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過了十二點就被打回原形,十二點是童話故事裏的魔咒,是小女孩心裏的一道坎,似乎所有事隻要能撐過十二點,就都會是好事。最後一支舞開始的時間是十二點整,那時她已經偷偷親吻他的嘴唇,一曲終了後她被選為最受歡迎女孩,他將她抱在身前,側臉深吻。後來的一切,都是在十二點之後發生的。
她捂住心口,所以,一切都成真了,對嗎?
他們玩到了最後,要回去時姑娘們的電話號碼已經塞爆了毛爺爺的通訊錄,離煙也拿到了很多小紙條。那輛墨綠的老爺車早就停在門口,毛毛拉著離煙出來,先把她送上車,自己再繞一圈坐進駕駛室。
離煙被嗬護著坐進去後又開門出來,將手裏的小紙條全都扔進了垃圾桶。車內小小的空間會放大很多事情,離煙的臉一直燒紅,也不敢跟她毛哥說話,就靠著車門裝睡。
毛毛一路將車開得很平穩,在家門口停下後看著還在“睡”的離煙,把手機掏出來不滿地抱怨:“真麻煩,還要一個個刪掉,算了,不刪好了,下次可以……”
話沒說話就被旁邊詐屍的某個姑娘搶走手機,全部刪得幹幹淨淨。
毛毛微醺,湊過去抵著離煙,輕笑一聲:“小醋鬼。”
離煙皺著眉嘟囔:“就不給,不給她們。”
“不給什麽?”
“你。”
毛毛揉了揉她的腦袋,平時散在肩頭的頭發全部綰成了髻,所以手感不同。離煙就乖乖的仰著腦袋讓他順毛,她的鼻尖都是他身上帶著的煙草味道。
她拉了拉他的手:“現在要去還車嗎?”
毛毛搖了搖頭:“現在要回家。”
***
兩人上樓,毛毛走前麵,向後伸出手,離煙在後麵跟著,拉著他的手,她尋著微弱的街燈看去,看見他身上的西裝微微反光,如同夜裏最神秘的存在。她穿著高跟鞋搖搖晃晃,他要慢慢上台階配合她的速度,她索性脫掉了鞋子,光腳踩在台階上,一腳跨兩級。
他發現了,回頭不讚同的皺著眉頭,聖誕節已經過去,現在是淩晨十分,離煙光著腳哆哆嗦嗦,涼氣從腳底躥上來,冷得她催促:“別停,快,快走啊,回家去!”
男人回身下了一級台階,彎腰將她抱了起來。
“啊!”夜裏這樣的驚呼是會吵到鄰居的,男人單手將她的臉埋在自己胸口,示意她不許出聲。
在離煙的耳朵下,他的心跳緩慢而有力量,她喜歡這樣的節奏,她乖乖閉上嘴,小手抓住了他胸前口袋裏的絲巾。
懷中的姑娘不算輕,但對毛毛來說,也不算沉。他在家門口將人放下來,讓她麵對著自己,踩在他那雙手工皮鞋上。離煙需要很緊很緊的抱住這個男人,才能在他的皮鞋上保持平衡。毛毛拿鑰匙開門,單臂圈著離煙,一腳一腳將她帶進去。
他向前抬起左腳,她就是向後伸出右腳,他們剛好相反,離煙笑起來,毛毛也輕笑著,隨手關上門。
家裏很暖和,他低聲道:“下來吧。”
可懷中的胖姑娘卻沒有聽話,反而是踮起腳,拉下他的脖子,在上麵咬了一口。
既然以後要嫁給不喜歡的人,不如把第一次交給喜歡的人,這是離煙用盡了這輩子所有的勇氣做出的決定。
她的個子不夠高,如果毛毛不低下頭配合,她是吻不到他的,她壓著他的脖子索求一個吻,卻沒能成功,她的十二點魔咒來了,遲到了幾個小時後,終於來了。
男人最敏感的地方被咬了一口,隻有兩種可能——抱著你衝進臥室,或者退開兩步。
毛毛是後者。
男人辦事喜歡講究個排場,歡場上玩玩鬧鬧在所難免,但不可以動真格,這是毛爺爺前十年行走江湖給自己立的規矩。沒有人要求他守身如玉,在三千港,小妹兒甚至都不介意他是不是玩過成千上百個女人,隻要他是海龍貿易的毛哥,就足夠讓所有的小妹兒都拜倒在他的西裝褲下。
但毛毛就這麽守過來了,他希望今後跟自己的媳婦兒能像毛爸毛媽那樣,一輩子永遠都在一起,雖然過日子難免吵吵鬧鬧,但到老了回想起來,都是幸福的回憶。
他一輩子隻想對一個女人負責。
可當三千港天翻地覆,他的兄弟葬身大海時,他的想法又變了。
他退開兩步,這個帶著巨大玩具鑽石的女孩,不應該是他的。
***
離煙抖著手抓住他的袖子,他輕輕拂開:“很晚了,乖乖睡覺。”
離煙的眼裏滿是絕望,輕輕問他:“不要走好不好?”
毛毛搖了搖頭。
她一直是個有點自卑的小姑娘,今晚這樣的舉動對她來說有多麽的出格,毛毛十分清楚。但他此時又怎麽會知道,其實,她遲早是他的。
如果能早知道,那麽毛爺爺絕對不會在此時拖拖拉拉。幾年後他總是在夜裏自我安慰完後深深後悔,當年放過了那個胖子!
他輕輕合上房門,轉身離開。
樓下,他坐進車裏,樓上,離煙倒在地上,樓下,他將車子駛出去,樓上,離煙抱著膝蓋聽輪胎摩擦地麵的聲響,直到再也聽不見。
這一晚十分難熬,離煙哭了整整一夜,是了,她還是那個沒人喜歡的胖子,一切隻是美夢罷了。主動求*歡被拒絕的難堪連同黑夜被離煙埋葬在了心底,她再也不敢奢望其他,隻希望他們還能像從前一樣。
毛毛敲開了中餐館的大門,南叔披著外套跟在他後麵一個勁地詢問:“你怎麽來了?小胖妞呢?你們吵架了?”
毛毛垂著眼:“我像疼我妹一樣疼她,怎麽會吵架。”
那南叔就更莫名其妙了,這明顯是有事啊,不是吵架是什麽啊?
毛毛無力的搖搖頭,隻說一句:“困了,要睡覺。”
南叔隻好搬出被褥讓他睡在店裏。
雖然前一晚就這樣離開,但隔天早晨,毛毛還是拎了早餐回家,離煙已經梳洗過換下了那條小黑裙,她的頭發依舊披散在肩頭,她依然是聽見腳步聲就會衝出來搶先開門。
她探出一個腦袋,滿是感動的看著提著豆漿煎餃的毛毛,眼眶裏又有水澤。毛毛看見了她紅腫的眼皮,不知道這個小妞到底哭了多久。
他將早餐放在桌上,但離煙並不像從前那樣馬上就吃,而是安靜坐在桌前,有話要說。她是經過良好教育的女孩,身上自有一種詩書氣,隻要她想,她就能讓別人安靜聽她說話。
她對毛毛說話,目光卻隻敢盯著那袋早餐:“你以後別扔下我一個人在家,我,我以後不那樣了。”
早晨的陽光灑在她的頭發上,暖融融的能喚醒人心底最溫柔的一麵,毛毛抬手卻又放下。
他以為她會鬧,會生氣,卻沒想到,她隻是希望他別扔下她不管,這令他有些動容。昨晚是個誤會,這個誤會他也有份,不好這麽欺負小女孩的。
他拿走早餐平視她的眼睛:“昨晚你沒有錯,是我不好。”
離煙眼眶馬上就紅了。
“我們把它忘記好不好?”
忘記?可那是離煙最美好的回憶啊!她沉默了好久,毛毛就耐心等待,如果不能忘記,那麽他們倆就回不到原來的關係,這個道理他們倆都懂,隻看能不能做到。
她努力忍著不哭,僵硬的點點頭:“那你以後還管我嗎?”
“當然,你是我妹妹啊,隻要我還在這裏一天,我就不會不管你,我說話算數你相信我。”
離煙詫異地抬起頭:“你要回家了嗎?什麽時候?”
“沒那麽快。”毛毛說,“但總是要回去的。”
回去後,他要做個普通人,接手父母的小飯館,每天燒燒菜,做做飯,好好照顧二老,忘記所有的恩怨情仇,每年清明節給他的好兄弟燒點紙錢,點三根煙。
離煙低頭揪手指,一想到她毛哥要回家了,她就要哭要哭的。如果毛哥不在了,她就得每天一個人守著這個房子,沒有人喊她小胖妞,沒有人給她帶夜宵,她的生活完全變回原樣,每天吃漢堡薯條,被班花欺負也沒人為她出頭,下一個舞會,她又將麵臨沒有舞伴的窘境。
要是毛哥能一直陪著我該多好啊!但離煙知道,人不能那麽自私。他也有父母,他也想念家鄉,他本就不屬於這裏,他們隻是萍水相逢。
“那在你離開前都不能不管我。”這是她唯一的奢求。
“好。”他承諾,不再把這胖妞妞一個人留下。
離煙露了個真不怎麽好看的笑臉,毛毛也笑了笑:“傻妞。”
***
離煙有多可愛、有多乖巧,誰都沒有毛毛清楚,這件事後毛毛更疼小胖妞了,他想在走前為她多做點事,這樣心裏也少些掛念。離煙也表現得很好,她每天笑嘻嘻地圍著她毛哥轉,撒嬌說想吃黃魚麵疙瘩。
之後南叔又去買瓜子,問毛毛:“要不要給你帶兩斤?”
毛毛下意識的點點頭。
晚上下班後,毛毛一手拎著夜宵一手拎著瓜子,因為害怕夜宵冷掉不好吃他走得急衝衝的,半路時這個男人突然頓住了腳步,低頭重新打量手裏的東西。
他轉手送給了路邊的流浪漢,他用新學的英文說:“eat,eat,好吃。”
流浪漢拿起來聞了聞,覺得味道不錯才慢慢吃起來。毛毛心裏不怎麽舒坦,爺給你吃你還挑剔,真是不可愛。
她捂住心口,所以,一切都成真了,對嗎?
他們玩到了最後,要回去時姑娘們的電話號碼已經塞爆了毛爺爺的通訊錄,離煙也拿到了很多小紙條。那輛墨綠的老爺車早就停在門口,毛毛拉著離煙出來,先把她送上車,自己再繞一圈坐進駕駛室。
離煙被嗬護著坐進去後又開門出來,將手裏的小紙條全都扔進了垃圾桶。車內小小的空間會放大很多事情,離煙的臉一直燒紅,也不敢跟她毛哥說話,就靠著車門裝睡。
毛毛一路將車開得很平穩,在家門口停下後看著還在“睡”的離煙,把手機掏出來不滿地抱怨:“真麻煩,還要一個個刪掉,算了,不刪好了,下次可以……”
話沒說話就被旁邊詐屍的某個姑娘搶走手機,全部刪得幹幹淨淨。
毛毛微醺,湊過去抵著離煙,輕笑一聲:“小醋鬼。”
離煙皺著眉嘟囔:“就不給,不給她們。”
“不給什麽?”
“你。”
毛毛揉了揉她的腦袋,平時散在肩頭的頭發全部綰成了髻,所以手感不同。離煙就乖乖的仰著腦袋讓他順毛,她的鼻尖都是他身上帶著的煙草味道。
她拉了拉他的手:“現在要去還車嗎?”
毛毛搖了搖頭:“現在要回家。”
***
兩人上樓,毛毛走前麵,向後伸出手,離煙在後麵跟著,拉著他的手,她尋著微弱的街燈看去,看見他身上的西裝微微反光,如同夜裏最神秘的存在。她穿著高跟鞋搖搖晃晃,他要慢慢上台階配合她的速度,她索性脫掉了鞋子,光腳踩在台階上,一腳跨兩級。
他發現了,回頭不讚同的皺著眉頭,聖誕節已經過去,現在是淩晨十分,離煙光著腳哆哆嗦嗦,涼氣從腳底躥上來,冷得她催促:“別停,快,快走啊,回家去!”
男人回身下了一級台階,彎腰將她抱了起來。
“啊!”夜裏這樣的驚呼是會吵到鄰居的,男人單手將她的臉埋在自己胸口,示意她不許出聲。
在離煙的耳朵下,他的心跳緩慢而有力量,她喜歡這樣的節奏,她乖乖閉上嘴,小手抓住了他胸前口袋裏的絲巾。
懷中的姑娘不算輕,但對毛毛來說,也不算沉。他在家門口將人放下來,讓她麵對著自己,踩在他那雙手工皮鞋上。離煙需要很緊很緊的抱住這個男人,才能在他的皮鞋上保持平衡。毛毛拿鑰匙開門,單臂圈著離煙,一腳一腳將她帶進去。
他向前抬起左腳,她就是向後伸出右腳,他們剛好相反,離煙笑起來,毛毛也輕笑著,隨手關上門。
家裏很暖和,他低聲道:“下來吧。”
可懷中的胖姑娘卻沒有聽話,反而是踮起腳,拉下他的脖子,在上麵咬了一口。
既然以後要嫁給不喜歡的人,不如把第一次交給喜歡的人,這是離煙用盡了這輩子所有的勇氣做出的決定。
她的個子不夠高,如果毛毛不低下頭配合,她是吻不到他的,她壓著他的脖子索求一個吻,卻沒能成功,她的十二點魔咒來了,遲到了幾個小時後,終於來了。
男人最敏感的地方被咬了一口,隻有兩種可能——抱著你衝進臥室,或者退開兩步。
毛毛是後者。
男人辦事喜歡講究個排場,歡場上玩玩鬧鬧在所難免,但不可以動真格,這是毛爺爺前十年行走江湖給自己立的規矩。沒有人要求他守身如玉,在三千港,小妹兒甚至都不介意他是不是玩過成千上百個女人,隻要他是海龍貿易的毛哥,就足夠讓所有的小妹兒都拜倒在他的西裝褲下。
但毛毛就這麽守過來了,他希望今後跟自己的媳婦兒能像毛爸毛媽那樣,一輩子永遠都在一起,雖然過日子難免吵吵鬧鬧,但到老了回想起來,都是幸福的回憶。
他一輩子隻想對一個女人負責。
可當三千港天翻地覆,他的兄弟葬身大海時,他的想法又變了。
他退開兩步,這個帶著巨大玩具鑽石的女孩,不應該是他的。
***
離煙抖著手抓住他的袖子,他輕輕拂開:“很晚了,乖乖睡覺。”
離煙的眼裏滿是絕望,輕輕問他:“不要走好不好?”
毛毛搖了搖頭。
她一直是個有點自卑的小姑娘,今晚這樣的舉動對她來說有多麽的出格,毛毛十分清楚。但他此時又怎麽會知道,其實,她遲早是他的。
如果能早知道,那麽毛爺爺絕對不會在此時拖拖拉拉。幾年後他總是在夜裏自我安慰完後深深後悔,當年放過了那個胖子!
他輕輕合上房門,轉身離開。
樓下,他坐進車裏,樓上,離煙倒在地上,樓下,他將車子駛出去,樓上,離煙抱著膝蓋聽輪胎摩擦地麵的聲響,直到再也聽不見。
這一晚十分難熬,離煙哭了整整一夜,是了,她還是那個沒人喜歡的胖子,一切隻是美夢罷了。主動求*歡被拒絕的難堪連同黑夜被離煙埋葬在了心底,她再也不敢奢望其他,隻希望他們還能像從前一樣。
毛毛敲開了中餐館的大門,南叔披著外套跟在他後麵一個勁地詢問:“你怎麽來了?小胖妞呢?你們吵架了?”
毛毛垂著眼:“我像疼我妹一樣疼她,怎麽會吵架。”
那南叔就更莫名其妙了,這明顯是有事啊,不是吵架是什麽啊?
毛毛無力的搖搖頭,隻說一句:“困了,要睡覺。”
南叔隻好搬出被褥讓他睡在店裏。
雖然前一晚就這樣離開,但隔天早晨,毛毛還是拎了早餐回家,離煙已經梳洗過換下了那條小黑裙,她的頭發依舊披散在肩頭,她依然是聽見腳步聲就會衝出來搶先開門。
她探出一個腦袋,滿是感動的看著提著豆漿煎餃的毛毛,眼眶裏又有水澤。毛毛看見了她紅腫的眼皮,不知道這個小妞到底哭了多久。
他將早餐放在桌上,但離煙並不像從前那樣馬上就吃,而是安靜坐在桌前,有話要說。她是經過良好教育的女孩,身上自有一種詩書氣,隻要她想,她就能讓別人安靜聽她說話。
她對毛毛說話,目光卻隻敢盯著那袋早餐:“你以後別扔下我一個人在家,我,我以後不那樣了。”
早晨的陽光灑在她的頭發上,暖融融的能喚醒人心底最溫柔的一麵,毛毛抬手卻又放下。
他以為她會鬧,會生氣,卻沒想到,她隻是希望他別扔下她不管,這令他有些動容。昨晚是個誤會,這個誤會他也有份,不好這麽欺負小女孩的。
他拿走早餐平視她的眼睛:“昨晚你沒有錯,是我不好。”
離煙眼眶馬上就紅了。
“我們把它忘記好不好?”
忘記?可那是離煙最美好的回憶啊!她沉默了好久,毛毛就耐心等待,如果不能忘記,那麽他們倆就回不到原來的關係,這個道理他們倆都懂,隻看能不能做到。
她努力忍著不哭,僵硬的點點頭:“那你以後還管我嗎?”
“當然,你是我妹妹啊,隻要我還在這裏一天,我就不會不管你,我說話算數你相信我。”
離煙詫異地抬起頭:“你要回家了嗎?什麽時候?”
“沒那麽快。”毛毛說,“但總是要回去的。”
回去後,他要做個普通人,接手父母的小飯館,每天燒燒菜,做做飯,好好照顧二老,忘記所有的恩怨情仇,每年清明節給他的好兄弟燒點紙錢,點三根煙。
離煙低頭揪手指,一想到她毛哥要回家了,她就要哭要哭的。如果毛哥不在了,她就得每天一個人守著這個房子,沒有人喊她小胖妞,沒有人給她帶夜宵,她的生活完全變回原樣,每天吃漢堡薯條,被班花欺負也沒人為她出頭,下一個舞會,她又將麵臨沒有舞伴的窘境。
要是毛哥能一直陪著我該多好啊!但離煙知道,人不能那麽自私。他也有父母,他也想念家鄉,他本就不屬於這裏,他們隻是萍水相逢。
“那在你離開前都不能不管我。”這是她唯一的奢求。
“好。”他承諾,不再把這胖妞妞一個人留下。
離煙露了個真不怎麽好看的笑臉,毛毛也笑了笑:“傻妞。”
***
離煙有多可愛、有多乖巧,誰都沒有毛毛清楚,這件事後毛毛更疼小胖妞了,他想在走前為她多做點事,這樣心裏也少些掛念。離煙也表現得很好,她每天笑嘻嘻地圍著她毛哥轉,撒嬌說想吃黃魚麵疙瘩。
之後南叔又去買瓜子,問毛毛:“要不要給你帶兩斤?”
毛毛下意識的點點頭。
晚上下班後,毛毛一手拎著夜宵一手拎著瓜子,因為害怕夜宵冷掉不好吃他走得急衝衝的,半路時這個男人突然頓住了腳步,低頭重新打量手裏的東西。
他轉手送給了路邊的流浪漢,他用新學的英文說:“eat,eat,好吃。”
流浪漢拿起來聞了聞,覺得味道不錯才慢慢吃起來。毛毛心裏不怎麽舒坦,爺給你吃你還挑剔,真是不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