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林芳到來時,便殺害了她。凶手肯定是林芳認識的,如果一個陌生人在淩晨1點向你靠近,你的第一反應是快速離開,其次是大聲呼救去,而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門口守衛沒聽到任何聲音,所以我的假設是成立的。根據傳來的消息,林芳在同事間的關係很好,為人挺大方的,畢竟是一個經理,同事間應該是沒問題的。那麽,林放有沒有情人呢?我來到酒店,在得知我的來意後,都主動配合。我問道:“林芳有沒有男朋友或是情人?”“沒有。以前有一個,不過分了。”“他們還在聯係嗎?”“這個應該沒有吧,分了以後他男朋友經常纏著林芳,所以林芳換了手機號。”。。。。。。會不會是情殺?林芳換號了,但是住的地方和工作單位並沒有換。她男朋友叫白城,根據林芳同事所說,白城很愛林芳,為人有上進心,而且人也帥氣。那他們為什麽分了?還有,自始至終為何他沒有出現過?下午我接到李姐的電話,說是有進展了。於是我回到了警局。“姐,有線索了?”“嗯。死者生前和小區的門衛有過矛盾。當時林芳沒帶身份證,回來的較晚,所以要林芳登記,而林芳情緒不好,便罵了起來。”“就因為爭吵不至於殺人吧。”“不單單這些。後來林芳的男友還動手報複了門衛。”“這樣啊。那門衛查了沒有?”“查了。不過你要想知道得求我。”“我靠,姐,你還記仇呢。你就告訴我吧。”“不行哦。”說完李姐笑著走了。不過我的手機響了一下,我知道是李姐將資料發了過來。門衛老楊頭,56歲,無兒無女,至今光棍。平時為人不錯,和業主關係不錯。但是他有動機,複仇。晚上我到小區詢問,這老頭倒也配合。“大叔,那天淩晨1點左右你一直在這兒嗎?”“嗯,不過當時我離開了一會兒。”“你去幹什麽了?”“我去拿水杯了。”。。。。。。老楊頭撒謊了,明明我看到值班室有兩個水杯,這就說明一個是備用的。那麽,他離開那段時間完全有作案的可能。如果老楊頭是凶手,那麽他是怎麽知道林芳的行蹤的。小區門口有監控,避開監控出去作案後回來,是需要精準的時間預算。不知不覺我已經到了偵探社。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中,電話把我吵醒了,是杜斌。“喂,小龍,又有進展了。林芳曾經和酒店老板兒子有過一段地下情。”“是嘛,我知道了。”我沒了睡意,看來事情複雜了。當時林芳同事沒說出這件事,要麽老板兒子警告過,要麽就是擔心工作不保。看來這位主不是善茬。洗漱完後我到了警局,杜斌查到林芳前段時間和老板兒子金小龍有過一段感情。經過排查,金小龍在案發時間消失過,他本人告訴杜斌,案發時曾因父親不同意他和林芳交往,於是喝了點酒後在街道散心。至於沒有反映情況,是受到父親的阻止。那麽,金小龍的話是真是假有待考證。現在情況錯綜複雜,可能是仇殺,也可能是情殺,而嫌疑人除了老楊頭和金小龍,還有白城。。如果白城知道林芳有了新的對象,就有了動機。接下來,就該去拜訪拜訪白城了。白城,汽車銷售經理,35歲,居住於民豐小區。我找到白城,說道:“白先生,最近和林芳聯係過嗎?”“你是誰?你為什麽調查我的隱私?”“白先生,你難道不知道林芳遇害了嗎?”“你說什麽?你再說一遍!”白城顯得很激動。“林芳遇害了。我是來了解情況的。”白城很難接受這個消息,眼淚不停的流下。難道他真的不知道,還是——鱷魚的眼淚。平複心情後,白城緩緩抬頭,說道:“你想知道什麽,問吧。我會配合的。”“18日淩晨你在哪兒,在做什麽?”“我在睡覺。”“你們為什麽分手?”“她說她接受不了我狂熱的愛。”“那你知道林芳和金小龍在一起了嗎?”“什麽?怪不得要和我分手,原來是有了新歡。”。。。。。。。根據白城所說,他並不知道林芳已經遇害的消息,也不知道金小龍的事。但是也沒有不在場證據。事情似乎變得撲朔迷離了。情況無非三種,其一,老楊頭出於報複,殺害了林芳;其二,白城。當他知道林芳有新歡後殺害了她,但是他們是怎麽知道林芳的行蹤的,想要避開監控,就必須對林芳的行蹤有足夠的了解;其三就是金小龍,他知道林芳的行蹤,但是動機呢?事情很快有轉機了,金小龍意外的約我見麵。他告訴我有一天白城喝醉了來找過林芳,當時他們大吵一架分手,那天林芳哭的很傷心。也給了金小龍接近林芳的機會。如果這件事是真的,整個事件就可以串聯起來了。當晚吵架之後,林芳喝酒回去晚了,和老楊頭吵了一架。第二天白城為林芳動手打了老楊頭,也因此林芳徹底對白成失望了。認為白城太過狂熱。而感情失落中的女孩更需要安慰,金小龍趁機進入了林芳的生活。那麽,很有可能白城知道林芳和金小龍在一起後起了殺心。白城說不知道林芳和金小龍在一起的事,那麽,隻要查清林芳換號的具體時間就能知道是不是說謊了。果然,金小龍和林芳在一起後,白城還找過林芳,最後迫於無奈,林芳換了手機號。他為什麽說謊?凶手真的是他嗎?證據,接下來就該尋找證據了。如果再找到案發時間他並沒有睡覺的證據,加上突擊審訊,就能讓他承認事實。如何證明他當時出現在案發現場呢,監控,隻要找到案發時他在附近出現過的監控,就可以了。經過大量的查找,警方果然在路口監控中發現了他的身影。終於可以還死者一個交代了。白城在證據麵前承認了自己就是凶手。等待他的,將是漫長的牢獄之苦。。。。。。


    以愛的名義去傷害他人,是魔鬼,最終難逃法網。愛會讓人幸福,也可以讓人失去人性。很多年以後我才明白,在愛麵前,我也是魔鬼呢。這個冬季,沒了小嵐,仿佛冷了許多,我裹著大衣,走在路上,鵝毛般的雪花在空中飛舞。回想起以前,我和小嵐在雪地裏堆雪人,打鬧追逐,眼淚就沒出息的濕了眼眶。小嵐,我好想你。


    一陣陣警笛聲將我拉回了現實,出事了,我加快了腳步。眼前的景象讓我倒吸一口氣,警戒線內是一名赤裸的女人,好像在雪地裏睡著了,仿佛是大師手下的雕塑,隻是現實告訴我,她是活活凍死的。警方勘察現場,隨後死者被帶走。很快人們忘卻了這件事,一切似乎沒發生過,隻有我知道,那片雪地上,曾經一條生命的溫度一點點的流失,最後和積雪融為了一體。我感受到有一雙眼睛在盯著我,四下張望,什麽也沒發現。回到警局,所有人在按部就班的整理案件資料,聯係家屬,進行屍檢。最後,進行會議。李姐說道:“死者身份已經確認了,楊玉,28歲,單身,居住於銀河小區,父母在農村,楊玉生前在酒吧上班。”法醫陳靜說道:“經過屍檢,死者生前深度昏迷,死因是體溫過低,有捆綁過。”“目前線索就這些,安撫家屬的工作要做好。同誌們,盡快破案,還死者一個公道。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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