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宜陽縣的老百姓沸沸揚揚的議論著一件大事:元大人抓住了一個連環殺手,這殺手數年間居然殺了一兩百人。
據說凶手窮凶極惡,殺人分屍,死者形狀俱都十分慘烈。
還說凶手殺人不為報仇,竟是為了用屍體做花肥。
又說凶手麵目猙獰,五大三粗,等閑人靠近不得。
也說數年來失蹤的那些年輕人都是被這凶手所殺,其中有一位當時拐了良家女兒私奔,因為隨身帶著銀子太多被凶手覬覦,結果因露財被劫殺。
還有一種流傳很廣的說法,說這個殺人狂魔能被抓住是因為元大人有一夜在夢中受到神女指點。因此第二日一早便派衙役直奔縣郊,才從那凶手的院子中挖出了大量屍骨。
關於這宗案子的各種說法在眾人的交口相傳下流傳的越來越廣泛,也越來越離譜,最離譜的說法有兩個,一說宜陽縣有神女庇護,因此元大人才能在夢中得到指點,抓住了這個殺人的魔頭。
另一說是天將降大災,因此才能出現如此喪心病狂的殺人狂魔。
總之短短半個月,那版本已經變換了無數個,更顯得此案詭異異常、撲朔迷離。
眼看著留言越傳越離譜,大有往朝政方麵發展的趨勢。元縣令與縣衙眾人一商議,決定在十月十五日下元節這一天公開審理此案。
因關注此案的百姓太多,不可能敞開縣衙大門公開審理,便決定邀請宜陽各個層麵有頭有臉的人物來旁觀此案。
墨若璧父女也得到了邀請。
十月十五,已進秋日的天空豔陽高懸,街道上行人稀少,一些小鋪子幹脆關上鋪門,本定於巳時開審的案子,早在辰時便有不少人候在衙門外。
墨家父女到的時候,縣衙所在的紫府大街已被義憤填膺又十分好奇的眾人堵得嚴嚴實實,雖然其中絕大部分人根本無法進入縣衙內親自看到審訊的過程,但在縣府門口能第一時間聽到最新的消息,還是令眾人趨之若鶩。
好在百姓們大多認識墨若璧,知道他必定是被邀請的觀審人,便為他父女二人讓了道。
有人小聲的議論說:“墨大夫帶的那姑娘是他的女兒嗎?真是個漂亮的丫頭,不過觀審不是不能帶陪人嗎?怎麽墨大夫能帶女兒進去啊!”
“你們不知道,聽說墨大夫最近幫元大人治好了他家那個病秧子兒子,這是元大人給墨大夫麵子呢!”
“哦,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墨若璧護著女兒進了縣衙內,已有幾位觀審的鄉紳名士在公堂旁側安置好的座椅上就座,看見墨若璧進來便互相打了招呼,眾人對墨池不免多看了兩眼,大約都不明白一個小姑娘怎麽也能進公堂內觀審。
不過眾人隱約也聽說了元小公子近日身子大好的事情,便都默認了元縣令是給墨大夫麵子,允許他帶著女兒一同觀審的說法。
可能考慮到墨池是女子,墨若璧與墨池的座位安排在第二排並不顯眼的位置。墨池坐下後看了一眼自己左側空著的位置,那張座椅上未寫名姓。她微微一笑,心中了然。果然,不多一會兒,元譽從後衙悄悄的饒了過來,他安靜的坐下後對墨池羞澀一笑,墨池也微笑點頭算是見了禮。
“升堂——噢——”隨著衙役整齊劃一的聲音響起,剛才還交頭接耳的眾人馬上正身端坐。公堂瞬間變得莊嚴肅穆。
頭頂著“明鏡高懸”匾額的元縣令端坐在公案之後,下首兩側是正襟危坐的縣丞和主薄。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兩班,隨著驚堂木一聲脆響,元縣令穩聲道:“帶嫌犯趙雲忙上堂!”
眾人忙看向堂下,隻見一個灰白頭發的老翁腳步蹣跚的被兩個衙役帶上堂來。
墨池凝目一看,正是任水河邊的趙姓老艄公,大半月不見,老艄公已沒有了那日所見憨厚健壯的形象。
現在跪在公案右邊被告石上的老艄公神色頹然,頭發已全部花白。但偶爾抬起的雙眼中透出的狠勁兒讓墨池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冷戰。
墨若璧伸手摟住女兒,安撫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元譽抬了抬右手,又迅速的放下了。
“堂下人報上名姓。”元縣令一拍驚堂木,大聲喝道。
老翁抬頭看一眼堂上的元縣令,又扭頭看看兩側坐著的十數個觀審人,眼光在墨池的臉上停留了片刻。
墨池剛才被老翁的眼神嚇了一跳,很為自己的反應汗顏。
此時她已經鎮定下來,也迎著老翁淩厲的目光看過去,老翁與她對視片刻,嘴角竟好似扯出了一個微笑。
他轉過頭去看向堂上答道:“小人趙雲忙,漢中人氏,居住在宜陽縣瓦房村,平日裏以捕魚擺渡為生,家中隻有小人與老婆子二人。小人冤枉!”
元縣令冷哼一聲:“堂下人回答的倒是詳細,你且聽來,本官問什麽你答什麽,不可多言,也不可妄語,不得藐視公堂,不得咆哮公堂,違者二十大板,再違四十大板,你可聽清了。”
“小人聽清了。”
“九月二十七日,我縣衙役在你家中院子挖出屍骨若幹,經由仵作察驗,屍骨共二十一具,你可知罪!”
“二十一具啊,不是隻失蹤了七八個年輕人嗎?”
“不是七個,是十幾個,但也不是二十一具啊!”
“不是說殺了一兩百人嗎?老天爺啊,二十一個人也夠多了,這老頭兒太喪心病狂了。”
公堂內的觀審及小部門能進得縣衙內在堂下聽審的百姓發出了小聲的驚歎,一時間公堂內嗡嗡聲不斷。
墨池與父親對視一眼,他們也很驚訝。元譽看看墨池,卻發現她並未看過來,他有些失望的歎口氣,又看向堂上跪著的老翁。
“安靜,不得在公堂內大聲喧嘩,升堂期間不得竊竊私語,違者請出堂下。”
公堂內頓時安靜下來。
老翁伏地對著元縣令磕了個頭,顫聲辯道:“小人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兒啊,小人與老婆子十幾年前搬來宜陽,當時那院子是村長幫忙張羅買下的,小人與老婆子年邁,怎麽能有力氣殺死二十幾個人、還埋了骨頭在院子裏。小人冤枉啊,那日老爺們挖出那許多屍骨,小人也是嚇得腿軟,這十幾年小人夫妻二人竟然每日和屍骨同住一院,小人冤枉啊!”
據說凶手窮凶極惡,殺人分屍,死者形狀俱都十分慘烈。
還說凶手殺人不為報仇,竟是為了用屍體做花肥。
又說凶手麵目猙獰,五大三粗,等閑人靠近不得。
也說數年來失蹤的那些年輕人都是被這凶手所殺,其中有一位當時拐了良家女兒私奔,因為隨身帶著銀子太多被凶手覬覦,結果因露財被劫殺。
還有一種流傳很廣的說法,說這個殺人狂魔能被抓住是因為元大人有一夜在夢中受到神女指點。因此第二日一早便派衙役直奔縣郊,才從那凶手的院子中挖出了大量屍骨。
關於這宗案子的各種說法在眾人的交口相傳下流傳的越來越廣泛,也越來越離譜,最離譜的說法有兩個,一說宜陽縣有神女庇護,因此元大人才能在夢中得到指點,抓住了這個殺人的魔頭。
另一說是天將降大災,因此才能出現如此喪心病狂的殺人狂魔。
總之短短半個月,那版本已經變換了無數個,更顯得此案詭異異常、撲朔迷離。
眼看著留言越傳越離譜,大有往朝政方麵發展的趨勢。元縣令與縣衙眾人一商議,決定在十月十五日下元節這一天公開審理此案。
因關注此案的百姓太多,不可能敞開縣衙大門公開審理,便決定邀請宜陽各個層麵有頭有臉的人物來旁觀此案。
墨若璧父女也得到了邀請。
十月十五,已進秋日的天空豔陽高懸,街道上行人稀少,一些小鋪子幹脆關上鋪門,本定於巳時開審的案子,早在辰時便有不少人候在衙門外。
墨家父女到的時候,縣衙所在的紫府大街已被義憤填膺又十分好奇的眾人堵得嚴嚴實實,雖然其中絕大部分人根本無法進入縣衙內親自看到審訊的過程,但在縣府門口能第一時間聽到最新的消息,還是令眾人趨之若鶩。
好在百姓們大多認識墨若璧,知道他必定是被邀請的觀審人,便為他父女二人讓了道。
有人小聲的議論說:“墨大夫帶的那姑娘是他的女兒嗎?真是個漂亮的丫頭,不過觀審不是不能帶陪人嗎?怎麽墨大夫能帶女兒進去啊!”
“你們不知道,聽說墨大夫最近幫元大人治好了他家那個病秧子兒子,這是元大人給墨大夫麵子呢!”
“哦,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墨若璧護著女兒進了縣衙內,已有幾位觀審的鄉紳名士在公堂旁側安置好的座椅上就座,看見墨若璧進來便互相打了招呼,眾人對墨池不免多看了兩眼,大約都不明白一個小姑娘怎麽也能進公堂內觀審。
不過眾人隱約也聽說了元小公子近日身子大好的事情,便都默認了元縣令是給墨大夫麵子,允許他帶著女兒一同觀審的說法。
可能考慮到墨池是女子,墨若璧與墨池的座位安排在第二排並不顯眼的位置。墨池坐下後看了一眼自己左側空著的位置,那張座椅上未寫名姓。她微微一笑,心中了然。果然,不多一會兒,元譽從後衙悄悄的饒了過來,他安靜的坐下後對墨池羞澀一笑,墨池也微笑點頭算是見了禮。
“升堂——噢——”隨著衙役整齊劃一的聲音響起,剛才還交頭接耳的眾人馬上正身端坐。公堂瞬間變得莊嚴肅穆。
頭頂著“明鏡高懸”匾額的元縣令端坐在公案之後,下首兩側是正襟危坐的縣丞和主薄。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兩班,隨著驚堂木一聲脆響,元縣令穩聲道:“帶嫌犯趙雲忙上堂!”
眾人忙看向堂下,隻見一個灰白頭發的老翁腳步蹣跚的被兩個衙役帶上堂來。
墨池凝目一看,正是任水河邊的趙姓老艄公,大半月不見,老艄公已沒有了那日所見憨厚健壯的形象。
現在跪在公案右邊被告石上的老艄公神色頹然,頭發已全部花白。但偶爾抬起的雙眼中透出的狠勁兒讓墨池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冷戰。
墨若璧伸手摟住女兒,安撫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元譽抬了抬右手,又迅速的放下了。
“堂下人報上名姓。”元縣令一拍驚堂木,大聲喝道。
老翁抬頭看一眼堂上的元縣令,又扭頭看看兩側坐著的十數個觀審人,眼光在墨池的臉上停留了片刻。
墨池剛才被老翁的眼神嚇了一跳,很為自己的反應汗顏。
此時她已經鎮定下來,也迎著老翁淩厲的目光看過去,老翁與她對視片刻,嘴角竟好似扯出了一個微笑。
他轉過頭去看向堂上答道:“小人趙雲忙,漢中人氏,居住在宜陽縣瓦房村,平日裏以捕魚擺渡為生,家中隻有小人與老婆子二人。小人冤枉!”
元縣令冷哼一聲:“堂下人回答的倒是詳細,你且聽來,本官問什麽你答什麽,不可多言,也不可妄語,不得藐視公堂,不得咆哮公堂,違者二十大板,再違四十大板,你可聽清了。”
“小人聽清了。”
“九月二十七日,我縣衙役在你家中院子挖出屍骨若幹,經由仵作察驗,屍骨共二十一具,你可知罪!”
“二十一具啊,不是隻失蹤了七八個年輕人嗎?”
“不是七個,是十幾個,但也不是二十一具啊!”
“不是說殺了一兩百人嗎?老天爺啊,二十一個人也夠多了,這老頭兒太喪心病狂了。”
公堂內的觀審及小部門能進得縣衙內在堂下聽審的百姓發出了小聲的驚歎,一時間公堂內嗡嗡聲不斷。
墨池與父親對視一眼,他們也很驚訝。元譽看看墨池,卻發現她並未看過來,他有些失望的歎口氣,又看向堂上跪著的老翁。
“安靜,不得在公堂內大聲喧嘩,升堂期間不得竊竊私語,違者請出堂下。”
公堂內頓時安靜下來。
老翁伏地對著元縣令磕了個頭,顫聲辯道:“小人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兒啊,小人與老婆子十幾年前搬來宜陽,當時那院子是村長幫忙張羅買下的,小人與老婆子年邁,怎麽能有力氣殺死二十幾個人、還埋了骨頭在院子裏。小人冤枉啊,那日老爺們挖出那許多屍骨,小人也是嚇得腿軟,這十幾年小人夫妻二人竟然每日和屍骨同住一院,小人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