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洛德.哈法戈傳奇》,作者:岡德.費金。詩歌。
岡德.費金有點像杜撰過許多劣質作品的作家取的那種怪筆名,但現在你會了解這的確是作者的真名。這有什麽意義嗎?因為這份手稿不是通過郵局,也不是通過代理商,而是直接由作者本人交到我手上的。一星期前,費金帶著一包手稿和兩個手提箱來到我的辦公室,邁耶小姐說他想見編輯。他有六十歲左右,背有點駝,但很硬朗,中等個兒,因長年呆在戶外而變得粗糙的臉上長著濃濃的灰色胡須,嘴唇線條很柔和,有一雙我所見過的最憂鬱惆悵的眼睛。他頭戴一頂黑色皮帽,是帽沿前卷剛好扣住耳朵的那種,豎起的羊毛衣領很厚實可以擋住風寒。他的手非常大,關節又粗又紅。他有點流鼻涕,顯得十分疲憊。他對我說,他想留下一部手稿。我問他從哪裏來,他說是北達科那一個叫龜湖的地方,他剛坐了三天四夜的汽車來到紐約。我問他是不是為了送手稿,他說是的。
於是他主動說了起來。他說,麥克格雷是他拜訪的第一家出版公司。我問他是怎麽找到這兒來的,他回答說純屬巧合,麥克格雷並不是他想要造訪的第一家出版公司。這讓我有些吃驚,居然連費金這樣孤陋寡聞的作者也沒有把它列為首選公司。他告訴我說,長途汽車在明尼阿波利斯停留了幾小時,於是他到電話公司去轉了轉,在那兒了解到曼哈頓的所有電話都刊登在一本黃冊中。為了不盲目行事,他用鉛筆把紐約所有的出版公司的名稱地址都抄了下來。我想,他一定是按字母順序開始抄的,從阿普爾頓公司一直到齊夫-戴維斯公司。但是,就在到紐約的那天早上,站在波特汽車站惟一的出站口,他抬頭一看,祖母綠色的麥克格雷大廈聳立在半空中,上麵是巨大的標誌,於是他就上來了。
這老家夥看上去已筋疲力盡、昏昏欲睡,還有些惶惑不安。他後來告訴我,他從未到過明尼阿波利斯以東的任何地方,我覺得我最該做的,就是把他帶到樓下的咖啡廳。我們在咖啡廳坐下後,他開始講述他的身世。他說,他的本名應該是"費京",但後來不知怎麽搞的,"g"在發音時被漏掉了。他是挪威移民的後裔,一直在龜湖邊的農場裏種麥子。二十多年前--他大約四十歲的時候,一家采礦公司在他的農場下麵發現了巨大的煤礦礦藏。雖然他們並未馬上開采,但與他簽訂了一個長期租約,足夠他後半生享用了。他一直獨身,生活一成不變,從未想過要關閉農場。而現在,他有了許多閑暇來開始那醞釀已久的"寫作工程",那便是以他的挪威祖先為主角的長篇史詩:哈洛德o哈法戈--一位生活在十三世紀的伯爵或王子什麽的……聽到這裏,我的心都涼了,但仍一臉嚴肅地坐在那兒。他拍拍那個手稿包,說:"是的,先生,二十年的心血都在這兒了,都在這兒了!"
但緊接著,我對他的看法開始改變。別看他一副鄉巴佬的樣子,但知識淵博,思路十分清晰,好像還讀了不少書,大部分是北歐的神話故事。雖然他最喜歡的作家是不太著名的西格麗特.安德賽特、康特.漢森,以及四平八穩的中西部地區的作家如哈姆林.加蘭和威拉.卡瑟等等,但不管怎樣,萬一我發現了一位天才呢?畢竟,就連惠特曼這樣的大詩人,當初不也是像小販一樣到處叫賣他的手稿嗎?長談之後(我已經開始叫他岡德),我告訴他我很高興拜讀他的大作,但我必須提醒他,麥克格雷在詩歌方麵並不很在行,然後我們乘電梯回到樓上。當他道別時,我安慰他說,我理解他為這二十年的心血所承受的一切,我將認真閱讀這部手稿,爭取幾天之內給他一個答複。這時,我發現他隻打算帶走一個箱子。看到我疑惑的目光,他笑了笑,把那深邃、憂鬱和困惑的目光投向我,說:"噢,我想你能理解,留下的那隻箱子裏裝著那部長詩的另一半。"
我敢發誓說,這部手稿幾乎是人類用手寫下的最長的文學作品。我把它拿到郵寄室,讓那個男孩秤了秤,一共三十五磅,用了七打哈默.邦德稿紙,共三千八百五十頁打得密密麻麻的手稿。長詩使用的是一種特殊的英語,如果你不了解內情,可能會認為這不過是屈萊頓模仿斯賓塞的作品。可那確確實實是在寒冷的北達科那大平原的一間農舍裏,用二十年的每一個日日夜夜寫下來的。屋外,從薩斯卡切灣吹來的狂風肆虐著田裏的麥苗。他一邊夢想著他的古老的故國挪威,一邊揮筆疾書。 啊,偉大的酋長哈洛德,你為何如此悲傷!
她在為你悲傷,而你又身在何方?
我仿佛看見這位年事漸高的單身漢正在酷熱難當的大草原,一邊吹著電風扇,一邊揮毫寫完第四千節。
唱吧,你們這些巨人,還有尼伯龍根[1]
但不要再唱哈羅德讚美她的曲調。
請將你們的歌喉充滿悲傷絕望: 唱出最惡毒的詛咒!
今天,死亡時刻已到!
--不,它早該來了!
啊,多麽悲傷的詩句!
我嘴唇顫抖,視線模糊。我再也讀不下去了。岡德.費金還在旅館等我的回音(我讓他住下來等我的決定,這是一個多麽殘酷的建議),而我卻沒有勇氣拿起電話。終於,帶著遺憾的甚至有些傷感的心情,我決定退稿。
也許是我要求太高,也許是這些手稿的質量的確太糟,但不管是哪種情況,我都不記得我在麥克格雷的五個月裏推薦過哪怕一篇作品,結果發生了一件頗有諷刺意味的事。在離開令人窒息的麥克格雷一年多以後,我退的一本書稿(至少我覺得非常糟糕)以芝加哥一家出版社的名義出版了。那幾天,我常常想象範內爾或是公司其他上層人物的反應。我想我的退稿報告肯定在某位高級編輯的腦海裏留下了印象,這位老前輩肯定會去翻那些檔案資料。天知道他會帶著怎樣的煩躁與失落心情,重新翻看我那些自命不凡而又冷酷無情的傑作。
所以,在曆經幾個月的痛苦之後,這樣一本散文風格的手稿讓我如沐春風。它不再使我頭痛、惡心,值得給予一定的讚賞。乘獨木舟漂流一定會吸引一部分讀者。但我認為,手稿過於冗長和沉悶,像一次乏味的環太平洋航海旅行。如果對它作大量刪節,也許可以刊登在《美國國家地理》之類的雜誌上,或讓某個大學出版社買下它,但它決不會是我們所需要的書。
我就是這樣處理那本了不起的現代冒險經典作品《孔提基》的。幾個月後,看著這本書在暢銷書排行榜上不可思議地數星期排名第一,我開始意識到我真的是有眼不識泰山。我想,如果麥克格雷給我的苦力費超出每小時九十美分的話,我對好書與臭錢之間的關係或許會更敏感一些。
在這段時間,回"家"對我來說簡直是一種災難。我住在西十一大街一個叫大學生俱樂部的大樓裏,那間陋室隻有八英尺寬、十五英尺長。我一到紐約便被吸引到這兒,不僅是因為它的名字,還因為它一周十美元的低廉房租。當我看到這個名字時,湧上心頭的是青年團般的同誌之情,還有鋪著綠色羊毛毯的客廳長桌,上麵擺著《新共和》、《黨員評論》之類的雜誌。當然,這不過是我的想象。大學生俱樂部隻在一座低廉的旅館裏占了一小塊,門房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他穿一件女人長袍,無精打采地為客人送信件或買買酒什麽的。與鮑韋利不同的是,這裏有一個可以鎖上的房門,多少有一點點私人空間。除此之外,它與任何一家低級旅館並無兩樣。不過,它的位置很好,幾乎可以算是別致。在四樓的背麵,從我那間陋室裏滿是汙垢的窗口望出去,西十二大街上一座房子的花園盡收眼底。這是一個令人陶醉、心生夢幻的花園。有時,我似乎看見了花園主人--那便是我,一個身著便裝的年輕人,他即將成為紐約或哈伯人中冉冉升起的一顆新星。他那可愛、迷人、身材勻稱、金發碧眼的妻子,常常穿著便裝或睡衣在花園裏跳來跳去,與一條長相滑稽但精心打扮的阿富汗狗嬉戲,或蜷曲著躺在吊床上。在那裏,我與她瘋狂做愛…… 然而,當這一切連同那座傲慢的小花園像符號一般消失之後,大學生俱樂部的破敗簡直令人難以忍受,而我更是貧困交加,異常孤獨。這裏的房客清一色是男人,年紀大多在中年以上,多是些流浪漢和窮愁潦倒的人,貧民窟便是他們的下一個去處。他們步履蹣跚,跌跌撞撞地在狹小擁擠、油漆斑駁的走廊中擦身而過,滿身酒氣,滿臉無奈。經常坐在門廳裏的不是那老門房,倒是一群卑躬屈膝的死氣沉沉的書記員,一盞小燈在他們頭上一閃一閃、忽明忽暗。他們不時乘著那部破舊的電梯,大聲咳嗽著慢吞吞地爬上四樓。這個春天的每一個夜晚,我都像隱士一樣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我隻能這麽做,因為我沒錢去消遣,還因為我是個初來乍到的鄉巴佬,害羞,還有些矜持,既無機會也無情緒去結識新朋友。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發現,在經過多年的寄宿生活後,我是那麽害怕孤獨,像一個重刑犯害怕被突然扔進死寂的大牢。我覺得,我現在是靠慢慢消耗多餘的脂肪來維持生命。春光明媚的五月黃昏,我呆在大學生俱樂部的小房間裏,看著一隻碩大的蟑螂從《約翰.多恩散文詩歌集》上爬過,我突然體會到什麽孤獨,它是那麽冷酷、醜惡。
因此,幾個月來,我每晚的時間安排一成不變。五點鍾離開麥克格雷大廈,在第八大街搭乘地鐵來到鄉村廣場,在拐角處的一個熟食店買點東西。如果錢還夠的話,就再買三罐萊因戈德啤酒,然後從那兒直接回到那間鬥室,在凹凸不平的床墊上舒舒服服地躺下來。床單已經洗得發白,散發出一股肥皂味。我一邊看書一邊喝啤酒,直到喝完最後一罐,大約要花一個半小時或更久一些。在我那種年紀,如饑似渴的閱讀一如幸福的婚姻成為排譴孤獨的最佳方式。在那些夜晚,我隻能靠這個打發時光。不過,我又是一個墮落的讀者,對幾乎所有刺激人的乃至能激發性欲的文字,都有一種饑不擇食的喜好。我一點也沒誇張。如果與那些承認他們年輕時有此同感的人交流,我想我不會因為這些想法而被別人瞧不起或不信任。我至今仍然記得,那時翻翻電話薄就能讓我混上半個小時,我那玩意兒就這樣看著那些名字產生輕微而明顯的腫脹。
不管怎樣,我還是渴望閱讀。《在火山下》,記得這是當時最吸引我的書。一直讀到八九點鍾時,我便出去吃飯。那叫什麽飯呀!比克伏特餐廳的索爾茲伯裏牛排,吃完後總要留下一灘牛油;有時是耐克煎蛋。有天晚上,我在煎蛋裏發現了一根雛雞的絨毛和還未孵化完整的雞嘴,差點沒把我惡心死。要不就到雅典飯店吃小羊肉。那小羊肉吃起來和老綿羊肉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一些有異味的土豆,肯定是從某個倉庫偷來的滯銷貨。但我對紐約的餐廳一無所知,就像我對它的其他很多事情一樣。很長時間以後,我才知道這城裏"最好"的晚餐,就是白塔飯店的一塊漢堡包和一塊陷餅,那花不了一美元。
回到鬥室,我又抓起一本書一頭紮進去,直到清晨來臨。不過,我有幾次不得不做一些乏味的"家庭作業",給麥克格雷即將出版的書寫些短評。事實上,我被雇用的主要原因,是給出版社一部已出版的大部頭作品《克萊斯勒大廈的故事》寫了一篇簡介。那篇抒情而剛勁有力的文章給範內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他顯然認為,我必定還能為其他即將出版的書寫出同樣精彩的短評來。我想,他對我最大的失望,就是我再也沒能寫出哪怕一篇這樣的文章。我一點不了解範內爾,隻是從表麵上看,麥克格雷那種絕望與消耗融在一起的綜合症早已融入他的身心。
岡德.費金有點像杜撰過許多劣質作品的作家取的那種怪筆名,但現在你會了解這的確是作者的真名。這有什麽意義嗎?因為這份手稿不是通過郵局,也不是通過代理商,而是直接由作者本人交到我手上的。一星期前,費金帶著一包手稿和兩個手提箱來到我的辦公室,邁耶小姐說他想見編輯。他有六十歲左右,背有點駝,但很硬朗,中等個兒,因長年呆在戶外而變得粗糙的臉上長著濃濃的灰色胡須,嘴唇線條很柔和,有一雙我所見過的最憂鬱惆悵的眼睛。他頭戴一頂黑色皮帽,是帽沿前卷剛好扣住耳朵的那種,豎起的羊毛衣領很厚實可以擋住風寒。他的手非常大,關節又粗又紅。他有點流鼻涕,顯得十分疲憊。他對我說,他想留下一部手稿。我問他從哪裏來,他說是北達科那一個叫龜湖的地方,他剛坐了三天四夜的汽車來到紐約。我問他是不是為了送手稿,他說是的。
於是他主動說了起來。他說,麥克格雷是他拜訪的第一家出版公司。我問他是怎麽找到這兒來的,他回答說純屬巧合,麥克格雷並不是他想要造訪的第一家出版公司。這讓我有些吃驚,居然連費金這樣孤陋寡聞的作者也沒有把它列為首選公司。他告訴我說,長途汽車在明尼阿波利斯停留了幾小時,於是他到電話公司去轉了轉,在那兒了解到曼哈頓的所有電話都刊登在一本黃冊中。為了不盲目行事,他用鉛筆把紐約所有的出版公司的名稱地址都抄了下來。我想,他一定是按字母順序開始抄的,從阿普爾頓公司一直到齊夫-戴維斯公司。但是,就在到紐約的那天早上,站在波特汽車站惟一的出站口,他抬頭一看,祖母綠色的麥克格雷大廈聳立在半空中,上麵是巨大的標誌,於是他就上來了。
這老家夥看上去已筋疲力盡、昏昏欲睡,還有些惶惑不安。他後來告訴我,他從未到過明尼阿波利斯以東的任何地方,我覺得我最該做的,就是把他帶到樓下的咖啡廳。我們在咖啡廳坐下後,他開始講述他的身世。他說,他的本名應該是"費京",但後來不知怎麽搞的,"g"在發音時被漏掉了。他是挪威移民的後裔,一直在龜湖邊的農場裏種麥子。二十多年前--他大約四十歲的時候,一家采礦公司在他的農場下麵發現了巨大的煤礦礦藏。雖然他們並未馬上開采,但與他簽訂了一個長期租約,足夠他後半生享用了。他一直獨身,生活一成不變,從未想過要關閉農場。而現在,他有了許多閑暇來開始那醞釀已久的"寫作工程",那便是以他的挪威祖先為主角的長篇史詩:哈洛德o哈法戈--一位生活在十三世紀的伯爵或王子什麽的……聽到這裏,我的心都涼了,但仍一臉嚴肅地坐在那兒。他拍拍那個手稿包,說:"是的,先生,二十年的心血都在這兒了,都在這兒了!"
但緊接著,我對他的看法開始改變。別看他一副鄉巴佬的樣子,但知識淵博,思路十分清晰,好像還讀了不少書,大部分是北歐的神話故事。雖然他最喜歡的作家是不太著名的西格麗特.安德賽特、康特.漢森,以及四平八穩的中西部地區的作家如哈姆林.加蘭和威拉.卡瑟等等,但不管怎樣,萬一我發現了一位天才呢?畢竟,就連惠特曼這樣的大詩人,當初不也是像小販一樣到處叫賣他的手稿嗎?長談之後(我已經開始叫他岡德),我告訴他我很高興拜讀他的大作,但我必須提醒他,麥克格雷在詩歌方麵並不很在行,然後我們乘電梯回到樓上。當他道別時,我安慰他說,我理解他為這二十年的心血所承受的一切,我將認真閱讀這部手稿,爭取幾天之內給他一個答複。這時,我發現他隻打算帶走一個箱子。看到我疑惑的目光,他笑了笑,把那深邃、憂鬱和困惑的目光投向我,說:"噢,我想你能理解,留下的那隻箱子裏裝著那部長詩的另一半。"
我敢發誓說,這部手稿幾乎是人類用手寫下的最長的文學作品。我把它拿到郵寄室,讓那個男孩秤了秤,一共三十五磅,用了七打哈默.邦德稿紙,共三千八百五十頁打得密密麻麻的手稿。長詩使用的是一種特殊的英語,如果你不了解內情,可能會認為這不過是屈萊頓模仿斯賓塞的作品。可那確確實實是在寒冷的北達科那大平原的一間農舍裏,用二十年的每一個日日夜夜寫下來的。屋外,從薩斯卡切灣吹來的狂風肆虐著田裏的麥苗。他一邊夢想著他的古老的故國挪威,一邊揮筆疾書。 啊,偉大的酋長哈洛德,你為何如此悲傷!
她在為你悲傷,而你又身在何方?
我仿佛看見這位年事漸高的單身漢正在酷熱難當的大草原,一邊吹著電風扇,一邊揮毫寫完第四千節。
唱吧,你們這些巨人,還有尼伯龍根[1]
但不要再唱哈羅德讚美她的曲調。
請將你們的歌喉充滿悲傷絕望: 唱出最惡毒的詛咒!
今天,死亡時刻已到!
--不,它早該來了!
啊,多麽悲傷的詩句!
我嘴唇顫抖,視線模糊。我再也讀不下去了。岡德.費金還在旅館等我的回音(我讓他住下來等我的決定,這是一個多麽殘酷的建議),而我卻沒有勇氣拿起電話。終於,帶著遺憾的甚至有些傷感的心情,我決定退稿。
也許是我要求太高,也許是這些手稿的質量的確太糟,但不管是哪種情況,我都不記得我在麥克格雷的五個月裏推薦過哪怕一篇作品,結果發生了一件頗有諷刺意味的事。在離開令人窒息的麥克格雷一年多以後,我退的一本書稿(至少我覺得非常糟糕)以芝加哥一家出版社的名義出版了。那幾天,我常常想象範內爾或是公司其他上層人物的反應。我想我的退稿報告肯定在某位高級編輯的腦海裏留下了印象,這位老前輩肯定會去翻那些檔案資料。天知道他會帶著怎樣的煩躁與失落心情,重新翻看我那些自命不凡而又冷酷無情的傑作。
所以,在曆經幾個月的痛苦之後,這樣一本散文風格的手稿讓我如沐春風。它不再使我頭痛、惡心,值得給予一定的讚賞。乘獨木舟漂流一定會吸引一部分讀者。但我認為,手稿過於冗長和沉悶,像一次乏味的環太平洋航海旅行。如果對它作大量刪節,也許可以刊登在《美國國家地理》之類的雜誌上,或讓某個大學出版社買下它,但它決不會是我們所需要的書。
我就是這樣處理那本了不起的現代冒險經典作品《孔提基》的。幾個月後,看著這本書在暢銷書排行榜上不可思議地數星期排名第一,我開始意識到我真的是有眼不識泰山。我想,如果麥克格雷給我的苦力費超出每小時九十美分的話,我對好書與臭錢之間的關係或許會更敏感一些。
在這段時間,回"家"對我來說簡直是一種災難。我住在西十一大街一個叫大學生俱樂部的大樓裏,那間陋室隻有八英尺寬、十五英尺長。我一到紐約便被吸引到這兒,不僅是因為它的名字,還因為它一周十美元的低廉房租。當我看到這個名字時,湧上心頭的是青年團般的同誌之情,還有鋪著綠色羊毛毯的客廳長桌,上麵擺著《新共和》、《黨員評論》之類的雜誌。當然,這不過是我的想象。大學生俱樂部隻在一座低廉的旅館裏占了一小塊,門房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他穿一件女人長袍,無精打采地為客人送信件或買買酒什麽的。與鮑韋利不同的是,這裏有一個可以鎖上的房門,多少有一點點私人空間。除此之外,它與任何一家低級旅館並無兩樣。不過,它的位置很好,幾乎可以算是別致。在四樓的背麵,從我那間陋室裏滿是汙垢的窗口望出去,西十二大街上一座房子的花園盡收眼底。這是一個令人陶醉、心生夢幻的花園。有時,我似乎看見了花園主人--那便是我,一個身著便裝的年輕人,他即將成為紐約或哈伯人中冉冉升起的一顆新星。他那可愛、迷人、身材勻稱、金發碧眼的妻子,常常穿著便裝或睡衣在花園裏跳來跳去,與一條長相滑稽但精心打扮的阿富汗狗嬉戲,或蜷曲著躺在吊床上。在那裏,我與她瘋狂做愛…… 然而,當這一切連同那座傲慢的小花園像符號一般消失之後,大學生俱樂部的破敗簡直令人難以忍受,而我更是貧困交加,異常孤獨。這裏的房客清一色是男人,年紀大多在中年以上,多是些流浪漢和窮愁潦倒的人,貧民窟便是他們的下一個去處。他們步履蹣跚,跌跌撞撞地在狹小擁擠、油漆斑駁的走廊中擦身而過,滿身酒氣,滿臉無奈。經常坐在門廳裏的不是那老門房,倒是一群卑躬屈膝的死氣沉沉的書記員,一盞小燈在他們頭上一閃一閃、忽明忽暗。他們不時乘著那部破舊的電梯,大聲咳嗽著慢吞吞地爬上四樓。這個春天的每一個夜晚,我都像隱士一樣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我隻能這麽做,因為我沒錢去消遣,還因為我是個初來乍到的鄉巴佬,害羞,還有些矜持,既無機會也無情緒去結識新朋友。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發現,在經過多年的寄宿生活後,我是那麽害怕孤獨,像一個重刑犯害怕被突然扔進死寂的大牢。我覺得,我現在是靠慢慢消耗多餘的脂肪來維持生命。春光明媚的五月黃昏,我呆在大學生俱樂部的小房間裏,看著一隻碩大的蟑螂從《約翰.多恩散文詩歌集》上爬過,我突然體會到什麽孤獨,它是那麽冷酷、醜惡。
因此,幾個月來,我每晚的時間安排一成不變。五點鍾離開麥克格雷大廈,在第八大街搭乘地鐵來到鄉村廣場,在拐角處的一個熟食店買點東西。如果錢還夠的話,就再買三罐萊因戈德啤酒,然後從那兒直接回到那間鬥室,在凹凸不平的床墊上舒舒服服地躺下來。床單已經洗得發白,散發出一股肥皂味。我一邊看書一邊喝啤酒,直到喝完最後一罐,大約要花一個半小時或更久一些。在我那種年紀,如饑似渴的閱讀一如幸福的婚姻成為排譴孤獨的最佳方式。在那些夜晚,我隻能靠這個打發時光。不過,我又是一個墮落的讀者,對幾乎所有刺激人的乃至能激發性欲的文字,都有一種饑不擇食的喜好。我一點也沒誇張。如果與那些承認他們年輕時有此同感的人交流,我想我不會因為這些想法而被別人瞧不起或不信任。我至今仍然記得,那時翻翻電話薄就能讓我混上半個小時,我那玩意兒就這樣看著那些名字產生輕微而明顯的腫脹。
不管怎樣,我還是渴望閱讀。《在火山下》,記得這是當時最吸引我的書。一直讀到八九點鍾時,我便出去吃飯。那叫什麽飯呀!比克伏特餐廳的索爾茲伯裏牛排,吃完後總要留下一灘牛油;有時是耐克煎蛋。有天晚上,我在煎蛋裏發現了一根雛雞的絨毛和還未孵化完整的雞嘴,差點沒把我惡心死。要不就到雅典飯店吃小羊肉。那小羊肉吃起來和老綿羊肉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一些有異味的土豆,肯定是從某個倉庫偷來的滯銷貨。但我對紐約的餐廳一無所知,就像我對它的其他很多事情一樣。很長時間以後,我才知道這城裏"最好"的晚餐,就是白塔飯店的一塊漢堡包和一塊陷餅,那花不了一美元。
回到鬥室,我又抓起一本書一頭紮進去,直到清晨來臨。不過,我有幾次不得不做一些乏味的"家庭作業",給麥克格雷即將出版的書寫些短評。事實上,我被雇用的主要原因,是給出版社一部已出版的大部頭作品《克萊斯勒大廈的故事》寫了一篇簡介。那篇抒情而剛勁有力的文章給範內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他顯然認為,我必定還能為其他即將出版的書寫出同樣精彩的短評來。我想,他對我最大的失望,就是我再也沒能寫出哪怕一篇這樣的文章。我一點不了解範內爾,隻是從表麵上看,麥克格雷那種絕望與消耗融在一起的綜合症早已融入他的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