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爆紅的第一步【求推薦求收藏】
我在1997有個遊樂園 作者:南黎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陳冬搖頭笑道:“我隻不過是感覺你弟挺有天賦的,所以指點指點罷了。當然,你若是覺得那首歌不值三百塊,就當我從來沒有說過。”
王淩薇笑道:“你小子打的如意算盤可真響。不過——看我弟那貨色,或許真的想要買歌。”
陳冬笑了笑,王淩薇的家境不錯,要不然,他也不會這麽說,其實賺朋友的錢,有些不厚道,畢竟上一世王淩薇姐弟倆曾經幫過他很多很多,陳冬欠她一份恩情,不過,自己腦海裏麵的歌不止一首,恰巧王赫那小子確實有天賦,他不得不考慮用歌換來啟動資金了。
畢竟現在,他每天都還要向父母要錢。
王淩薇對於音樂這一塊非常敏感,她父母是市歌舞團的,會唱一些民謠和表演,在耳濡目染之下,音樂天賦也不錯,記得以前她還想過讀影視學院,但是後來沒有考上,不了了之,最後隻當了一個婚紗攝影師。
她弟弟王赫倒是很出色。
上一世,一些默默無名的歌手憑借一首歌一炮而紅的不計其數,弄不好,王赫可以憑借這些歌一炮而紅,收錢,自然理所當然。
當然,明星不是什麽人都能當的,即使是陳冬自己,腦海中有許許多多的歌,依然沒有動過當明星的念頭。
他隻不過是想要賺些錢罷了。
王淩薇沒有多說什麽了,過了一節課之後,他出去了一趟,等她回來後,立即又轉頭對他笑道:“成了,我剛剛跟我弟說了,他說不想請你當歌手了,但是如果可能的話——他確實想要買歌。但是前提是原創,而且好聽!”
陳冬立即笑了起來:“嗬嗬,淩薇,這是你弟弟這輩子做的最最聰明的決定。別的我不敢說,但是唱歌這一塊,隻要你弟弟想學,我保證他可以紅。”
王淩薇詫異道:“哦?你這麽自信啊?”
說著,她又笑了一聲,眨了眨眼睛,有些戲虐:“說起來,我也想學唱歌怎麽樣?你能捧紅我嗎?”
陳冬一愣,立即笑道:“你啊?隻要你願意,也有可能。”
王淩薇由非常滿意,卻眯著眼睛笑了起來:“吹,你就使勁吹吧,反正沒有人揭穿你,現在我該叫你自大狂,還是還在叫你自戀狂呢?你不會已經入戲了,真把自己當成偶像大師了吧?哈哈,陳冬,我沒有想到,你這人竟然這麽能忽悠。”
陳冬也不生氣,嗬嗬笑道:“有沒有本事,要試過了才知道。別的我不敢說,但是說到唱歌這一塊,我自信六中還沒有人能夠勝得過我。你弟弟找我算是他有眼光,不是我開玩笑,我寫出來的歌,絕對厲害。至於你嘛——”
他看了王淩薇一眼,淡淡笑道:“你認為我是吹,那我便是吹好了,我懶得加解釋。”
王淩薇聽言,笑道:“嗬嗬,那你說說,那兩首歌怎麽來的?我不信是你創作的。要是被人創作或許我還可以相信,但是你嘛,我還真不相信。”
陳冬道:“我就不能創作了?我也喜歡唱歌啊。”
王淩薇撇撇嘴道:“喜歡唱歌是一回事,自己創作又是另外一回事。”
陳冬嗬嗬笑了一聲,神情似笑非笑地望著她:“淩薇,你唱那些歌的時候,就沒有想過自己也寫一首歌?”
“額!”
王淩薇臉色頓時一滯。
現在已經有很多流行歌曲,隻要是學生,都會哼兩首,王淩薇更加不用說了,對音樂比較敏感,或多或少都動過這些念頭,但是動過念頭一回事,自己寫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想了想,她隻好笑道:“不得不說,你這小子挺能忽悠的,再跟你說下去,估計我都被你忽悠了。我還是先瞧瞧我弟弟怎麽樣吧,先說好了,要是抄襲作品,我會拿你是問!”
陳冬不由嗬嗬一笑:“你就放一百個心好了,把你弟交個我,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他還欠他們姐弟倆一份恩情,不介意把他們捧紅,順便報答上一世照顧之恩。
陳冬想要捧紅一個歌手困難嗎?
壓根就不難,現在互聯網已經開始興起,天時地利人和皆有,隻要有天賦,願意學,陳冬一首歌就可能把他捧紅了,上一世,一些默默無名的網絡歌手,忽然一夜之間爆紅的數不勝數,所以陳冬說這話,非常有底氣。
中午放學之後,陳冬見了王赫一趟。
由於王赫讀的是音樂,分在藝術班,這個班大概有六十多人,集合一些特長生和藝術生,除了讀音樂的之外,還有一些讀繪畫的或者讀體育的,在六中,有一間音樂室,專門給讀音樂的學生用。
在王淩薇的帶領下,陳冬來的了音樂室,王赫已經在等著他,除了他之外,教室裏麵還有兩個男生和四個女生。
“陳冬哥,來來來,這邊坐。”見他進來,王赫立即一臉高興的招呼道。
陳冬看了一眼,在音樂室中放著一些音樂器材,包括錄音機、鋼琴、小提琴和吉他等等。
這些器材有些是私人的,有些是學校的,六中也算是成立了幾十年的學校,設施比較完善。
“王赫,他是誰啊?”正想說話,一個頗為高大的男生走出來問道,皺起眉頭。
音樂室比較特殊,若是不是音樂藝術生,很少有人能夠進去這個教室,畢竟裏麵放置著不少音樂器材,容易招人破壞。
王赫介紹道:“這是我姐的同學,高三三班的陳冬哥。就是前幾天在籃球場唱歌的那個,趙浩,陳冬哥唱歌很好聽,所以我特地請他過來一趟。陳冬哥,這是我的同學趙浩、李東林,麻煩多多指教。”
陳冬點點頭,掃了眾人一眼:“你組建了樂隊?”
王赫急忙搖頭道:“沒有沒有,找不到人,這些隻不過是我同學。陳冬哥,好不容易來一趟,唱一首唄?”
說著,看著陳冬神情中有些期待。
這小子性格不錯,跟王淩薇差不多,比較豪爽,交朋友也比較大方,所以在學校裏麵認識的人比較多。
陳冬正想說話,那趙浩卻撇了撇嘴,有些笑眯眯地盯著陳冬:“哦?就是唱《情非得已》那首原創歌的?”
王赫正色道:“不錯,就是那首情非得已,可好聽了。聽說這首歌是陳冬哥自己創作的。”
“哈哈,原來大名鼎鼎的六中歌神大駕光臨,我還以為是誰呢?東林,夏瑜,快來見見這位師兄,這位師兄可有才了,百年不得一見啊!”
王淩薇笑道:“你小子打的如意算盤可真響。不過——看我弟那貨色,或許真的想要買歌。”
陳冬笑了笑,王淩薇的家境不錯,要不然,他也不會這麽說,其實賺朋友的錢,有些不厚道,畢竟上一世王淩薇姐弟倆曾經幫過他很多很多,陳冬欠她一份恩情,不過,自己腦海裏麵的歌不止一首,恰巧王赫那小子確實有天賦,他不得不考慮用歌換來啟動資金了。
畢竟現在,他每天都還要向父母要錢。
王淩薇對於音樂這一塊非常敏感,她父母是市歌舞團的,會唱一些民謠和表演,在耳濡目染之下,音樂天賦也不錯,記得以前她還想過讀影視學院,但是後來沒有考上,不了了之,最後隻當了一個婚紗攝影師。
她弟弟王赫倒是很出色。
上一世,一些默默無名的歌手憑借一首歌一炮而紅的不計其數,弄不好,王赫可以憑借這些歌一炮而紅,收錢,自然理所當然。
當然,明星不是什麽人都能當的,即使是陳冬自己,腦海中有許許多多的歌,依然沒有動過當明星的念頭。
他隻不過是想要賺些錢罷了。
王淩薇沒有多說什麽了,過了一節課之後,他出去了一趟,等她回來後,立即又轉頭對他笑道:“成了,我剛剛跟我弟說了,他說不想請你當歌手了,但是如果可能的話——他確實想要買歌。但是前提是原創,而且好聽!”
陳冬立即笑了起來:“嗬嗬,淩薇,這是你弟弟這輩子做的最最聰明的決定。別的我不敢說,但是唱歌這一塊,隻要你弟弟想學,我保證他可以紅。”
王淩薇詫異道:“哦?你這麽自信啊?”
說著,她又笑了一聲,眨了眨眼睛,有些戲虐:“說起來,我也想學唱歌怎麽樣?你能捧紅我嗎?”
陳冬一愣,立即笑道:“你啊?隻要你願意,也有可能。”
王淩薇由非常滿意,卻眯著眼睛笑了起來:“吹,你就使勁吹吧,反正沒有人揭穿你,現在我該叫你自大狂,還是還在叫你自戀狂呢?你不會已經入戲了,真把自己當成偶像大師了吧?哈哈,陳冬,我沒有想到,你這人竟然這麽能忽悠。”
陳冬也不生氣,嗬嗬笑道:“有沒有本事,要試過了才知道。別的我不敢說,但是說到唱歌這一塊,我自信六中還沒有人能夠勝得過我。你弟弟找我算是他有眼光,不是我開玩笑,我寫出來的歌,絕對厲害。至於你嘛——”
他看了王淩薇一眼,淡淡笑道:“你認為我是吹,那我便是吹好了,我懶得加解釋。”
王淩薇聽言,笑道:“嗬嗬,那你說說,那兩首歌怎麽來的?我不信是你創作的。要是被人創作或許我還可以相信,但是你嘛,我還真不相信。”
陳冬道:“我就不能創作了?我也喜歡唱歌啊。”
王淩薇撇撇嘴道:“喜歡唱歌是一回事,自己創作又是另外一回事。”
陳冬嗬嗬笑了一聲,神情似笑非笑地望著她:“淩薇,你唱那些歌的時候,就沒有想過自己也寫一首歌?”
“額!”
王淩薇臉色頓時一滯。
現在已經有很多流行歌曲,隻要是學生,都會哼兩首,王淩薇更加不用說了,對音樂比較敏感,或多或少都動過這些念頭,但是動過念頭一回事,自己寫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想了想,她隻好笑道:“不得不說,你這小子挺能忽悠的,再跟你說下去,估計我都被你忽悠了。我還是先瞧瞧我弟弟怎麽樣吧,先說好了,要是抄襲作品,我會拿你是問!”
陳冬不由嗬嗬一笑:“你就放一百個心好了,把你弟交個我,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他還欠他們姐弟倆一份恩情,不介意把他們捧紅,順便報答上一世照顧之恩。
陳冬想要捧紅一個歌手困難嗎?
壓根就不難,現在互聯網已經開始興起,天時地利人和皆有,隻要有天賦,願意學,陳冬一首歌就可能把他捧紅了,上一世,一些默默無名的網絡歌手,忽然一夜之間爆紅的數不勝數,所以陳冬說這話,非常有底氣。
中午放學之後,陳冬見了王赫一趟。
由於王赫讀的是音樂,分在藝術班,這個班大概有六十多人,集合一些特長生和藝術生,除了讀音樂的之外,還有一些讀繪畫的或者讀體育的,在六中,有一間音樂室,專門給讀音樂的學生用。
在王淩薇的帶領下,陳冬來的了音樂室,王赫已經在等著他,除了他之外,教室裏麵還有兩個男生和四個女生。
“陳冬哥,來來來,這邊坐。”見他進來,王赫立即一臉高興的招呼道。
陳冬看了一眼,在音樂室中放著一些音樂器材,包括錄音機、鋼琴、小提琴和吉他等等。
這些器材有些是私人的,有些是學校的,六中也算是成立了幾十年的學校,設施比較完善。
“王赫,他是誰啊?”正想說話,一個頗為高大的男生走出來問道,皺起眉頭。
音樂室比較特殊,若是不是音樂藝術生,很少有人能夠進去這個教室,畢竟裏麵放置著不少音樂器材,容易招人破壞。
王赫介紹道:“這是我姐的同學,高三三班的陳冬哥。就是前幾天在籃球場唱歌的那個,趙浩,陳冬哥唱歌很好聽,所以我特地請他過來一趟。陳冬哥,這是我的同學趙浩、李東林,麻煩多多指教。”
陳冬點點頭,掃了眾人一眼:“你組建了樂隊?”
王赫急忙搖頭道:“沒有沒有,找不到人,這些隻不過是我同學。陳冬哥,好不容易來一趟,唱一首唄?”
說著,看著陳冬神情中有些期待。
這小子性格不錯,跟王淩薇差不多,比較豪爽,交朋友也比較大方,所以在學校裏麵認識的人比較多。
陳冬正想說話,那趙浩卻撇了撇嘴,有些笑眯眯地盯著陳冬:“哦?就是唱《情非得已》那首原創歌的?”
王赫正色道:“不錯,就是那首情非得已,可好聽了。聽說這首歌是陳冬哥自己創作的。”
“哈哈,原來大名鼎鼎的六中歌神大駕光臨,我還以為是誰呢?東林,夏瑜,快來見見這位師兄,這位師兄可有才了,百年不得一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