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梟寒點開公會菜單,查看了一下公會人員列表。
跟隨雲梟寒參加戰役的玩家基本都選了經驗獎勵,此時經驗最高的一批玩家,如死靈裁決、一笑醉等人,他們的等級已經達到34級65%,這意味著隻要到後天,他們就能升上35級,到時就可以組隊下35級世界本了。
因為這次戰役的出色表現,淩穹閣的玩家一舉攻陷了各職業等級排行榜,等級排行榜的前列出現了不少淩穹閣會員。
雖然如今等級已經不像遊戲初期那麽重要,等級也不能代表玩家的個人實力,但這麽多會員上榜還是一次對淩穹閣和雲梟寒都非常有利的宣傳。
不過稍稍讓雲梟寒感覺有些惆悵的是,他此時的經驗才35級83.6%,領先的已經不多了。
戰役的宣傳視頻不用雲梟寒去製作,他遊戲雖然玩的不錯,但視頻製作水平卻不高,再說以他的視角拍下的視頻暴露的信息太多了,比如戰術和個人技能都可能被人研究出來,並不適合作為宣傳視頻發出去。
而且製作視頻也需要不少時間,雲梟寒的事情很多,並不像浪費在這個上麵。
事實上,對此雲梟寒早有安排,上次他發現那名id是“鍾山蒼黃”的玩家視頻製作水平很高後,就特意去找了一下,結果發現對方隻是隨意加了個小公會。
雲梟寒立刻就把他挖了過來,對鍾山蒼黃而言,雲梟寒的邀請是難以拒絕的,加入淩穹閣就意味著第一手的遊戲資料,並能夠參與高強度的戰役,或搶先參與高難度的副本。
這些對於打算成為《抉擇》第一視頻製作者和解說的鍾山蒼黃而言實在太有吸引力了,而且他之前製作的幾個大火視頻都與雲梟寒有關,還能有什麽能比直接加入淩穹閣,並在雲梟寒許可的情況下近距離拍攝更容易獲得視頻材料的呢?
更不要說,如今的淩穹閣也是名聲在外,唯一擁有領地的公會,公會成員就沒有低於職業等級榜前500的超精英公會,想加入淩穹閣的雪漫城玩家真是不要太多。
鍾山蒼黃的等級還是非常高的,不然也參加不了雲梟寒的第一次斯拉特斯堡戰役,但他的等級離淩穹閣的收人要求仍然差一點,遊戲水平雖然不錯,但也不是特別拔尖的那種。
如果按正常情況,他是肯定進不了淩穹閣的,但誰讓他視頻製作水平高呢,作為特例被雲梟寒邀請加入了淩穹閣。
一進入公會,鍾山蒼黃就立刻感覺到了淩穹閣的巨大優勢。
領地的存在,讓所有淩穹閣會員在經濟上都有著巨大收益,公會內部的各種高端遊戲信息交流也讓玩家們練級更加容易,雲梟寒作為會長,雖然話不是特別多,但往往一說就是非常關鍵的遊戲信息,對其他人幫助極大。
而且到了他們這個級別,再想買到合適的裝備和技能並不太容易,淩穹閣裏都是精英玩家,內部交流的裝備和技能基本都是很高端的,在會內交易中能買到一些外麵很難買到的裝備和技能。
雖然在會裏沒人會便宜出售裝備和技能,雲梟寒在會規裏嚴禁了這一點,會員的內部交易不允許讓價,一切買賣都得按市價來,賣高了算賣家本事,會員彼此關係好可以送,也可以互相交換,隻要交易雙方都對交易沒有異議他就不會管。
但任何一名玩家如果以同一公會的名義要求其他會員讓價,又或者覺得買高了,事後糾纏,就是違反會規,首次個人警告,第二次全會通告,第三次直接開除。
當然,賣家惡意欺騙買家也同樣違反會規,同樣是三次處理。但總體而言,這種會規更偏向於賣家。
或許很多玩家不能理解這一點,甚至覺得雲梟寒定下這種會規完全是腦殘,但隻有真正擁有豐富管理經驗,且帶過很多次精英型公會的管理人員,才能明白這種會規的必要性,以及對公會發展的巨大幫助。
說實話,雲梟寒當初也是不懂的,因為他不是個真正專注於管理的玩家,但誰讓他有個牛x的師傅呢。
死也咬你給他仔細解釋了定下這種會規的原因。
對一個公會而言,內部的物品流通和控製資源外流遠比價格讓步更重要。
如果沒有這種規則,很多會員就會打著公會的招牌要求其他會員便宜一點賣東西,那麽賣家就會很尷尬,便宜賣吧,自己吃虧,不便宜賣吧,對方指責你不講會友情誼,久而久之,很多人就不願意在會裏賣東西了,打到好東西也寧可拿到市場上出售。
對一個公會而言,內部的資源流通遠遠比在價格上占點小便宜來的重要,特別是對淩穹閣這種精英公會而言,更是如此。
精英玩家打到的裝備和技能往往都是很好的東西,公會應該鼓勵玩家在內部消化掉這些資源,這樣才能更有效的提升公會實力,並形成良性循環。
而不是讓這些優秀資源都流失到外部市場中,便宜了別人,強化了競爭對手的實力。
更何況,公會內部價格賣的高點對所有會員來說都不吃虧,別人按市價賣,你也可以按市價賣,會員們放棄的隻是眼前的小利益,獲得的卻是長遠的大利益,對精英玩家而言,優秀資源的獲得機會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再說,同一個公會內,支付和交易也加方便和安全,甚至如果是熟人,還可以分期付款,先把技能或裝備拿到手增強了實力,提高了打錢效率,再弄錢付款。
這比會員間以八折或七折的價格買東西要有意義的多,用中國的一句俗語來說,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另外那種喜歡占小便宜的習慣其實是一種病,是病就得治,治不好就幹脆踢出去,省得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這種事事都隻考慮自己,總想著占點小便宜的玩家,本來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團隊玩家。(未完待續。)
跟隨雲梟寒參加戰役的玩家基本都選了經驗獎勵,此時經驗最高的一批玩家,如死靈裁決、一笑醉等人,他們的等級已經達到34級65%,這意味著隻要到後天,他們就能升上35級,到時就可以組隊下35級世界本了。
因為這次戰役的出色表現,淩穹閣的玩家一舉攻陷了各職業等級排行榜,等級排行榜的前列出現了不少淩穹閣會員。
雖然如今等級已經不像遊戲初期那麽重要,等級也不能代表玩家的個人實力,但這麽多會員上榜還是一次對淩穹閣和雲梟寒都非常有利的宣傳。
不過稍稍讓雲梟寒感覺有些惆悵的是,他此時的經驗才35級83.6%,領先的已經不多了。
戰役的宣傳視頻不用雲梟寒去製作,他遊戲雖然玩的不錯,但視頻製作水平卻不高,再說以他的視角拍下的視頻暴露的信息太多了,比如戰術和個人技能都可能被人研究出來,並不適合作為宣傳視頻發出去。
而且製作視頻也需要不少時間,雲梟寒的事情很多,並不像浪費在這個上麵。
事實上,對此雲梟寒早有安排,上次他發現那名id是“鍾山蒼黃”的玩家視頻製作水平很高後,就特意去找了一下,結果發現對方隻是隨意加了個小公會。
雲梟寒立刻就把他挖了過來,對鍾山蒼黃而言,雲梟寒的邀請是難以拒絕的,加入淩穹閣就意味著第一手的遊戲資料,並能夠參與高強度的戰役,或搶先參與高難度的副本。
這些對於打算成為《抉擇》第一視頻製作者和解說的鍾山蒼黃而言實在太有吸引力了,而且他之前製作的幾個大火視頻都與雲梟寒有關,還能有什麽能比直接加入淩穹閣,並在雲梟寒許可的情況下近距離拍攝更容易獲得視頻材料的呢?
更不要說,如今的淩穹閣也是名聲在外,唯一擁有領地的公會,公會成員就沒有低於職業等級榜前500的超精英公會,想加入淩穹閣的雪漫城玩家真是不要太多。
鍾山蒼黃的等級還是非常高的,不然也參加不了雲梟寒的第一次斯拉特斯堡戰役,但他的等級離淩穹閣的收人要求仍然差一點,遊戲水平雖然不錯,但也不是特別拔尖的那種。
如果按正常情況,他是肯定進不了淩穹閣的,但誰讓他視頻製作水平高呢,作為特例被雲梟寒邀請加入了淩穹閣。
一進入公會,鍾山蒼黃就立刻感覺到了淩穹閣的巨大優勢。
領地的存在,讓所有淩穹閣會員在經濟上都有著巨大收益,公會內部的各種高端遊戲信息交流也讓玩家們練級更加容易,雲梟寒作為會長,雖然話不是特別多,但往往一說就是非常關鍵的遊戲信息,對其他人幫助極大。
而且到了他們這個級別,再想買到合適的裝備和技能並不太容易,淩穹閣裏都是精英玩家,內部交流的裝備和技能基本都是很高端的,在會內交易中能買到一些外麵很難買到的裝備和技能。
雖然在會裏沒人會便宜出售裝備和技能,雲梟寒在會規裏嚴禁了這一點,會員的內部交易不允許讓價,一切買賣都得按市價來,賣高了算賣家本事,會員彼此關係好可以送,也可以互相交換,隻要交易雙方都對交易沒有異議他就不會管。
但任何一名玩家如果以同一公會的名義要求其他會員讓價,又或者覺得買高了,事後糾纏,就是違反會規,首次個人警告,第二次全會通告,第三次直接開除。
當然,賣家惡意欺騙買家也同樣違反會規,同樣是三次處理。但總體而言,這種會規更偏向於賣家。
或許很多玩家不能理解這一點,甚至覺得雲梟寒定下這種會規完全是腦殘,但隻有真正擁有豐富管理經驗,且帶過很多次精英型公會的管理人員,才能明白這種會規的必要性,以及對公會發展的巨大幫助。
說實話,雲梟寒當初也是不懂的,因為他不是個真正專注於管理的玩家,但誰讓他有個牛x的師傅呢。
死也咬你給他仔細解釋了定下這種會規的原因。
對一個公會而言,內部的物品流通和控製資源外流遠比價格讓步更重要。
如果沒有這種規則,很多會員就會打著公會的招牌要求其他會員便宜一點賣東西,那麽賣家就會很尷尬,便宜賣吧,自己吃虧,不便宜賣吧,對方指責你不講會友情誼,久而久之,很多人就不願意在會裏賣東西了,打到好東西也寧可拿到市場上出售。
對一個公會而言,內部的資源流通遠遠比在價格上占點小便宜來的重要,特別是對淩穹閣這種精英公會而言,更是如此。
精英玩家打到的裝備和技能往往都是很好的東西,公會應該鼓勵玩家在內部消化掉這些資源,這樣才能更有效的提升公會實力,並形成良性循環。
而不是讓這些優秀資源都流失到外部市場中,便宜了別人,強化了競爭對手的實力。
更何況,公會內部價格賣的高點對所有會員來說都不吃虧,別人按市價賣,你也可以按市價賣,會員們放棄的隻是眼前的小利益,獲得的卻是長遠的大利益,對精英玩家而言,優秀資源的獲得機會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再說,同一個公會內,支付和交易也加方便和安全,甚至如果是熟人,還可以分期付款,先把技能或裝備拿到手增強了實力,提高了打錢效率,再弄錢付款。
這比會員間以八折或七折的價格買東西要有意義的多,用中國的一句俗語來說,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另外那種喜歡占小便宜的習慣其實是一種病,是病就得治,治不好就幹脆踢出去,省得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這種事事都隻考慮自己,總想著占點小便宜的玩家,本來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團隊玩家。(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