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是個小小的縣城,總人口數不足四十萬。十幾年前,政府批下了一塊地作為公墓,火葬才在縣城開始實行,而現在,仍有許多農村人選擇土葬。因此,安寧公墓雖說是西城唯一的公墓,卻仍有大量空地荒廢在那裏。
林曾諳隻身一人沿著墓地的水泥馬路往裏走著。由於缺乏管理,原本的水泥路麵被許多泥沙和落葉覆蓋,道路兩旁的雜草已經漫過了路沿,被秋風一吹,顯出將要枯萎的淺黃色。
在最靠裏最偏僻的位置,林曾諳停了下來,她慢慢蹲下,動作輕柔地將兩塊墓碑上的落葉拂去,輕聲說道:“爸爸,媽媽,我來看你們了。”
“媽媽,這是你最喜歡的百合花,我挑的最新鮮最好看的,特別香。”林曾諳將散發著馨香的百合放在墓碑前,照片中的女人笑容溫婉,一如這潔白的百合。
“爸爸,這是你最愛的波斯菊,你瞧,開的多好看哪。”照片中的男人眼神明亮,笑容肆意張揚,仿佛世間的一切都不足為懼,就像熱烈綻放的波斯菊一般。
“爸爸,媽媽,今天是我十八歲生日,這是我給自己的生日禮物哦,花店的姐姐還送了我幾支滿天星呢。”林曾諳像小時候一般炫耀的揚了揚手中的天堂鳥,帶著些撒嬌的語氣說道:“你們以前說過,要在我成年這天送我一份最特別的生日禮物,可不能食言哦。”
似乎對自己剛才的行為有些不好意思,林曾諳歎了一口氣,繼續說道:“這六年的時間過得好漫長啊,你們走後,我都沒辦法對誰撒嬌了。”
六年前,他們是她的天,是她的一切,而之後的這六年,他們成了她心底最堅硬的盔甲,也是最柔軟的痛。
像是下定決心一般,她緩緩說道:“爸爸,媽媽,我想,我可能堅持不下去了。”
林曾諳說著,眼眶有些濕潤,聲音也帶了些哭腔:“我答應過你們,要健健康康的長大,要聽話,要努力考上t大,這些我都做到了。可是,為什麽,我還是找不到活下去的意義?活著實在太辛苦了,自從你們離開後,我再也沒有感受到快樂,我不想再堅持了。”
“如果,如果我去找你們,說好的禮物,你們還會給我嗎?你們,會怪我嗎?”她小心翼翼的問照片中的兩個人,明明知道不會得到答複,卻依然希望有哪怕一絲一毫的預兆,告訴她這個決定到底是錯是對。
“喲!小姑娘,你這是要想不開呀?”一個聲音冷不丁從後麵傳來,帶著些戲謔和輕佻。
林曾諳被嚇了一跳,回頭望去。這時,恰好一陣風吹來,卷起地上的落葉與草屑,風中夾帶的灰塵冷不防迷了她的眼睛,隻迷迷糊糊的看見有個黑色的人影正向她走來,等風過去好一會兒,她才勉強能夠睜開眼睛,看清已經走近的人。
雖然天已經入秋,但溫度其實並不算低,這個人卻裹著一身厚厚的黑色風衣,頭上帶著一頂鴨舌帽,恍惚間林曾諳竟覺得那頂鴨舌帽有些熟悉。他的皮膚很白,不是像林曾諳這種蒼白,而是健康的白皙。五官應該是屬於很好看的吧,特別是那雙眼睛,黝黑深邃,林曾諳恍惚間覺得,這雙眼睛似乎能夠洞悉一切。此時,這雙眼睛的主人嘴裏正叼著根棒棒糖,笑意盈盈的望著她。
他多大了,二十?三十?林曾諳看不出來。
“小姑娘,這裏麵的是你爸媽?”風衣男子瞥了眼墓碑上的照片,看到墓碑上的時間時,眉毛一挑,似乎是自言自語般說道:“嗬,居然六年了。”
“這不關你的事。”林曾諳冷冷的回答,她不喜歡這個人的語氣,太輕佻,話裏話外對她父母沒有一點尊重。
“喲,還生氣了呀。”風衣男子從口袋裏掏出一根棒棒糖,遞到林曾諳麵前,嬉皮笑臉的說:“抱歉抱歉,叔叔請你吃糖,你就原諒叔叔好嗎?”那種語氣,像極了誘拐無知小蘿莉的怪蜀黍。
林曾諳下意識向後退了一步,有些厭惡的看了一眼棒棒糖。偷聽別人說話本來就是不禮貌的行為,更何況還出言不遜,此時,他的行為更像心懷不軌,有所圖謀的人。
那人見林曾諳沒有接棒棒糖,也不生氣,反而自然而然的剝開糖紙,往自己嘴裏一塞,兩個棒棒糖把他的腮幫子塞得鼓鼓的,一邊吃糖一邊口齒不清的說道:“真是不可愛,給糖都不吃。”
林曾諳見這人如此厚臉皮,警惕心更重了:“我並不認識你,如果你是來祭拜親人的,請自便,但是,請不要在我父母的麵前······”
林曾諳話還沒說完,一陣大風忽然吹來,卷起漫天的塵土落葉,原本明朗的天空忽然被漫天烏雲所籠蓋,整個天空都暗了下來,原本就荒涼的墓地此時像是忽然到了夜晚一般,周圍一片昏暗,顯得十分詭異。
就在林曾諳看著這瞬間變化的天氣不知所措之時,風衣男子不知什麽時候已經拿起原本放在墓碑前的兩束鮮花,用身體為鮮花擋住呼呼地狂風,嘴裏的兩根棒棒糖也拿在了手上,笑眯眯的說道:“小姑娘,我可不是來祭拜誰的,我呀,是來抓妖怪的哦。”
“妖怪?什麽妖怪?”盡管眼前古怪的天氣讓林曾諳十分不安,但這人的話還是讓她忍不住懷疑,這人莫不是個瘋子?明明西城的精神病醫院離這裏挺遠的啊。
“喏,妖怪這不是來了嗎。”風衣男子向前努努嘴。順著他的目光望去,在漫天飛舞的落葉沙塵之間,一個人影以極快的速度從遠處飛奔而來。
“好臭的妖氣。”風衣男子有些嫌惡的說道,轉身卻將鮮花和棒棒糖塞到了林曾諳的手裏,帶著一臉欠揍的表情,笑道:“乖,小姑娘,待會兒躲遠一點,保護好我的棒棒糖和你的花,我去抓個妖怪就回來。”
林曾諳隻身一人沿著墓地的水泥馬路往裏走著。由於缺乏管理,原本的水泥路麵被許多泥沙和落葉覆蓋,道路兩旁的雜草已經漫過了路沿,被秋風一吹,顯出將要枯萎的淺黃色。
在最靠裏最偏僻的位置,林曾諳停了下來,她慢慢蹲下,動作輕柔地將兩塊墓碑上的落葉拂去,輕聲說道:“爸爸,媽媽,我來看你們了。”
“媽媽,這是你最喜歡的百合花,我挑的最新鮮最好看的,特別香。”林曾諳將散發著馨香的百合放在墓碑前,照片中的女人笑容溫婉,一如這潔白的百合。
“爸爸,這是你最愛的波斯菊,你瞧,開的多好看哪。”照片中的男人眼神明亮,笑容肆意張揚,仿佛世間的一切都不足為懼,就像熱烈綻放的波斯菊一般。
“爸爸,媽媽,今天是我十八歲生日,這是我給自己的生日禮物哦,花店的姐姐還送了我幾支滿天星呢。”林曾諳像小時候一般炫耀的揚了揚手中的天堂鳥,帶著些撒嬌的語氣說道:“你們以前說過,要在我成年這天送我一份最特別的生日禮物,可不能食言哦。”
似乎對自己剛才的行為有些不好意思,林曾諳歎了一口氣,繼續說道:“這六年的時間過得好漫長啊,你們走後,我都沒辦法對誰撒嬌了。”
六年前,他們是她的天,是她的一切,而之後的這六年,他們成了她心底最堅硬的盔甲,也是最柔軟的痛。
像是下定決心一般,她緩緩說道:“爸爸,媽媽,我想,我可能堅持不下去了。”
林曾諳說著,眼眶有些濕潤,聲音也帶了些哭腔:“我答應過你們,要健健康康的長大,要聽話,要努力考上t大,這些我都做到了。可是,為什麽,我還是找不到活下去的意義?活著實在太辛苦了,自從你們離開後,我再也沒有感受到快樂,我不想再堅持了。”
“如果,如果我去找你們,說好的禮物,你們還會給我嗎?你們,會怪我嗎?”她小心翼翼的問照片中的兩個人,明明知道不會得到答複,卻依然希望有哪怕一絲一毫的預兆,告訴她這個決定到底是錯是對。
“喲!小姑娘,你這是要想不開呀?”一個聲音冷不丁從後麵傳來,帶著些戲謔和輕佻。
林曾諳被嚇了一跳,回頭望去。這時,恰好一陣風吹來,卷起地上的落葉與草屑,風中夾帶的灰塵冷不防迷了她的眼睛,隻迷迷糊糊的看見有個黑色的人影正向她走來,等風過去好一會兒,她才勉強能夠睜開眼睛,看清已經走近的人。
雖然天已經入秋,但溫度其實並不算低,這個人卻裹著一身厚厚的黑色風衣,頭上帶著一頂鴨舌帽,恍惚間林曾諳竟覺得那頂鴨舌帽有些熟悉。他的皮膚很白,不是像林曾諳這種蒼白,而是健康的白皙。五官應該是屬於很好看的吧,特別是那雙眼睛,黝黑深邃,林曾諳恍惚間覺得,這雙眼睛似乎能夠洞悉一切。此時,這雙眼睛的主人嘴裏正叼著根棒棒糖,笑意盈盈的望著她。
他多大了,二十?三十?林曾諳看不出來。
“小姑娘,這裏麵的是你爸媽?”風衣男子瞥了眼墓碑上的照片,看到墓碑上的時間時,眉毛一挑,似乎是自言自語般說道:“嗬,居然六年了。”
“這不關你的事。”林曾諳冷冷的回答,她不喜歡這個人的語氣,太輕佻,話裏話外對她父母沒有一點尊重。
“喲,還生氣了呀。”風衣男子從口袋裏掏出一根棒棒糖,遞到林曾諳麵前,嬉皮笑臉的說:“抱歉抱歉,叔叔請你吃糖,你就原諒叔叔好嗎?”那種語氣,像極了誘拐無知小蘿莉的怪蜀黍。
林曾諳下意識向後退了一步,有些厭惡的看了一眼棒棒糖。偷聽別人說話本來就是不禮貌的行為,更何況還出言不遜,此時,他的行為更像心懷不軌,有所圖謀的人。
那人見林曾諳沒有接棒棒糖,也不生氣,反而自然而然的剝開糖紙,往自己嘴裏一塞,兩個棒棒糖把他的腮幫子塞得鼓鼓的,一邊吃糖一邊口齒不清的說道:“真是不可愛,給糖都不吃。”
林曾諳見這人如此厚臉皮,警惕心更重了:“我並不認識你,如果你是來祭拜親人的,請自便,但是,請不要在我父母的麵前······”
林曾諳話還沒說完,一陣大風忽然吹來,卷起漫天的塵土落葉,原本明朗的天空忽然被漫天烏雲所籠蓋,整個天空都暗了下來,原本就荒涼的墓地此時像是忽然到了夜晚一般,周圍一片昏暗,顯得十分詭異。
就在林曾諳看著這瞬間變化的天氣不知所措之時,風衣男子不知什麽時候已經拿起原本放在墓碑前的兩束鮮花,用身體為鮮花擋住呼呼地狂風,嘴裏的兩根棒棒糖也拿在了手上,笑眯眯的說道:“小姑娘,我可不是來祭拜誰的,我呀,是來抓妖怪的哦。”
“妖怪?什麽妖怪?”盡管眼前古怪的天氣讓林曾諳十分不安,但這人的話還是讓她忍不住懷疑,這人莫不是個瘋子?明明西城的精神病醫院離這裏挺遠的啊。
“喏,妖怪這不是來了嗎。”風衣男子向前努努嘴。順著他的目光望去,在漫天飛舞的落葉沙塵之間,一個人影以極快的速度從遠處飛奔而來。
“好臭的妖氣。”風衣男子有些嫌惡的說道,轉身卻將鮮花和棒棒糖塞到了林曾諳的手裏,帶著一臉欠揍的表情,笑道:“乖,小姑娘,待會兒躲遠一點,保護好我的棒棒糖和你的花,我去抓個妖怪就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