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早餐以後,我就去了辦公室。在八點多的時候,陽陽給我打了個電話,問我是不是對錢一采取行動了?為了不讓她擔心,我說還沒有。大家商量了一下,覺得應該找一個合適的機會。陽陽說:“這樣我就放心了。我找了主治大夫,他給媚媚做了一個檢查,說回家康複沒有問題。等我媽媽來了,讓她陪著媚媚,我就去辦出院手續,然後我們就回家。”
陽陽還告訴我,說上午可能沒有時間,下午來辦公室找我。然後就掛了電話。我就泡上了一壺茶,坐在沙發上,把一條腿放在茶幾上,點著一支煙姿悠悠的抽著,心裏感覺到挺亮堂,也很踏實。錢一隻要不在廣州,陽陽也就沒有人騷擾,我也就不用天天提防著他了。
汪總來了,他坐在我的麵前好久沒有說話,開始我還以為是生產上出什麽問題了,可是他這樣沉默著不說話,我就知道又是嫣然的事。於是,就說道:“汪總,有事就說,這樣憋著可不好。是不是嫣然和莫爽又在一起了?”
“沒有,沒有。”他立即連連搖頭。然後才猶豫著說:“小趙,我想跟你說,可是,話到嘴邊又不想說了。”
“說吧,沒事。或許我還能幫到你。”我說道。
汪總這才下了決心一樣:“嫣然這兩天就要請莫爽去我家吃飯,嫣然說別說以前還認識,就憑是老鄉的份上,也應該請他到家裏吃頓飯。我沒有意見,可是,我感到有點太著急了。因為自從有了這個事以後,嫣然經常說我跟蹤她,是不放心她,是對她的侮辱。所以,我的心情很糟,想過段時間再說。你說當我麵對著他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我是不是會很尷尬?於是,就以你沒有時間陪他喝酒給拖了下來。”
我就說:“行,過段時間,大家都平靜一下,可能更開心一些。”
汪總的聲音突然大了起來:“嫣然今天早晨發號施令了,說就今天晚上。我是來問問你,有沒有時間。莫爽如果去了,就我們三個人,挺難堪的。”
“我還真是沒有時間。這樣吧,中午吃飯的時候,我跟嫣然說一聲,就說莫爽也沒空,讓她再拖些時候。”我說道。
汪總就站起身:“小趙,那太感謝你了。好,我去忙了。”說完,就出去了。
汪總走了以後,我就又坐沙發上喝茶。從那天晚上我和莫爽在鴛鴦旅館吃飯的時候,他說要從汪總的手裏把嫣然搶過來的話以後,我就捏著一把汗。莫爽一廂情願,如癡如醉的對嫣然表白以後,就怕嫣然也有了回應,如果那樣的話,就徹底的完了。雖說莫爽跟汪總比起來,家庭條件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可是,莫爽畢竟年輕。既和嫣然很般配,因為年輕,也有的是創業的時間。
他們一拍即合的話,可就苦了汪總。弄不好汪總真的會一蹶不振,破罐子破摔起來。如果那樣,汪總就算是徹底地廢了。所以,我抽時間還要分別的跟他們談談,不要犯糊塗。特別是嫣然,如果給了莫爽一點縫隙,莫爽就會窮追不舍。所以,嫣然隻要不開口不給莫爽機會,莫爽也隻能幹瞪眼。
這麽想著,感覺自己責任很重大,既要維護好汪總和嫣然的婚姻,還不能讓莫爽鑽了空子。因為我是嫣然的娘家人,有責任,也有義務。莫爽是我叫來的兄弟,更不能眼看著他走下坡路。
中午十一點,突然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響起,我剛站起來,還沒有來得及說聲請進,門就被推開了,接著,三名警察走了進來。他們問:“你叫趙有財嗎?”
我說:“我是趙有財。”
“那就請跟我們走一趟吧。”說完,後麵的兩名警察就卡地一聲站在了我的左右邊,然後,架住我的胳膊就往外走。我抗拒,不配合他們,可是,那警察說道:“你如果抗拒,我們可以強製!”
“我犯啥事了?”我很強硬地問道。
“犯了啥事,你自己清楚。去了你就知道了。”看我還是不好好的走,就掏出手銬,給我戴在了手腕上。然後,帶我出去上了停在院子裏的警車。
在院子裏沒響警笛,隻是警燈在一閃一閃的,出了大門,就很是刺耳的響了起來。在出大門的時候,莫爽往車裏瞅著,似乎是看到了我,他要往車前邊跑的時候,警車就從他的身邊刷的一聲開了過去。
今天的聲勢挺大的,難道是錢一這個混蛋報警了?如果那樣的話,那我的罪過可就大了,弄不好會弄個故意殺人的罪名。
兩邊的警察正襟危坐,看也不看我一眼,更不和我搭話,現在也沒有什麽好辦法,隻能是去了以後死不承認,先看看是什麽局勢再說。
到了刑警隊,我就被推下了車,然後有人進去匯報,回來後就把我的銬子打開,然後,重新拷在了院子裏一棵樹上。時間不大,又有警察過來,腳上拴上了一根粗鏈子。那警察說:“手銬你能撐開,這大鐵鏈子你還能弄開嗎?”說完,就走了。
一個中午沒有人理我,我就抱著這棵樹睡了一覺。中午的太陽很暖也很熱,照在身上不困也犯困,何況我昨夜裏沒有睡好。既來之則安之,那就睡一覺養好精神吧。我沒有想跑,那樣的話沒有罪也有罪了。再說,跑了和尚跑不了廟,我也不想亡命天涯。因為我的事業剛剛起步,我的抱負和理想還沒有實現。
下午,他們把我帶進了審訊室,把我腳上的鏈子打開以後,就把我固定在了一張椅子上,審訊開始,讓我交代問題。我說:“我沒有可交代的,沒有做犯法的事。”
無論他們怎麽問,我就是反複的說著這一句話。大約過了兩個小時後,他們讓我看了一段視頻。是我在錢一的門口留下的影像,莫爽戴著麵罩,我的麵目看的一清二楚。警察這時候說道:“你是不到黃河不死心,檢舉你的人說的很明白,就是你趙有財。而且,還有這視頻為證,你不會說大清早的去玩了吧?”
我隻能沉默。要辦錢一,缺少這證據那證據的,可是要抓我,卻進行了充分的準備。再抵賴也沒有用,但是我先保持沉默。因為我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捋一下,讓他們感到我去收拾錢一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不對他采取措施,他就會把我和陽陽殺掉,說起來,這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對,是自衛!
於是,在又沉默了一個多小時後,我就把錢一三番五次的害陽陽和我,昨天晚上又把我和媚媚裝進麻袋裏,不但非禮了媚媚,還要把我們沉到水庫裏喂魚。最後,我說道:“錢一已經到了窮凶極惡的地步,不把他滅了,他就會滅我們!我這是正義的自衛,是萬不得已之舉。”
“那你就是帶著要殺他的動機去的?”警察問。
我說:“沒有。就是想教訓他一下,然後讓他滾出廣州,永遠不要再回來。”
後來就讓我看筆錄,然後就是按手印。後來,他們就拿著筆錄走了。我坐這裏等著,看他們如何發落我。我沒有看倒鄭輝的人影,我也沒有要在他的身上寄托什麽希望,因為陽陽,他早就恨死我了,以前他就說過,走著瞧。
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又有兩個警察過來,問了一些我剛才說的主要情節,然後就讓我在一張表上簽字,我看到上麵寫著一行清晰的字跡:同意刑事拘留。我抬起頭,問道:“你們要拘留我?”
“你涉嫌故意殺人,刑事拘留後,做進一步的審查。”警察麵無表情的說。
我把筆一放,拒絕了簽字:“錢一才是故意殺人犯,我隻不過是讓他停止再次的傷害我們,教訓了他一頓,我還成殺人犯了!”
陽陽還告訴我,說上午可能沒有時間,下午來辦公室找我。然後就掛了電話。我就泡上了一壺茶,坐在沙發上,把一條腿放在茶幾上,點著一支煙姿悠悠的抽著,心裏感覺到挺亮堂,也很踏實。錢一隻要不在廣州,陽陽也就沒有人騷擾,我也就不用天天提防著他了。
汪總來了,他坐在我的麵前好久沒有說話,開始我還以為是生產上出什麽問題了,可是他這樣沉默著不說話,我就知道又是嫣然的事。於是,就說道:“汪總,有事就說,這樣憋著可不好。是不是嫣然和莫爽又在一起了?”
“沒有,沒有。”他立即連連搖頭。然後才猶豫著說:“小趙,我想跟你說,可是,話到嘴邊又不想說了。”
“說吧,沒事。或許我還能幫到你。”我說道。
汪總這才下了決心一樣:“嫣然這兩天就要請莫爽去我家吃飯,嫣然說別說以前還認識,就憑是老鄉的份上,也應該請他到家裏吃頓飯。我沒有意見,可是,我感到有點太著急了。因為自從有了這個事以後,嫣然經常說我跟蹤她,是不放心她,是對她的侮辱。所以,我的心情很糟,想過段時間再說。你說當我麵對著他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我是不是會很尷尬?於是,就以你沒有時間陪他喝酒給拖了下來。”
我就說:“行,過段時間,大家都平靜一下,可能更開心一些。”
汪總的聲音突然大了起來:“嫣然今天早晨發號施令了,說就今天晚上。我是來問問你,有沒有時間。莫爽如果去了,就我們三個人,挺難堪的。”
“我還真是沒有時間。這樣吧,中午吃飯的時候,我跟嫣然說一聲,就說莫爽也沒空,讓她再拖些時候。”我說道。
汪總就站起身:“小趙,那太感謝你了。好,我去忙了。”說完,就出去了。
汪總走了以後,我就又坐沙發上喝茶。從那天晚上我和莫爽在鴛鴦旅館吃飯的時候,他說要從汪總的手裏把嫣然搶過來的話以後,我就捏著一把汗。莫爽一廂情願,如癡如醉的對嫣然表白以後,就怕嫣然也有了回應,如果那樣的話,就徹底的完了。雖說莫爽跟汪總比起來,家庭條件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可是,莫爽畢竟年輕。既和嫣然很般配,因為年輕,也有的是創業的時間。
他們一拍即合的話,可就苦了汪總。弄不好汪總真的會一蹶不振,破罐子破摔起來。如果那樣,汪總就算是徹底地廢了。所以,我抽時間還要分別的跟他們談談,不要犯糊塗。特別是嫣然,如果給了莫爽一點縫隙,莫爽就會窮追不舍。所以,嫣然隻要不開口不給莫爽機會,莫爽也隻能幹瞪眼。
這麽想著,感覺自己責任很重大,既要維護好汪總和嫣然的婚姻,還不能讓莫爽鑽了空子。因為我是嫣然的娘家人,有責任,也有義務。莫爽是我叫來的兄弟,更不能眼看著他走下坡路。
中午十一點,突然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響起,我剛站起來,還沒有來得及說聲請進,門就被推開了,接著,三名警察走了進來。他們問:“你叫趙有財嗎?”
我說:“我是趙有財。”
“那就請跟我們走一趟吧。”說完,後麵的兩名警察就卡地一聲站在了我的左右邊,然後,架住我的胳膊就往外走。我抗拒,不配合他們,可是,那警察說道:“你如果抗拒,我們可以強製!”
“我犯啥事了?”我很強硬地問道。
“犯了啥事,你自己清楚。去了你就知道了。”看我還是不好好的走,就掏出手銬,給我戴在了手腕上。然後,帶我出去上了停在院子裏的警車。
在院子裏沒響警笛,隻是警燈在一閃一閃的,出了大門,就很是刺耳的響了起來。在出大門的時候,莫爽往車裏瞅著,似乎是看到了我,他要往車前邊跑的時候,警車就從他的身邊刷的一聲開了過去。
今天的聲勢挺大的,難道是錢一這個混蛋報警了?如果那樣的話,那我的罪過可就大了,弄不好會弄個故意殺人的罪名。
兩邊的警察正襟危坐,看也不看我一眼,更不和我搭話,現在也沒有什麽好辦法,隻能是去了以後死不承認,先看看是什麽局勢再說。
到了刑警隊,我就被推下了車,然後有人進去匯報,回來後就把我的銬子打開,然後,重新拷在了院子裏一棵樹上。時間不大,又有警察過來,腳上拴上了一根粗鏈子。那警察說:“手銬你能撐開,這大鐵鏈子你還能弄開嗎?”說完,就走了。
一個中午沒有人理我,我就抱著這棵樹睡了一覺。中午的太陽很暖也很熱,照在身上不困也犯困,何況我昨夜裏沒有睡好。既來之則安之,那就睡一覺養好精神吧。我沒有想跑,那樣的話沒有罪也有罪了。再說,跑了和尚跑不了廟,我也不想亡命天涯。因為我的事業剛剛起步,我的抱負和理想還沒有實現。
下午,他們把我帶進了審訊室,把我腳上的鏈子打開以後,就把我固定在了一張椅子上,審訊開始,讓我交代問題。我說:“我沒有可交代的,沒有做犯法的事。”
無論他們怎麽問,我就是反複的說著這一句話。大約過了兩個小時後,他們讓我看了一段視頻。是我在錢一的門口留下的影像,莫爽戴著麵罩,我的麵目看的一清二楚。警察這時候說道:“你是不到黃河不死心,檢舉你的人說的很明白,就是你趙有財。而且,還有這視頻為證,你不會說大清早的去玩了吧?”
我隻能沉默。要辦錢一,缺少這證據那證據的,可是要抓我,卻進行了充分的準備。再抵賴也沒有用,但是我先保持沉默。因為我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捋一下,讓他們感到我去收拾錢一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不對他采取措施,他就會把我和陽陽殺掉,說起來,這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對,是自衛!
於是,在又沉默了一個多小時後,我就把錢一三番五次的害陽陽和我,昨天晚上又把我和媚媚裝進麻袋裏,不但非禮了媚媚,還要把我們沉到水庫裏喂魚。最後,我說道:“錢一已經到了窮凶極惡的地步,不把他滅了,他就會滅我們!我這是正義的自衛,是萬不得已之舉。”
“那你就是帶著要殺他的動機去的?”警察問。
我說:“沒有。就是想教訓他一下,然後讓他滾出廣州,永遠不要再回來。”
後來就讓我看筆錄,然後就是按手印。後來,他們就拿著筆錄走了。我坐這裏等著,看他們如何發落我。我沒有看倒鄭輝的人影,我也沒有要在他的身上寄托什麽希望,因為陽陽,他早就恨死我了,以前他就說過,走著瞧。
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又有兩個警察過來,問了一些我剛才說的主要情節,然後就讓我在一張表上簽字,我看到上麵寫著一行清晰的字跡:同意刑事拘留。我抬起頭,問道:“你們要拘留我?”
“你涉嫌故意殺人,刑事拘留後,做進一步的審查。”警察麵無表情的說。
我把筆一放,拒絕了簽字:“錢一才是故意殺人犯,我隻不過是讓他停止再次的傷害我們,教訓了他一頓,我還成殺人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