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男主每天都在強行撩龍 作者:幻想鄉01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伯尼:“多蘭親王是我們兄弟會的客戶,我們負責充當他的眼線,收集情報,暗殺,間諜之類的工作。”
康姆斯張大了眼睛:“什麽?!”
伯尼:“除了多蘭親王以外,我們還有很多其他客戶,我們服務的對象有很多都是地位顯赫的貴族,他們不會清理藍山的,兄弟會對他們來說很重要。”
康姆斯:“我早該想到的,我早該想到的,該死!我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麽當初求不到救兵。”他臉色陰沉的坐在廢棄木桶上,覺得自己就像個傻瓜一樣被人愚弄。
康姆斯問伯尼:“多蘭讓你們做了什麽?”
伯尼:“他讓我們潛伏在國王的親信身邊,我們還毒殺了國王的侍衛長,並且易容成他的模樣,好監視阿奇柏德三世的動向,”
康姆斯:“…………”
黑袍巫師:“看樣子多蘭想當國王,這再正常不過了,畢竟他離權利頂峰隻差一步。”
康姆斯歎口氣:“我不在乎這些。“
黑袍巫師:“你曾經宣誓效忠的國王處於危險境地,難道你不去拆穿多蘭的陰謀,拯救你的國王,說不定還能挽回你失去的榮譽,我想這些才是一名騎士應該做的。”
康姆斯知道巫師隻是在調侃他,他黑著臉答道:“我早就不是一名騎士了,拯救國王?我也許腦子不夠聰明,但也不傻,多蘭勢力龐大,他有一百種方法能輕易弄死我,也許我還沒踏入宮殿就已經變成一具屍體了,再說國王會相信我的諫言嗎?他一定會認為我是胡說八道。”
黑袍巫師:“別忘了,你有我,隻要你願意,我隨時可以幫助你“
康姆斯:“不,我不想成為什麽騎士了,我隻想當一個平凡的普通人。”
康姆斯原地踱步,雖然他嘴上說不理會這件事情,但是他真的很生氣,對昏庸的國王,對那些袖手旁觀的貴族,還有陰謀家多蘭,特別是那該死的兄弟會。
他必須得做點什麽,免得自己氣得發瘋。
最後康姆斯將伯尼整個人拎起來抵在牆上:“我雖然不在乎那些肮髒的勾當,但是自從離開藍山後,你們追殺了我整整兩年,這兩年我簡直煩透了,給我帶路,我現在就去捅死辛迪加那個混蛋,免得他再來找我的麻煩。”
康姆斯是個言出必行的男人,他當天就帶著黑袍巫師與伯尼趕往藍山,他們騎著黑袍巫師召喚出來的馬,不眠不休的奔跑,經過十多天的長途跋涉以後,終於到達那個腐敗之丘。
藍山外城區荒廢已久,這裏的土地很荒蕪,樹都枯死了,光禿禿的地麵甚至長不出雜草,磚瓦廢墟隨處可見,泥濘髒汙的路上有不少臨時搭建的窩棚,越往前走,窩棚越聚集,這個地方充滿了生活排汙的惡臭。衣衫襤褸,麵黃肌瘦的人們穿梭其間。
以康姆斯為首的三人騎著馬,緩緩穿過貧民窟與內城區的交界地帶,伯尼與黑袍巫師都用鬥篷將自己裹得密不透風,隻有康姆斯看起來稍微正常點。
康姆斯離開藍山的三年裏外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他從幹淨整潔一絲不苟的騎士變成了邋遢的男人,以至於如果不仔細觀察,沒人能認出他就是曾經的道林.布萊恩。
“這地方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上次我來的時候,他們至少還有體麵的房子可以住。”康姆斯有氣無力的坐在馬背上,他聳拉著肩膀在馬背上懷念著他的黑麥酒,盡管才過去三天,他已經開始瘋狂懷念在艾瑞達特的生活,他甚至想馬上掉頭回到艾瑞達特,坐在溫暖而熱鬧的黑石酒館,聽著各路酒友們的笑話,美美的喝上幾杯。
但現在不行。他還有筆賬要找辛迪加清算。
黑袍巫師:“老實說,隻是殺一個人而已,你不需要這麽大老遠跑過來找他麻煩,我很樂意為你提供幫助。”
康姆斯:“抱歉了老夥計,我要親自去找辛迪加那混蛋算賬,誰都不能插手。”他拍拍自己腰間的佩劍:“一旦時機成熟,我要親自將維和者插++進那混蛋的胸膛。”
黑袍巫師:“我對此表示懷疑。“
康姆斯:“嘿!老夥計,你別小看了我,我曾經可是騎士團的百夫長。不如咱們賭一把?一枚金幣賭我能殺掉辛迪加。”
黑袍巫師:“成交!但是說起賭約,我記得你還欠我一枚金幣。”
康姆斯:“我還沒輸呢,艾倫現在依然是藍山的領主,在他沒被趕出藍山之前這個賭約依舊有效。”
黑袍巫師:“你輸定了。”
康姆斯:“不,這還不一定!”
二人一路都在討論賭約的問題,而身後的伯尼則是全程都保持沉默,黑袍巫師要求伯尼為他服務,伯尼毫不猶豫的接受了,自從體驗過那可怕的魔法以後,伯尼就發自內心敬畏黑袍巫師的力量。
他覺得跟著這樣強大的主人是個不錯的選擇,盡管很危險,但對於一個亡命之徒來說,又有什麽是安全的呢?
自從巫師對他施法後,他原本就白皙的皮膚皮膚變得異常蒼白,他不需要睡覺,也感覺不到疼痛與寒冷,甚至連味覺也開始喪失,年輕的刺客不知道自己身體發生了什麽,這使得他有些憂慮。
突然,一個穿著灰白色連衣裙的小女孩打斷了康姆斯與黑袍巫師的談話,她大概四五歲左右,雙手環抱著大大的籃子光腳站在爛泥裏,她小小的身體擋在三人馬匹前,仰頭對康姆斯說:“我認識你”
康姆斯笑著指了指自己,有些好笑的對小女孩說:“你認識我?你恐怕認錯人了,我這是第一次來藍山。”
小女孩十分確定自己認識康姆斯,她對康姆斯說:“兩年前你還沒有這麽邋遢,你當時沒有胡子,臉也很幹淨,頭發長長的,梳理得很整齊的捆在腦後麵,穿著白色的騎士鎧甲。
康姆斯的表情慢慢變得凝重起來,小女孩頓了頓,她偏著腦袋仔細的回想:“我記得你的名字叫什麽來著,哦對了,叫做道。”
伯尼翻身下馬,他臉色陰沉的堵住了小女孩的嘴,並且暗中抽出了匕首,正在考慮是不是該給她來上那麽一刀。
康姆斯看得牙疼,他也翻身下馬,拍伯尼的肩膀用隻有雙方才能聽到的音量低聲說道:“嘿伯尼,把你手上的家夥收起來!”
等到伯尼將匕首收回腰間,康姆斯問伯尼:“你知道這個小家夥是誰嗎?為什麽她會知道我的身份?
康姆斯張大了眼睛:“什麽?!”
伯尼:“除了多蘭親王以外,我們還有很多其他客戶,我們服務的對象有很多都是地位顯赫的貴族,他們不會清理藍山的,兄弟會對他們來說很重要。”
康姆斯:“我早該想到的,我早該想到的,該死!我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麽當初求不到救兵。”他臉色陰沉的坐在廢棄木桶上,覺得自己就像個傻瓜一樣被人愚弄。
康姆斯問伯尼:“多蘭讓你們做了什麽?”
伯尼:“他讓我們潛伏在國王的親信身邊,我們還毒殺了國王的侍衛長,並且易容成他的模樣,好監視阿奇柏德三世的動向,”
康姆斯:“…………”
黑袍巫師:“看樣子多蘭想當國王,這再正常不過了,畢竟他離權利頂峰隻差一步。”
康姆斯歎口氣:“我不在乎這些。“
黑袍巫師:“你曾經宣誓效忠的國王處於危險境地,難道你不去拆穿多蘭的陰謀,拯救你的國王,說不定還能挽回你失去的榮譽,我想這些才是一名騎士應該做的。”
康姆斯知道巫師隻是在調侃他,他黑著臉答道:“我早就不是一名騎士了,拯救國王?我也許腦子不夠聰明,但也不傻,多蘭勢力龐大,他有一百種方法能輕易弄死我,也許我還沒踏入宮殿就已經變成一具屍體了,再說國王會相信我的諫言嗎?他一定會認為我是胡說八道。”
黑袍巫師:“別忘了,你有我,隻要你願意,我隨時可以幫助你“
康姆斯:“不,我不想成為什麽騎士了,我隻想當一個平凡的普通人。”
康姆斯原地踱步,雖然他嘴上說不理會這件事情,但是他真的很生氣,對昏庸的國王,對那些袖手旁觀的貴族,還有陰謀家多蘭,特別是那該死的兄弟會。
他必須得做點什麽,免得自己氣得發瘋。
最後康姆斯將伯尼整個人拎起來抵在牆上:“我雖然不在乎那些肮髒的勾當,但是自從離開藍山後,你們追殺了我整整兩年,這兩年我簡直煩透了,給我帶路,我現在就去捅死辛迪加那個混蛋,免得他再來找我的麻煩。”
康姆斯是個言出必行的男人,他當天就帶著黑袍巫師與伯尼趕往藍山,他們騎著黑袍巫師召喚出來的馬,不眠不休的奔跑,經過十多天的長途跋涉以後,終於到達那個腐敗之丘。
藍山外城區荒廢已久,這裏的土地很荒蕪,樹都枯死了,光禿禿的地麵甚至長不出雜草,磚瓦廢墟隨處可見,泥濘髒汙的路上有不少臨時搭建的窩棚,越往前走,窩棚越聚集,這個地方充滿了生活排汙的惡臭。衣衫襤褸,麵黃肌瘦的人們穿梭其間。
以康姆斯為首的三人騎著馬,緩緩穿過貧民窟與內城區的交界地帶,伯尼與黑袍巫師都用鬥篷將自己裹得密不透風,隻有康姆斯看起來稍微正常點。
康姆斯離開藍山的三年裏外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他從幹淨整潔一絲不苟的騎士變成了邋遢的男人,以至於如果不仔細觀察,沒人能認出他就是曾經的道林.布萊恩。
“這地方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上次我來的時候,他們至少還有體麵的房子可以住。”康姆斯有氣無力的坐在馬背上,他聳拉著肩膀在馬背上懷念著他的黑麥酒,盡管才過去三天,他已經開始瘋狂懷念在艾瑞達特的生活,他甚至想馬上掉頭回到艾瑞達特,坐在溫暖而熱鬧的黑石酒館,聽著各路酒友們的笑話,美美的喝上幾杯。
但現在不行。他還有筆賬要找辛迪加清算。
黑袍巫師:“老實說,隻是殺一個人而已,你不需要這麽大老遠跑過來找他麻煩,我很樂意為你提供幫助。”
康姆斯:“抱歉了老夥計,我要親自去找辛迪加那混蛋算賬,誰都不能插手。”他拍拍自己腰間的佩劍:“一旦時機成熟,我要親自將維和者插++進那混蛋的胸膛。”
黑袍巫師:“我對此表示懷疑。“
康姆斯:“嘿!老夥計,你別小看了我,我曾經可是騎士團的百夫長。不如咱們賭一把?一枚金幣賭我能殺掉辛迪加。”
黑袍巫師:“成交!但是說起賭約,我記得你還欠我一枚金幣。”
康姆斯:“我還沒輸呢,艾倫現在依然是藍山的領主,在他沒被趕出藍山之前這個賭約依舊有效。”
黑袍巫師:“你輸定了。”
康姆斯:“不,這還不一定!”
二人一路都在討論賭約的問題,而身後的伯尼則是全程都保持沉默,黑袍巫師要求伯尼為他服務,伯尼毫不猶豫的接受了,自從體驗過那可怕的魔法以後,伯尼就發自內心敬畏黑袍巫師的力量。
他覺得跟著這樣強大的主人是個不錯的選擇,盡管很危險,但對於一個亡命之徒來說,又有什麽是安全的呢?
自從巫師對他施法後,他原本就白皙的皮膚皮膚變得異常蒼白,他不需要睡覺,也感覺不到疼痛與寒冷,甚至連味覺也開始喪失,年輕的刺客不知道自己身體發生了什麽,這使得他有些憂慮。
突然,一個穿著灰白色連衣裙的小女孩打斷了康姆斯與黑袍巫師的談話,她大概四五歲左右,雙手環抱著大大的籃子光腳站在爛泥裏,她小小的身體擋在三人馬匹前,仰頭對康姆斯說:“我認識你”
康姆斯笑著指了指自己,有些好笑的對小女孩說:“你認識我?你恐怕認錯人了,我這是第一次來藍山。”
小女孩十分確定自己認識康姆斯,她對康姆斯說:“兩年前你還沒有這麽邋遢,你當時沒有胡子,臉也很幹淨,頭發長長的,梳理得很整齊的捆在腦後麵,穿著白色的騎士鎧甲。
康姆斯的表情慢慢變得凝重起來,小女孩頓了頓,她偏著腦袋仔細的回想:“我記得你的名字叫什麽來著,哦對了,叫做道。”
伯尼翻身下馬,他臉色陰沉的堵住了小女孩的嘴,並且暗中抽出了匕首,正在考慮是不是該給她來上那麽一刀。
康姆斯看得牙疼,他也翻身下馬,拍伯尼的肩膀用隻有雙方才能聽到的音量低聲說道:“嘿伯尼,把你手上的家夥收起來!”
等到伯尼將匕首收回腰間,康姆斯問伯尼:“你知道這個小家夥是誰嗎?為什麽她會知道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