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歌把沒殺完的幾條桃花魚帶回家裏,倒騰出來一口大水缸,把魚全部倒了進去,又去河邊挑了幾桶水過來,怕桃花魚適應不了別的水質,他不敢用自來水。


    看著水缸之中有幾尾魚已經開始蔫吧,無精打采的樣子,估計水域不同,起初讓它們待在水桶裏,空間逼仄,供氧不足,活力就會減退。


    向天歌雙手伸入水缸,暗暗地運起神農訣的靈氣,水麵漸漸蕩起細細的氣泡。


    幾分鍾之後,魚又開始活躍起來,靈氣的浸染,能夠讓它們煥發新的生命活力。


    不過這麽下去也不是辦法,他的靈氣不是天生的,需要修煉所得,一水缸的桃花魚倒沒什麽關係,但如果要大規模地養殖,總不能讓他天天往魚塘裏輸送靈氣吧?


    以他目前的修為,沒有那麽多靈氣可以消耗的。


    “天歌,你真的抓到魚了?”白芳菲興奮地走了過來。


    “我準備看看,能不能大規模地養殖桃花魚。”


    “不采藥了嗎?”白芳菲有些惋惜,畢竟向天歌采藥能賣好多錢呢,如果養魚的話,需要成本,而且還有風險。


    向天歌笑了笑:“你以為天天能夠挖到人參嗎?再說,鬼山那些草藥都是野生的,如果全部被采光了,以後可都沒有了。先王之法,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凡事留有餘地,不過度開采,這樣以後村民生病了,才有藥可醫。”


    白芳菲輕輕點頭,打著手語:“嗯,你說得對。可是養殖桃花魚不是需要很多錢嗎?”


    “銀行裏還有四十五萬,挖個魚塘綽綽有餘了。”


    “四十五萬?”白芳菲半天合不攏嘴。


    “嫂子,你沒事兒?”他真怕他們家這位財迷會發瘋。


    “你沒騙我吧?”白芳菲打著手語詢問,一雙美眸異常認真地盯著向天歌。


    “沒騙你,上次賣人參剩下的錢。”


    白芳菲激動得整個嬌軀都在顫抖,像是中了彩票大獎似的,然後又蹲了下來,嚶嚶地抽泣。


    向天歌目瞪口呆,我去,不至於吧?


    “好了嫂子,咱們是掙錢了,又不是破產了,你哭什麽呀?”向天歌無比鬱悶。


    不過向天歌也能想得明白,估計之前因為錢受了不少委屈。


    梁莊雖然是個大村,但到底還是一個村,村民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欠債的人遇到債主,總是低人一等。就算想要吃點好的,也不敢讓人發現,生怕別人說閑話,說你欠了人錢,還敢大魚大肉。


    尤其是王有財,欠了他萬把塊,這孫子就天天糾纏白芳菲,讓她受了不少的困擾。


    “嫂子,我向你保證,咱們家會越來越好的。”向天歌蹲在她的旁邊,拍了拍她纖弱的肩膀,安慰。


    白芳菲抬頭抹了一把淚痕,說道:“天歌,我相信你。”


    等到白芳菲情緒穩定下來,向天歌又出去抓了一些昆蟲,混合一些麵粉,當做魚的飼料。


    再將神農訣的靈氣注入飼料之中,投入水缸喂養。


    比起水中的靈氣,飼料的靈氣更容易被桃花魚吸收,畢竟飼料是被吃進肚子裏的。


    到了第二天起來一看,桃花魚都比之前生長了三分之一左右,而且體型都有一些長胖。這讓向天歌有些欣喜,有了他的神農訣,桃花魚從此可以撕下沒肉的標簽了。


    他又抓了兩條桃花魚來煮,味道比起之前的桃花魚又更鮮美了,這些都是神農訣的作用。


    又過了一天,水缸養的桃花魚都長到三十公分左右,這比一般的桃花魚多了一倍的長度,白芳菲看了目瞪口呆。


    “這魚怎麽長這麽快?”白芳菲不可思議。


    向天歌料想跟她解釋不明白神農訣,用了一種農村婦女比較容易接受的方式:“這是咱媽在天上保佑咱們家,我做了個夢,咱媽說她現在做了梁莊的水神,如果咱們家養魚的話,可以保佑咱們家的魚長得比別人好。”


    白芳菲不明覺厲,但是事實盡在眼前,不然她怎麽解釋桃花魚快速生長?


    向天歌讓她拿了兩隻水桶過來,先從水缸打了點水,然後把魚撈了一半上來,放入桶裏。


    “天歌,你要把魚帶到哪兒去?”


    “我去縣裏看看,順便打聽一下桃花魚的市場。”


    向天歌十六歲離開了家鄉,那個時候還是讀書的年紀,之後六年又去當兵了,搞生產做生意他沒什麽經驗,所以還是必須慎重一些,先用這一批桃花魚試一試水。


    把魚挑到村口,等到一輛前往定福縣的汽車,攔了下來,把魚挑了上去,放在過道上麵。


    車裏頓時沸騰起來。


    “哎喲,這什麽魚呀?從來沒見過啊!”


    “這是桃花魚吧?”


    “瞎說,桃花魚哪有這麽大?”


    “欸,小夥子,你給說說,這到底是什麽魚呀?”一個老大娘問道。


    向天歌道:“就是桃花魚。”


    一個老漢把頭搖得像撥浪鼓似的:“不可能不可能,我就養魚,沒見過這麽大的桃花魚。”


    向天歌笑了笑,也不跟他們解釋。


    到了縣裏,向天歌挑著兩桶魚,直奔藍色會館而去。


    門口兩個迎賓小姐亭亭玉立,穿著開衩很高的旗袍,裹著一層肉色的絲襪,修長的美腿,讓人看了垂涎三尺。


    其中一個迎賓小姐,向天歌竟然還認識。


    “晴姐,你怎麽在這裏?”


    秦晴現在的處境,最怕的就是遇見熟人,忸怩地道:“我……我在這兒上班……”


    向天歌一想就能明白,當時侯吉利和癩頭三做出那樣的事,被秦晴當場撞破,她還放出豪言要跟侯吉利離婚,自然不能再回家裏。至於娘家,就更不用提了,田大娘和侯吉利的事早已傳遍全村,她也不知道怎麽麵對她媽。


    所以無奈之下,才到縣裏來的。


    “天歌,你來這兒幹嘛?”


    “晴姐,我正好有事兒問你,你們這兒采購部是誰負責?”


    “好像是卓經理在負責。”


    “你帶我去見他吧,我這兒有些魚想要賣給你們餐廳。”


    “我為什麽要幫你?”秦晴可還記得當日這家夥拒絕了她,這讓心裏一直耿耿於懷,像她這種姿色,主動對他投懷送抱,他竟然敢拒絕他,多傷她的自尊啊!


    向天歌笑道:“晴姐,我好歹也救過你的命不是?讓你幫點兒小忙,不算過分吧?”


    秦晴想想也是,自己的命確實是向天歌撿回來的,現在她沒有自殺的意願,變得尤其珍惜生命。


    她不是不講理的人,之前向天歌拒絕了她,並不是他的錯,反而是她太唐突了。


    也正因為如此,她才對向天歌的人品高看一眼,這家夥雖然殺過人,但為人倒是挺正直的,比起她家那位強太多了。


    她對向天歌生氣,隻是因為自尊接受不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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