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砸出丁香花【求推薦求收藏】
我在1997有個遊樂園 作者:南黎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趙浩極為誇張地哈哈笑了一聲,有些陰陽怪氣,說完後,又笑眯眯地盯著陳冬道:“今天,師兄特地來我們這兒,不是過來砸我們場子的吧?哈哈,師兄你可別啊,我們這裏廟小,容不下您這尊大神啊。”
陳冬看了他一眼,神情悠然,估計是王赫跟他們講了什麽,所以趙浩有些不爽,正話反說,有些諷刺。
這年頭流行音樂比較多,四大天王的歌就些先不說了,人盡皆知,就說小虎隊黑豹樂隊,也極為流行,身份音樂藝術生的趙浩與李東林更加不用說了,真正愛好音樂才會報名,這時候聽說一個普通班的高三生唱歌很牛逼,心中自然不服氣了。
自古以來,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唱歌這一行當,多少也是如此,聽說那天那麽多女生連著起哄,讓這個人大出風頭,一些正處於青春期的男生,心裏怎麽可能會舒服?
陳冬懶得跟他搭話,直接對王赫問道:“王赫,你想不想紅?”
“啊?”王赫一愣。
這麽開門見山的問話,讓人摸不著頭腦,也讓王赫一時之間,無法回答,誰不想當明星?誰不想紅啊?但是也要有紅的資本才行啊?他現在隻不過是一個高中生而已,壓根就不敢想那麽多。
陳冬嗬嗬笑道:“想紅的話,那就有很多的辦法。你不是聽過《情非得已》嗎?這首歌我可以給你。”
王赫聽言,頓時大喜:“陳冬哥,你,你說什麽?這歌給我?”
陳冬點了點頭:“這首歌你聽過,覺得怎麽樣?”
王赫立即驚喜道:“好聽。當然好聽啊。”
陳冬又望著他:“那你想不想開演唱會,當一個真正的歌星?你看看,我會寫歌,你是讀音樂的,會唱歌。若是我們兩個合作——”他頓了頓,沒有往下說,微笑著看著王赫:“這首歌既然好聽,若是你唱起來,讓唱片公司簽你,應該不是很難。”
“我靠啊!”
聽他這麽一說,身邊的王淩薇、王赫和趙浩等人,都忍不住結舌,目瞪口呆的望著陳冬,也不知道他從哪裏來的自信?
他們隻不過是高中生而已,雖然對音樂非常有興趣,但是現在最重要的任務還是學習,哪裏會想到簽約唱片公司或者是開演唱會啊?見他講的那麽理所當然、雲淡風輕,讓幾個人都不由鴉雀無聲了。
他們讀音樂的,多多少少夢想,多多少少都想過當歌星,但是想是一回事,真正唱起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哼,說大話也不怕閃了舌頭。當明星?誰不想當明星啊?但是據我所知,陳冬,你隻不過是一個高三學生,比我們僅僅高一年級吧?不知道你從哪裏來的自信?”趙浩神情不爽地冷笑了一聲道。
“就是,牛皮吹破天了吧?”李東林也不爽道。
這人太自大了,讓人看不過眼。
陳冬抬頭看了他們一眼,嗬嗬一笑,對這種小伎倆,自然一律忽視,隻是轉頭淡淡的看著王赫笑道:“剛剛過來的時候,我跟你姐談過了。若是可能,我們從今天就開始。你放心,我收費不高,可以量力而為。”
他這話一出,讓王淩薇忍不住插嘴了,笑道:“你這張嘴可真厲害,我弟估計被你忽悠蒙圈了。說實在話陳冬,我也不相信你能辦到這些。你現在還要參加高考呢。”
陳冬看了她一眼,嗬嗬笑了一聲:“算我是一個自大狂好吧?王赫,把吉他給我,我教你一首歌!”
王赫一愣,這才反應過來,感覺跑過去把吉他拿過來遞給他。
陳冬接過吉他,淡淡笑了一聲:“這首歌,比較特別,是因為一個女孩忽然遇到車禍去世而創作的,比較滄桑,也比較懷念。它叫《丁香花》。是為了紀念一個女孩。”
“丁香花?”眾人詫異,沒有聽過這首歌。
“嗯,丁香花!”陳冬微微一笑。
《丁香花》是一首網絡上極為爆紅的歌曲,它充滿濃濃的校園民謠味道的歌曲,曾經感動了無數人,在這首歌裏能感受到失去的殘酷,追憶逝去年代的純真。可以這麽說《丁香花》是上一世所有風靡一時的網絡歌曲中,最感人的一首歌之一。
“你說你最愛丁香花,因為你的名字就是她,多麽憂鬱的花,多愁善感的人啊
,當花兒枯萎的時候,當畫麵定格的時候,多麽嬌嫩的花,卻躲不過風吹雨打……塵世間多少繁蕪,從此不必再牽掛,院子裏栽滿丁香花,開滿紫色美麗的鮮花,我在這裏陪著她,一生一世守護她。”
慢慢地把整首歌唱了一遍,四周頓時變得一片安靜。
王淩薇、王赫、趙浩和附近的幾個女生,都不由睜大眼睛看著這個與他們年紀差不多的男生。
如果《一次就好》和《情非得已》的出現,僅僅隻是讓他們驚訝,那麽這首歌,徹底讓他們震驚了。
是的,極為震驚。
這首歌聽第一遍的印象是好聽,不僅僅旋律明顯,而且極為感人,僅僅聽一遍就能夠讓人記住。
毫無疑問,即使是不是學音樂的王淩薇,也覺得這歌動人。
上一世,陳冬根本不敢唱這首歌,因為每唱一次,都會感覺胸口被撕碎一次,非常傷感,然而這一世,他忽然沒有這種感覺了,因為那個女孩,此時依然陪伴在他身邊。
整首歌比較憂傷,旋律也比較慢,表達了對逝去人深深的懷念,卻極為容易感染人,也正是因為如此,這首歌上傳網絡之後,便迅速火了起來,一舉奪得了第12屆東方風雲榜“香特莉之夜“十大金曲獎。
原唱唐磊,也從此一舉成名。
沒錯,這就是陳冬的底氣。
以他擁有的資本,捧紅一個歌手,實在太簡單了。
“怎麽樣?這歌如何?”
唱完之後,陳冬輕笑了一聲:“這歌的旋律比較特別一點,但是毫無疑問,它是我創作的最好聽的一首歌之一。本來想留給我自己唱的,但是想一想還是算了,王赫,我跟你姐算是同學兼好友。這首歌,我也可以給你。”
這下子,不要說王赫,即使一向對陳冬非常熟悉的王淩薇都震驚了,長大了嘴巴,看著這個幾乎每天與自己朝夕相處的男生,仿佛是第一次認識他一般。
這還是陳冬嗎?
還是以前高三三班那個並不算優秀的普通男生嗎?感覺自從請假了幾天回到學校之後,整個人都變了一般。
變得自信、淡然、從容不迫了,最重要的是這首歌,那淡淡的傷感,甚至可以讓人流淚……
我的天呐!
陳冬看了他一眼,神情悠然,估計是王赫跟他們講了什麽,所以趙浩有些不爽,正話反說,有些諷刺。
這年頭流行音樂比較多,四大天王的歌就些先不說了,人盡皆知,就說小虎隊黑豹樂隊,也極為流行,身份音樂藝術生的趙浩與李東林更加不用說了,真正愛好音樂才會報名,這時候聽說一個普通班的高三生唱歌很牛逼,心中自然不服氣了。
自古以來,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唱歌這一行當,多少也是如此,聽說那天那麽多女生連著起哄,讓這個人大出風頭,一些正處於青春期的男生,心裏怎麽可能會舒服?
陳冬懶得跟他搭話,直接對王赫問道:“王赫,你想不想紅?”
“啊?”王赫一愣。
這麽開門見山的問話,讓人摸不著頭腦,也讓王赫一時之間,無法回答,誰不想當明星?誰不想紅啊?但是也要有紅的資本才行啊?他現在隻不過是一個高中生而已,壓根就不敢想那麽多。
陳冬嗬嗬笑道:“想紅的話,那就有很多的辦法。你不是聽過《情非得已》嗎?這首歌我可以給你。”
王赫聽言,頓時大喜:“陳冬哥,你,你說什麽?這歌給我?”
陳冬點了點頭:“這首歌你聽過,覺得怎麽樣?”
王赫立即驚喜道:“好聽。當然好聽啊。”
陳冬又望著他:“那你想不想開演唱會,當一個真正的歌星?你看看,我會寫歌,你是讀音樂的,會唱歌。若是我們兩個合作——”他頓了頓,沒有往下說,微笑著看著王赫:“這首歌既然好聽,若是你唱起來,讓唱片公司簽你,應該不是很難。”
“我靠啊!”
聽他這麽一說,身邊的王淩薇、王赫和趙浩等人,都忍不住結舌,目瞪口呆的望著陳冬,也不知道他從哪裏來的自信?
他們隻不過是高中生而已,雖然對音樂非常有興趣,但是現在最重要的任務還是學習,哪裏會想到簽約唱片公司或者是開演唱會啊?見他講的那麽理所當然、雲淡風輕,讓幾個人都不由鴉雀無聲了。
他們讀音樂的,多多少少夢想,多多少少都想過當歌星,但是想是一回事,真正唱起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哼,說大話也不怕閃了舌頭。當明星?誰不想當明星啊?但是據我所知,陳冬,你隻不過是一個高三學生,比我們僅僅高一年級吧?不知道你從哪裏來的自信?”趙浩神情不爽地冷笑了一聲道。
“就是,牛皮吹破天了吧?”李東林也不爽道。
這人太自大了,讓人看不過眼。
陳冬抬頭看了他們一眼,嗬嗬一笑,對這種小伎倆,自然一律忽視,隻是轉頭淡淡的看著王赫笑道:“剛剛過來的時候,我跟你姐談過了。若是可能,我們從今天就開始。你放心,我收費不高,可以量力而為。”
他這話一出,讓王淩薇忍不住插嘴了,笑道:“你這張嘴可真厲害,我弟估計被你忽悠蒙圈了。說實在話陳冬,我也不相信你能辦到這些。你現在還要參加高考呢。”
陳冬看了她一眼,嗬嗬笑了一聲:“算我是一個自大狂好吧?王赫,把吉他給我,我教你一首歌!”
王赫一愣,這才反應過來,感覺跑過去把吉他拿過來遞給他。
陳冬接過吉他,淡淡笑了一聲:“這首歌,比較特別,是因為一個女孩忽然遇到車禍去世而創作的,比較滄桑,也比較懷念。它叫《丁香花》。是為了紀念一個女孩。”
“丁香花?”眾人詫異,沒有聽過這首歌。
“嗯,丁香花!”陳冬微微一笑。
《丁香花》是一首網絡上極為爆紅的歌曲,它充滿濃濃的校園民謠味道的歌曲,曾經感動了無數人,在這首歌裏能感受到失去的殘酷,追憶逝去年代的純真。可以這麽說《丁香花》是上一世所有風靡一時的網絡歌曲中,最感人的一首歌之一。
“你說你最愛丁香花,因為你的名字就是她,多麽憂鬱的花,多愁善感的人啊
,當花兒枯萎的時候,當畫麵定格的時候,多麽嬌嫩的花,卻躲不過風吹雨打……塵世間多少繁蕪,從此不必再牽掛,院子裏栽滿丁香花,開滿紫色美麗的鮮花,我在這裏陪著她,一生一世守護她。”
慢慢地把整首歌唱了一遍,四周頓時變得一片安靜。
王淩薇、王赫、趙浩和附近的幾個女生,都不由睜大眼睛看著這個與他們年紀差不多的男生。
如果《一次就好》和《情非得已》的出現,僅僅隻是讓他們驚訝,那麽這首歌,徹底讓他們震驚了。
是的,極為震驚。
這首歌聽第一遍的印象是好聽,不僅僅旋律明顯,而且極為感人,僅僅聽一遍就能夠讓人記住。
毫無疑問,即使是不是學音樂的王淩薇,也覺得這歌動人。
上一世,陳冬根本不敢唱這首歌,因為每唱一次,都會感覺胸口被撕碎一次,非常傷感,然而這一世,他忽然沒有這種感覺了,因為那個女孩,此時依然陪伴在他身邊。
整首歌比較憂傷,旋律也比較慢,表達了對逝去人深深的懷念,卻極為容易感染人,也正是因為如此,這首歌上傳網絡之後,便迅速火了起來,一舉奪得了第12屆東方風雲榜“香特莉之夜“十大金曲獎。
原唱唐磊,也從此一舉成名。
沒錯,這就是陳冬的底氣。
以他擁有的資本,捧紅一個歌手,實在太簡單了。
“怎麽樣?這歌如何?”
唱完之後,陳冬輕笑了一聲:“這歌的旋律比較特別一點,但是毫無疑問,它是我創作的最好聽的一首歌之一。本來想留給我自己唱的,但是想一想還是算了,王赫,我跟你姐算是同學兼好友。這首歌,我也可以給你。”
這下子,不要說王赫,即使一向對陳冬非常熟悉的王淩薇都震驚了,長大了嘴巴,看著這個幾乎每天與自己朝夕相處的男生,仿佛是第一次認識他一般。
這還是陳冬嗎?
還是以前高三三班那個並不算優秀的普通男生嗎?感覺自從請假了幾天回到學校之後,整個人都變了一般。
變得自信、淡然、從容不迫了,最重要的是這首歌,那淡淡的傷感,甚至可以讓人流淚……
我的天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