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進了拘留所的大門,雖然沒有進監室,可是我卻知道了什麽叫刑事拘留。這可不是一般的拘留幾天就拉倒,而是羈押,是在這裏等著被批捕,等著被法院判刑後投入監獄去勞動改造。


    想到這裏,我渾身出了一身冷汗,也就是說我要跟各種各樣的犯罪分子關在一起,然後會被判刑?此時此刻,我有要掙脫開束縛跑走的欲望,可是,他們已經吸取了我掙斷手銬的教訓,現在上身不但固定住了,腳也被綁在了椅子腿上,跟上次一樣的掙斷已沒有可能。


    後來又一想,這次他們是動真格的了,看來事情真的很嚴重,我逃脫的話,也隻能是逃脫一時。就跟那個退伍兵一樣,逃脫後人不人鬼不鬼的,整天東躲西藏的,那是人過得日子嗎?就是一條逃亡的路。不行,他們感到我是有什麽大罪,可是,我不這樣認為,我要據理力爭!


    想到這裏,我對讓我簽字的警察說:“我揍錢一,是有原因的。是他欺人太甚,是他要殺我,我才動手的。”


    “可是,他傷害你了嗎?你知足吧,受害人還有一口氣喘著,你還不至於被槍斃。所以,你死不了。”警察說。


    錢一倒成了受害人,這去哪裏說理?在這個時候,我提出了一個要求:“我要見鄭輝,有話和他說。”


    “你現在找誰也沒有用,誰也不敢說放了你。還是老實地去看守所待著,等著錢一的傷殘鑒定出來再說吧。鄭輝因為認識你,已經申請了回避。”


    “回避,什麽是回避?”


    “就是不參與你案子的審理,既不見你,也不講任何的意見。懂了吧。”警察仍然是麵無表情,說話也是不冷不淡。


    我毫無希望了,於是,就任憑他們怎麽發落吧。俗話說,身子掉進井裏,耳朵也掛不住了。


    後來,我就要被送往看守所。在大門外頭,我看到了陽陽,她舉著手要讓車停下,可是,車猛然拉響了警笛,就開走了。


    在車裏,我回頭看去,隻見陽陽跑著追趕警車,無奈她又怎麽能追的上。於是,她的影子就越來越遠,越來越小,後來就什麽也看不見了。


    這次沒有上次那樣僥幸,在看守所裏被搜身以後,就讓我手抓著褲子進了三號監室。厚厚的大鐵門“哐當”一聲關上的時候,我就失去了自由,和外麵的世界完全隔絕了。


    抬起頭的時候,就看到小院裏順著牆根排著一溜人,有坐著的,有靠在牆上的,有雙手抱在胸前的,也有勾肩搭背的。不管是那種表情,都在用眼睛看著我。有直勾勾的,有懶洋洋的,也有漫不經心的。於是,我沒有說話,就找了個地方,坐在地麵上,身子依靠在牆壁上,半閉上了眼睛。


    剛才我看了一下,估計有二十幾個人,他們中間一定是有真正的殺人犯,當然也少不了強奸犯和搶劫盜竊的。麵對這樣的一群人,我應該小心才對。所以,我就不聲不響的,讓他們趕緊的忘記我,該幹什麽幹什麽,該想什麽想什麽。


    這時,有個瘦高個來到了我的麵前,長得尖嘴猴腮的,他和我搭訕話:“兄弟,為啥進來的?”


    我看也沒看他,說了一句:“我也不知道。”


    “自己犯的啥事還心裏沒數?”他搖著頭問。


    我就輕描淡寫的說:“就是把一個人的雙腿砸斷了,肋骨也斷了好幾根,死活還不知道那。”這個人一聽,站起來就要走。忽然,他手伸進自己的口袋裏,掏了半天,掏出了一根布條,也就是二十公分長。我還以為是什麽寶貝,一看是這麽一根布條,就不再搭理他。


    他拿在手裏,對我說:“要不要?拴褲子,不然穿不住,老是用手提著。”


    我看了一眼,說:“這麽短,怎麽紮?”


    他就掀開自己的上衣:“這樣,把兩個皮帶扣拴在一起,不就不掉褲子了嗎?”


    我一想,還真是,於是,伸手就去拿,他卻往手心裏一攥,說道:“不能白給你,這塊布條,晚飯的時候,給我半塊饅頭換。”


    我點頭以後,他才把布條給我:“說定了,不能反悔!”


    我接過他的布條,就把褲子前開門兩邊的皮帶扣拴在了一起,感覺了一下,還行。這樣褲子就不用用手提著了。他看到交易成功,就蹲在我的跟前,說道:“沒把人砸死,就還能保命。兄弟,進來這一遭,你就是個完全人了。一般人是沒有這樣的經曆的。”


    一般人都是好人,想進來還不容易,隨便搶點東西或者是掏個包什麽的,都能進來體驗一把,於是,也沒有和他說什麽,靠在牆上想自己的事。


    本來就想這麽相安無事的過去了,可是,在吃晚飯的時候,我還是差點沒有憋住。因為從後牆下麵的洞裏送進的飯菜就那些,大家要把自己的塑料碗擺在地麵上,統一的分開,不能有多的,也不能有少的,這樣,都感覺到公平,才去端自己的碗。後來我才知道,因為都擠吧著眼看著,所以,動不動就是一場血肉之戰。打鬥的結果是整個監室的人一天沒有飯吃。


    於是,為了避免挨餓,大家都自覺的不多吃多占,一律平均,就沒有了戰爭。


    等大家都端走自己的塑料碗以後,我去端我的那一份的時候,卻不見了。那個給我布條的人算是講信用,把分給我的一個饅頭一分為二,他留下一半,另一半給了我,我剛拿在手裏,忽然被人搶走了,我一看是一個虎背熊腰的大漢,拿著我那一半饅頭,兩口就塞進了嘴裏,接著,還對我擠吧了一下眼睛。我真想上去就給他兩拳,可是,想了想還是忍住了。這時,我的塑料碗也被人扔在了我的身上,然後掉在地麵上,發出“當啷”地幾聲脆響。


    進來的第一頓飯,我什麽也沒有吃到。


    不吃就不吃吧,反正我也沒有食欲。看到他們吃完飯以後,各人把塑料碗洗幹淨了,就擺放在了窗台上。後來,突然響起了拉槍栓的聲音,大家就都自動的站在了小院裏,然後是報數。報完數以後,就排隊進入了號裏。隨後,有人把第二道門哐地一聲關上了,然後就聽到了上鎖的聲音。現在可真是插翅也難逃了。


    可能是我太不起眼,也可能是他們聽說我把人弄殘了,也屬於是心狠手辣之人,所以,並沒有要欺負我或者是拿我開心的。


    現在的犯人文明素質都提高了,有監規律例製約著,誰也不想找不利索。所以,並沒有看到傳說中的牢頭獄霸。因此,我就這樣一天天的熬著。


    在我被警車帶走以後,莫爽立即找大林說了。大林立即緊張起來,他說:“壞了,錢一一定是報警了。這個混蛋,就不該給他留口氣。這回嚴重了,不是故意殺人就是故意傷害。我們要趕緊想辦法。”


    莫爽說:“我們去找錢一,讓他收回報案,不然就弄死他。”


    “你也太天真了,他還會在廣州嗎?一定是去北京或者香港的大醫院保命去了,我們是找不到他的。現在隻有給陽陽打電話,她人脈廣,或許會有辦法。”


    於是,大林就給陽陽打了電話。陽陽一聽,著急起來:“小趙還說沒有去找錢一,原來已經去過了。你們沉住氣,我馬上過去。”


    時間不大,陽陽就來到了工廠,他進大門後,沒有詢問我被抓走的經過,而是讓大林去找汪總、宋經理,還有潘卓婷,馬上到辦公室來一趟。她想到的是警察大張旗鼓的來工廠抓人,就一定被員工看到,現在的關鍵是穩定民心,不能讓員工因為我被抓走,就以為是出了大事,工廠會幹不下去,從而失去了信心。


    汪總、宋經理、潘卓婷和大林都坐在辦公室裏以後,陽陽直截了當的說:“從現在開始,這個製鞋廠有我在管理,請大家一定支持我的工作。”


    青島公司的宋經理不了解情況,問道:“你有什麽資格說這樣的話,我們又為什麽要聽你的?”


    陽陽張了張嘴,沒有說出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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