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起作案中,凶手針對目標采取尾隨、正麵攔截以及錯身回刺的方式,殺人工具鋒利異常,殺人方式簡單高效。這一方麵體現出凶手可能從事過簡單的機械類工作或者重體力工作;另外也可以看出凶手選擇目標比較隨機,隻要是在深夜單獨出行的女性,年輕漂亮或者身著豔麗的服飾,在合適的時機下就有可能成為凶手侵害的對象。
但是有一起案子例外,那就是凶手時隔五年再次行凶的第6起案子。在這起案子中,凶手完全顛覆了先前的作案方式,若不是憑借著刀傷創口的比對,很難將案子與前幾起案子聯係起來。凶手在作案中,不僅與被害人有過接觸,而且還把其騙至或者劫持到廢舊鍋爐房內(死者不會一個人在深夜去那兒,周圍沒有拖拽的痕跡),並在殺死後做出進一步虐屍的舉動。如果說凶手沉澱了五年的時間,他的思維更加成熟、欲望更加強烈了,這些瘋狂的舉動是可以解釋的話,但其隨後的作案卻又恢複到最初的簡單高效,就凸顯出第6起案子的反常。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凶手為什麽要毀她的容?為什麽要羞辱她的性器官?為什麽要剝奪她體現女性特征的乳房?一定是源於被害人的身份或者經曆。顯然凶手對她是有所了解的,那麽他們之間很可能是相識的關係。
這起案子的被害人叫劉欣,遇害時年僅31歲,已婚,丈夫叫付小寧,案發時有非常確鑿的不在場證據,夫妻倆居住在吳家坡中段,劉欣死前在煤礦廠工作。案件卷宗中,對她沒有更詳盡的記載,韓印隻好親自到煤礦廠進行深入了解。
煤礦廠的一些工友對劉欣的評價是這樣的:漂亮,妖豔,很風騷,很放蕩,作風不檢點,與廠裏某些領導和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有扯不清楚的關係。但問起具體人選,他們又都說不上來,建議韓印找劉欣最好的朋友張楠問問。
韓印隨後找到張楠。
張楠,30左右的樣子,相貌普通,在廠裏儀器室負責觀測儀表工作。她告訴韓印:“劉欣沒有廠裏人傳的那麽不堪,她就是性格活潑,愛打扮,喜歡交朋友,喜歡唱歌跳舞什麽的。”
“她沒有情人嗎?”韓印問。
“到底有沒有我也不太清楚。”張楠搖搖頭說,“我跟她出去玩過幾回,大家在一起隻是喝喝酒、唱唱歌、跳跳舞,沒有什麽特別過分的舉動。”
“她丈夫付小寧對她這樣沒意見嗎?”韓印問。
“當然有。”張楠斬釘截鐵地說,“不過劉欣也不在乎,他們兩口子關係一直不好,她嫌付小寧窩囊、沒錢,付小寧嫌她不顧家整天出去瘋。而且劉欣曾經跟我說過,準備和付小寧離婚,出事時他們倆已經分居好長時間了。”
韓印接著問:“付小寧是做什麽工作的?”
“他在家開了個小賣店。”張楠說。
辭別張楠,韓印來到吳家坡居民區,經過打聽,很順利就找到付小寧開的小賣店。小賣店距離幾個案發現場都挺近,這讓韓印覺得更加有必要和他談談了。
如果單從動機上看,付小寧是具有殺人嫌疑的,不過專案組早年已經專門調查過他,並排除了他作案的嫌疑。韓印當然相信專案組的判斷,他隻是想從付小寧口中打探一下,劉欣是否真的有情人?尤其是與她居住地附近的男人,有沒有牽扯不清的關係?
韓印的問題對一個丈夫來說當然是一種難堪。果然,付小寧像是受到了某種侮辱似的,情緒激動地表示:雖然他和劉欣的婚姻有很多問題,但劉欣在外麵絕對沒有情人。
從付小寧的情緒上看,他沒有說謊。也許劉欣真的沒有情人,也許付小寧一直被蒙在鼓裏,總之這個男人提供不出有價值的線索,韓印隻好告辭。
走到小賣店門口,韓印看見門邊杵著一個半人高的小玻璃貨櫃,裏麵擺著一些“性用品”,便扭頭隨口問了一句:“你還賣這些東西,生意怎麽樣?”
“還行吧,小本生意。”付小寧情緒緩和了些,“架不住老丟東西。”
“怎麽不報警?”韓印問。
“東西不貴,不值得你們跑一趟,再說就算報警了,派出所也懶得搭理。”付小寧說。
韓印抬手拉開門走出去,又隨口一問:“都丟什麽了?”
“嘿,就是些延時、延緩早泄的東西,每次丟得也不多。”付小寧跟在身後滿不在乎地說,“就幾塊錢的事,也不知道哪個王八蛋,沒錢還老惦記著那種事。”
也許……他不是沒錢,他是不想讓自己心底裏的欲望被別人窺探到,或者他擔心別人認為他性事方麵能力不足,遭到恥笑……這種著力隱藏以及高度自尊的行為特征,是不是與凶手的心態很接近呢?不知為什麽,韓印心裏突然隱隱有種感覺,覺得性用品的丟失,也許和太平鎮一直隱藏著的殺手有關。
他止住腳步,轉身回到小賣店內,說:“今兒這事我還真就管了。”說著話,他掏出手機掛到專案組,讓專案組派一個技術人員過來提取一下指紋。
很快,技術人員趕來,在小貨櫃的玻璃上提取到十多個指紋。回到駐地,經過比對,剔除屬於付小寧的,便隻剩下四個未知嫌疑人的指紋。與先前專案組調查過並留下指紋檔案的嫌疑人比對,沒有發現匹配的,韓印讓技術人員暫時將指紋存檔,以待日後查用。
經過半個下午的調查,劉欣的情感狀況還是很模糊,但可以明確的是,她在大多數人眼裏是一個不正經的女人。韓印考慮凶手進一步虐屍的行為,應該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兩人在生活中確實存在某種交集,虐屍是出於一種怨恨;再一個,也許在凶手眼裏,漂亮風流的劉欣既讓他蔑視,又對他造成一種吸引,而他很清楚自己無法得到這個女人,所以就要羞辱她、毀掉她。
也許,凶手所做的一切,都在於“毀滅”!
但是有一起案子例外,那就是凶手時隔五年再次行凶的第6起案子。在這起案子中,凶手完全顛覆了先前的作案方式,若不是憑借著刀傷創口的比對,很難將案子與前幾起案子聯係起來。凶手在作案中,不僅與被害人有過接觸,而且還把其騙至或者劫持到廢舊鍋爐房內(死者不會一個人在深夜去那兒,周圍沒有拖拽的痕跡),並在殺死後做出進一步虐屍的舉動。如果說凶手沉澱了五年的時間,他的思維更加成熟、欲望更加強烈了,這些瘋狂的舉動是可以解釋的話,但其隨後的作案卻又恢複到最初的簡單高效,就凸顯出第6起案子的反常。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凶手為什麽要毀她的容?為什麽要羞辱她的性器官?為什麽要剝奪她體現女性特征的乳房?一定是源於被害人的身份或者經曆。顯然凶手對她是有所了解的,那麽他們之間很可能是相識的關係。
這起案子的被害人叫劉欣,遇害時年僅31歲,已婚,丈夫叫付小寧,案發時有非常確鑿的不在場證據,夫妻倆居住在吳家坡中段,劉欣死前在煤礦廠工作。案件卷宗中,對她沒有更詳盡的記載,韓印隻好親自到煤礦廠進行深入了解。
煤礦廠的一些工友對劉欣的評價是這樣的:漂亮,妖豔,很風騷,很放蕩,作風不檢點,與廠裏某些領導和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有扯不清楚的關係。但問起具體人選,他們又都說不上來,建議韓印找劉欣最好的朋友張楠問問。
韓印隨後找到張楠。
張楠,30左右的樣子,相貌普通,在廠裏儀器室負責觀測儀表工作。她告訴韓印:“劉欣沒有廠裏人傳的那麽不堪,她就是性格活潑,愛打扮,喜歡交朋友,喜歡唱歌跳舞什麽的。”
“她沒有情人嗎?”韓印問。
“到底有沒有我也不太清楚。”張楠搖搖頭說,“我跟她出去玩過幾回,大家在一起隻是喝喝酒、唱唱歌、跳跳舞,沒有什麽特別過分的舉動。”
“她丈夫付小寧對她這樣沒意見嗎?”韓印問。
“當然有。”張楠斬釘截鐵地說,“不過劉欣也不在乎,他們兩口子關係一直不好,她嫌付小寧窩囊、沒錢,付小寧嫌她不顧家整天出去瘋。而且劉欣曾經跟我說過,準備和付小寧離婚,出事時他們倆已經分居好長時間了。”
韓印接著問:“付小寧是做什麽工作的?”
“他在家開了個小賣店。”張楠說。
辭別張楠,韓印來到吳家坡居民區,經過打聽,很順利就找到付小寧開的小賣店。小賣店距離幾個案發現場都挺近,這讓韓印覺得更加有必要和他談談了。
如果單從動機上看,付小寧是具有殺人嫌疑的,不過專案組早年已經專門調查過他,並排除了他作案的嫌疑。韓印當然相信專案組的判斷,他隻是想從付小寧口中打探一下,劉欣是否真的有情人?尤其是與她居住地附近的男人,有沒有牽扯不清的關係?
韓印的問題對一個丈夫來說當然是一種難堪。果然,付小寧像是受到了某種侮辱似的,情緒激動地表示:雖然他和劉欣的婚姻有很多問題,但劉欣在外麵絕對沒有情人。
從付小寧的情緒上看,他沒有說謊。也許劉欣真的沒有情人,也許付小寧一直被蒙在鼓裏,總之這個男人提供不出有價值的線索,韓印隻好告辭。
走到小賣店門口,韓印看見門邊杵著一個半人高的小玻璃貨櫃,裏麵擺著一些“性用品”,便扭頭隨口問了一句:“你還賣這些東西,生意怎麽樣?”
“還行吧,小本生意。”付小寧情緒緩和了些,“架不住老丟東西。”
“怎麽不報警?”韓印問。
“東西不貴,不值得你們跑一趟,再說就算報警了,派出所也懶得搭理。”付小寧說。
韓印抬手拉開門走出去,又隨口一問:“都丟什麽了?”
“嘿,就是些延時、延緩早泄的東西,每次丟得也不多。”付小寧跟在身後滿不在乎地說,“就幾塊錢的事,也不知道哪個王八蛋,沒錢還老惦記著那種事。”
也許……他不是沒錢,他是不想讓自己心底裏的欲望被別人窺探到,或者他擔心別人認為他性事方麵能力不足,遭到恥笑……這種著力隱藏以及高度自尊的行為特征,是不是與凶手的心態很接近呢?不知為什麽,韓印心裏突然隱隱有種感覺,覺得性用品的丟失,也許和太平鎮一直隱藏著的殺手有關。
他止住腳步,轉身回到小賣店內,說:“今兒這事我還真就管了。”說著話,他掏出手機掛到專案組,讓專案組派一個技術人員過來提取一下指紋。
很快,技術人員趕來,在小貨櫃的玻璃上提取到十多個指紋。回到駐地,經過比對,剔除屬於付小寧的,便隻剩下四個未知嫌疑人的指紋。與先前專案組調查過並留下指紋檔案的嫌疑人比對,沒有發現匹配的,韓印讓技術人員暫時將指紋存檔,以待日後查用。
經過半個下午的調查,劉欣的情感狀況還是很模糊,但可以明確的是,她在大多數人眼裏是一個不正經的女人。韓印考慮凶手進一步虐屍的行為,應該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兩人在生活中確實存在某種交集,虐屍是出於一種怨恨;再一個,也許在凶手眼裏,漂亮風流的劉欣既讓他蔑視,又對他造成一種吸引,而他很清楚自己無法得到這個女人,所以就要羞辱她、毀掉她。
也許,凶手所做的一切,都在於“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