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時節,段人鳳到了北京。


    她自己計算了時間,發現自己離開北京已有兩年。兩年的光陰,說起來並不是漫長歲月,然而她回首兩年前的種種往昔,隻覺得是恍如隔世。


    還別說兩年前,就是和一年前半年前相比,她都已經是變了又變了。


    先前她那半長的頭發,想要燙而又在行軍途中無處可燙的,如今剪成了利落的齊耳短發,和這樸素短發相搭配的,是一身嗶嘰軍裝。這不是她又女扮男裝的鬧著玩,這就是她每日的平常麵貌。


    段人龍在年初,因為打仗打得實在是漂亮,所以升了旅長。而他將革命軍的招牌打得久了,漸漸的也真浸染了幾分“革命”的氣味,革命的同誌是不分男女的,女子一樣可以為國家和社會做貢獻,所以他先把自家妹妹送進了參謀處當秘書。


    他們兄妹二人依然保持著天生的默契,這段人鳳叫名是秘書,其實更類似段人龍的眼線和爪牙,權限並不止於秘書。兄妹二人合作,將旅部上下人員全攥進了手掌心裏。而自從霍督理一派倉皇逃亡之後,段人龍率兵隨著連毅北上,這段人鳳因為揣了滿腹心事,所以快人一步的先進了北京。


    她的心事,便是孩子。


    金效坤自從把那個孩子接回了家之後,先是說天冷事繁,要等過了年後再把孩子送到她那裏,這話合情合理,她沒意見;等過了年了,他又說戰火激烈交通不暢,想等局勢穩定些了再送,這話依然是合情合理,她還是不便有意見;如此等到了上個月,大戰的勝負已分,局勢也算得上是穩定了,然而金效坤又一團和氣的找了新借口,說什麽孩子學走路時摔破了膝蓋,天氣炎熱,他不敢讓帶著傷的孩子太受顛簸,怕孩子幼小嬌嫩,傷口會發炎。


    反正說來說去,他總有借口。若是倒退幾年,段人鳳早就殺奔天津,直接把孩子搶回來了,但如今她長了幾歲年紀,又在參謀處裏受了曆練,言談舉止便都增添了許多的人味——具體說來,就是她知道給自己和他人留餘地了,再具體一點的講,就是她說話做事之前都會先思先想,不像當年那樣,翻臉如翻書了。


    臨來之前,她也和哥哥商議過,她有些不安:“金效坤是不是不想把孩子給我們了?”


    段人龍點了點頭,也有同感。


    “那……”


    段人龍抬手撓了撓短發,猶猶豫豫的說道:“要是咱們和金家做親戚,常走動,那麽……”


    段人鳳知道他的意思——他挺高看金效坤的,偶爾提起金效坤來,會下意識的稱他一聲“大哥”。平心而論,他認為那孩子若是落到了金大哥的手裏,也許比跟著他的親娘和舅舅強。原因有三:第一,金大哥確實是愛那個孩子,這一點他早就看出來了;第二,金大哥老是那麽慢條斯理和藹可親的,孩子若是和那麽個伯伯朝夕相處,一定能夠活得輕鬆愉快;第三,金大哥本人是一身的高尚紳士派頭,絕無吃喝嫖賭抽之類的惡習,對於孩子來講,足可以做個很好的榜樣。


    總而言之,段人龍認為金效坤幹別的或許不在行,但是做個長輩養個孩子,還是能勝任的。而若是真把那個孩子接回來,那麽妹妹就隻有兩條路可以走了:一是帶著孩子隨軍,二是辭職回家養孩子。


    段人龍就像高看金效坤那樣高看著妹妹,總覺得妹妹是個女中豪傑,應該做出一番勝過男子的事業來。所以不如就把孩子放到金家,妹妹若是想孩子,那隔三差五的登門瞧瞧就是了。或者幹脆就讓孩子在兩家輪換著住,讓雙方都放心。反正隻要孩子別落在金玉郎那小壞種的手裏,那就一切都好說。


    對待哥哥的這一番看法,段人鳳嘴上沒說什麽,心裏則是不以為然。金玉郎是壞種不假,金效坤也未見得善良到哪裏去,真善良的人,腦子根本就不會有殺弟弟奪遺產的念頭。金效坤再好十倍,她也不想把孩子放到他手裏養。


    這回她不是孤身一人出行,身邊也帶了兩名便衣保鏢。段人龍提前派人在北京為她安排了下榻之處,於是她在北京先從從容容的休息了一夜,翌日上午才登上火車,前往了天津金宅。


    在花團錦簇的金宅,她受到了熱烈歡迎。


    傲雪以著女主人的身份出了麵,挺不好意思的見了她,這不好意思的原因甚多,其中之一就是她如今的未婚夫,乃是她先前的大伯子,而且她與段人鳳都和金玉郎有過一段關係,提起來總像是有點不堪回首。而段人鳳想起自己還曾吃過她的醋,也暗暗有點臊得慌。


    當年她們二人就是各有各的風格,如今隔了許久再見,越發的不是了一路人。傲雪胖了,一張白臉圓得團團,眉目如畫,看著真是甭提多麽有福氣了,入宮做皇後都夠格。而段人鳳不施脂粉,則是走了颯爽英姿的路子。


    傲雪不好意思歸不好意思,並沒有缺了禮數,她歡聲笑語的招待了段人鳳,以至於金效坤都後退一步成了配角,奶媽子也抱著金寶兒登了場,段人鳳走到金寶兒麵前,就見這孩子長得粉雕玉琢,一瞧就是個嬌生慣養的娃娃。試試探探的伸了手,她從奶媽子懷裏抱過了金寶兒。


    金寶兒倒是不怕生,伏在她的肩頭,他默默的由著她抱,不像是天生的和她親近,倒像是寬宏大量,念她是個虔誠的信女,所以施舍給了她一個擁抱。


    她抱了一會兒,因為不慣抱孩子,不會抱,所以姿勢別扭,累得手臂發酸,而且不知為何,還有點訕訕的。將孩子交還給了奶媽子,她問金效坤:“他叫金寶兒?”


    金效坤微笑著點了點頭:“這還是他原來的乳名,我沒有改,就這麽叫下來了。”


    傲雪見他二人像是要做一番談話,就向奶媽子使了個眼色,然後自己隻說要去廚房看看晚飯,帶著奶媽子退了出去。客廳裏一時沒了旁人,段人鳳麵對著這位人人讚頌的天下第一大好人金大哥,忽然生出了幾分沉重感覺。


    為什麽沉重?說不清楚,這金大哥並不是她的敵人,她對他也沒必要怕,然而抬眼審視著他,她就發現他和金玉郎實在是酷似,但他沒有金玉郎那麽討人喜歡——是的,直到了如今這個時候,她還是得說,金玉郎一度是“討人喜歡”的,至少,是討她的喜歡。


    她喜歡金玉郎身上那股子天真爛漫的勁兒,盡管那股子天真爛漫十有八九隻是一場假象。而金效坤絕不天真爛漫,她看著他臉上那一層和藹的笑意,心中響起了四個字的評語:老謀深算。


    “他確實是死了?”她忽然問。


    金效坤苦笑了一下:“或許還是沒有死,上半年,有人說在北京看見了他。但是——”他搖了搖頭:“無論如何也找不到,大概是在故意躲著我。我們兄弟好了沒幾天,又成了死仇。”


    她冷淡的答道:“他其實還是死了好。”


    這是她的真心話,他日益的壞下去,從她心中的天使一路壞成了魔鬼,她禁不住他繼續這麽壞下去了,他再這麽壞下去,將來她再回想起這個人,就一點美好的印象都留不下了。


    唯有死亡能夠止住他的墮落,唯有死亡,能讓他身上僅有的那一點美好永存。


    金效坤這時又道:“我聽說,二小姐進了參謀處?”


    “是,不過全是仗著我哥的麵子,我在處裏無非是混日子罷了。”


    “二小姐太謙遜了。段旅長並不是那種任人唯親的長官,二小姐能進參謀處,必定是您有這個本事和資格。”


    段人鳳笑了笑,沒說什麽,因為懶得和金效坤互相吹捧,隻想直入主題:“金先生,我這一趟來,是為了孩子,金寶兒。”


    金效坤依舊是微笑:“是的,說起來實在是慚愧,照理來講,不應該讓二小姐跑這一趟,當初我們談好了的,應該是我把金寶兒送到您那裏才對。然而……”


    他沉吟著停頓了一下,隨即抬頭注視了段人鳳:“我向您說句實話吧,我這半年來,屢次尋找借口,不肯把金寶兒送過去,完全是出於我個人的私心。”


    他再次向著段人鳳苦笑:“我舍不得這個孩子。我知道我沒資格在他的母親麵前講這種話,但對我來講,金寶兒確實是意義非凡。”


    段人鳳望著他,等他的下文。


    “我和我前頭的太太結婚十年,一直沒有子嗣。後來和連二姑娘……雖然我們還沒有正式舉行婚禮,但是……”他欲言又止的歎了口氣:“也許我就是命中注定了沒有兒女。玉郎已經是不可救藥的了,我總不能眼看著金家到我這裏,就斷了血脈。所以這半年來,我幾次三番的拿話來敷衍您與段旅長,為的就是我舍不得送走這個孩子,我想把他留下,當我自己的兒子撫養,將來繼承我的事業。”


    說到這裏,他的聲音低了下來:“可金寶兒是您的親生兒子,我也絕沒有厚顏無恥到要把這個孩子扣留下來。所以,我一是想求您的諒解,二是還想和您商量一下,能否平時就將金寶兒放在我這裏撫養,金寶兒在這裏已經住了這麽久,生活也習慣了,奶媽子也很可靠,等他再長大一點,到了求學的年齡,到外國學校讀書也很方便。再過兩個月,我就要搬家了,那時宅子會寬敞得多,您若不嫌棄,我們就算是一家人,我給您和段旅長預備出單獨的院子,您和段旅長隨時到天津,隨時就來住。您若是嫌不方便,想要單住,我也看好了一處公館。您要是出去單住的話,也可以接金寶兒過去生活,總之一切都好說,隻要能讓金寶兒留在我的眼前,能讓他認得我這個伯伯就好。”


    他向著段人鳳的方向俯著身,姿態是一種克製著的哀求。段人鳳看著他,沒分辨出他這話是真心還是假意,因為分辨不出,所以無法采取對策,所以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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