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世界三 豪門假子
[綜]炮灰,要逆襲麽 作者:duoduo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是和抓文機器作戰的防盜章, 跳定的妹子別急稍後就可見正文了! 林諾又爬了兩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動, 身上的水漬凝成的薄冰便發出碎玉般的輕響, 簌簌的往下落, 他也懶得再費靈力捏什麽避水訣, 就隨它去了。
“叮!”一個突兀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林諾有些不耐煩的皺皺眉, 再多的反應就沒有了。
“叮!主線任務已經完成, 是否選擇回歸?”
林諾嗤笑一聲:這倒黴催的係統真是越抽越嚴重了, 還主線任務?那玩意兒給自己發布過屁的主線任務!
如果不是那玩意兒的硬盤已經崩潰, 就是它抽風抽出新風格來了:收集一百次無視任務和一萬次消極任務的懲罰,可換取主線任務完成一次?
林諾沒將所謂的“回歸”放在心上,自從他被這隻抽風的係統纏上,亂七八糟的任務完成不老少, 獎勵卻一根毛都沒見,後來出那檔子事兒向它求助的時候, 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林諾便將它的話當放屁一樣, 卻沒想到這破係統看起來啥本事沒有,折磨起人來倒花樣百出,從此林諾隔三差五就要因為“消極任務”被它折騰的死去活來,相比起來, 讓人談虎色變的天劫都成了小兒科。
若換了是旁人, 說不定就被它馴服了, 遇上什麽不算困難的任務就順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諾生性倔強,不僅不曾妥協,反而越加反感這東西——既然有這種手段,那當初他的事兒對它來說就不過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麽多任務什麽獎勵都沒要過,隻求它援手這一次,委實不算過分,可它不僅沒有伸手,連句話都沒有,顯然隻是將自己當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還為它所用,那就是犯賤了。
“抽風”是林諾自個兒對係統惡意的評價,並不客觀,但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風的嫌疑:先不說這莫名其妙的主線任務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剛剛這波懲罰也來的莫名其妙——以前總要先發布任務,等他無視任務一段時間以後,係統才開始折騰他,折騰之前還先有預告,怎麽這次無緣無故就來了?
林諾也懶得在它身上傷腦筋,他不是什麽聰明人,這種事,單憑他的腦子,是想不明白的。
閉上眼睛,林諾開始吸收周圍少的可憐的靈氣,慢慢滋養身體,心裏卻歎了口氣:他到底是怎麽把日子過得連根攪屎棍都不如的?
林諾活了兩輩子,上輩子他不是孤兒,但也和孤兒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於是有了他。懷著八個月的時候,兩人回老家生孩兒,他出生半個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個月,他老娘說去找他老爹,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爺爺養他到九歲的時候就沒了,葬禮是他將爺爺的積蓄拿出來,托鄰居幫著辦的。好容易聯係上他老爹,老爹說請不上假,至於他媽……據他爹說他們根本就沒領過證,也據他爹說,自打他十年前離了村子,就再沒見過他媽。
爺爺沒了之後,頭幾年林諾還過得不算太差,將地租給鄰居種著,得的錢將將夠他填飽肚子,學校幫他把費用都免了,左鄰右舍的知道他的情況,有什麽吃的會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舊衣服也拿來接濟他。
林諾並不拒絕這些好意,一一記在心裏,周末的時候會下地幫著做農活,下了課也幫著幹些剝棉花、摘花生之類的活兒 ,算是稍稍還點人情。
等十二歲的時候,來了外商搞開發,他爹回來將地和房子都給賣了,拿著錢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顧他的鄰居們也因為拆遷四散了,林諾的生活就徹底沒了著落。
幸好他知道自個兒家庭困難,往日上學都連蹦帶跳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著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雇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麽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麽樣,隨著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喂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著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麽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隻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曆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裏,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裏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癢癢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裏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超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裏,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隻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惡心他,才拖著他去看這本小說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著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嗬嗬,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準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九萬次,也還是個死……
但不管怎麽樣,退親他還是得去的,不然若換個人去把此刻還是凡人的男主徹底得罪了,弄得滿門覆滅就不好了。
等還算禮貌的將親退了之後,林諾就嚴格執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為之的情況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過的兩次,見麵的次數也不超過十次,每次說話不超過四句……
至於最後的效果,真他娘的……嗬嗬。
可是他分明連這是什麽體裁的詩歌都不知道,更不明白,秦漢的“漢”字,到底指的是什麽。
他這是被什麽孤魂野鬼上身了嗎?想起那日不知何處湧動的熟悉力量,比起被孤魂野鬼上身,他寧願相信,他自己才是那個孤魂野鬼。
可是,從小到大的記憶和情感,偏偏又是如此清晰深刻。
……
韓樸收拾停當出來的時候,琴歌已不在房中,韓樸對這質子府熟悉的很,很快就在園子裏找到了他。
琴歌正在舞劍。
琴歌劍舞,琴歌擅琴、擅歌、擅舞,卻並不擅劍,劍在他手中,不過是一件起舞的道具罷了。
琴歌舞劍,雖華而不實,但卻好看到了極致。
皎白的月光下,一身白衣的少年仿佛全身都在發光。翻飛如雲的廣袖,柔韌旋折的腰身,飛揚輕舞的青絲,寒光四溢的長劍……韓樸形容不出,卻隻覺得少年的每一個動作,都散發著致命的吸引力,勾著他的眼睛去看,勾著他的心狂跳,害的他不敢說話,不敢呼吸……
少年的動作原是舒緩輕盈的,到了後麵卻漸漸激烈了起來,人在地上騰挪翻轉,劍在空中飛舞劈刺,一劍快過一劍,一劍重似一劍……韓樸耳中仿佛聽到戰鼓驚天,眼前仿佛看見雷霆怒降,隻覺得心驚肉跳,久久不能回神。
終於,雷收鼓歇,風平浪靜。
琴歌收劍入鞘,看見的便是韓樸瞪著眼、張大嘴的蠢樣子,皺眉道:“怎麽?”
不過他這樣子,蠢歸蠢,並不惹人討厭就是,雙目清亮有神,隻見驚歎,不見其餘。
韓樸吞了口水:“我終於明白為什麽秦鉞對你那麽……”
琴歌打斷道:“秦鉞沒見過我舞劍。”
“啊?”不太可能吧?
琴歌淡淡道:“琴歌劍舞就算是消遣之物,也是供我琴歌自己消遣時日、自娛自樂所用,不是為了取悅旁人。”
“哦……”韓樸不知該如何接話,想了想,道:“不如,我教你劍法吧!”
琴歌詫異的看了他一眼,搖頭道:“不必。”這時代,藝不可輕授,何況是可以安身立命的武功絕技?何況他並不覺得自己需要這種東西。
韓樸勸道:“你那劍舞,好看是好看,可劍是殺人的,光好看有什麽用?”
琴歌道:“我能編出這世上最好看的劍舞,自然也能創出這世上最厲害的劍法。”
韓樸道:“好看和殺人,這是兩碼事好吧?要按你的說法,那些跳舞的小嬌娘豈不是個個都是高手?”
“他們不行,我可以。”琴歌頓了頓,肯定道:“我當然可以。”
韓樸對琴歌莫名其妙的自信很是無語,道:“你就算要自創劍法,也要先熟識……”
韓樸話說到一半便說不下去了,因為他發現琴歌不再舞劍,改為一遍遍練習單一的直刺動作,他閉上眼睛,似在簡單枯燥的重複同一個動作,但精通劍法的韓樸卻看得心驚肉跳:琴歌的每一次動作都不完全相同,他似乎在不斷做著細微的調整,讓這一擊更快、更準、更狠、更無懈可擊!這一切仿佛出自本能。
他忽然有些信了琴歌的話,他也許真的能創出這世上最厲害的劍法——原來這世上,真的有天生就會用劍的天才?
琴歌一麵閉著眼睛比劃,一麵道:“你若閑著沒事兒,就去幫我找一柄劍來。”
韓樸這會兒哪裏舍得走,悻悻然道:“你手裏拿的不是劍嗎?”
琴歌道:“太輕。”
跳舞的劍,和殺人的劍,終究是不同的。
“哦。”
琴歌道:“你知道錢匣子在哪兒,自己去拿。”
韓樸怏怏應了一聲,剛走了兩步,忽覺不對,一回頭便見琴歌忽然彎腰吐了一口鮮血出來,臉色蒼白,身形也有些不穩。
韓樸神色大變,兩步跨到琴歌身邊,將他扶到一旁石凳上坐下,扣住他的碗脈。
琴歌對吐血這回事兒早已習以為常,用茶水漱了口,訝然道:“你還會醫術?”
韓樸沒好氣道:“閉嘴,別說話!”
許久之後,神色凝重的鬆手道:“你怎麽會受了這麽重的內傷?明明上次還好好……”
忽然臉色劇變,怒道:“秦鉞到底對你做了什麽?”
琴歌難免又想起那些惡心的玩意兒,臉色有些難看,口中道:“一點小傷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小傷?”韓樸怒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麽情形?你現在就像被摔的滿身都是裂痕但還沒完全碎掉的花瓶,一陣風吹來,或者咳嗽一聲,都有可能就那麽散了!”
彎腰蹲在琴歌身前,沉聲道:“上來!”
“做什麽?”
韓樸沉著臉道:“我先送你回房,然後去請大夫。”
琴歌很難解釋他現在身體的狀況,也懶得解釋,道:“我房中匣子裏有個綠色的瓷瓶,裏麵是秦逸配的藥,你跑的快,幫……”
話還未說完,韓樸便跑的沒了影子。
琴歌閉上眼,回憶剛才練劍的感覺——總還是差了些什麽,仿佛本來握在手心裏的東西,如今卻隔了薄薄的一層屏障,無論如何都觸摸不到。
那種感覺要怎麽才能……總不能再找個人來氣自己一回吧?
正皺眉琢磨,忽然手腕被人捉住,琴歌一睜開眼睛,便看見韓樸正怒氣衝衝的看著他,怒道:“你不想活了?”
琴歌看著被韓樸抓住的右手,默默將不知何時並成劍的手指放鬆,推開他的手,給自己倒了杯水。
韓樸臉色很難看,道:“你還沒放棄?”不然怎麽會這個時候還在想著劍訣?
琴歌皺眉,他不願騙韓樸,也解釋不了自己如今的狀況——他身上的傷看著雖重,實則並不致命,那股力量雖然將他身體給崩壞了,但同時又它牢牢粘合了起來,且在不斷改善著他的體質。可以說,他現在的狀況,除了時不時吐那麽一小口血,疼那麽一陣子以外,實則比任何時候、任何人都要好。
口中道:“韓樸,我讓你跟著我,不代表你可以隨意幹涉我的事。”他倒是想說自己沒事兒,可也得有人信啊!
韓樸怒道:“為了一個秦鉞,值得你這麽拚命嗎?”
琴歌不吭氣,端著杯子慢慢啜飲。
韓樸見他全然未將自己的話放在眼裏,怒道:“好,若不是因為我,你也不會傷成這樣,既然你這麽放不下,我去替你殺了他!”
轉身便走。
琴歌喝道:“韓樸!”
秦鉞重傷初愈,正是戒備最嚴的時候,這時候去刺殺和找死有什麽區別?
韓樸停下腳步,卻不回頭,冷冷道:“你讓我別管你的事,那麽我的事,你也別管!”
“我也懶得管你的事,但有幾句話要和你說清楚。”琴歌語氣平靜:“第一,我的傷,和秦鉞沒有直接關係,和你更不相幹,不要什麽都攬在你自己身上。第二,我沒有拚命,便是拚命,也絕不會是為了秦鉞,隻可能是為了我自己。第三,我的傷,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是怎麽回事,它不會因為細心調養而有半分好轉,也不會因為我練武而有半分惡化。”
琴歌頓了頓,繼續道:“這些話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隨你,你要去殺秦鉞也隨便,隻是和我半點關係也沒有,你要去送死也別打著我的名義去。”
韓樸半天沒動彈,琴歌正惱怒他的執拗,卻見韓樸忽然轉身,一溜煙回到琴歌身邊坐下,將藥瓶放在石桌上,殷勤的替他重新倒了一杯水,笑嘻嘻道:“吃藥,吃藥!”
琴歌瞪著他——這人的臉怎麽能變得這麽快?
韓樸嘻嘻笑道:“你的話我當然信了。不過難得你這麽關心我,一口氣說這麽大一段話,我還想再多聽兩句呢,誰想等了半天你都不吭氣。”
琴歌頓時無語,默默將藥吃了。
雖秦逸的藥對他的傷沒什麽用,但止疼效果卻極好——每次發病時,那種整個人如同四分五裂似得疼痛,讓不怎麽怕疼的琴歌都覺得有些難以承受。
琴歌坐了一陣,緩過勁來,正準備將韓樸攆走好繼續練劍,忽然聽到有人聲,轉頭看去,隻見樹林那邊幾個燈籠晃動著,似是一路朝他的小院去了。
韓樸道:“應該是傻大個兒回來了,還帶了人呢。”
……
餘生帶了四個人走,卻帶了四十個人回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站成幾排,等著琴歌來挑,管事兒的在一旁小心翼翼的陪著不是,說自己考慮不周雲雲。
質子府的人手原就該由大秦配備,是以琴歌並不推辭,挑了四個三四十歲、看著幹淨利落的婦人,讓管事的將其他人帶回去。那管事的又極力建議他多留了一個廚娘、一個針線嬤嬤和兩個車夫、長隨。
餘生帶人去安置,韓樸在一旁唉聲歎氣,抱怨道:“人家挑人,都撿年輕漂亮的,你倒好……好歹留一個給你我養養眼也行啊!”
琴歌在南楚的時候,身邊也愛用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如今卻不知怎的變了想法。女孩子若生的漂亮,即便是賣了身的下人,也難免多了幾分驕矜,他以前是樂得哄著她們的,便是丫頭們對他使性子發脾氣,也覺得是別有情趣……如今卻沒了這種心思。
皺眉道:“你不覺得他殷勤的過分了嗎?我總覺得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麽。”
韓樸道:“怎麽會?秦鉞迷你迷成那樣,他不殷勤才奇怪吧?”
“贏……”琴歌忽然醒悟,他果然是糊塗了!
當初刺殺秦鉞失手被擒,他自覺必死,為保易安,他告訴秦鉞,隻有做出迷戀易安之態,大事化小,才能迷惑齊人——可是秦鉞便是再迷戀易安,也不會因此放過直接下手的刺客。
如今他活生生的在這裏,顯然是他自個兒取代了易安“被迷戀”的位置……
琴歌扶額:“明天你拿著我的信物去南安茶樓去一趟,告訴他們過兩日我要去喝茶,讓他們留一間靠窗向南的房間。”
韓樸眨眨眼:“額?”
喝個茶而已,要這麽麻煩?
琴歌淡淡道:“留在這裏,就是被捆了翅膀的麻雀兒,便是將武功練得再高有什麽用?總要先離了大秦再說。”
韓樸道:“離開大秦啊?這還不容易?這我本行……”
忽然想起論起逃脫的本事,這少年隻怕不在自己之下,恍然道:“你是想光明正大的走啊?我看你就別妄想了,秦鉞怎麽可能放過你?”
琴歌道:“沒試過的事,就不要說不可能。”
起身回房。
如果不算被鎖在床頭的手腕的話,這待遇還算不錯。
“公子,您醒了?”圓臉大眼,身材嬌小的少女端著藥碗進門,笑道:“大夫也說差不多這個時辰醒,所以奴婢去熬了藥來。對了,公子可以叫奴婢小桃。”
她放下藥碗,將琴歌的頭墊高了些,道:“公子昨兒夜裏發了熱,這是大夫開的藥。來,奴婢喂您。”
如今正是春寒料峭的時候,琴歌穿著一身單衣被折騰這麽久,還潑了幾身水,不病才怪,皺眉問道:“這是什麽地方?”
小桃詫異道:“這是宮裏啊,公子您不知道?是了,昨兒公子病著,昏昏沉沉的……”
又嫣然一笑道:“昨兒可是大王親自安置的公子您,還請神醫務必治好您的傷……奴婢在這裏三四年了,從未見過大王對誰這麽細心呢!”
琴歌不置可否,就著小桃的手喝了兩口,皺眉:丁點兒大的勺子,喂兩口還要擦拭下嘴角,這是要喂到什麽時候去——這種喝藥法,他寧願被人捏著脖子灌。
“叮!”一個突兀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林諾有些不耐煩的皺皺眉, 再多的反應就沒有了。
“叮!主線任務已經完成, 是否選擇回歸?”
林諾嗤笑一聲:這倒黴催的係統真是越抽越嚴重了, 還主線任務?那玩意兒給自己發布過屁的主線任務!
如果不是那玩意兒的硬盤已經崩潰, 就是它抽風抽出新風格來了:收集一百次無視任務和一萬次消極任務的懲罰,可換取主線任務完成一次?
林諾沒將所謂的“回歸”放在心上,自從他被這隻抽風的係統纏上,亂七八糟的任務完成不老少, 獎勵卻一根毛都沒見,後來出那檔子事兒向它求助的時候, 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林諾便將它的話當放屁一樣, 卻沒想到這破係統看起來啥本事沒有,折磨起人來倒花樣百出,從此林諾隔三差五就要因為“消極任務”被它折騰的死去活來,相比起來, 讓人談虎色變的天劫都成了小兒科。
若換了是旁人, 說不定就被它馴服了, 遇上什麽不算困難的任務就順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諾生性倔強,不僅不曾妥協,反而越加反感這東西——既然有這種手段,那當初他的事兒對它來說就不過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麽多任務什麽獎勵都沒要過,隻求它援手這一次,委實不算過分,可它不僅沒有伸手,連句話都沒有,顯然隻是將自己當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還為它所用,那就是犯賤了。
“抽風”是林諾自個兒對係統惡意的評價,並不客觀,但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風的嫌疑:先不說這莫名其妙的主線任務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剛剛這波懲罰也來的莫名其妙——以前總要先發布任務,等他無視任務一段時間以後,係統才開始折騰他,折騰之前還先有預告,怎麽這次無緣無故就來了?
林諾也懶得在它身上傷腦筋,他不是什麽聰明人,這種事,單憑他的腦子,是想不明白的。
閉上眼睛,林諾開始吸收周圍少的可憐的靈氣,慢慢滋養身體,心裏卻歎了口氣:他到底是怎麽把日子過得連根攪屎棍都不如的?
林諾活了兩輩子,上輩子他不是孤兒,但也和孤兒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於是有了他。懷著八個月的時候,兩人回老家生孩兒,他出生半個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個月,他老娘說去找他老爹,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爺爺養他到九歲的時候就沒了,葬禮是他將爺爺的積蓄拿出來,托鄰居幫著辦的。好容易聯係上他老爹,老爹說請不上假,至於他媽……據他爹說他們根本就沒領過證,也據他爹說,自打他十年前離了村子,就再沒見過他媽。
爺爺沒了之後,頭幾年林諾還過得不算太差,將地租給鄰居種著,得的錢將將夠他填飽肚子,學校幫他把費用都免了,左鄰右舍的知道他的情況,有什麽吃的會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舊衣服也拿來接濟他。
林諾並不拒絕這些好意,一一記在心裏,周末的時候會下地幫著做農活,下了課也幫著幹些剝棉花、摘花生之類的活兒 ,算是稍稍還點人情。
等十二歲的時候,來了外商搞開發,他爹回來將地和房子都給賣了,拿著錢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顧他的鄰居們也因為拆遷四散了,林諾的生活就徹底沒了著落。
幸好他知道自個兒家庭困難,往日上學都連蹦帶跳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著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雇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麽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麽樣,隨著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喂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著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麽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隻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曆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裏,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裏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癢癢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裏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超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裏,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隻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惡心他,才拖著他去看這本小說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著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嗬嗬,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準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九萬次,也還是個死……
但不管怎麽樣,退親他還是得去的,不然若換個人去把此刻還是凡人的男主徹底得罪了,弄得滿門覆滅就不好了。
等還算禮貌的將親退了之後,林諾就嚴格執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為之的情況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過的兩次,見麵的次數也不超過十次,每次說話不超過四句……
至於最後的效果,真他娘的……嗬嗬。
可是他分明連這是什麽體裁的詩歌都不知道,更不明白,秦漢的“漢”字,到底指的是什麽。
他這是被什麽孤魂野鬼上身了嗎?想起那日不知何處湧動的熟悉力量,比起被孤魂野鬼上身,他寧願相信,他自己才是那個孤魂野鬼。
可是,從小到大的記憶和情感,偏偏又是如此清晰深刻。
……
韓樸收拾停當出來的時候,琴歌已不在房中,韓樸對這質子府熟悉的很,很快就在園子裏找到了他。
琴歌正在舞劍。
琴歌劍舞,琴歌擅琴、擅歌、擅舞,卻並不擅劍,劍在他手中,不過是一件起舞的道具罷了。
琴歌舞劍,雖華而不實,但卻好看到了極致。
皎白的月光下,一身白衣的少年仿佛全身都在發光。翻飛如雲的廣袖,柔韌旋折的腰身,飛揚輕舞的青絲,寒光四溢的長劍……韓樸形容不出,卻隻覺得少年的每一個動作,都散發著致命的吸引力,勾著他的眼睛去看,勾著他的心狂跳,害的他不敢說話,不敢呼吸……
少年的動作原是舒緩輕盈的,到了後麵卻漸漸激烈了起來,人在地上騰挪翻轉,劍在空中飛舞劈刺,一劍快過一劍,一劍重似一劍……韓樸耳中仿佛聽到戰鼓驚天,眼前仿佛看見雷霆怒降,隻覺得心驚肉跳,久久不能回神。
終於,雷收鼓歇,風平浪靜。
琴歌收劍入鞘,看見的便是韓樸瞪著眼、張大嘴的蠢樣子,皺眉道:“怎麽?”
不過他這樣子,蠢歸蠢,並不惹人討厭就是,雙目清亮有神,隻見驚歎,不見其餘。
韓樸吞了口水:“我終於明白為什麽秦鉞對你那麽……”
琴歌打斷道:“秦鉞沒見過我舞劍。”
“啊?”不太可能吧?
琴歌淡淡道:“琴歌劍舞就算是消遣之物,也是供我琴歌自己消遣時日、自娛自樂所用,不是為了取悅旁人。”
“哦……”韓樸不知該如何接話,想了想,道:“不如,我教你劍法吧!”
琴歌詫異的看了他一眼,搖頭道:“不必。”這時代,藝不可輕授,何況是可以安身立命的武功絕技?何況他並不覺得自己需要這種東西。
韓樸勸道:“你那劍舞,好看是好看,可劍是殺人的,光好看有什麽用?”
琴歌道:“我能編出這世上最好看的劍舞,自然也能創出這世上最厲害的劍法。”
韓樸道:“好看和殺人,這是兩碼事好吧?要按你的說法,那些跳舞的小嬌娘豈不是個個都是高手?”
“他們不行,我可以。”琴歌頓了頓,肯定道:“我當然可以。”
韓樸對琴歌莫名其妙的自信很是無語,道:“你就算要自創劍法,也要先熟識……”
韓樸話說到一半便說不下去了,因為他發現琴歌不再舞劍,改為一遍遍練習單一的直刺動作,他閉上眼睛,似在簡單枯燥的重複同一個動作,但精通劍法的韓樸卻看得心驚肉跳:琴歌的每一次動作都不完全相同,他似乎在不斷做著細微的調整,讓這一擊更快、更準、更狠、更無懈可擊!這一切仿佛出自本能。
他忽然有些信了琴歌的話,他也許真的能創出這世上最厲害的劍法——原來這世上,真的有天生就會用劍的天才?
琴歌一麵閉著眼睛比劃,一麵道:“你若閑著沒事兒,就去幫我找一柄劍來。”
韓樸這會兒哪裏舍得走,悻悻然道:“你手裏拿的不是劍嗎?”
琴歌道:“太輕。”
跳舞的劍,和殺人的劍,終究是不同的。
“哦。”
琴歌道:“你知道錢匣子在哪兒,自己去拿。”
韓樸怏怏應了一聲,剛走了兩步,忽覺不對,一回頭便見琴歌忽然彎腰吐了一口鮮血出來,臉色蒼白,身形也有些不穩。
韓樸神色大變,兩步跨到琴歌身邊,將他扶到一旁石凳上坐下,扣住他的碗脈。
琴歌對吐血這回事兒早已習以為常,用茶水漱了口,訝然道:“你還會醫術?”
韓樸沒好氣道:“閉嘴,別說話!”
許久之後,神色凝重的鬆手道:“你怎麽會受了這麽重的內傷?明明上次還好好……”
忽然臉色劇變,怒道:“秦鉞到底對你做了什麽?”
琴歌難免又想起那些惡心的玩意兒,臉色有些難看,口中道:“一點小傷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小傷?”韓樸怒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麽情形?你現在就像被摔的滿身都是裂痕但還沒完全碎掉的花瓶,一陣風吹來,或者咳嗽一聲,都有可能就那麽散了!”
彎腰蹲在琴歌身前,沉聲道:“上來!”
“做什麽?”
韓樸沉著臉道:“我先送你回房,然後去請大夫。”
琴歌很難解釋他現在身體的狀況,也懶得解釋,道:“我房中匣子裏有個綠色的瓷瓶,裏麵是秦逸配的藥,你跑的快,幫……”
話還未說完,韓樸便跑的沒了影子。
琴歌閉上眼,回憶剛才練劍的感覺——總還是差了些什麽,仿佛本來握在手心裏的東西,如今卻隔了薄薄的一層屏障,無論如何都觸摸不到。
那種感覺要怎麽才能……總不能再找個人來氣自己一回吧?
正皺眉琢磨,忽然手腕被人捉住,琴歌一睜開眼睛,便看見韓樸正怒氣衝衝的看著他,怒道:“你不想活了?”
琴歌看著被韓樸抓住的右手,默默將不知何時並成劍的手指放鬆,推開他的手,給自己倒了杯水。
韓樸臉色很難看,道:“你還沒放棄?”不然怎麽會這個時候還在想著劍訣?
琴歌皺眉,他不願騙韓樸,也解釋不了自己如今的狀況——他身上的傷看著雖重,實則並不致命,那股力量雖然將他身體給崩壞了,但同時又它牢牢粘合了起來,且在不斷改善著他的體質。可以說,他現在的狀況,除了時不時吐那麽一小口血,疼那麽一陣子以外,實則比任何時候、任何人都要好。
口中道:“韓樸,我讓你跟著我,不代表你可以隨意幹涉我的事。”他倒是想說自己沒事兒,可也得有人信啊!
韓樸怒道:“為了一個秦鉞,值得你這麽拚命嗎?”
琴歌不吭氣,端著杯子慢慢啜飲。
韓樸見他全然未將自己的話放在眼裏,怒道:“好,若不是因為我,你也不會傷成這樣,既然你這麽放不下,我去替你殺了他!”
轉身便走。
琴歌喝道:“韓樸!”
秦鉞重傷初愈,正是戒備最嚴的時候,這時候去刺殺和找死有什麽區別?
韓樸停下腳步,卻不回頭,冷冷道:“你讓我別管你的事,那麽我的事,你也別管!”
“我也懶得管你的事,但有幾句話要和你說清楚。”琴歌語氣平靜:“第一,我的傷,和秦鉞沒有直接關係,和你更不相幹,不要什麽都攬在你自己身上。第二,我沒有拚命,便是拚命,也絕不會是為了秦鉞,隻可能是為了我自己。第三,我的傷,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是怎麽回事,它不會因為細心調養而有半分好轉,也不會因為我練武而有半分惡化。”
琴歌頓了頓,繼續道:“這些話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隨你,你要去殺秦鉞也隨便,隻是和我半點關係也沒有,你要去送死也別打著我的名義去。”
韓樸半天沒動彈,琴歌正惱怒他的執拗,卻見韓樸忽然轉身,一溜煙回到琴歌身邊坐下,將藥瓶放在石桌上,殷勤的替他重新倒了一杯水,笑嘻嘻道:“吃藥,吃藥!”
琴歌瞪著他——這人的臉怎麽能變得這麽快?
韓樸嘻嘻笑道:“你的話我當然信了。不過難得你這麽關心我,一口氣說這麽大一段話,我還想再多聽兩句呢,誰想等了半天你都不吭氣。”
琴歌頓時無語,默默將藥吃了。
雖秦逸的藥對他的傷沒什麽用,但止疼效果卻極好——每次發病時,那種整個人如同四分五裂似得疼痛,讓不怎麽怕疼的琴歌都覺得有些難以承受。
琴歌坐了一陣,緩過勁來,正準備將韓樸攆走好繼續練劍,忽然聽到有人聲,轉頭看去,隻見樹林那邊幾個燈籠晃動著,似是一路朝他的小院去了。
韓樸道:“應該是傻大個兒回來了,還帶了人呢。”
……
餘生帶了四個人走,卻帶了四十個人回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站成幾排,等著琴歌來挑,管事兒的在一旁小心翼翼的陪著不是,說自己考慮不周雲雲。
質子府的人手原就該由大秦配備,是以琴歌並不推辭,挑了四個三四十歲、看著幹淨利落的婦人,讓管事的將其他人帶回去。那管事的又極力建議他多留了一個廚娘、一個針線嬤嬤和兩個車夫、長隨。
餘生帶人去安置,韓樸在一旁唉聲歎氣,抱怨道:“人家挑人,都撿年輕漂亮的,你倒好……好歹留一個給你我養養眼也行啊!”
琴歌在南楚的時候,身邊也愛用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如今卻不知怎的變了想法。女孩子若生的漂亮,即便是賣了身的下人,也難免多了幾分驕矜,他以前是樂得哄著她們的,便是丫頭們對他使性子發脾氣,也覺得是別有情趣……如今卻沒了這種心思。
皺眉道:“你不覺得他殷勤的過分了嗎?我總覺得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麽。”
韓樸道:“怎麽會?秦鉞迷你迷成那樣,他不殷勤才奇怪吧?”
“贏……”琴歌忽然醒悟,他果然是糊塗了!
當初刺殺秦鉞失手被擒,他自覺必死,為保易安,他告訴秦鉞,隻有做出迷戀易安之態,大事化小,才能迷惑齊人——可是秦鉞便是再迷戀易安,也不會因此放過直接下手的刺客。
如今他活生生的在這裏,顯然是他自個兒取代了易安“被迷戀”的位置……
琴歌扶額:“明天你拿著我的信物去南安茶樓去一趟,告訴他們過兩日我要去喝茶,讓他們留一間靠窗向南的房間。”
韓樸眨眨眼:“額?”
喝個茶而已,要這麽麻煩?
琴歌淡淡道:“留在這裏,就是被捆了翅膀的麻雀兒,便是將武功練得再高有什麽用?總要先離了大秦再說。”
韓樸道:“離開大秦啊?這還不容易?這我本行……”
忽然想起論起逃脫的本事,這少年隻怕不在自己之下,恍然道:“你是想光明正大的走啊?我看你就別妄想了,秦鉞怎麽可能放過你?”
琴歌道:“沒試過的事,就不要說不可能。”
起身回房。
如果不算被鎖在床頭的手腕的話,這待遇還算不錯。
“公子,您醒了?”圓臉大眼,身材嬌小的少女端著藥碗進門,笑道:“大夫也說差不多這個時辰醒,所以奴婢去熬了藥來。對了,公子可以叫奴婢小桃。”
她放下藥碗,將琴歌的頭墊高了些,道:“公子昨兒夜裏發了熱,這是大夫開的藥。來,奴婢喂您。”
如今正是春寒料峭的時候,琴歌穿著一身單衣被折騰這麽久,還潑了幾身水,不病才怪,皺眉問道:“這是什麽地方?”
小桃詫異道:“這是宮裏啊,公子您不知道?是了,昨兒公子病著,昏昏沉沉的……”
又嫣然一笑道:“昨兒可是大王親自安置的公子您,還請神醫務必治好您的傷……奴婢在這裏三四年了,從未見過大王對誰這麽細心呢!”
琴歌不置可否,就著小桃的手喝了兩口,皺眉:丁點兒大的勺子,喂兩口還要擦拭下嘴角,這是要喂到什麽時候去——這種喝藥法,他寧願被人捏著脖子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