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是一體的,但我們是兩個人。
我們終將會融為一體,但不代表我們認同彼此。
我們互為陰陽,互為因果,因對比而產生異議。
我恨你入骨,我愛你入髓。
我自戀。你自厭。
你隨心所欲,我步步為營。
我們同生,我們共死。我們彼此融洽,又異常矛盾。我為你而生,你為而死。
你是骨頭,我是血肉。我們無法分離。
我們必將共同出現,他們卻隻能看見一個。
我慢慢爬起,身體有些不太協調。是的,我能感覺的到,有另一個人與我同在。
我走上一段陡峭由很多窄小的階梯組成的的台階,兩個影子在地上拉的斜長,交疊在一起,影影綽綽。
我曾為我自己畫下一個圈,在圈內我因不斷撕扯而痛苦不堪,卻沒有辦法踏出這圈外半步。
他們說我隻會固守枯萎和絕望,但我比誰都強烈和瘋狂的渴望離開這個圈,為什麽我卻跨不出我自己畫下的圈?
誒,你敢張開手坦然擁抱自己嗎?
我望向蜿蜒向下的台階,那短短的幾節台階仿佛通往深不見底的深淵。我的目光仿佛觸及了某種怪誕神秘的世界。
我知道我在哪,但這裏看起來和上次不太一樣。我不明白為什麽永遠充滿溫馨的店鋪此時如此的詭異。
我回頭沿著來時的路,踏著來時那一個又一個的腳印,我自己的腳印。我不明白我在向上,還是往下……我的對空間失去了認知。
我漫無目的走入了陰影當中。令人眼花繚亂的光影如同寂靜優雅的光靈在我眼前舞動,好似跳著古老而又莊嚴的儀式舞蹈。
怎麽了?我無法解釋這種現象……除了我瘋了。我瘋了……我怎麽能承認我瘋了呢?
我清楚我從來不能直接觀測這個世界,應該說沒有人能。
我們看到的光來自於物體反射給我們看見的光……那綠色的葉子本身是綠色的嗎?
就因為我觀察到的世界與你們不一樣我就是瘋了嗎?那為什麽瘋的會是我?
我看著自己白皙的雙手,陷入了某種迷茫中。我不知究竟頭腦清晰或已然瘋癲,不知仍在沉睡之中還是早已大夢初醒。
我在哪?我在這。我不清楚這是一種什麽感覺,但我能思考因而我正存在。
一輛疾馳而過的汽車,一個少女的身影定格在空中。
另一輛汽車駛向一個中年婦女。
最後一輛汽車前躺著一個老婦人。
每輛汽車前都有一個天橋,三個不同的型號的齒輪在地上滾動。
我看見一朵朵盛開的藏紅花,它們孕育著某些離奇詭異的芬芳,吸引著我,又讓我深深恐懼。
它們開的豔麗,根卻紮在血肉之中。它們飽食罪孽,卻代表幸福,熱情與希望。
她們是這裏開放的一朵花嗎?可是是什麽樣的罪孽讓那鮮紅的花朵在我麵前勝放?
少女乖巧聽話。幹淨整潔的小女孩,為什麽衣服如此肮髒?少女乖巧聽話,為達到家人的期盼而活。即便這個年紀的女孩多少有些叛逆,將他人目光當作生存意義的生命絕不可能獨自離家出走。
中年婦女認真工作,勤勤懇懇。將工作視為生活的中心,以金錢為前進的動力。她有什麽需要為此付出生命的罪孽。
老婦人總是為家人思考,一生都在為家人付出。她們怎麽都不像藏紅仙澆花的對象啊。
養育出名貴的花,自然要用名貴的血。什麽時候普通人的代言者會對他的支持者們伸出觸手?
可是為什麽政要會出現在現場?為什麽精英很明顯了解連環連鎖反應?什麽時候正義的義警成了上流社會的鬥牛犬。
我欣然邁向了那片散發著罪惡的花田。拙劣的作品。
任何初學者在學習一門新的技能,使都是通過模仿。繪畫者臨摹大師的作品。作家模仿優秀的作品。舞者學習經典的旋律。
學習,從古至今都是通過前人的經驗在模仿中理解,理解後以後,完善其意義,在完善的過程中提出自己的理解。而這巔峰造極以後就會成為下一代經典,被其他人所模仿,所學習。
每一個經典影視作品,經典影視,經典文學……凡是故事,一個跌宕起伏的故事,總要有無辜的犧牲者。
他們的犧牲被賦予上不同的色彩成就精彩。
在熱鬧的街頭造成這麽大的喧鬧。通過博人眼球的方式奪去性命,精彩絕倫的戲劇。可惜……也隻是奪人眼球罷了。
故事因犧牲開始,卻絲毫不尊重犧牲者,多麽不注意細節,沒有絲毫感悟……新手常犯的錯誤。
華麗的文辭浮躁且沒有一絲深度,仿佛地上的枯枝爛葉。大自然將落葉放在地上,任由他們腐朽枯爛,並不是為了向世間呈現那些腐朽和哭唄,而是為其他的生命提供養分。
如果隻看到肮髒腐敗,死亡鮮血而不去探究其背後所蘊含的大道那又和《紅樓夢》裏隻見美人的癡子弟又何區別?
這場戲劇過於絢麗,看完了以後,除了那些絢麗的色彩,沒有人記得或者知道故事想表達的含義,這個故事有含義嗎?
這樣的文學作品,或許連作者自己都會感覺到恥辱吧。不過前提是作者要知道,不過知道的話就不會允許這麽一個作品現世。
恥辱!這不是一個大師的尊嚴所能允許的。
不是大師級的人物,那這就是一副拙劣的臨摹作。
隻看到了表層的血腥暴力,博人眼球的東西,卻沒有看到更深刻的意義。
不夠,也足夠。
足夠吸引大眾的注意力……很好,真是不尊重生命。令人感到恥辱。
沒有思考的死亡說瘋狂都是抬舉。
火紅的花瓣無聲無息,無窮無盡的圍繞在我身邊。
我傾聽它們的低語,像吹動它們的風一樣思考,感受腳下泥土的呼吸。
對手無寸鐵的弱者下手。缺乏勇氣,缺乏自信,前麵那種張揚的方式是否又是為了隱藏這缺乏的勇氣和自信呢?
因為自我厭棄,所以表現得極度自戀。
是個虛榮的人啊。
魔鬼最大的罪惡就是虛榮。如果不能讓他人看到自己的行徑,那成為魔鬼的意義又在哪裏?
怎麽沒有想到呢?沒有瘋狂的炫耀自己的行徑,身上沒有一點與案件相關的東西,再看到警察追來時沒有停下,發表出挑釁並涵蓋對案件本身對欣賞。這與凶手不符啊。
啊,思林先生恐怕自認為是持刀者,但也隻是那把刀。那在我們眼前展現的那一場……哦,不,是兩場,那兩場交通事故是投名狀嗎?像極了投名狀,但凶手本人一定不會認為是投名狀。像這種用自戀來掩蓋自卑的人,絕對不會承認內心中的自卑,甚至還會努力說服自己忽視繼續那種張揚自大,這是什麽心理?
潛意識裏麵,我知道,我感受到了,或者我做出了某種行為,而這個行為和我給自己的定義不符,導致我去否認這種行為。這是一種反應,潛意識的反應。它是什麽?
潛意識裏的反應……因通過心理防禦機製解釋。
弗洛伊德提出過心理防禦機製。心理防禦機製是人類維持心理平衡的機製。
不管是外部造成的心理壓力,還是內部引起的心理焦慮,人為了減輕焦慮,恢複內心的平衡,仍會無意識的或部分意識的做出某種行為模式,比如壓抑行為,強迫控製,否定行為(拒絕承認不愉快的現實),反向(為了平衡衝突思想,做出過度相反舉動),轉移(把危險情感轉移到另一個叫安全的情景),歪曲幻想,麻醉作用,攝入,仿同,投射等十多種的行為模式。
這些行為模式往往都是不自覺的反射行為。
我撿起一朵鮮花。
花瓣被吹往的方向必定和吹起它的風有關。
凶手為什麽討厭受害者?或者說藏紅仙的模仿者在受害者上看到了什麽罪孽?
受害者看起來並沒有什麽相似之處,除了他們都在為別的人或者別的事物而活。為金錢、為家人、為他人注視的目光。
不為自己而活……這便是他們的罪孽。
為什麽凶手會覺得不為自己而活是罪孽?因為不為自己而活的人不配活著嗎?這真是一個牽強的借口。或者說,根本不是一個符合邏輯的理由,隻是凶手為了宣泄自己心中的苦悶,安撫自己的良知而找的理由。
一個說服自己的理由要什麽邏輯?
所以,凶手為什麽憎恨不為自己而活的人?
猶太倫理學家rabbidessler說:“人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認為你要為你所愛之人付出,然而真正的答案是你愛你為之付出的那個人。”他的意思是,當我給予你什麽的時候,我把我自己投入在你身上。基於自愛是一種必然(大部分人都愛他們自己),且現在我的一部分已成了你,就是說在你身上有著我愛的那一部分自己。
那恨是否一樣呢?
如此厭惡不能為自己而活的人,恐怕凶手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因為某種原因而不能為自己而活的人。
他憎恨當下的生活,或者說實際上他是憎恨自己無法改變,但又不肯承認是自己原因,為了緩解這種痛苦因此做出了某些過激成行為去懲罰那些他認為應該有罪的行為。
某種程度上的反向行為,采用某種與潛意識完全相反的行為去掩蓋內心真正的想法。因為這個真實想法對其來說和臆想中的自己有衝突。為了緩解這份衝突焦慮,故意朝相反的途徑釋放。
也有一部分的投射,還有點別的。
心理防禦機製有些複雜。
我想看看繼續深入,想繼續看看這幅作品背後的創作者為何如此聰明的同時又如此愚笨。
“彭!”
“大早上的你在發什麽瘋?”
突然一道光打在了我臉上,我似乎從什麽冷酷無情的東西麵前逃走。
我目光直視著前方,慢慢靠近。“青?”
我們終將會融為一體,但不代表我們認同彼此。
我們互為陰陽,互為因果,因對比而產生異議。
我恨你入骨,我愛你入髓。
我自戀。你自厭。
你隨心所欲,我步步為營。
我們同生,我們共死。我們彼此融洽,又異常矛盾。我為你而生,你為而死。
你是骨頭,我是血肉。我們無法分離。
我們必將共同出現,他們卻隻能看見一個。
我慢慢爬起,身體有些不太協調。是的,我能感覺的到,有另一個人與我同在。
我走上一段陡峭由很多窄小的階梯組成的的台階,兩個影子在地上拉的斜長,交疊在一起,影影綽綽。
我曾為我自己畫下一個圈,在圈內我因不斷撕扯而痛苦不堪,卻沒有辦法踏出這圈外半步。
他們說我隻會固守枯萎和絕望,但我比誰都強烈和瘋狂的渴望離開這個圈,為什麽我卻跨不出我自己畫下的圈?
誒,你敢張開手坦然擁抱自己嗎?
我望向蜿蜒向下的台階,那短短的幾節台階仿佛通往深不見底的深淵。我的目光仿佛觸及了某種怪誕神秘的世界。
我知道我在哪,但這裏看起來和上次不太一樣。我不明白為什麽永遠充滿溫馨的店鋪此時如此的詭異。
我回頭沿著來時的路,踏著來時那一個又一個的腳印,我自己的腳印。我不明白我在向上,還是往下……我的對空間失去了認知。
我漫無目的走入了陰影當中。令人眼花繚亂的光影如同寂靜優雅的光靈在我眼前舞動,好似跳著古老而又莊嚴的儀式舞蹈。
怎麽了?我無法解釋這種現象……除了我瘋了。我瘋了……我怎麽能承認我瘋了呢?
我清楚我從來不能直接觀測這個世界,應該說沒有人能。
我們看到的光來自於物體反射給我們看見的光……那綠色的葉子本身是綠色的嗎?
就因為我觀察到的世界與你們不一樣我就是瘋了嗎?那為什麽瘋的會是我?
我看著自己白皙的雙手,陷入了某種迷茫中。我不知究竟頭腦清晰或已然瘋癲,不知仍在沉睡之中還是早已大夢初醒。
我在哪?我在這。我不清楚這是一種什麽感覺,但我能思考因而我正存在。
一輛疾馳而過的汽車,一個少女的身影定格在空中。
另一輛汽車駛向一個中年婦女。
最後一輛汽車前躺著一個老婦人。
每輛汽車前都有一個天橋,三個不同的型號的齒輪在地上滾動。
我看見一朵朵盛開的藏紅花,它們孕育著某些離奇詭異的芬芳,吸引著我,又讓我深深恐懼。
它們開的豔麗,根卻紮在血肉之中。它們飽食罪孽,卻代表幸福,熱情與希望。
她們是這裏開放的一朵花嗎?可是是什麽樣的罪孽讓那鮮紅的花朵在我麵前勝放?
少女乖巧聽話。幹淨整潔的小女孩,為什麽衣服如此肮髒?少女乖巧聽話,為達到家人的期盼而活。即便這個年紀的女孩多少有些叛逆,將他人目光當作生存意義的生命絕不可能獨自離家出走。
中年婦女認真工作,勤勤懇懇。將工作視為生活的中心,以金錢為前進的動力。她有什麽需要為此付出生命的罪孽。
老婦人總是為家人思考,一生都在為家人付出。她們怎麽都不像藏紅仙澆花的對象啊。
養育出名貴的花,自然要用名貴的血。什麽時候普通人的代言者會對他的支持者們伸出觸手?
可是為什麽政要會出現在現場?為什麽精英很明顯了解連環連鎖反應?什麽時候正義的義警成了上流社會的鬥牛犬。
我欣然邁向了那片散發著罪惡的花田。拙劣的作品。
任何初學者在學習一門新的技能,使都是通過模仿。繪畫者臨摹大師的作品。作家模仿優秀的作品。舞者學習經典的旋律。
學習,從古至今都是通過前人的經驗在模仿中理解,理解後以後,完善其意義,在完善的過程中提出自己的理解。而這巔峰造極以後就會成為下一代經典,被其他人所模仿,所學習。
每一個經典影視作品,經典影視,經典文學……凡是故事,一個跌宕起伏的故事,總要有無辜的犧牲者。
他們的犧牲被賦予上不同的色彩成就精彩。
在熱鬧的街頭造成這麽大的喧鬧。通過博人眼球的方式奪去性命,精彩絕倫的戲劇。可惜……也隻是奪人眼球罷了。
故事因犧牲開始,卻絲毫不尊重犧牲者,多麽不注意細節,沒有絲毫感悟……新手常犯的錯誤。
華麗的文辭浮躁且沒有一絲深度,仿佛地上的枯枝爛葉。大自然將落葉放在地上,任由他們腐朽枯爛,並不是為了向世間呈現那些腐朽和哭唄,而是為其他的生命提供養分。
如果隻看到肮髒腐敗,死亡鮮血而不去探究其背後所蘊含的大道那又和《紅樓夢》裏隻見美人的癡子弟又何區別?
這場戲劇過於絢麗,看完了以後,除了那些絢麗的色彩,沒有人記得或者知道故事想表達的含義,這個故事有含義嗎?
這樣的文學作品,或許連作者自己都會感覺到恥辱吧。不過前提是作者要知道,不過知道的話就不會允許這麽一個作品現世。
恥辱!這不是一個大師的尊嚴所能允許的。
不是大師級的人物,那這就是一副拙劣的臨摹作。
隻看到了表層的血腥暴力,博人眼球的東西,卻沒有看到更深刻的意義。
不夠,也足夠。
足夠吸引大眾的注意力……很好,真是不尊重生命。令人感到恥辱。
沒有思考的死亡說瘋狂都是抬舉。
火紅的花瓣無聲無息,無窮無盡的圍繞在我身邊。
我傾聽它們的低語,像吹動它們的風一樣思考,感受腳下泥土的呼吸。
對手無寸鐵的弱者下手。缺乏勇氣,缺乏自信,前麵那種張揚的方式是否又是為了隱藏這缺乏的勇氣和自信呢?
因為自我厭棄,所以表現得極度自戀。
是個虛榮的人啊。
魔鬼最大的罪惡就是虛榮。如果不能讓他人看到自己的行徑,那成為魔鬼的意義又在哪裏?
怎麽沒有想到呢?沒有瘋狂的炫耀自己的行徑,身上沒有一點與案件相關的東西,再看到警察追來時沒有停下,發表出挑釁並涵蓋對案件本身對欣賞。這與凶手不符啊。
啊,思林先生恐怕自認為是持刀者,但也隻是那把刀。那在我們眼前展現的那一場……哦,不,是兩場,那兩場交通事故是投名狀嗎?像極了投名狀,但凶手本人一定不會認為是投名狀。像這種用自戀來掩蓋自卑的人,絕對不會承認內心中的自卑,甚至還會努力說服自己忽視繼續那種張揚自大,這是什麽心理?
潛意識裏麵,我知道,我感受到了,或者我做出了某種行為,而這個行為和我給自己的定義不符,導致我去否認這種行為。這是一種反應,潛意識的反應。它是什麽?
潛意識裏的反應……因通過心理防禦機製解釋。
弗洛伊德提出過心理防禦機製。心理防禦機製是人類維持心理平衡的機製。
不管是外部造成的心理壓力,還是內部引起的心理焦慮,人為了減輕焦慮,恢複內心的平衡,仍會無意識的或部分意識的做出某種行為模式,比如壓抑行為,強迫控製,否定行為(拒絕承認不愉快的現實),反向(為了平衡衝突思想,做出過度相反舉動),轉移(把危險情感轉移到另一個叫安全的情景),歪曲幻想,麻醉作用,攝入,仿同,投射等十多種的行為模式。
這些行為模式往往都是不自覺的反射行為。
我撿起一朵鮮花。
花瓣被吹往的方向必定和吹起它的風有關。
凶手為什麽討厭受害者?或者說藏紅仙的模仿者在受害者上看到了什麽罪孽?
受害者看起來並沒有什麽相似之處,除了他們都在為別的人或者別的事物而活。為金錢、為家人、為他人注視的目光。
不為自己而活……這便是他們的罪孽。
為什麽凶手會覺得不為自己而活是罪孽?因為不為自己而活的人不配活著嗎?這真是一個牽強的借口。或者說,根本不是一個符合邏輯的理由,隻是凶手為了宣泄自己心中的苦悶,安撫自己的良知而找的理由。
一個說服自己的理由要什麽邏輯?
所以,凶手為什麽憎恨不為自己而活的人?
猶太倫理學家rabbidessler說:“人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認為你要為你所愛之人付出,然而真正的答案是你愛你為之付出的那個人。”他的意思是,當我給予你什麽的時候,我把我自己投入在你身上。基於自愛是一種必然(大部分人都愛他們自己),且現在我的一部分已成了你,就是說在你身上有著我愛的那一部分自己。
那恨是否一樣呢?
如此厭惡不能為自己而活的人,恐怕凶手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因為某種原因而不能為自己而活的人。
他憎恨當下的生活,或者說實際上他是憎恨自己無法改變,但又不肯承認是自己原因,為了緩解這種痛苦因此做出了某些過激成行為去懲罰那些他認為應該有罪的行為。
某種程度上的反向行為,采用某種與潛意識完全相反的行為去掩蓋內心真正的想法。因為這個真實想法對其來說和臆想中的自己有衝突。為了緩解這份衝突焦慮,故意朝相反的途徑釋放。
也有一部分的投射,還有點別的。
心理防禦機製有些複雜。
我想看看繼續深入,想繼續看看這幅作品背後的創作者為何如此聰明的同時又如此愚笨。
“彭!”
“大早上的你在發什麽瘋?”
突然一道光打在了我臉上,我似乎從什麽冷酷無情的東西麵前逃走。
我目光直視著前方,慢慢靠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