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子至今不敢把那袋玻璃珠裝上試試。


    有些事情還是就這麽糊塗下去吧。


    北平曾經發生過這麽一起刑事案件,電視沒報道,報紙也沒寫,不過杯子卻對這起案子的來龍去脈特別清楚,具體的原因下文等會兒再說。


    這起案子發生的年代比較早,具體時間杯子也想不太起來了,也沒法去具體的考證了。


    這個案子在一開始的時候好像隻是隻是一樁十分普通的入室盜竊案。


    哪一幢案子的嫌疑人是個三十多歲的男子,具體是在夜裏把一家商店的櫥窗砸了,進去拿了幾件衣服,還有不到一千元現金。


    那個年代沒有那麽多探頭,而且商店的位置也比較偏,其實很容易跑掉。


    但是按當時辦案民警的話說:這人怎麽看都好像是有點二百五似的。


    當時的狀況是男子偷了東西就慌慌張張往市中心跑,大半夜,一大老爺們兒抱著一堆衣服跑步,臉上還有血(玻璃碴劃的),一看就有問題。


    那會兒三環路還沒完全修好,男子從北三環外往南邊逃竄,還沒跑到新街口就讓巡邏的給扣下了。


    民警把男子領回所裏,問他做了什麽跑的真的慌慌張張的,可是不管他們問什麽,這個男子都不答。


    一位辦案經驗比較豐富的老同誌看出男子精神狀態不太對,就把杯子老師的當時的督導喊了過去。


    先給大家解釋一個概念:“心理督導”。


    每一個心理谘詢師都有一個督導,他是幫助和監督谘詢師的人,可以是上級,也可以是平級。


    老師跟杯子說,她剛入行的時候,就那點書本知識,見到來訪者連問話都問不利索,隻知道傻笑。


    這時候就需要督導介入,盡快幫助谘詢師上道,另外,谘詢師也是普通人,也會有心理問題,一個心態不健康的谘詢師是沒辦法給別人好好谘詢的。


    督導得監督谘詢師的心理狀態,保證醫者不能自己有病。


    當年,老師的督導是某大醫院精神科的主任,從杯子沒出生的時候就開始搞谘詢,是這一行裏的大牛。


    平常他就他一直和警方有合作,不過受時代的局限性,也僅僅是做做精神鑒定而已,並不像現在,偵查階段就有心理專家的參與。


    當時督導趕到派出所,一進屋就嗆了個跟頭。


    滿屋子酸臭味,好像有人把一整顆酸菜塞進你鼻孔裏似的,就那麽竄。


    叫督導來的老民警陪他在院子裏蹲了好一會,抽了半包煙才把那股惡心勁給壓下去。


    民警說,那股子怪味是嫌疑人身上的,估計得有相當一-陣子沒洗澡了,剛剛又跑了好幾裏地,帶回來的時候吐了自己一身,這酸爽,簡直不敢相信。


    督導是個特別有責任心的人,心想:“我這麽大一個人還怕這個!?老子吃酸菜的時候代言人還是一顆細胞呢!”


    想到這,督導拒絕了民警的陪同,一個人進屋給男子做檢查。


    檢查的過程中男子倒是很配合,督導見過的病人太多了,所以一下子就看出來這人精神沒什麽問題,智力也正常,隻是特別天真無邪一情商特別低。


    那個時代情商的概念還沒有普及,督導給老民警解釋了半天才說明白。


    民警說:“您別跟我解釋什麽商什麽商的了,您隻要有辦法讓他開口就行,反正我們對付正常人那一套已經不管用了!”


    督導建議他調個女警察來試試,也別穿警服。


    民警將信將疑地照辦了,結果不到半小時,男子就全說了,不過事情並沒有弄明白,反而更讓人糊塗了。


    女警察報告說,她問那個男子,結果男子說自己是因為身上的衣服髒了,沒有的換,所以才去偷商店裏的。


    老民警直叫:”你說這不是瘋子是什麽!?“


    督導囑咐過女警察,如果他開口了,就要她多問一一個問題一-”你剛才為什麽不理人?“


    看似有點缺心眼的問題,誰知道卻成了以後案件的重要突破口。


    說到這,女警察露出一個很疑惑的表情,而且還笑了一下,是那種嘲笑。


    她說:”他媽媽告訴他,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男子身上沒有任何證件,不過按照他和女警招供的信息,民警在第二天清早找到了他家。


    到目前為止,警方都認為這隻是一起普通的盜竊案,而且嫌疑人腦筋有點問題,所以在辦案流程裏是要找到直係親屬或監護人的。


    民警先找到居委會了解情況,居委會大媽證實,該男子的確住在這,他爸早死了,他媽和他住一起。


    不過等他們一起去“查水表”的時候,屋裏卻沒有人。


    鄰居探出腦袋來,說已經很久沒見到男子的媽媽了。


    巧的是,這時候有一-男一女過來找人,說他們老板住在這,已經快一個月沒露麵了,他們是過來看看的。


    結果--問,他們要找的老板就是嫌疑人。


    一-男一女主動要求跟民警回派出所看望他們老板,雖然沒有找到直係親屬,不過找到了關係人也算小有收獲。


    根據本土劇的尿性,這個時候應該發生狗血的轉折了!果然,還沒等他們回去,派出所裏就已經炸開了鍋。


    在當天早上,有人在郊區發現一輛被遺棄了很久的桑塔納轎車。那年頭私家車很少,在郊區就更少了。


    有人好奇地過去查看(也許是為了偷零件),剛走近就聞見--股腐肉的臭味。


    不用說,大家已經猜到了。這輛車就是嫌疑人的,他媽媽在後備箱裏,屍體嚴重腐爛。


    本來一樁簡單的盜竊案,--下子變成了刑事案件。


    案子被移交到刑警隊,督導做為專家顧問,仍然在跟進案情。


    隨著證據一-件件被找到,比如凶器啦,血衣啦,嫌疑人的罪已經基本上被定下來,沒有翻案的可能了。


    但是動機卻查不到,再審問,他又和開始一樣不說話了。


    雖然案件的調查結果還沒出來,不過根據公司員工的證詞,嫌疑人的生活狀態已經被拚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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