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麓穀鎮,如果說誰的地位最高,那恐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一個定論,但是若問現在的麓穀鎮誰的權勢最盛,那非鎮長特納莫許。
特納雖然隻是一個鎮長,在平常時候,那官位跟芝麻綠豆差不多大,跟“高官”根本都沾不上邊,大名鼎鼎的霍克金斯博士,也根本輪不到他來接待,但在行屍病毒爆發之後,特納鎮長憑借著“翻雲覆雨”的手腕,硬生生把一個地理位置偏僻的小市鎮,幾乎“憑空”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王國”!
在這個“獨立王國”裏,不僅有最高權利的麓穀鎮“元首”——鎮長、還有負責製定規章製度的市民委員會主任納爾遜、以及負責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的警察局長西蒙——這簡直是一個完美搭配!
黃金搭檔!
……
晚上,林瀚又做了那個夢!
他不記得自己是第幾次回到夢境中那個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他又一次看到同樣無數川流不息的人們和匆匆奔馳而過的汽車。在看到那個漂亮女人之前,整個世界都是灰色,那個漂亮到極致的女人,是那個世界唯一的“色彩”!
“去找薇薇安!去找薇薇安……”低吟耳語在林瀚心頭一次又一次響起,仿佛一把狠狠敲擊在心髒上的大鐵錘。
當林瀚從夢境中驚醒的時候,迎接他的不是夢中那個漂亮的女人薇薇安,卻是第二天黎明爛漫的曙光和哈迪那張棕色的頹廢的搖滾歌手的臉。
“林瀚,我們的‘鄰居’在一刻鍾之前上路了!”哈迪把早已熄滅了的那一小叢篝火重新引燃,還在上麵燒了兩杯鬆枝茶,這會兒,新鮮的鬆針浸泡的鬆針茶上正開始往上冒著熱氣。
林瀚坐起來,他的視線透過重重濃密樹葉之間的縫隙,投射到昨晚“魔術師”休息過的地方,那裏早已“人去樓空”,連魔術師的一絲氣息都沒有留下。
不過,在已經熄滅的篝火堆上有留下一隻腳印,那是硬底中幫增高皮鞋留下來的。
一般來說,這種皮鞋都是定製品——因為在鞋底靠近足弓的位置,鐫刻著一個人的名字——迪奧。
一般來說,鞋匠隻會將自己的名字或者品牌雕刻或者印燙在鞋舌或者靠近鞋舌的位置而不會刻在鞋底上,這個迪奧,很可能就是那個魔術師的名字。
“迪奧!”林瀚收回目光,同時收回“感覺”的“觸手”,他仿佛就親眼看到那個鞋印上的字母一樣。林瀚在嘴裏“咀嚼”著迪奧這個名字。
把自己的名字踩在自己的腳底下——好吧,這真是個品味獨特的魔術師!
林瀚是在當天下午晚些時候到達鹿鳴山的。
沒有車,所以林瀚和哈迪隻能靠步行走小路。
一路上,林瀚和哈迪順利地解決了十幾隻“不長眼”的行屍的殘兵遊勇。當暮靄沉沉的時候,林瀚翻過一道高高的山崖,走近一大片聚集地附近。
林瀚敲開其中一戶人家的門,迎接他的是一個五十多歲幹瘦的小老頭,那個小老頭有著赫克緹斯古堡花匠行屍老弗朗西斯一樣顏色的灰白卷曲的頭發,他還有著一個和狗一樣的名字——泰迪。
林瀚指著不遠處那座海拔並不高但籠罩在傍晚的雲氣氤氳中而顯得撲朔迷離的山問道,“請問那是鹿鳴山嗎?”
其實林瀚想問的是:這裏是不是麓穀鎮?隻不過麓穀鎮這個名字太過拗口,林瀚突然腦子卡殼了一下,隻好退而求其次問鹿鳴山。
因為在林瀚看來,到了鹿鳴山,可不就是到了麓穀鎮了嗎?
那個取了一個像狗一樣名字的小老頭晃了晃他幹瘦的脖子,“我不知道那座山叫什麽山,我也從來沒有上去過!我關心的隻是它能給我提供什麽吃的!但是,據我所知,這附近方圓兩百公裏範圍內隻有一座山,名字就叫鹿鳴山。所以,我想你找對了地方!”
小老頭繞口令一般地用了三分鍾時間才說完本來隻需要三秒鍾就能說完的一句話。
這個小老頭不僅有狗一樣的名字,還有瘋狗一樣多的廢話!
在送出去五盒鐵皮罐頭作為住宿費用之後,小老頭眉開眼笑——他點頭哈腰的,差一點兒就搖尾乞憐了。
這果然是取了一個狗一樣名字的人。這個名字取對了!
林瀚和哈迪就這樣住下來了,說老實話,那個有著狗一樣名字的老頭除了廢話多了點,其他沒有什麽毛病。比如廚藝就很不錯,林瀚他們吃的第一頓晚飯是一大盤水煮蘑菇。
林瀚之前吃過比這要難吃得多的東西——廚師埃裏克森那富含龍葵堿的烤土豆把林瀚的胃“折磨”成了“鐵胃”,所以林瀚現在是吃什麽都覺得好吃。
不過,有一點是林瀚不知道的:他到達的地方並不是麓穀鎮,而是——鹿鳴山下拾荒者的聚集營地!
……
在距離麓穀鎮和拾荒者營地大概20公裏的地方,是一片平坦而肥沃的土地,這片土地因為過於肥沃而呈現暗黑色,鬆軟又黑得“流油”的土地上沒有種任何莊稼,因此上麵長滿了黃綠色長草,一條蜿蜒的小河流經這裏,把黑土地及其上麵的長草一分為二,距離河邊大約兩百米的地方,有幾棵茁壯成長得有些“過分”茂密的大樹,一座木質結構的農莊矗立其間,因此,這座農莊就有了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做“綠野莊園”。
綠野莊園的外圈圍了一圈半腐爛而呈現黑色的木質圍欄,一條四米寬的土路從這條圍欄的開口處引出來,一直延伸到遠方的的一座綠色小土丘下方。
在綠色的小丘附近的土路上有三個黑色的小點在向綠野莊園的方向“緩慢”移動,五分鍾後,隆隆的機車聲震耳欲聾,翻騰的灰塵直衝“雲霄”,改裝後的暴力機車如同一頭頭身披鎧甲的騎獸,它們冒著煙,發出憤怒的“咆哮”,把一切膽敢挑戰它們速度的家夥都遠遠甩在它們身後騰起的灰塵裏。
三位騎手中一馬當先的那個人身材極其高大,他坐在改裝過的超大款“悍雷”機車上,就好像是一個普通成年人坐在遊樂場的兒童旋轉木馬上一樣。
當那個身材高大的人在綠野莊園前停下機車後,不是從側麵甩開腿下車,而是直接站了起來,然後張開胯,徑直從機車扶手上越過。
這個身高超過兩米的大個子一邊大踏步往前走,一邊囂張地脫下黑色的機車夾克,甩手扔到身後。
後麵機車上的兩個黑衣人中的其中一個剛剛停車下來,趕忙伸手將還飛在空中的機車夾克接住。
那人一點停下來的意思都沒有,他又摘下自己的黑色的裝飾著銀色骷髏銀飾的摩托頭盔,並把它塞到守候的門口已久的一個皮膚黝黑、頭發卷曲年齡大概在十八九歲的小夥子的手裏。
“阿米爾,今天有什麽新聞?”他看起來年齡在三十多歲,伸手拂了一下自己那一頭因為曠野的風而吹亂的原本十分飄逸的金色長發,目光如炬地看著他麵前的阿米爾。他目光炯炯,似乎可以把別人的心思都能看透,“麓穀鎮那邊有消息嗎?”
“還沒有,雷恩!”名叫阿米爾的小夥子恭恭敬敬地回答,他麵色平靜,臉上沒有一絲可以挑剔的地方,“不過韓和尼森那邊都搞定了。”
“嗯!比我想象得還是要慢一點!”雷恩伸出右手的食指,不屑似地輕輕搖了兩下。
在從阿米爾身邊越過之前,雷恩用右手拍了拍阿米爾棕黑色的左臉頰,“對了,讓你的姐姐現在過來,米娜和米亞!告訴她們,雷恩需要她們一起服務!”
阿米爾臉色依然沒有變,隻是鼻翼猛地擴張了一下。
“唉!老大就這麽點愛好!”那個手上還拿著雷恩黑色機車夾克的男人看著阿米爾蹣跚遠去的身影,不屑地笑笑,然後扭頭對身邊另一個身材極其修長的騎手無奈地搖頭苦笑,“不過,我從來沒有見過像他這麽精力充沛的人,隻要不影響工作就好!你覺得呢?蘇!”
“我覺得他遲早有一天會死在這件事上麵!”那個身穿黑色機車夾克頭戴黑色頭盔的是一個身材極修長的女人,她聲音平淡而穩定,她緊身的機車夾克使得她的身材看起來更加地火辣,她有個特別的名字——蘇。
特納雖然隻是一個鎮長,在平常時候,那官位跟芝麻綠豆差不多大,跟“高官”根本都沾不上邊,大名鼎鼎的霍克金斯博士,也根本輪不到他來接待,但在行屍病毒爆發之後,特納鎮長憑借著“翻雲覆雨”的手腕,硬生生把一個地理位置偏僻的小市鎮,幾乎“憑空”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王國”!
在這個“獨立王國”裏,不僅有最高權利的麓穀鎮“元首”——鎮長、還有負責製定規章製度的市民委員會主任納爾遜、以及負責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的警察局長西蒙——這簡直是一個完美搭配!
黃金搭檔!
……
晚上,林瀚又做了那個夢!
他不記得自己是第幾次回到夢境中那個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他又一次看到同樣無數川流不息的人們和匆匆奔馳而過的汽車。在看到那個漂亮女人之前,整個世界都是灰色,那個漂亮到極致的女人,是那個世界唯一的“色彩”!
“去找薇薇安!去找薇薇安……”低吟耳語在林瀚心頭一次又一次響起,仿佛一把狠狠敲擊在心髒上的大鐵錘。
當林瀚從夢境中驚醒的時候,迎接他的不是夢中那個漂亮的女人薇薇安,卻是第二天黎明爛漫的曙光和哈迪那張棕色的頹廢的搖滾歌手的臉。
“林瀚,我們的‘鄰居’在一刻鍾之前上路了!”哈迪把早已熄滅了的那一小叢篝火重新引燃,還在上麵燒了兩杯鬆枝茶,這會兒,新鮮的鬆針浸泡的鬆針茶上正開始往上冒著熱氣。
林瀚坐起來,他的視線透過重重濃密樹葉之間的縫隙,投射到昨晚“魔術師”休息過的地方,那裏早已“人去樓空”,連魔術師的一絲氣息都沒有留下。
不過,在已經熄滅的篝火堆上有留下一隻腳印,那是硬底中幫增高皮鞋留下來的。
一般來說,這種皮鞋都是定製品——因為在鞋底靠近足弓的位置,鐫刻著一個人的名字——迪奧。
一般來說,鞋匠隻會將自己的名字或者品牌雕刻或者印燙在鞋舌或者靠近鞋舌的位置而不會刻在鞋底上,這個迪奧,很可能就是那個魔術師的名字。
“迪奧!”林瀚收回目光,同時收回“感覺”的“觸手”,他仿佛就親眼看到那個鞋印上的字母一樣。林瀚在嘴裏“咀嚼”著迪奧這個名字。
把自己的名字踩在自己的腳底下——好吧,這真是個品味獨特的魔術師!
林瀚是在當天下午晚些時候到達鹿鳴山的。
沒有車,所以林瀚和哈迪隻能靠步行走小路。
一路上,林瀚和哈迪順利地解決了十幾隻“不長眼”的行屍的殘兵遊勇。當暮靄沉沉的時候,林瀚翻過一道高高的山崖,走近一大片聚集地附近。
林瀚敲開其中一戶人家的門,迎接他的是一個五十多歲幹瘦的小老頭,那個小老頭有著赫克緹斯古堡花匠行屍老弗朗西斯一樣顏色的灰白卷曲的頭發,他還有著一個和狗一樣的名字——泰迪。
林瀚指著不遠處那座海拔並不高但籠罩在傍晚的雲氣氤氳中而顯得撲朔迷離的山問道,“請問那是鹿鳴山嗎?”
其實林瀚想問的是:這裏是不是麓穀鎮?隻不過麓穀鎮這個名字太過拗口,林瀚突然腦子卡殼了一下,隻好退而求其次問鹿鳴山。
因為在林瀚看來,到了鹿鳴山,可不就是到了麓穀鎮了嗎?
那個取了一個像狗一樣名字的小老頭晃了晃他幹瘦的脖子,“我不知道那座山叫什麽山,我也從來沒有上去過!我關心的隻是它能給我提供什麽吃的!但是,據我所知,這附近方圓兩百公裏範圍內隻有一座山,名字就叫鹿鳴山。所以,我想你找對了地方!”
小老頭繞口令一般地用了三分鍾時間才說完本來隻需要三秒鍾就能說完的一句話。
這個小老頭不僅有狗一樣的名字,還有瘋狗一樣多的廢話!
在送出去五盒鐵皮罐頭作為住宿費用之後,小老頭眉開眼笑——他點頭哈腰的,差一點兒就搖尾乞憐了。
這果然是取了一個狗一樣名字的人。這個名字取對了!
林瀚和哈迪就這樣住下來了,說老實話,那個有著狗一樣名字的老頭除了廢話多了點,其他沒有什麽毛病。比如廚藝就很不錯,林瀚他們吃的第一頓晚飯是一大盤水煮蘑菇。
林瀚之前吃過比這要難吃得多的東西——廚師埃裏克森那富含龍葵堿的烤土豆把林瀚的胃“折磨”成了“鐵胃”,所以林瀚現在是吃什麽都覺得好吃。
不過,有一點是林瀚不知道的:他到達的地方並不是麓穀鎮,而是——鹿鳴山下拾荒者的聚集營地!
……
在距離麓穀鎮和拾荒者營地大概20公裏的地方,是一片平坦而肥沃的土地,這片土地因為過於肥沃而呈現暗黑色,鬆軟又黑得“流油”的土地上沒有種任何莊稼,因此上麵長滿了黃綠色長草,一條蜿蜒的小河流經這裏,把黑土地及其上麵的長草一分為二,距離河邊大約兩百米的地方,有幾棵茁壯成長得有些“過分”茂密的大樹,一座木質結構的農莊矗立其間,因此,這座農莊就有了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做“綠野莊園”。
綠野莊園的外圈圍了一圈半腐爛而呈現黑色的木質圍欄,一條四米寬的土路從這條圍欄的開口處引出來,一直延伸到遠方的的一座綠色小土丘下方。
在綠色的小丘附近的土路上有三個黑色的小點在向綠野莊園的方向“緩慢”移動,五分鍾後,隆隆的機車聲震耳欲聾,翻騰的灰塵直衝“雲霄”,改裝後的暴力機車如同一頭頭身披鎧甲的騎獸,它們冒著煙,發出憤怒的“咆哮”,把一切膽敢挑戰它們速度的家夥都遠遠甩在它們身後騰起的灰塵裏。
三位騎手中一馬當先的那個人身材極其高大,他坐在改裝過的超大款“悍雷”機車上,就好像是一個普通成年人坐在遊樂場的兒童旋轉木馬上一樣。
當那個身材高大的人在綠野莊園前停下機車後,不是從側麵甩開腿下車,而是直接站了起來,然後張開胯,徑直從機車扶手上越過。
這個身高超過兩米的大個子一邊大踏步往前走,一邊囂張地脫下黑色的機車夾克,甩手扔到身後。
後麵機車上的兩個黑衣人中的其中一個剛剛停車下來,趕忙伸手將還飛在空中的機車夾克接住。
那人一點停下來的意思都沒有,他又摘下自己的黑色的裝飾著銀色骷髏銀飾的摩托頭盔,並把它塞到守候的門口已久的一個皮膚黝黑、頭發卷曲年齡大概在十八九歲的小夥子的手裏。
“阿米爾,今天有什麽新聞?”他看起來年齡在三十多歲,伸手拂了一下自己那一頭因為曠野的風而吹亂的原本十分飄逸的金色長發,目光如炬地看著他麵前的阿米爾。他目光炯炯,似乎可以把別人的心思都能看透,“麓穀鎮那邊有消息嗎?”
“還沒有,雷恩!”名叫阿米爾的小夥子恭恭敬敬地回答,他麵色平靜,臉上沒有一絲可以挑剔的地方,“不過韓和尼森那邊都搞定了。”
“嗯!比我想象得還是要慢一點!”雷恩伸出右手的食指,不屑似地輕輕搖了兩下。
在從阿米爾身邊越過之前,雷恩用右手拍了拍阿米爾棕黑色的左臉頰,“對了,讓你的姐姐現在過來,米娜和米亞!告訴她們,雷恩需要她們一起服務!”
阿米爾臉色依然沒有變,隻是鼻翼猛地擴張了一下。
“唉!老大就這麽點愛好!”那個手上還拿著雷恩黑色機車夾克的男人看著阿米爾蹣跚遠去的身影,不屑地笑笑,然後扭頭對身邊另一個身材極其修長的騎手無奈地搖頭苦笑,“不過,我從來沒有見過像他這麽精力充沛的人,隻要不影響工作就好!你覺得呢?蘇!”
“我覺得他遲早有一天會死在這件事上麵!”那個身穿黑色機車夾克頭戴黑色頭盔的是一個身材極修長的女人,她聲音平淡而穩定,她緊身的機車夾克使得她的身材看起來更加地火辣,她有個特別的名字——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