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老兄,那妞怎麽樣?”紅發調酒小哥見著李信衣衫不整,臉上一副了然的猥瑣笑容。
“不怎麽樣。”
“哦……這裏邊兒都是老手,不應該呀……等等,莫非是個chu兒?”對方一臉震驚,像是見著了極不可能之事一般。
李信莫名想起了那個小太妹,臥槽,人家看樣子可他媽還是個高中生來著,說不定比自己都小,或許,也許,真是個……那個?
哦,拜托,你在想些什麽東西?
擺了擺手,直接製止了這個話題:“這和是不是chu兒沒關係。”
“沒關係……沒關係……”紅發調酒小哥愴然的喃喃著,“像你這樣的人,難道是已經身經百戰,到了心如止水的境界,根本不在意是不是chu兒,也不在意技術,在意的是一份真摯的感情,享受的是精神上的情愫?”
你在說些什麽?
“我走心,不走腎。”
迎來的是小哥崇敬的目光。
現在是淩晨三點半,差不多再等一會兒,就得打烊了。
這一帶的客人主要是學生,嗨起來還有點幣數,一般過了兩點就回去,老司機都已經開fang辦事了,真單純跳舞唱歌到三四點的,是珍稀動物——用小哥的話來說,叫“臭嗨”。
魔都這個城市的消費水平真的很不錯,隨便一個小店的品格也不算low,這個酒吧鎮場子的駐唱樂團,是來自歐美地區的幾個老外,說白了就是在國內混不下去,去中國討飯吃——不過在中國,他們是萬千亞裔少女的夢,自帶男神光環,每天泡火連天。
李信看不慣這幾個老外,更看不慣那些見了老外就發臊的女性,但還是承認,主唱有一個好嗓子,至少今天他keyao後狀態奇佳,唱的真入了李信的心裏。
“ificould,theniwould
i''llgowhereveryouwillgo
wayuphighordownlow,i''llgowhereveryouwillgo…”
李信坐在吧台邊,靜靜聽著吟唱。
歌名《whereveryouwillgo》,南加州搖滾樂隊thecalling(呼叫樂團)的歌,歌和樂隊在國內都不算有名氣,李信知道是因為曾經看過一部叫《真愛至上》的電影,當時的插曲便是這首歌,入耳很驚豔,印象深刻,後來有特意去查。
台上唱歌的懟艸狂和原唱的風格並不一樣,吃飯的一把嗓子還沒懟廢,顯然是根據自己的嗓音作了改編,刪去了大量的樂器伴奏,隻剩下清亮的聲音,以及他手底下的電子琴聲。
兩個版本李信都很喜歡,如果說非要決出最優的話,今天的版本,此情此景顯然更符合他的胃口。這些地下樂團出身的家夥都有獨到的絕活,靠著一把好嗓子,同包裝出來靠修音的許多唱跳偶像歌手大不相同,論現場的情緒感染,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口幹舌燥,想喝點東西,但是李信身上隻有幾塊錢公交車錢,顯然是給不起酒錢。而且說實話,做了十幾天,了解些行情之後,他也不願意用高出十幾倍的價格購買調製酒。
“來一杯朗姆可樂,多整點可樂……老哥。”
這算是雞尾酒中,比較低烈度的了,如果可以的話,他隻想喝可樂。但是可樂是可樂精兌出來的,直接這麽喝,開始濃烈如糖水,後來寡淡如白開。
“ok!”小哥自信一笑,回頭便是開始賣弄起他的手藝,他調酒的技術確實不錯,不爆zhong拉客的話,李信賺的還不如人家多,不然也不至於被陳姐從其他地方,大價錢挖過來。
故作淡然,露出一個男神瀟灑的微笑:“需要給錢麽?”
紅發小哥哼著小曲,理所當然道:“你覺得呢……基本上都是可樂了,值不了幾個錢的,當然不必給錢咯……”
隨口道:“謝謝,我隻是,需要尊重為我調酒的你。”
“那我也應該謝謝你,這麽尊重調酒師的我”簡單一句話,似乎令小哥尤為感動。
但他的聲調陡然升高:“等等——你不會是,撩妹成自然吧?這種話,就算是拿來撩漢也……相當成功。”
“我……”
小哥的麵色在暖色調的吧台中看不分明,“順便說一句,我其實是雙型戀……”
“我……我隻是一個單型戀,啊,異型戀……沒有冒犯你的意思……”
“沒關係,是我嚇著你了……”小哥的目光再次瞥向李信裸露在外的胸膛。
“呃……”李信極為尷尬的扣好紐扣,將放到一邊的西裝裹起來。
小哥戀戀不舍的收回了目光。
“以你的身體素質,就算全都是威士忌,也不會產生絲毫影響”
身邊突然響起聲音,帶方言的普通話,李信嚇了一跳,往聲音源頭看過去。
竟然是一個白zhong人。
隻見他身著深藍色西裝,年級大概在五十歲上下,鉑金色頭發向後梳的整整齊齊,沒有一絲分叉,顯得極為細心。相貌英俊,留著淡淡的胡渣,整理得一絲不苟,坐姿端正,背挺得筆直,整個人看上去像是紅毯上的好萊塢明星,又像是宴會上獨酌的紳士。
此時酒保小哥已經調好雞尾酒,擱在李信的前麵,而它的主人卻是盯著出聲的男人,將它晾在一旁。
中年紳士歉意地聳聳肩,伸手致意李信喝酒,另一隻手拿起手中的雞尾酒,杯中晶瑩剔透,他淺酌一口:“即便是這種烈度達到4.5的雞尾酒,也不能夠令你醉倒,不是嗎?”
李信不明白這人出言的目的,下意識問了句:“呃…請問你是…”
男人一愣,這才想過來自己還沒介紹身份,意味深長的笑了兩聲,伸出空著的那隻手:“你好,我是阿奇柏德,一個米國來的遊客。”
“哦。歡迎來中國,魔都……魔都歡迎你。”李信和這位紳士握手的刹那,周邊隱隱傳來驚呼,以及低低的議論聲。
待兩人一同看向人群之時,才發現幾乎所有人都注視著兩人,有的人明目張膽,毫不掩飾,有的人假作鎮定,暗中觀察,無論男女。這一刻,兩個人初次相遇的陌生人,成為全場的焦點。
李信照慣例無視這些眼神,但紳士並沒有。他舉起手中的雞尾酒,向在場所有人掃視一圈,不少人瞬間臉紅低下頭來,而紳士卻帶著自信溫雅的笑容,自酌一杯。
暗暗瞥見,紅發小哥的臉紅欲滴,幾乎是癡癡的看著李信旁邊的這位裝幣犯,到了換老公的時候了。
當李信發現自己可能變成世界上最帥最帥的大帥幣的時候,這個老外用震懾全場的裝幣氣場,擊碎了李信的自得心,告訴他,在裝幣這條路上,他還隻是新人。而從帥幣到男神,還有許多路要走。
“不怎麽樣。”
“哦……這裏邊兒都是老手,不應該呀……等等,莫非是個chu兒?”對方一臉震驚,像是見著了極不可能之事一般。
李信莫名想起了那個小太妹,臥槽,人家看樣子可他媽還是個高中生來著,說不定比自己都小,或許,也許,真是個……那個?
哦,拜托,你在想些什麽東西?
擺了擺手,直接製止了這個話題:“這和是不是chu兒沒關係。”
“沒關係……沒關係……”紅發調酒小哥愴然的喃喃著,“像你這樣的人,難道是已經身經百戰,到了心如止水的境界,根本不在意是不是chu兒,也不在意技術,在意的是一份真摯的感情,享受的是精神上的情愫?”
你在說些什麽?
“我走心,不走腎。”
迎來的是小哥崇敬的目光。
現在是淩晨三點半,差不多再等一會兒,就得打烊了。
這一帶的客人主要是學生,嗨起來還有點幣數,一般過了兩點就回去,老司機都已經開fang辦事了,真單純跳舞唱歌到三四點的,是珍稀動物——用小哥的話來說,叫“臭嗨”。
魔都這個城市的消費水平真的很不錯,隨便一個小店的品格也不算low,這個酒吧鎮場子的駐唱樂團,是來自歐美地區的幾個老外,說白了就是在國內混不下去,去中國討飯吃——不過在中國,他們是萬千亞裔少女的夢,自帶男神光環,每天泡火連天。
李信看不慣這幾個老外,更看不慣那些見了老外就發臊的女性,但還是承認,主唱有一個好嗓子,至少今天他keyao後狀態奇佳,唱的真入了李信的心裏。
“ificould,theniwould
i''llgowhereveryouwillgo
wayuphighordownlow,i''llgowhereveryouwillgo…”
李信坐在吧台邊,靜靜聽著吟唱。
歌名《whereveryouwillgo》,南加州搖滾樂隊thecalling(呼叫樂團)的歌,歌和樂隊在國內都不算有名氣,李信知道是因為曾經看過一部叫《真愛至上》的電影,當時的插曲便是這首歌,入耳很驚豔,印象深刻,後來有特意去查。
台上唱歌的懟艸狂和原唱的風格並不一樣,吃飯的一把嗓子還沒懟廢,顯然是根據自己的嗓音作了改編,刪去了大量的樂器伴奏,隻剩下清亮的聲音,以及他手底下的電子琴聲。
兩個版本李信都很喜歡,如果說非要決出最優的話,今天的版本,此情此景顯然更符合他的胃口。這些地下樂團出身的家夥都有獨到的絕活,靠著一把好嗓子,同包裝出來靠修音的許多唱跳偶像歌手大不相同,論現場的情緒感染,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口幹舌燥,想喝點東西,但是李信身上隻有幾塊錢公交車錢,顯然是給不起酒錢。而且說實話,做了十幾天,了解些行情之後,他也不願意用高出十幾倍的價格購買調製酒。
“來一杯朗姆可樂,多整點可樂……老哥。”
這算是雞尾酒中,比較低烈度的了,如果可以的話,他隻想喝可樂。但是可樂是可樂精兌出來的,直接這麽喝,開始濃烈如糖水,後來寡淡如白開。
“ok!”小哥自信一笑,回頭便是開始賣弄起他的手藝,他調酒的技術確實不錯,不爆zhong拉客的話,李信賺的還不如人家多,不然也不至於被陳姐從其他地方,大價錢挖過來。
故作淡然,露出一個男神瀟灑的微笑:“需要給錢麽?”
紅發小哥哼著小曲,理所當然道:“你覺得呢……基本上都是可樂了,值不了幾個錢的,當然不必給錢咯……”
隨口道:“謝謝,我隻是,需要尊重為我調酒的你。”
“那我也應該謝謝你,這麽尊重調酒師的我”簡單一句話,似乎令小哥尤為感動。
但他的聲調陡然升高:“等等——你不會是,撩妹成自然吧?這種話,就算是拿來撩漢也……相當成功。”
“我……”
小哥的麵色在暖色調的吧台中看不分明,“順便說一句,我其實是雙型戀……”
“我……我隻是一個單型戀,啊,異型戀……沒有冒犯你的意思……”
“沒關係,是我嚇著你了……”小哥的目光再次瞥向李信裸露在外的胸膛。
“呃……”李信極為尷尬的扣好紐扣,將放到一邊的西裝裹起來。
小哥戀戀不舍的收回了目光。
“以你的身體素質,就算全都是威士忌,也不會產生絲毫影響”
身邊突然響起聲音,帶方言的普通話,李信嚇了一跳,往聲音源頭看過去。
竟然是一個白zhong人。
隻見他身著深藍色西裝,年級大概在五十歲上下,鉑金色頭發向後梳的整整齊齊,沒有一絲分叉,顯得極為細心。相貌英俊,留著淡淡的胡渣,整理得一絲不苟,坐姿端正,背挺得筆直,整個人看上去像是紅毯上的好萊塢明星,又像是宴會上獨酌的紳士。
此時酒保小哥已經調好雞尾酒,擱在李信的前麵,而它的主人卻是盯著出聲的男人,將它晾在一旁。
中年紳士歉意地聳聳肩,伸手致意李信喝酒,另一隻手拿起手中的雞尾酒,杯中晶瑩剔透,他淺酌一口:“即便是這種烈度達到4.5的雞尾酒,也不能夠令你醉倒,不是嗎?”
李信不明白這人出言的目的,下意識問了句:“呃…請問你是…”
男人一愣,這才想過來自己還沒介紹身份,意味深長的笑了兩聲,伸出空著的那隻手:“你好,我是阿奇柏德,一個米國來的遊客。”
“哦。歡迎來中國,魔都……魔都歡迎你。”李信和這位紳士握手的刹那,周邊隱隱傳來驚呼,以及低低的議論聲。
待兩人一同看向人群之時,才發現幾乎所有人都注視著兩人,有的人明目張膽,毫不掩飾,有的人假作鎮定,暗中觀察,無論男女。這一刻,兩個人初次相遇的陌生人,成為全場的焦點。
李信照慣例無視這些眼神,但紳士並沒有。他舉起手中的雞尾酒,向在場所有人掃視一圈,不少人瞬間臉紅低下頭來,而紳士卻帶著自信溫雅的笑容,自酌一杯。
暗暗瞥見,紅發小哥的臉紅欲滴,幾乎是癡癡的看著李信旁邊的這位裝幣犯,到了換老公的時候了。
當李信發現自己可能變成世界上最帥最帥的大帥幣的時候,這個老外用震懾全場的裝幣氣場,擊碎了李信的自得心,告訴他,在裝幣這條路上,他還隻是新人。而從帥幣到男神,還有許多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