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兩個圓,但實際上是一條線。一條連接另一個點的線,隻是這個點也是一顆種子。


    兩個意識形態的交疊之處必有紛爭。


    本來我是打算讓坎蒂絲結束她的故友,然後再被明奈背叛,由此叛出部門,並以仇恨拉攏她完成我對那個組織的通告—我回歸的通告。


    不過我……


    我呆愣了下來,卻又在瞬間收斂。


    沒下的去手……


    我做不到……


    做不到那樣對待第一個想我表達善意的人……


    做不到熄滅一團不滅的煙火……


    做不到讓一個人承擔那樣的痛楚……


    於是我在和坎蒂絲一起去檢查已死之人時,趁機隨意在一個人身上加了一個針孔。


    明奈指間一個用力,打斷了我的話。“我怎麽沒發現你變的怎麽心慈手軟了?”


    他在諷刺我的虛偽。


    我怎麽仁慈,利用操控別人時,怎麽沒想想golem,沒想想明奈,沒想想青……


    我沒想想golem會幫她全身而退?


    我沒想想明奈會讓他活著?


    我沒想想青會不讓她參合進這件事來?


    至於操控……哪有什麽操控?


    生於世上,沒有人是一座孤島。


    每個人都是整體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會在無形之中影響他人。


    那這樣你每做一個選擇是不是都要怪別人影響了你?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為什麽不幹脆否認自己的自主權?


    我癡癡的笑了,語氣難辨。


    在明奈的詢問下,我表示:


    “沒什麽,就是覺得你們特別有意思。


    當一個劍客愛惜他的劍時,你們就稱其為追求自己的道,恪守道義。是好的。


    而當一個棋手憐惜他的棋子,你們便會嘲諷他優柔寡斷,拎不清情緒。這就變的不好了,變得偏離自己的道義了。


    你不覺得有些好笑嗎?


    劍客手中的劍,棋手手中的棋子,不都是他們的工具嗎?同樣都是愛護工具,為什麽在你這兒就天差地別了?


    棋子為什麽不能愛惜?


    大家都知道,做一件事情,找到一個合適的工具,可以事半功倍。


    你以為培養一枚好的棋子容易嗎?讓一個人無條件的服從,在遇到事情的時候能獨立思考,但思考的方向是以你的利益出發,能合適地處理問題。你知道一枚好的棋子能省下多少事嗎?


    培養一枚棋子這麽難,那棋手愛惜自己的棋子又有什麽問題呢?你說這樣會影響棋手布局的能力。那劍客愛惜手中的劍,生怕自己手中的劍鈍了,磨了,就不會影響出現的速度嗎?


    愛惜和無法讓其發揮最大的價值是兩碼事。”


    至於第三個圖案,那是一個等邊三角形,是兩個圓交集所形成的兩端尖的橢圓形能產生的第一個形狀。這個三角形包含最小麵積下能實現的最大周長,代表平衡,是一個穩定和力量的多邊形。


    同樣數字三是唯一等於前麵數之和的數,也是唯一一個和等於它們乘積的數(1+2+3=1x2x3)。三在古文也象征著全部。


    三代表友情,代表信任。


    我依舊沒有殺人。


    因為我真的不想殺人,或者說因為了解的生命所以學會的尊重生命。


    那個老人是自己死的。警察的推測沒有錯,就是自然死亡。我隻是在現場寫了一些資料,誤導明奈還有警方。


    其實第三個圓是我問明奈的問題。


    “你可曾信過我?”我薄唇微勾,低沉的嗓音透著似笑非笑的意味。語氣低的也不知道是在問他,還是問自己。


    其實我自己早有答案,可是還是忍不住想試試。


    我告訴明奈其實他如果選擇相信我,他隨時可以抓到我,隨時可以阻止一切。


    可就是因為他不會相信我,所以他到一切都不可挽回時,才出現在這。


    說到這,我忍不住歪了下頭。


    其實……我也知道他絕對不會相信我,也正是因為如此我才那麽早給他寫著答案的紙巾。除了心底想讓他阻止我,再給我一個逃避的理由外,還因為知道他絕對不會主動才開始看答案。


    所以啊……


    作為他之前問我的回饋,我反問他:“你愧疚嗎?你真的覺得你做了決定就全部正確嗎?”


    我承認我是在報複他。


    但不是因為他不信任我。因為……換作我也不會相信我自己。


    我報複他的將失去記憶的我招安。


    我告訴他我想起來了。


    我的原計劃是假死以後去另座城市,隱姓埋名重新開始生活,但是他選擇對我招安了。


    就是這麽一個小小的插曲,讓它出現了。原本它不需要出現的。原本約書亞能騰出空找我時,我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換作我,我會一槍崩了我自己,或者讓我自己就那麽消失。


    不過偏偏找到我的是明奈。


    他的遵紀守法讓他沒法崩了我,同時他殘存的正義感也沒有辦法看著一個桀驁的瘋子逍遙法外。最後,他舉棋不定的性格讓他選擇不揭穿我也不放我走……所以我的回歸成了必然。


    麵對我的詭辯,明奈眼底閃過一絲嘲諷。“得了,你殺的就是那些逃離法網的罪犯。怎麽當自己成為罪犯後,你到期望全身而退?”


    “用同樣的法律去衡量不同的人,真的很對嗎?”我眸色微深,長睫下的灰暗眼瞳似是空洞,卻又像是裝滿了什麽。


    明奈手上的力道加了一點,嘲諷的詢問我是不是打算引用《羅生門》。


    “把曾經的父親和現在的父親等同視之才叫不合理。你們的法律是等同視之,這讓我覺得很滑稽。無論犯下何種罪,使之犯罪的媒介一旦消失,既不該處罰該犯罪者。”—芥川《羅生門》


    “你也讀芥川啊!我也挺喜歡他的文筆的。他使用的文字極其簡單,卻讓人不由自主的驚歎。所講述的故事有些無厘頭,讓人搞不懂他在說什麽,但是卻讓人發自心底的震撼。


    能做到這種地步的隻有兩種人。一種是真的什麽都不懂故弄玄虛,而另一種是境界過高表達能力犀利流暢的人。


    他是後者,而我是……”


    我沒說完,但很明顯在暗示我是前者。


    “可惜,我生活在人類的國度。他筆下的這個理論隻屬於河童的世界。”


    我抿了下唇角,眼角眉梢都帶著陽光的氣息,模仿我平日裏的樣子開了個玩笑,隻是這個動作卻莫名像一個精致的洋娃娃,有些不鮮活。


    在短暫的挑開他注意力那麽一小下後,我立刻將話題來回法律一詞上。


    我表示,我沒有想碰瓷文學大佬的意圖,隻是個人以為法律是去保護弱者的。


    可如今,我看到的卻是本來擁有資源的人,總是能雇到合適的人去尋找法律所存在的漏洞,而真正被法律管製的卻是那些需要被法律保護的人。


    不同身份的人總會在這個框架下做出不同的事情,而用同樣的標準衡量他們的行為是最大的諷刺。


    所以我才表示,法律最開始設定時或許就不應該用同樣的標準衡量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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