酷而且不可原諒。但現在我說的是另外一回事--寫作。作為一種文學流派,南方文學在這幾年大勢已去,另一個流派將取而代之。這就是我說你有勇氣寫南方的原因所在。"
我感到有些惱怒,不是因為這番話的邏輯性與真實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而是因為一個藥房裏的生物學家居然發表這樣一套有關文學流派的定論。這關他什麽事!但當我玩笑似地委婉做著文學唯美主義的抗辯時,他從側麵又一次向我發起攻擊。
"內森,你他媽的確實是個細胞學專家,"我說,"你懂什麽文學流派與傳統觀念?"
"留克利希斯在《論事物的本質》中提出一個觀點,一個科學家如果隻關心科學,而不能享受藝術以及為藝術熏陶的話,那他就是個愚鈍和不完全的人。我相信這一點,斯汀戈老夥計--這也許就是我關心你以及你的書的原因。"他停了一下,掏出一個看起來很昂貴的銀質打火機,把我叼在嘴上的煙點著。"請原諒我鼓勵你的這些不良習慣,我帶著這個是為了點本生燈[1]。"他嬉笑著,接著又說,"事實上,我隱瞞了一件事。我以前一直想當作家,直到在哈佛讀了一半的時候,我意識到我不可能成為陀斯妥耶夫斯基,於是才把我的聰明才智投向那神秘的人類細胞學。" "那麽你以前真的想從事寫作?"我問道。
"一開始不是。猶太母親們總是對她們的兒子充滿希望。在整個童年時期,他們都打算把我培養成一個偉大的小提琴家--又一個海菲茲或梅紐因。但坦率地講,我缺乏靈感、天分,不過這讓我對音樂有了很多認識。後來我決定當一名作家。那時在哈佛二年級有一幫我們這樣的人,一幫癡迷於文學和文字的書蟲。在劍橋大學一個迷人的微型文學園地裏,我像其他的夥伴那樣寫了一些詩,還有很多糟糕的短篇小說。我們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會超過海明威。但最後我明智地認為,作為一個小說家,路易斯o巴斯德是我最好的榜樣。然而,我真正的天賦並不在此,於是我馬上從文學專業轉到了生物學。這是個幸運的選擇,我肯定是這樣。我現在明白了,我所幹的一切都是因為這個事實:我是個猶太人。"
"猶太人!"我打斷他,"什麽意思?"
"噢,我的意思是說,我敢肯定猶太文學將在以後的日子裏對美國文學產生重要作用。"
"噢,是嗎?"我有些戒備地說,"你怎麽知道?這就是你說我有勇氣寫南方的事的原因嗎?"
"我不是說猶太文學是惟一的流派,而是說它會成為一個重要的流派。"他輕鬆坦然地說,"我也不是說你不能給你們的傳統寫法增添一點有意義的東西。僅僅從曆史和種族的角度來看,猶太流派在戰後會形成獨有的文化風景。僅此而已。有一本小說已經有了這樣的地位。它的影響不大,隻是一本篇幅短小的小書,但它非常美麗,完全是一部年輕的天才作家的傑作。"
"什麽書?"我問。我想我的聲音有些不對勁兒,於是又加上一句,"作者是誰?" "書名叫《搖來晃去的人》,"他回答說,"作者是索爾o貝婁。"
"哦,去他的。"我慢吞吞地說,呷了一口咖啡。
"你看過這本書嗎?"他問道。
"當然。"我說,露出一付滿不在乎的神情。
"覺得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