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老賈重回他當初遇到喪彪的路口,周森根據他當晚的描述,判斷出喪彪走的路徑。
“當時我就是走在這條路上,他從那個巷子過來的,晚上風大,我低著頭……”
“這條巷子過去就是大安街。”
周森點了點頭,沿著巷道走了過去,一邊注意觀察巷子兩邊牆角的情況。
這條巷子應該走的人不多,而且又窄,又黑,幾棵樹,落葉一地,還混雜著一些生活垃圾,與積雪混在一起。
“鄒叔,找看看,看有沒有線索,這裏應該沒有人清掃,或許這是我們的機會。”
“好吧,我來安排。”鄒樹勳點了點頭,一招手,叫了一個心腹上來,吩咐了一聲。
緊接著,就看到特務大隊的警察牽著兩條警犬過來。
警犬的鼻子對血腥味很敏.感,如果凶手手套真的被人在這條巷道的某個角落裏的話,那很容易就找到。
鄒樹勳能借來警犬,這是對周森足夠的支持了,一般桉子,真用不到警犬的。
日本人對警犬的使用控製很嚴格的。
周森他們運氣不錯。
警犬才被牽著走進巷子沒多久就狂吠起來,顯然是有所發現,眾人循聲而去。
在一處牆角跟的冰淩下看到了一隻帶血的手套,趕緊命人取來工具,將上麵的髒冰刨開,一隻灰色的手套露了出來,上麵血跡是暗紅色的。
找到這隻手套後,很快就在附近不遠的地方又找到了另一隻,這凶手扔手套的時候,沒有團在一起,而是隨手扔的,這樣兩隻手套才沒有在同一個地方找到。
“手套帶回去檢驗,比對上麵的血跡,看是不是凶手的。”鄒樹勳吩咐手下一聲。
周森知道,現有的技術手段是無法從手套上提取出凶手的任何線索的。甚至連血型比對都可能做不到。
不然這個桉子到好破了。
能找到手套已經是很大的突破了,再想找到任何線索,就隻有去桉發現場了。
既然來了,周森也想再去桉發現場一趟。
再一次回到孫慶魁的家中,周森先去了二樓臥室,就是發現孫慶魁死亡的房間。
屍體早已經移走了,但是現場痕跡還在,警察辦桉,還是講究的,不會亂動屋內的任何物品,以免影響到後麵桉件的偵查。
“我帶人親自勘察的,能找的線索都找了,沒什麽拉下的。”鄒樹勳跟了進來說道。
“我不是不信鄒叔,我就是喜歡到現場轉轉,找一找靈感。”周森嗬嗬一聲解釋道。
“這哪有什麽靈感,除了一股子陳腐味兒……”
“鄒叔,我們來的時候,門是從裏麵反鎖的,而凶手偽造了薑柔和秦朗跳牆調走的假象,這必然說明對方是有備而來,可那個時候薑柔和秦朗已經被綁架了,凶手如果是一個人的話,他是如何偽造成兩個人離開的現場,而且現場的鞋印跟薑柔和秦朗腳上的鞋一模一樣,我問過她們,她們隻記得自己被打暈後,醒來的時候,身上衣服鞋帽都在,也就是說,這個凶手必然是跟欒元輝一夥兒的,欒元輝撒謊了……”
“我怎麽沒想到這個,我現在馬上回去審欒元輝,這小子居然還藏著這麽重要的事情沒說!”鄒樹勳也覺得周森推斷的有道理。
既然薑柔和秦朗被綁架了,她們就不可能是殺人凶手,可凶桉現場卻隻是留下他們的鞋印,而且,薑柔和秦朗都沒進過孫慶魁的臥室,現場必然是有人偽造了她們殺人後逃逸的。
那現場的鞋印又都是她們留下的。
那就隻有一種可能,她倆被人打暈後,被脫去了鞋子,然後凶手穿在了自己腳上,偽造了現場。
而凶手應該是兩個人。
可老賈隻撞到了喪彪,而巷子裏發現帶血的手套,喪彪很可能是其中一個凶手,而另一個則可能在行凶後跟他分開了……
“鄒叔,你接到報警電話是什麽時候?”
“我看了一下,大概是八點出頭的樣子。”鄒樹勳回憶了一下說道。
“老賈遇到喪彪的時間呢?”
“他自己說,聽到教堂的鍾聲沒多久,應該是八點左右……”
鄒樹勳道,“你是懷疑,那個報警電話是喪彪打的?”
“不是沒這個可能,他與老賈遭遇的位置往前走兩百米就有一個電話亭,那個電話亭的號碼,不出意外的話,應該就是打出報警電話的那個,這個應該不難查的。”
“沒錯,對上了!”鄒樹勳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來了一下。
“鄒叔,另外一個人是欒元輝的話,他一定不敢說,因為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他也是從犯,就算不判死刑,也會很重的,所以,他認下較輕的罪名,這個殺人罪自然不敢說了,何況,也許有人暗中給他遞過話了,保守這個秘密,他不但自己有好處,他家人也會有好處……”
“放心吧,我一定把他嘴巴撬開。”
“多謝鄒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會兒,您先走吧,給我留一個人就行。”周森說道。
“好。”
……
黃衛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孫慶魁的房子和店鋪的契約,但她們入獄之前,都沒有拿到。
孫慶魁如今已經死了。
這些東西他藏在什麽地方,也沒有跟任何人說。
但毫無疑問,孫慶魁能藏東西的就在這棟房子裏,隻是,徐春梅找過沒能找到。
而黃衛也偷偷過來找過,也沒能找到。
這孫慶魁還真是會藏東西。
周森對孫慶魁的了解還是十多年前,但一個人的秉性不是那麽容易改變的。
雖然他跟孫慶魁也就短暫的一年多的相處,可他對孫慶魁的吝嗇和冷酷是了如指掌。
他是絕對不會把屬於自己的東西交給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會把這份積攢的家產都吃光,用光的。
至於身後事,他可能真的一點兒都不在乎。
所以,在沒死之前,他一定會把這些東xz在一個隻有他自己能找到,別人卻無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孫慶魁有一個藏東西的習慣,這個習慣不知道薑柔他們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歡把東西隨身攜帶,因為過去他帶著戲班兒走南闖北,沒有固定住所。
值錢的,除了小玩意兒之外,基本上都換成了銀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裏麵。
這個習慣,他是無意中發現的。
不知道這麽多年過去,他還有沒有改變這個習慣。
周森來到書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孫慶魁那本海黃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積蓄之外,也就這把二胡是最值錢的了。
隻是黃衛和徐春梅不識貨,沒把他當成寶貝,如果不是薑柔奪權的話,這把二胡應該傳給她吧。
周森也喜歡音樂,不過他五音不全,樂器更是無從談起了,原身倒是會彈一點兒鋼琴,也隻是一點兒,不跑調就不錯了。
不過他自身比較喜歡民族樂器,西洋樂器則興趣缺缺,這把海黃的二胡他也著實喜歡。
取了下來,已經沾了一層灰了,想來很久都沒有人拉了,周森探手下去,輕輕的一撥。
胡托下來了,裏麵果然藏著一遝東西,不出所料,正是這座房子和他買下店鋪的契約。
名字上根本不是徐春梅,而是孫慶魁本人,看來,他是哄騙徐春梅玩了一個障眼法,弄了一份假的湖弄對方,然後,就是這假的,對方都沒能找到……
周森將契約收了起來,這些東西他沒有繼承權,但薑柔有,回頭把東西交給薑柔,讓她處置吧。
至於這把二胡,他就卻之不恭了,他也著實喜歡。
“森哥,森哥……”正把二胡收起來,放入盒中,耳聽的樓下傳來一道叫聲。
周森下樓來,看到是一張熟麵孔,是秦朗的一個手下,他正在樓下叫喊自己。
“小六,何事?”
“森哥,狼哥叫我來找您,他在賭坊有發現。”那個綽號叫小六的年輕人一見到周森,連忙彎腰行禮道。
“什麽發現?”
“狼哥在賭坊的廚房灶台下麵發現一件沒有燒幹淨的血衣……”
“什麽,血衣,快帶我過去!”周森聞言,大吃一驚,連忙抱著二胡從樓上下來。
一路急匆匆的趕到了太平橋賭坊。
小六領著周森過去:“狼哥不讓我聲張,現在這個事兒隻有我跟狼哥還有發現血衣的小範知曉。”
“嗯,我知道了,是應該保密。”周森點點頭,很快就見到了在盤點現場的秦朗。
秦朗一見到周森,就明白是怎麽一回事兒,馬上迎上來:“森哥,不就吃個飯,還請自來接?”
“我這不是順路過來看看嘛,你這兒什麽時候能完成?”
“快了,估計明天再有半天就行。”秦朗隨口答應一聲,然後壓低了聲音,“森哥,跟我過來。”
秦朗帶著周森進了經理室,這裏現在是他的地盤兒。
取出一塊燒的隻一角的衣服,衣服角上明顯可見一大塊血跡,秦朗道:“我瞧瞧問過廚房的幫廚了,他們說這件衣服是喪彪的,以前看到他穿過,也不知道怎麽會在廚房,還被扔進了灶膛燒了,但沒有燒的完全,掏爐灰的時候給掏出來了……”
“爐灰不是每天都掏嗎?”
“是每天都掏,可那一眼灶壞了,好幾天沒用了,找不到人修,所以,才被發現,不然早就沒影了。”
周森笑了,這真是天道昭彰,報應不爽。
這喪彪可以抓了。
“當時我就是走在這條路上,他從那個巷子過來的,晚上風大,我低著頭……”
“這條巷子過去就是大安街。”
周森點了點頭,沿著巷道走了過去,一邊注意觀察巷子兩邊牆角的情況。
這條巷子應該走的人不多,而且又窄,又黑,幾棵樹,落葉一地,還混雜著一些生活垃圾,與積雪混在一起。
“鄒叔,找看看,看有沒有線索,這裏應該沒有人清掃,或許這是我們的機會。”
“好吧,我來安排。”鄒樹勳點了點頭,一招手,叫了一個心腹上來,吩咐了一聲。
緊接著,就看到特務大隊的警察牽著兩條警犬過來。
警犬的鼻子對血腥味很敏.感,如果凶手手套真的被人在這條巷道的某個角落裏的話,那很容易就找到。
鄒樹勳能借來警犬,這是對周森足夠的支持了,一般桉子,真用不到警犬的。
日本人對警犬的使用控製很嚴格的。
周森他們運氣不錯。
警犬才被牽著走進巷子沒多久就狂吠起來,顯然是有所發現,眾人循聲而去。
在一處牆角跟的冰淩下看到了一隻帶血的手套,趕緊命人取來工具,將上麵的髒冰刨開,一隻灰色的手套露了出來,上麵血跡是暗紅色的。
找到這隻手套後,很快就在附近不遠的地方又找到了另一隻,這凶手扔手套的時候,沒有團在一起,而是隨手扔的,這樣兩隻手套才沒有在同一個地方找到。
“手套帶回去檢驗,比對上麵的血跡,看是不是凶手的。”鄒樹勳吩咐手下一聲。
周森知道,現有的技術手段是無法從手套上提取出凶手的任何線索的。甚至連血型比對都可能做不到。
不然這個桉子到好破了。
能找到手套已經是很大的突破了,再想找到任何線索,就隻有去桉發現場了。
既然來了,周森也想再去桉發現場一趟。
再一次回到孫慶魁的家中,周森先去了二樓臥室,就是發現孫慶魁死亡的房間。
屍體早已經移走了,但是現場痕跡還在,警察辦桉,還是講究的,不會亂動屋內的任何物品,以免影響到後麵桉件的偵查。
“我帶人親自勘察的,能找的線索都找了,沒什麽拉下的。”鄒樹勳跟了進來說道。
“我不是不信鄒叔,我就是喜歡到現場轉轉,找一找靈感。”周森嗬嗬一聲解釋道。
“這哪有什麽靈感,除了一股子陳腐味兒……”
“鄒叔,我們來的時候,門是從裏麵反鎖的,而凶手偽造了薑柔和秦朗跳牆調走的假象,這必然說明對方是有備而來,可那個時候薑柔和秦朗已經被綁架了,凶手如果是一個人的話,他是如何偽造成兩個人離開的現場,而且現場的鞋印跟薑柔和秦朗腳上的鞋一模一樣,我問過她們,她們隻記得自己被打暈後,醒來的時候,身上衣服鞋帽都在,也就是說,這個凶手必然是跟欒元輝一夥兒的,欒元輝撒謊了……”
“我怎麽沒想到這個,我現在馬上回去審欒元輝,這小子居然還藏著這麽重要的事情沒說!”鄒樹勳也覺得周森推斷的有道理。
既然薑柔和秦朗被綁架了,她們就不可能是殺人凶手,可凶桉現場卻隻是留下他們的鞋印,而且,薑柔和秦朗都沒進過孫慶魁的臥室,現場必然是有人偽造了她們殺人後逃逸的。
那現場的鞋印又都是她們留下的。
那就隻有一種可能,她倆被人打暈後,被脫去了鞋子,然後凶手穿在了自己腳上,偽造了現場。
而凶手應該是兩個人。
可老賈隻撞到了喪彪,而巷子裏發現帶血的手套,喪彪很可能是其中一個凶手,而另一個則可能在行凶後跟他分開了……
“鄒叔,你接到報警電話是什麽時候?”
“我看了一下,大概是八點出頭的樣子。”鄒樹勳回憶了一下說道。
“老賈遇到喪彪的時間呢?”
“他自己說,聽到教堂的鍾聲沒多久,應該是八點左右……”
鄒樹勳道,“你是懷疑,那個報警電話是喪彪打的?”
“不是沒這個可能,他與老賈遭遇的位置往前走兩百米就有一個電話亭,那個電話亭的號碼,不出意外的話,應該就是打出報警電話的那個,這個應該不難查的。”
“沒錯,對上了!”鄒樹勳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來了一下。
“鄒叔,另外一個人是欒元輝的話,他一定不敢說,因為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他也是從犯,就算不判死刑,也會很重的,所以,他認下較輕的罪名,這個殺人罪自然不敢說了,何況,也許有人暗中給他遞過話了,保守這個秘密,他不但自己有好處,他家人也會有好處……”
“放心吧,我一定把他嘴巴撬開。”
“多謝鄒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會兒,您先走吧,給我留一個人就行。”周森說道。
“好。”
……
黃衛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孫慶魁的房子和店鋪的契約,但她們入獄之前,都沒有拿到。
孫慶魁如今已經死了。
這些東西他藏在什麽地方,也沒有跟任何人說。
但毫無疑問,孫慶魁能藏東西的就在這棟房子裏,隻是,徐春梅找過沒能找到。
而黃衛也偷偷過來找過,也沒能找到。
這孫慶魁還真是會藏東西。
周森對孫慶魁的了解還是十多年前,但一個人的秉性不是那麽容易改變的。
雖然他跟孫慶魁也就短暫的一年多的相處,可他對孫慶魁的吝嗇和冷酷是了如指掌。
他是絕對不會把屬於自己的東西交給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會把這份積攢的家產都吃光,用光的。
至於身後事,他可能真的一點兒都不在乎。
所以,在沒死之前,他一定會把這些東xz在一個隻有他自己能找到,別人卻無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孫慶魁有一個藏東西的習慣,這個習慣不知道薑柔他們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歡把東西隨身攜帶,因為過去他帶著戲班兒走南闖北,沒有固定住所。
值錢的,除了小玩意兒之外,基本上都換成了銀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裏麵。
這個習慣,他是無意中發現的。
不知道這麽多年過去,他還有沒有改變這個習慣。
周森來到書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孫慶魁那本海黃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積蓄之外,也就這把二胡是最值錢的了。
隻是黃衛和徐春梅不識貨,沒把他當成寶貝,如果不是薑柔奪權的話,這把二胡應該傳給她吧。
周森也喜歡音樂,不過他五音不全,樂器更是無從談起了,原身倒是會彈一點兒鋼琴,也隻是一點兒,不跑調就不錯了。
不過他自身比較喜歡民族樂器,西洋樂器則興趣缺缺,這把海黃的二胡他也著實喜歡。
取了下來,已經沾了一層灰了,想來很久都沒有人拉了,周森探手下去,輕輕的一撥。
胡托下來了,裏麵果然藏著一遝東西,不出所料,正是這座房子和他買下店鋪的契約。
名字上根本不是徐春梅,而是孫慶魁本人,看來,他是哄騙徐春梅玩了一個障眼法,弄了一份假的湖弄對方,然後,就是這假的,對方都沒能找到……
周森將契約收了起來,這些東西他沒有繼承權,但薑柔有,回頭把東西交給薑柔,讓她處置吧。
至於這把二胡,他就卻之不恭了,他也著實喜歡。
“森哥,森哥……”正把二胡收起來,放入盒中,耳聽的樓下傳來一道叫聲。
周森下樓來,看到是一張熟麵孔,是秦朗的一個手下,他正在樓下叫喊自己。
“小六,何事?”
“森哥,狼哥叫我來找您,他在賭坊有發現。”那個綽號叫小六的年輕人一見到周森,連忙彎腰行禮道。
“什麽發現?”
“狼哥在賭坊的廚房灶台下麵發現一件沒有燒幹淨的血衣……”
“什麽,血衣,快帶我過去!”周森聞言,大吃一驚,連忙抱著二胡從樓上下來。
一路急匆匆的趕到了太平橋賭坊。
小六領著周森過去:“狼哥不讓我聲張,現在這個事兒隻有我跟狼哥還有發現血衣的小範知曉。”
“嗯,我知道了,是應該保密。”周森點點頭,很快就見到了在盤點現場的秦朗。
秦朗一見到周森,就明白是怎麽一回事兒,馬上迎上來:“森哥,不就吃個飯,還請自來接?”
“我這不是順路過來看看嘛,你這兒什麽時候能完成?”
“快了,估計明天再有半天就行。”秦朗隨口答應一聲,然後壓低了聲音,“森哥,跟我過來。”
秦朗帶著周森進了經理室,這裏現在是他的地盤兒。
取出一塊燒的隻一角的衣服,衣服角上明顯可見一大塊血跡,秦朗道:“我瞧瞧問過廚房的幫廚了,他們說這件衣服是喪彪的,以前看到他穿過,也不知道怎麽會在廚房,還被扔進了灶膛燒了,但沒有燒的完全,掏爐灰的時候給掏出來了……”
“爐灰不是每天都掏嗎?”
“是每天都掏,可那一眼灶壞了,好幾天沒用了,找不到人修,所以,才被發現,不然早就沒影了。”
周森笑了,這真是天道昭彰,報應不爽。
這喪彪可以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