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隻用了五分鍾的時間,就為桑頓贏了一千六百美元,使他的主人不僅還清了債務,而且還與同伴一道,深入東部,去尋求那傳說中謎一樣的金礦。傳說中的金礦,它的曆史與這個國家的曆史一樣久遠。許許多多的人曾經尋找過它,可卻沒一人能找到,且不少人一去就沒再回來。這座金礦,充滿了悲劇色彩,被一層神秘之紗罩著。究竟是誰第一個發現了它,沒人知道,古老的傳說中也無記載。人們隻知道,最早那兒有一間古老破舊的小木屋——“謎屋”,垂死的人曾發誓確有其事,並發誓小木屋所在就是金礦所在,他們還拿出不同於北方任何地方已有的金塊來證明所說非虛。
但是,沒一個人能活著找到小屋,而死去的都不再活過來。於是桑頓、漢斯和皮特,帶著巴克與另外幾隻狗,沿著東部一條人跡罕至的小路,去尋找那些優秀人物沒能找到的金礦。他們沿著優肯河跑了七十六裏,然後又左轉進入斯蒂奧特河流域,又穿過梅約和麥克斯神河,一直到了斯蒂奧特河的源頭,一條蜿蜒如蛇的小溪,橫亙在標誌著大陸屋脊的山峰之間。
桑頓從不依賴他人與自然。他麵對茫茫荒原,毫無懼色,一把鹽,一支來福槍,他就能夠在深山老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在哪兒住就在哪兒住。他好像一個長居於此的印第安人,無憂無慮,一路以打獵為生。若一時獵不到食物,他也不急,依然悠閑自在地前行,他確信早晚都能獵到食物。因為,此次東行,他們惟一的食物,便是肉。雪橇上全都是物品,不是彈藥便是工具。他們就是這樣信心無限地走向無限的未來。
過了一月又一月,他們在無人知曉的深山荒野中來回搜索。這裏荒無人煙,然而此地若真有“謎屋”存在,此地就應有人的足跡。他們在夏日的暴風雪中,越過一座又一座的分水嶺,又在午夜的太陽光下,站在叢林與積雪之間裸露的山頂上顫栗。他們走出夏天滿是蚊蠅的山穀,在冰川腳下,摘采鮮花與果實,這花果與南方的花果同樣鮮豔,同樣誘人。這年秋天,他們來到一片陰森恐怖的湖澤,這兒十分寂靜,似乎曾經有野鳥棲息過。然而此時,沒有生命,甚至連生命的跡象也沒有。陣陣寒風吹過,背陰處冰雪遍布,波濤嗚咽著,拍擊著荒漠的湖岸。
又一個冬天,他們漂流在以前曾有人來過的如今已被淹沒了的小路上。一次,他們來到一條小路旁,小路沿途的樹木上刻著標記。這是一條非常古老的路,好像“謎屋”就在小路前方。可小路既沒頭,又沒尾,是那麽得神秘。到底是誰開了這條小路,他們為何開辟它,也同小路的無頭尾一樣令人不解。還有一次,他們偶然發現一個古老的小獵屋,風吹日曬,日月研磨,小屋已破爛不堪了。桑頓在屋裏一塊朽爛的毛毯殘片中,找到一支長筒火藥槍。他知道這是在西部開發初期使用的霍德森灣公司生產的槍。當時這支槍的價值相當於和槍身一樣高的平堆起來的水獺皮。除了這些發現,當初是誰來到這兒,在這兒造了這間小木屋,又是誰為什麽把槍藏在毯子裏,這一切都是不解之謎。
當又一個春天到來時,他們四處漂泊,沒有找到“謎屋”,卻意外發現了橫在一條闊穀裏的一處淺金礦。這裏的黃金,仿佛是煎鍋底上的一層黃油,暴露在外麵。他們不再往前尋找了。隻要他們每天工作,淘出的金砂和金塊,價值就達幾千美元,於是他們天天幹活。淘出的金子縫在鹿皮袋裏,每袋五十磅,碼在樺樹造的小屋外麵,就像堆木柴那樣,他們像神話中的巨人,天天辛勤勞作,隨著一天天如夢中雲煙似地逝去,黃金也夢似地越堆越高。
幾條狗除了不時拖回桑頓的獵物外,無所事事。巴克於是在火堆旁久久沉思。由於這許多的空閑,那短腿的主人便又時常出現在他的腦海中。巴克坐在火堆旁,眨著眼睛,他的心卻同那個短腿主人一起到另一個世界遨遊去了。
這另一個世界極其恐怖。巴克凝視著主人把頭放在兩膝之間,他的雙手還緊緊地抱著頭,巴克發現,主人睡覺時,不時在夢中驚醒,驚醒之後,總要恐懼地向黑暗中張望,並往火裏添幾塊木柴。他看到主人去海岸,看到主人沿岸撿一些貝殼吃,可吃的時候,又不住地四處張望,像是有人馬上要來襲擊他似的。他隨時做著準備,一有風吹草動撒腿就跑,像風那樣快。他們在森林中悄無聲息地走著,巴克緊跟在主人的身後,他倆都警覺地四處注視著,豎起兩耳,鼻子一張一翕,他倆的聽覺和嗅覺,同樣靈敏。主人跳來跳去,有時跳到樹上。主人在樹上走,猶如在平坦的地麵上行走一樣,快捷而穩當。他手抓住這根樹枝,用力一擺,身體就到了另一棵上,無論兩樹枝間有多遠,有時甚至有十幾尺,他也能輕鬆躍過而不掉下來。巴克記得,好幾個晚上,主人手抓樹枝呼呼大睡,他卻在樹下為他放哨到天亮。
與這個主人的幻覺關係最為密切的,仍然是來自森林深處的召喚。這召喚令巴克坐臥不安,使他產生一種奇怪的欲望,也讓他感到一種莫名的歡喜。他被那感覺激動著、鼓舞著,但不知為何會這樣。有時他循著聲音去追尋,又有時他會柔聲呼喚,或挑釁般地大叫。有時,他把鼻子貼在冰涼的苔蘚上,或長滿青草的黑土上,歡喜地聞著泥土和青草的芬芳。有時,他連續好幾個小時蹲在長滿蘑菇的大樹後麵,睜著眼睛,豎著耳朵,密切關注周圍的動靜,他藏在那兒,守候著,期待著,似乎要突然抓住這呼聲,給它一個意外的驚喜。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疑惑,不知為何要這樣做,但他又不得不去做,無需去追究緣由。
這種難以抵禦的衝動,緊緊地抓住他。有時,他正懶洋洋地曬太陽,和煦的陽光照在他身上。忽然他抬起頭,豎著耳朵,凝神定氣,仔細地聆聽著,隨即跳起來衝向遠方。他在森林裏、曠野中,不停地奔跑,一跑就是幾個小時。他還喜歡悄聲潛入林間,窺視枝頭小鳥的生活。他最喜歡的,還是在夏日的午夜,跑到森林裏去聆聽林間那雄渾的深沉的催人入眠的瑟瑟的風聲。像讀書那樣,去讀大自然的各種符號、各種聲響,去尋找神秘的呼喚,那時時伴他左右、常在夢中呼喚的他的聲音。
一天夜裏,他突然從夢中驚醒,連忙跳起來,兩眼放著光,鼻翼翕動,不停地嗅著,波浪般的毛發豎立著。森林深處,傳來一聲呼喚,這呼喚異常清晰,異常明確——這是一聲長嘯,這長嘯既像又不像愛斯基摩狗的叫聲。這聲音和先前聽到的一樣。於是,他快速地衝出沉睡的營地,毫無動靜地向森林深處、向有呼喚聲的地方衝過去。當呼喚聲越來越近的時候,他放慢了腳步,四下尋找,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一直走到林中的一片空地。在這兒,他看到一隻又瘦又長的狼,蹲坐在那兒,身子直著,仰麵對著前方的天空。
巴克輕輕走向前,一點動靜也沒有。可狼聽不到卻嗅到了。它停止了嗥叫。於是巴克快步走進空地,半蹲下來,緊縮身體,尾巴又直又硬,腳步著地時,十分警惕。他的舉止動作,既有友好又有敵意。這種帶有威脅的休戰狀態,是野獸相遇的特點。可巴克的個頭太大了,狼轉身便奪路而逃。巴克在後緊追不舍。最後,巴克把狼逼到一條幹涸的小河河床上,一堆樹枝攔住了狼的去路。此時,狼被逼急了,他後腿支著身子,長毛倒豎,咆哮著,注視著,惡狠狠地咬著牙,看著巴克。
巴克並不進攻,他隻是繞著狼轉來轉去,並表示出很友好的樣子。狼對巴克的表現充滿了疑惑。同時也很害怕。因為巴克太強壯了,他的個頭勉強能到巴克的肩,突然,他趁巴克一鬆神,轉身忽地一竄,又逃走了。巴克毫不放棄,又追了上去。如此幾次,可狼太虛弱了,巴克輕易就能追上他。巴克對狼緊追不放,他的頭幾乎碰到了狼的腰,狼轉過身,準備反撲,一轉眼卻又逃走了。
巴克最終得到了狼的信任。他們的鼻子碰在一起,相互嗅嗅,他們和好了,以那種掩飾了凶猛外表的扭捏羞澀方式,互相嬉戲著。過了一會兒,狼向前走去,並向巴克示意讓他和自己同去一個地方。巴克幾乎不加思考地同意了。他們肩並肩,一同走向蒼茫的夜幕,他們沿著河床一直走到小河的源頭,並穿過山穀,越過蒼涼的分水嶺。
他們從分水嶺另一側的斜坡下去,進入一片平原。這兒有森林,有河流。他們從茂密的樹林走過,又鍈過一條條小河流。他們不斷地走,一時又一時,太陽此時已很高了,天氣也變暖了。巴克興奮異常,他知道自己找到了呼喚。往昔的記憶,潮水般湧上心頭。他牢牢地把握著,如同往日牢牢把握夢幻般的現實一樣。在那個記憶裏,他也曾像今天這樣,在一望無際的原野裏,日日在奔跑,腳下是未曾踐踏的大地,頭上是寬闊無垠的天空。
他們停下來喝水,忽地,巴克想到了桑頓。他坐下來,狼起身奔向發出呼喚的地方。並轉身與巴克碰碰頭,鼓勵他去那個地方。但是巴克轉回身子,向來路跑去,那野性夥伴伴他跑了大半個鍾頭,並不停地叫著,那麽溫和。可巴克不理。狼停了下來,仰麵向天發出一聲長嗥,很悲慘。巴克依然不回頭,一直向前跑去,叫聲漸漸低沉,最後在遠方消失了。
巴克跑回營地時,桑頓正吃晚飯。巴克激動地撲上去,把桑頓撲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臉,咬他的手。桑頓一麵親昵地咒罵著他,一麵前後搖晃他。
整整兩天兩夜,巴克沒離開營地一步,也不離桑頓身旁。但是,兩天之後,那森林深處的呼喚又在腦海中響起來了,且比以前更難以抵抗。巴克又開始坐臥不安,他不時想著那個野性的夥伴,分水嶺那邊的草地以及與他肩並肩跑入森林的情景。於是他又開始外出在森林中漫遊。可是那隻狼沒出現,那悲涼的長嗥也沒再響起,他久久地等待,可是一無所得。
由此,巴克開始整天整夜在外麵遊蕩,尋找他那夥伴。他腳步輕健,不知疲倦,也不知歇息。他沿途捕食充饑。他曾在河裏捉魚吃,也曾殺死一隻大黑熊。黑熊捕魚時被蚊子叮瞎了雙眼,正狂躁不安地驚駭地在林中奔跑,巴克撲了上去。熊雖眼睛壞了,可巴克還是與他惡戰一場。而這場惡戰,則喚起了巴克最後一絲潛伏的凶狠。兩天後,他又回到熊的屍體旁,發現十幾隻野獾正在搶奪屍體上的腐肉,他衝上去,輕鬆地趕走了他們,還殺死了跑在最後麵的兩隻。
巴克變了,他嗜血的欲望越來越強烈。他成了一個殺手,一個食肉的猛獸。他獨自一個,憑自己的勇敢和力量,在這充滿敵意的環境中,成功地活了下來,成了一個強者。他對自己昔日的經曆充滿了驕傲,並在他的一動一行中顯現出來。而他那充滿光輝的皮毛,要不是嘴角上眼瞼上淺淺的黃毛和胸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簡直就是一頭碩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還大。他繼承了聖巴納德種父親的身高和體重,而牧羊犬種的母親又使他具有了與此相協調的體態。他延長著長型的狼嘴,他的頭,稍寬了些,也像一顆碩大的狼頭。他那超常的智慧,是聖巴納德種和牧羊犬智慧的結晶。他那狡猾和奸詐,是野獸的狡猾和奸詐。
又加上那在可怕的經曆中得來的經驗,他成了一頭讓人恐怖的動物,成了一個食肉動物,完全以肉為生。他身強體壯,精力充沛。每每桑頓撫摸他的後背,會引起絲絲的響聲,每一根毛發在與手相觸時,都要發出強大的力量,仿佛電流一般。他身體的各個部分,從頭腦到身體,從神經到纖維,都達到完美的和諧與最佳的狀況。他對任何需要作出反應的人物、聲響和事件,都以閃電般的速度去回應。愛斯基摩狗防禦與進攻的速度極快,他卻比愛斯基摩狗快一倍。他看見或聽見什麽動靜時,很快就有反應。而別的狗,在他反應之後還沒有看清,沒有聽清。他在一瞬間,就能感知、決定、反應。當然,三者是依次進行的,但他用的時間太短了,看上去就像同時完成一樣。他的筋肉充滿活力,就像鋼條一樣,瞬間就可投入運動。他的生命力如潮水般洶湧澎湃,不可阻擋,好像要在極度的興奮中爆炸,流向整個世界。
“從未見過這樣的狗!”一天,桑頓和夥伴們看到巴克闊步走出營地時,感慨道。
“上帝造他時,模型破了。”皮特說。
“對,是這樣。”漢斯讚同道。
巴克昂首挺胸走出營地。當他進入森林時,他便成了凶猛的野獸,他貓一般地悄悄潛行,毫無聲息,身形若隱若現,像一個飄動的影子。他知道各種動物的隱身術,並學會了。他利用這些技巧可以輕鬆地從窩裏抓住一隻鬆雞,也能咬死睡著的野兔,還能在半空中逮住一隻隻遲了半步而沒能跳到枝上的鬆鼠。他的動作是那樣快,幾乎沒有動物能比得上。但他並不隨意殺戮,隻是在餓了的時候,他才去獵捕食物,他喜歡吃自己動手捕來的野獸。
秋天來了,森林裏出現了大批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慢慢地遷徒到溫和的低深山穀,準備過冬。巴克已抓住過一隻離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渴望與更大更凶猛的動物搏殺。一天,他在小河源頭的分水嶺上,看到一群麋鹿,總共二十來隻,為首是一頭巨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猛異常,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對手。巴克慢慢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晃動著巨掌般的鹿角,狂聲怒吼,小眼睛凶狠惡毒地盯著巴克。
根據原始野蠻狩獵時代傳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與他的隊伍隔開,可這談何容易!巴克在雄鹿那對長角和寬闊嚇人、瞬間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剛好夠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長角和蹄子,他隻要輕輕碰一下,便會叫也來不及地死掉。他必須使雄鹿在他銳利牙齒的威脅下不敢轉身,並惹得他狂怒起來,他才有機會進攻。雄鹿開始進攻,巴克假裝敵不過又逃不掉的樣子,往後退去,誘使雄鹿離開鹿群。可在這時,從鹿群中跑出兩頭年輕的小鹿,他們在背後襲擊巴克,雄鹿趁機回了鹿群。
野生動物有一種忍耐、執著的精神,這精神像生命一樣頑強,不知疲倦,不屈不撓;憑著這耐心,蛛網中的蜘蛛,盤在一起的蛇,還有靜靜潛伏的獵豹,它們在很長的時間內能靜靜守候,一動不動。而在捕獲獵物時,這耐心更到了極點。此時巴克就是有這種耐性,他千方百計襲擊鹿群的側麵,阻擋他們的去路,激怒年輕的雄鹿,攪得攜帶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寧,這使那領頭的雄鹿暴跳如雷,卻又無可奈何。巴克充分發揮了他的耐心,他展開進攻,從各個方向,旋風般地向鹿群進攻。使他們時刻處於他的威脅中。他想通過這種辦法,把雄鹿與鹿群分開,他在消磨他們的耐性。
日落西山,天空漸漸暗了下來。秋天的黑夜隻有六個小時,那些年輕的雄鹿的耐心越來越弱,他們的腳步隨之變得緩慢和不情願。日漸臨近的冬季在催促他們走向那溫暖的平原,可他們怎麽也擺不脫這個不知疲倦的不讓他們前進的敵人。而敵人想要的,隻不過僅是他們的首領而已,這與他們整個群體的生命相比,似乎不足道。於是他們放棄了他們的首領,以此換來巴克的放行。
夜幕降臨,老雄鹿看著他的隊伍,他熟悉的母鹿,養育的小鹿,率領的年輕的雄鹿,踉踉蹌蹌地漸漸遠去。他低下了高大的頭,是那個惡魔,那個有著白而銳利牙齒的惡魔,擋住他的路,不讓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軀,經曆了漫長而堅強的充滿血戰與爭鬥的一生,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個頭還夠不到他膝蓋的動物利齒之下了結。
由此,巴克晝夜不停地圍繞著他的獵物,不讓他有片刻的休息,更不讓他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好幾次,那鹿拚命逃向遠方,巴克並不攔截,隻是狡猾地跟在後麵,他深為對手的這種做法而暗自得意。當雄鹿停下的時候,巴克就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時候,他就向鹿猛烈攻擊。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來越弱,他那樹枝般的長角下的頭越來越低,腳步越來越沉重,他鼻子伸向地麵,兩耳無力地耷拉著,久久地站在一處,一動也不動。此時,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或是喝水吃東西,而他吃飯休息的時間越來越充裕。此時,巴克喘著粗氣,吐著紅舌頭,兩眼緊盯著雄鹿,他感到事情已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同時,他又覺得腳下的土地,有了一種新的騷動。當這頭麋鹿走入這塊土地的時候,另外一種生命也跟了進來。森林、河流、空氣都為之顫動,這種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聽到的,而是來自一種比視覺、聽覺和嗅覺更敏銳的感覺,這種陌生的東西,讓他有些不安,他決定辦完手頭上的事之後去查個究竟。終於,他在第四天將要過去的時候,撲倒了這頭碩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飽餐一頓,然後倒頭大睡,醒來後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頓。如此一天一夜後,他恢複了體力,精神亦變得飽滿。他向著營地,向著桑頓,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幾小時幾小時地跑著,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準確地辨認方向,其準確程度,足以讓人類和他們的指南針遜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強烈地感到了這地方發生了一種新的變化。這裏有了外來的生命。完全不同於整個夏日存在於這裏的生命,一種陌生的生命生息在這兒了。這已無需那種敏銳的神秘感覺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到。枝頭小鳥在議論著,林間的鬆鼠在交談著,就連微風也在竊竊私語。他好幾次停下來,深深呼吸新鮮的空氣,空氣中的氣息催促著他,要他快快回去。他總覺得有種不祥的氣息籠罩在這片土地的上空,似乎有災難發生過了,或是正在發生。當他越過最後一個分水嶺,走下山穀,返回營地時,不由得小心起來。
在離營地三裏的地方,出現了一條新的小路。巴克的心頓時一驚,脖頸上的毛發紛紛豎起,這條路一直通向他們的營地。巴克急忙跑了上去,他的動作輕快而隱秘,他渾身繃得緊緊的,警覺地注視著周圍的跡象。周圍的樹木、空氣都在向他講述一個故事,一個沒有結尾的故事。他嗅出來了,陌生的生命正是沿著這條小路進來的。他發現森林意味深長地沉默了。鳥兒不見了,鬆鼠也藏起來了。他隻看見一個銀灰色的東西,緊貼著一根灰色的樹枝,躺在那兒死去了,就好像是樹上長出的一個瘤子。
正當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樣飄然而過的時候,他的鼻子突然扭向一側,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拉力。他順著這股氣味走過去,發現了尼格。尼格躺在那兒,側著身,顯然死前很痛苦地掙紮過,一支箭穿透他的腹部,身體的兩側露著箭頭和箭尾。
巴克又走了一百米,發現了桑頓那從道森買的駕轅的狗,正躺在路中央,已快斷氣了。巴克沒停下,他隱隱約約聽到一些聲音,時高時低。他匍匐著爬到營地邊,又看到漢斯死在那兒,全身布滿了帶羽毛的箭。同時,巴克向樺樹小屋前麵望去,他立刻怒不可遏、情不自禁地大吼一聲,自己卻沒有意識到,這是他一生中,最後一次讓感情戰勝了理智和狡詐,這是因為他對桑頓的愛,讓他失去了理智。
伊海特土人正圍著樺樹小屋的殘骸跳舞,突然聽見一聲極其可怕的怒吼,一匹從未見過的動物凶猛地向他們撲來,這正是巴克。他暴怒了,帶著毀滅的瘋狂,衝了過來。他第一個衝向最前麵的人(伊海特人的首領),把他的喉嚨咬開了,血立刻像噴泉一樣飛迸出來,巴克不去管他,轉身又咬開了第二個人的喉管。他在人群中撲來跳去,撕扯著,咬著,速度之快讓土人的箭都無法射中他。他們擠在一起,叫著,喊著,弓箭亂飛,可射中的不是巴克,而是他們自己。有一個年輕的獵手見巴克撲到空中,連忙擲出一根投槍,可巴克的速度太快了,那投槍沒紮到他,卻穿透了另一位獵手的身體,從後背露了出來。伊海特人大驚失色,他們從未遇到過這樣的猛獸,他們撒腿逃向森林,邊跑邊喊魔鬼來了。
巴克此刻的確是魔鬼,他緊緊地追在他們身後,把那些跑得慢的一一咬倒在地,撕開他們的喉嚨,讓他們的血慢慢流盡。這一天簡直就是伊海特人的末日,他們四散逃去,直到一星期後,殘餘的土人才聚集在一個低窪的山穀中,計算他們的損失。至於巴克,厭倦了追擊,返身回了營地,營地淒慘陰森。他發現了皮特,皮特死在了毯子裏,好像還沒醒便被殺了。桑頓拚命與敵人抗爭,地上的痕跡依稀可見。巴克嗅著痕跡,來到一個深水溝。水溝旁趴著司科特,她的頭和前爪伸在水裏,為她的主人而死。溝裏的水充滿了淘金的汙物,渾濁不堪,無法看到水裏的東西。巴克知道,桑頓就在下麵,因為他的足跡到此就消失了,再無其他痕跡。
巴克從早到晚站在水邊,或在營地四周走來走去。死亡,意味著終止,意味著從生活走出而永不返回。巴克知道這些,他明白桑頓死了,不會再出現了。巴克非常空虛,他空落落地,像是餓了,可食物卻填不飽它。當他站在土人的屍體前麵沉思時,這種空虛的苦痛被暫時忘卻了,而感到一種發自內心的自豪——生平從未有過的驕傲。他殺了人,殺了一切動物中最崇高的動物,而且是在牙齒與棍子的法則下殺死的。他看著那屍體,充滿了好奇,他們就這樣被輕而易舉地殺死了。他們比愛斯基摩狗容易獵殺得多。倘若沒有弓箭,沒有長矛,沒有棍棒,他們簡直不堪一擊。由此,巴克再也不懼怕他們了,除非他們手中有武器。
黑夜來臨,一輪滿月從樹頂高高升起,照在大地上,仿佛是昏暗的白天。守候在水邊沉思與悲痛的巴克,又感到了森林中一種新的不同於伊海特人的生命的騷動,他起身聆聽,遠處傳來一絲細細尖銳的嗥叫,叫聲越來越近,越來越大。巴克知道那是吸引他的另一個世界的聲音。他走到空地的中央聆聽,那誘人的許多音調的呼喚,比以前更有吸引力了,也更緊迫了。巴克決定順從。桑頓死了,他了無牽掛,人類和人類的要求已束縛不住他了。
一群狼像伊海特人捕殺它們那樣,一路以麋鹿為食,從森林與河流處,侵入巴克的領土。他們擁入空地。在空地的中央,巴克兀然獨立,如巨石一般一動不動,等候他們的來臨。他站在那裏,那麽巨大,那麽沉寂。狼群驚呆了。他們呆在那裏,一時整個空地靜悄悄的,沒有一絲動靜。許久,一匹最勇猛的狼向巴克撲了過來,巴克稍微一移動,然後猛烈出擊,立刻咬斷了惡狼的脖子,然後又站定身子,一動不動,仿佛根本就沒動過。那受傷的狼在地上翻滾著,呻吟著。接著又有三隻狼先後衝了上來,可是即刻又一隻接一隻退了下來,身上、肩上和咽喉上,血不斷地流著。
狼群不耐煩了,整個圍了上來。他們急於撲倒對手,擠擠攘攘亂作一團。巴克以他那驚人的神速和機敏從容不迫地應付著。他後腿支著身體,轉來轉去又撲又咬,似乎四麵出擊。但為了防止背後襲擊,不得不邊戰邊退,離開水溝,退到河床,一直到一個高高的河岸前麵的直角處,這是桑頓為淘金而挖下的。這個拐角三麵臨牆,巴克隻需對付上麵的攻擊。
他防禦自如,攻擊猛烈而殘酷。半小時後,狼群敗退了。他們有的趴在地上,抬著頭,豎著耳朵;有的站在遠處,緊盯著他;還有的到水溝邊去喝水。其中一隻又長又瘦的灰狼,小心地走上前來,表示出友好的態度。巴克認出那是先前曾和自己肩並肩奔跑了一天一夜的夥伴。他溫和地叫著,巴克也報以溫和的回聲,他們互相觸觸鼻子,嗅嗅對方。
接著,一隻帶傷的老狼走上前來。巴克咧咧嘴,正要咆哮,可還是坐下來與他嗅嗅鼻子,於是老狼坐下,仰麵對滿月發出一聲悠長的長嗥,其他的狼也坐下長嗥。此時,呼喚準確無誤地傳入他的耳朵,傳入他的心裏,這正是他想要的。巴克也坐下來嗥叫。隨後他走出角落,狼群簇擁在他身後,半友好半野蠻地向他嗅著。那領頭的狼發出召集狼群的嗥叫聲,向森林跑去,群狼附和著,齊聲長嗥。巴克也長嗥,隨後和他們肩並肩地跑向森林。
巴克的故事,到此就結束了。可是過了幾年,伊海特土人就發現這一帶狼群的種族發生了變化。有些狼的頭上和嘴角,長著黃色的茸毛,胸前還有一條白色的花紋。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說的妖狗,這妖狗常跑在狼群前麵,異常凶猛、異常狡猾。他們非常懼怕這妖狗,因為他常常在嚴寒的冬天,偷襲他們的營地,搶他們的獵物,殺死他們的狗,襲擊他們的獵人。
到了後來,傳說更離奇了,有的獵人離開營地後,再也回不來。即使屍體被找到,他的喉頭也已被咬斷,而在屍體周圍的地上,留有比任何狼的腳印更大的腳印。每年秋天,伊海特土人總要追捕麋鹿,但有一條山穀,他們從來不敢進,遠遠望見就止步。那是妖狗的領地。當深夜人們在火堆旁議論妖狗為何要選擇那個山穀時,有些女人不禁黯然淚下。
但是每逢夏天,都出現一位伊海特土人不知道的訪客,他是一隻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可他又與別的狼不同。他獨自穿過美麗的森林,來到林中的一片空地。這裏,有一堆黃色東西,從腐爛的鹿皮口袋裏露出來,又沉入土裏。然後那上麵長滿了雜草,將那黃色的物體蓋住。他就在這裏沉思良久、良久。離開時,他發出一聲長長的哀號,深沉而悠遠。
但他不總是一個。在漫漫的冬夜,狼群跟著他們的獵物來到這片穀地時,人們常常看到那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動物在蒼白的月光下,在閃爍的北極光下,率領狼群急馳著。他高高地聳立在夥伴之前,跳躍著,粗壯的喉嚨發出吼聲,唱著一首世界年輕時代的歌——狼之歌。
但是,沒一個人能活著找到小屋,而死去的都不再活過來。於是桑頓、漢斯和皮特,帶著巴克與另外幾隻狗,沿著東部一條人跡罕至的小路,去尋找那些優秀人物沒能找到的金礦。他們沿著優肯河跑了七十六裏,然後又左轉進入斯蒂奧特河流域,又穿過梅約和麥克斯神河,一直到了斯蒂奧特河的源頭,一條蜿蜒如蛇的小溪,橫亙在標誌著大陸屋脊的山峰之間。
桑頓從不依賴他人與自然。他麵對茫茫荒原,毫無懼色,一把鹽,一支來福槍,他就能夠在深山老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在哪兒住就在哪兒住。他好像一個長居於此的印第安人,無憂無慮,一路以打獵為生。若一時獵不到食物,他也不急,依然悠閑自在地前行,他確信早晚都能獵到食物。因為,此次東行,他們惟一的食物,便是肉。雪橇上全都是物品,不是彈藥便是工具。他們就是這樣信心無限地走向無限的未來。
過了一月又一月,他們在無人知曉的深山荒野中來回搜索。這裏荒無人煙,然而此地若真有“謎屋”存在,此地就應有人的足跡。他們在夏日的暴風雪中,越過一座又一座的分水嶺,又在午夜的太陽光下,站在叢林與積雪之間裸露的山頂上顫栗。他們走出夏天滿是蚊蠅的山穀,在冰川腳下,摘采鮮花與果實,這花果與南方的花果同樣鮮豔,同樣誘人。這年秋天,他們來到一片陰森恐怖的湖澤,這兒十分寂靜,似乎曾經有野鳥棲息過。然而此時,沒有生命,甚至連生命的跡象也沒有。陣陣寒風吹過,背陰處冰雪遍布,波濤嗚咽著,拍擊著荒漠的湖岸。
又一個冬天,他們漂流在以前曾有人來過的如今已被淹沒了的小路上。一次,他們來到一條小路旁,小路沿途的樹木上刻著標記。這是一條非常古老的路,好像“謎屋”就在小路前方。可小路既沒頭,又沒尾,是那麽得神秘。到底是誰開了這條小路,他們為何開辟它,也同小路的無頭尾一樣令人不解。還有一次,他們偶然發現一個古老的小獵屋,風吹日曬,日月研磨,小屋已破爛不堪了。桑頓在屋裏一塊朽爛的毛毯殘片中,找到一支長筒火藥槍。他知道這是在西部開發初期使用的霍德森灣公司生產的槍。當時這支槍的價值相當於和槍身一樣高的平堆起來的水獺皮。除了這些發現,當初是誰來到這兒,在這兒造了這間小木屋,又是誰為什麽把槍藏在毯子裏,這一切都是不解之謎。
當又一個春天到來時,他們四處漂泊,沒有找到“謎屋”,卻意外發現了橫在一條闊穀裏的一處淺金礦。這裏的黃金,仿佛是煎鍋底上的一層黃油,暴露在外麵。他們不再往前尋找了。隻要他們每天工作,淘出的金砂和金塊,價值就達幾千美元,於是他們天天幹活。淘出的金子縫在鹿皮袋裏,每袋五十磅,碼在樺樹造的小屋外麵,就像堆木柴那樣,他們像神話中的巨人,天天辛勤勞作,隨著一天天如夢中雲煙似地逝去,黃金也夢似地越堆越高。
幾條狗除了不時拖回桑頓的獵物外,無所事事。巴克於是在火堆旁久久沉思。由於這許多的空閑,那短腿的主人便又時常出現在他的腦海中。巴克坐在火堆旁,眨著眼睛,他的心卻同那個短腿主人一起到另一個世界遨遊去了。
這另一個世界極其恐怖。巴克凝視著主人把頭放在兩膝之間,他的雙手還緊緊地抱著頭,巴克發現,主人睡覺時,不時在夢中驚醒,驚醒之後,總要恐懼地向黑暗中張望,並往火裏添幾塊木柴。他看到主人去海岸,看到主人沿岸撿一些貝殼吃,可吃的時候,又不住地四處張望,像是有人馬上要來襲擊他似的。他隨時做著準備,一有風吹草動撒腿就跑,像風那樣快。他們在森林中悄無聲息地走著,巴克緊跟在主人的身後,他倆都警覺地四處注視著,豎起兩耳,鼻子一張一翕,他倆的聽覺和嗅覺,同樣靈敏。主人跳來跳去,有時跳到樹上。主人在樹上走,猶如在平坦的地麵上行走一樣,快捷而穩當。他手抓住這根樹枝,用力一擺,身體就到了另一棵上,無論兩樹枝間有多遠,有時甚至有十幾尺,他也能輕鬆躍過而不掉下來。巴克記得,好幾個晚上,主人手抓樹枝呼呼大睡,他卻在樹下為他放哨到天亮。
與這個主人的幻覺關係最為密切的,仍然是來自森林深處的召喚。這召喚令巴克坐臥不安,使他產生一種奇怪的欲望,也讓他感到一種莫名的歡喜。他被那感覺激動著、鼓舞著,但不知為何會這樣。有時他循著聲音去追尋,又有時他會柔聲呼喚,或挑釁般地大叫。有時,他把鼻子貼在冰涼的苔蘚上,或長滿青草的黑土上,歡喜地聞著泥土和青草的芬芳。有時,他連續好幾個小時蹲在長滿蘑菇的大樹後麵,睜著眼睛,豎著耳朵,密切關注周圍的動靜,他藏在那兒,守候著,期待著,似乎要突然抓住這呼聲,給它一個意外的驚喜。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疑惑,不知為何要這樣做,但他又不得不去做,無需去追究緣由。
這種難以抵禦的衝動,緊緊地抓住他。有時,他正懶洋洋地曬太陽,和煦的陽光照在他身上。忽然他抬起頭,豎著耳朵,凝神定氣,仔細地聆聽著,隨即跳起來衝向遠方。他在森林裏、曠野中,不停地奔跑,一跑就是幾個小時。他還喜歡悄聲潛入林間,窺視枝頭小鳥的生活。他最喜歡的,還是在夏日的午夜,跑到森林裏去聆聽林間那雄渾的深沉的催人入眠的瑟瑟的風聲。像讀書那樣,去讀大自然的各種符號、各種聲響,去尋找神秘的呼喚,那時時伴他左右、常在夢中呼喚的他的聲音。
一天夜裏,他突然從夢中驚醒,連忙跳起來,兩眼放著光,鼻翼翕動,不停地嗅著,波浪般的毛發豎立著。森林深處,傳來一聲呼喚,這呼喚異常清晰,異常明確——這是一聲長嘯,這長嘯既像又不像愛斯基摩狗的叫聲。這聲音和先前聽到的一樣。於是,他快速地衝出沉睡的營地,毫無動靜地向森林深處、向有呼喚聲的地方衝過去。當呼喚聲越來越近的時候,他放慢了腳步,四下尋找,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一直走到林中的一片空地。在這兒,他看到一隻又瘦又長的狼,蹲坐在那兒,身子直著,仰麵對著前方的天空。
巴克輕輕走向前,一點動靜也沒有。可狼聽不到卻嗅到了。它停止了嗥叫。於是巴克快步走進空地,半蹲下來,緊縮身體,尾巴又直又硬,腳步著地時,十分警惕。他的舉止動作,既有友好又有敵意。這種帶有威脅的休戰狀態,是野獸相遇的特點。可巴克的個頭太大了,狼轉身便奪路而逃。巴克在後緊追不舍。最後,巴克把狼逼到一條幹涸的小河河床上,一堆樹枝攔住了狼的去路。此時,狼被逼急了,他後腿支著身子,長毛倒豎,咆哮著,注視著,惡狠狠地咬著牙,看著巴克。
巴克並不進攻,他隻是繞著狼轉來轉去,並表示出很友好的樣子。狼對巴克的表現充滿了疑惑。同時也很害怕。因為巴克太強壯了,他的個頭勉強能到巴克的肩,突然,他趁巴克一鬆神,轉身忽地一竄,又逃走了。巴克毫不放棄,又追了上去。如此幾次,可狼太虛弱了,巴克輕易就能追上他。巴克對狼緊追不放,他的頭幾乎碰到了狼的腰,狼轉過身,準備反撲,一轉眼卻又逃走了。
巴克最終得到了狼的信任。他們的鼻子碰在一起,相互嗅嗅,他們和好了,以那種掩飾了凶猛外表的扭捏羞澀方式,互相嬉戲著。過了一會兒,狼向前走去,並向巴克示意讓他和自己同去一個地方。巴克幾乎不加思考地同意了。他們肩並肩,一同走向蒼茫的夜幕,他們沿著河床一直走到小河的源頭,並穿過山穀,越過蒼涼的分水嶺。
他們從分水嶺另一側的斜坡下去,進入一片平原。這兒有森林,有河流。他們從茂密的樹林走過,又鍈過一條條小河流。他們不斷地走,一時又一時,太陽此時已很高了,天氣也變暖了。巴克興奮異常,他知道自己找到了呼喚。往昔的記憶,潮水般湧上心頭。他牢牢地把握著,如同往日牢牢把握夢幻般的現實一樣。在那個記憶裏,他也曾像今天這樣,在一望無際的原野裏,日日在奔跑,腳下是未曾踐踏的大地,頭上是寬闊無垠的天空。
他們停下來喝水,忽地,巴克想到了桑頓。他坐下來,狼起身奔向發出呼喚的地方。並轉身與巴克碰碰頭,鼓勵他去那個地方。但是巴克轉回身子,向來路跑去,那野性夥伴伴他跑了大半個鍾頭,並不停地叫著,那麽溫和。可巴克不理。狼停了下來,仰麵向天發出一聲長嗥,很悲慘。巴克依然不回頭,一直向前跑去,叫聲漸漸低沉,最後在遠方消失了。
巴克跑回營地時,桑頓正吃晚飯。巴克激動地撲上去,把桑頓撲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臉,咬他的手。桑頓一麵親昵地咒罵著他,一麵前後搖晃他。
整整兩天兩夜,巴克沒離開營地一步,也不離桑頓身旁。但是,兩天之後,那森林深處的呼喚又在腦海中響起來了,且比以前更難以抵抗。巴克又開始坐臥不安,他不時想著那個野性的夥伴,分水嶺那邊的草地以及與他肩並肩跑入森林的情景。於是他又開始外出在森林中漫遊。可是那隻狼沒出現,那悲涼的長嗥也沒再響起,他久久地等待,可是一無所得。
由此,巴克開始整天整夜在外麵遊蕩,尋找他那夥伴。他腳步輕健,不知疲倦,也不知歇息。他沿途捕食充饑。他曾在河裏捉魚吃,也曾殺死一隻大黑熊。黑熊捕魚時被蚊子叮瞎了雙眼,正狂躁不安地驚駭地在林中奔跑,巴克撲了上去。熊雖眼睛壞了,可巴克還是與他惡戰一場。而這場惡戰,則喚起了巴克最後一絲潛伏的凶狠。兩天後,他又回到熊的屍體旁,發現十幾隻野獾正在搶奪屍體上的腐肉,他衝上去,輕鬆地趕走了他們,還殺死了跑在最後麵的兩隻。
巴克變了,他嗜血的欲望越來越強烈。他成了一個殺手,一個食肉的猛獸。他獨自一個,憑自己的勇敢和力量,在這充滿敵意的環境中,成功地活了下來,成了一個強者。他對自己昔日的經曆充滿了驕傲,並在他的一動一行中顯現出來。而他那充滿光輝的皮毛,要不是嘴角上眼瞼上淺淺的黃毛和胸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簡直就是一頭碩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還大。他繼承了聖巴納德種父親的身高和體重,而牧羊犬種的母親又使他具有了與此相協調的體態。他延長著長型的狼嘴,他的頭,稍寬了些,也像一顆碩大的狼頭。他那超常的智慧,是聖巴納德種和牧羊犬智慧的結晶。他那狡猾和奸詐,是野獸的狡猾和奸詐。
又加上那在可怕的經曆中得來的經驗,他成了一頭讓人恐怖的動物,成了一個食肉動物,完全以肉為生。他身強體壯,精力充沛。每每桑頓撫摸他的後背,會引起絲絲的響聲,每一根毛發在與手相觸時,都要發出強大的力量,仿佛電流一般。他身體的各個部分,從頭腦到身體,從神經到纖維,都達到完美的和諧與最佳的狀況。他對任何需要作出反應的人物、聲響和事件,都以閃電般的速度去回應。愛斯基摩狗防禦與進攻的速度極快,他卻比愛斯基摩狗快一倍。他看見或聽見什麽動靜時,很快就有反應。而別的狗,在他反應之後還沒有看清,沒有聽清。他在一瞬間,就能感知、決定、反應。當然,三者是依次進行的,但他用的時間太短了,看上去就像同時完成一樣。他的筋肉充滿活力,就像鋼條一樣,瞬間就可投入運動。他的生命力如潮水般洶湧澎湃,不可阻擋,好像要在極度的興奮中爆炸,流向整個世界。
“從未見過這樣的狗!”一天,桑頓和夥伴們看到巴克闊步走出營地時,感慨道。
“上帝造他時,模型破了。”皮特說。
“對,是這樣。”漢斯讚同道。
巴克昂首挺胸走出營地。當他進入森林時,他便成了凶猛的野獸,他貓一般地悄悄潛行,毫無聲息,身形若隱若現,像一個飄動的影子。他知道各種動物的隱身術,並學會了。他利用這些技巧可以輕鬆地從窩裏抓住一隻鬆雞,也能咬死睡著的野兔,還能在半空中逮住一隻隻遲了半步而沒能跳到枝上的鬆鼠。他的動作是那樣快,幾乎沒有動物能比得上。但他並不隨意殺戮,隻是在餓了的時候,他才去獵捕食物,他喜歡吃自己動手捕來的野獸。
秋天來了,森林裏出現了大批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慢慢地遷徒到溫和的低深山穀,準備過冬。巴克已抓住過一隻離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渴望與更大更凶猛的動物搏殺。一天,他在小河源頭的分水嶺上,看到一群麋鹿,總共二十來隻,為首是一頭巨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猛異常,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對手。巴克慢慢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晃動著巨掌般的鹿角,狂聲怒吼,小眼睛凶狠惡毒地盯著巴克。
根據原始野蠻狩獵時代傳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與他的隊伍隔開,可這談何容易!巴克在雄鹿那對長角和寬闊嚇人、瞬間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剛好夠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長角和蹄子,他隻要輕輕碰一下,便會叫也來不及地死掉。他必須使雄鹿在他銳利牙齒的威脅下不敢轉身,並惹得他狂怒起來,他才有機會進攻。雄鹿開始進攻,巴克假裝敵不過又逃不掉的樣子,往後退去,誘使雄鹿離開鹿群。可在這時,從鹿群中跑出兩頭年輕的小鹿,他們在背後襲擊巴克,雄鹿趁機回了鹿群。
野生動物有一種忍耐、執著的精神,這精神像生命一樣頑強,不知疲倦,不屈不撓;憑著這耐心,蛛網中的蜘蛛,盤在一起的蛇,還有靜靜潛伏的獵豹,它們在很長的時間內能靜靜守候,一動不動。而在捕獲獵物時,這耐心更到了極點。此時巴克就是有這種耐性,他千方百計襲擊鹿群的側麵,阻擋他們的去路,激怒年輕的雄鹿,攪得攜帶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寧,這使那領頭的雄鹿暴跳如雷,卻又無可奈何。巴克充分發揮了他的耐心,他展開進攻,從各個方向,旋風般地向鹿群進攻。使他們時刻處於他的威脅中。他想通過這種辦法,把雄鹿與鹿群分開,他在消磨他們的耐性。
日落西山,天空漸漸暗了下來。秋天的黑夜隻有六個小時,那些年輕的雄鹿的耐心越來越弱,他們的腳步隨之變得緩慢和不情願。日漸臨近的冬季在催促他們走向那溫暖的平原,可他們怎麽也擺不脫這個不知疲倦的不讓他們前進的敵人。而敵人想要的,隻不過僅是他們的首領而已,這與他們整個群體的生命相比,似乎不足道。於是他們放棄了他們的首領,以此換來巴克的放行。
夜幕降臨,老雄鹿看著他的隊伍,他熟悉的母鹿,養育的小鹿,率領的年輕的雄鹿,踉踉蹌蹌地漸漸遠去。他低下了高大的頭,是那個惡魔,那個有著白而銳利牙齒的惡魔,擋住他的路,不讓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軀,經曆了漫長而堅強的充滿血戰與爭鬥的一生,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個頭還夠不到他膝蓋的動物利齒之下了結。
由此,巴克晝夜不停地圍繞著他的獵物,不讓他有片刻的休息,更不讓他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好幾次,那鹿拚命逃向遠方,巴克並不攔截,隻是狡猾地跟在後麵,他深為對手的這種做法而暗自得意。當雄鹿停下的時候,巴克就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時候,他就向鹿猛烈攻擊。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來越弱,他那樹枝般的長角下的頭越來越低,腳步越來越沉重,他鼻子伸向地麵,兩耳無力地耷拉著,久久地站在一處,一動也不動。此時,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或是喝水吃東西,而他吃飯休息的時間越來越充裕。此時,巴克喘著粗氣,吐著紅舌頭,兩眼緊盯著雄鹿,他感到事情已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同時,他又覺得腳下的土地,有了一種新的騷動。當這頭麋鹿走入這塊土地的時候,另外一種生命也跟了進來。森林、河流、空氣都為之顫動,這種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聽到的,而是來自一種比視覺、聽覺和嗅覺更敏銳的感覺,這種陌生的東西,讓他有些不安,他決定辦完手頭上的事之後去查個究竟。終於,他在第四天將要過去的時候,撲倒了這頭碩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飽餐一頓,然後倒頭大睡,醒來後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頓。如此一天一夜後,他恢複了體力,精神亦變得飽滿。他向著營地,向著桑頓,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幾小時幾小時地跑著,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準確地辨認方向,其準確程度,足以讓人類和他們的指南針遜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強烈地感到了這地方發生了一種新的變化。這裏有了外來的生命。完全不同於整個夏日存在於這裏的生命,一種陌生的生命生息在這兒了。這已無需那種敏銳的神秘感覺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到。枝頭小鳥在議論著,林間的鬆鼠在交談著,就連微風也在竊竊私語。他好幾次停下來,深深呼吸新鮮的空氣,空氣中的氣息催促著他,要他快快回去。他總覺得有種不祥的氣息籠罩在這片土地的上空,似乎有災難發生過了,或是正在發生。當他越過最後一個分水嶺,走下山穀,返回營地時,不由得小心起來。
在離營地三裏的地方,出現了一條新的小路。巴克的心頓時一驚,脖頸上的毛發紛紛豎起,這條路一直通向他們的營地。巴克急忙跑了上去,他的動作輕快而隱秘,他渾身繃得緊緊的,警覺地注視著周圍的跡象。周圍的樹木、空氣都在向他講述一個故事,一個沒有結尾的故事。他嗅出來了,陌生的生命正是沿著這條小路進來的。他發現森林意味深長地沉默了。鳥兒不見了,鬆鼠也藏起來了。他隻看見一個銀灰色的東西,緊貼著一根灰色的樹枝,躺在那兒死去了,就好像是樹上長出的一個瘤子。
正當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樣飄然而過的時候,他的鼻子突然扭向一側,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拉力。他順著這股氣味走過去,發現了尼格。尼格躺在那兒,側著身,顯然死前很痛苦地掙紮過,一支箭穿透他的腹部,身體的兩側露著箭頭和箭尾。
巴克又走了一百米,發現了桑頓那從道森買的駕轅的狗,正躺在路中央,已快斷氣了。巴克沒停下,他隱隱約約聽到一些聲音,時高時低。他匍匐著爬到營地邊,又看到漢斯死在那兒,全身布滿了帶羽毛的箭。同時,巴克向樺樹小屋前麵望去,他立刻怒不可遏、情不自禁地大吼一聲,自己卻沒有意識到,這是他一生中,最後一次讓感情戰勝了理智和狡詐,這是因為他對桑頓的愛,讓他失去了理智。
伊海特土人正圍著樺樹小屋的殘骸跳舞,突然聽見一聲極其可怕的怒吼,一匹從未見過的動物凶猛地向他們撲來,這正是巴克。他暴怒了,帶著毀滅的瘋狂,衝了過來。他第一個衝向最前麵的人(伊海特人的首領),把他的喉嚨咬開了,血立刻像噴泉一樣飛迸出來,巴克不去管他,轉身又咬開了第二個人的喉管。他在人群中撲來跳去,撕扯著,咬著,速度之快讓土人的箭都無法射中他。他們擠在一起,叫著,喊著,弓箭亂飛,可射中的不是巴克,而是他們自己。有一個年輕的獵手見巴克撲到空中,連忙擲出一根投槍,可巴克的速度太快了,那投槍沒紮到他,卻穿透了另一位獵手的身體,從後背露了出來。伊海特人大驚失色,他們從未遇到過這樣的猛獸,他們撒腿逃向森林,邊跑邊喊魔鬼來了。
巴克此刻的確是魔鬼,他緊緊地追在他們身後,把那些跑得慢的一一咬倒在地,撕開他們的喉嚨,讓他們的血慢慢流盡。這一天簡直就是伊海特人的末日,他們四散逃去,直到一星期後,殘餘的土人才聚集在一個低窪的山穀中,計算他們的損失。至於巴克,厭倦了追擊,返身回了營地,營地淒慘陰森。他發現了皮特,皮特死在了毯子裏,好像還沒醒便被殺了。桑頓拚命與敵人抗爭,地上的痕跡依稀可見。巴克嗅著痕跡,來到一個深水溝。水溝旁趴著司科特,她的頭和前爪伸在水裏,為她的主人而死。溝裏的水充滿了淘金的汙物,渾濁不堪,無法看到水裏的東西。巴克知道,桑頓就在下麵,因為他的足跡到此就消失了,再無其他痕跡。
巴克從早到晚站在水邊,或在營地四周走來走去。死亡,意味著終止,意味著從生活走出而永不返回。巴克知道這些,他明白桑頓死了,不會再出現了。巴克非常空虛,他空落落地,像是餓了,可食物卻填不飽它。當他站在土人的屍體前麵沉思時,這種空虛的苦痛被暫時忘卻了,而感到一種發自內心的自豪——生平從未有過的驕傲。他殺了人,殺了一切動物中最崇高的動物,而且是在牙齒與棍子的法則下殺死的。他看著那屍體,充滿了好奇,他們就這樣被輕而易舉地殺死了。他們比愛斯基摩狗容易獵殺得多。倘若沒有弓箭,沒有長矛,沒有棍棒,他們簡直不堪一擊。由此,巴克再也不懼怕他們了,除非他們手中有武器。
黑夜來臨,一輪滿月從樹頂高高升起,照在大地上,仿佛是昏暗的白天。守候在水邊沉思與悲痛的巴克,又感到了森林中一種新的不同於伊海特人的生命的騷動,他起身聆聽,遠處傳來一絲細細尖銳的嗥叫,叫聲越來越近,越來越大。巴克知道那是吸引他的另一個世界的聲音。他走到空地的中央聆聽,那誘人的許多音調的呼喚,比以前更有吸引力了,也更緊迫了。巴克決定順從。桑頓死了,他了無牽掛,人類和人類的要求已束縛不住他了。
一群狼像伊海特人捕殺它們那樣,一路以麋鹿為食,從森林與河流處,侵入巴克的領土。他們擁入空地。在空地的中央,巴克兀然獨立,如巨石一般一動不動,等候他們的來臨。他站在那裏,那麽巨大,那麽沉寂。狼群驚呆了。他們呆在那裏,一時整個空地靜悄悄的,沒有一絲動靜。許久,一匹最勇猛的狼向巴克撲了過來,巴克稍微一移動,然後猛烈出擊,立刻咬斷了惡狼的脖子,然後又站定身子,一動不動,仿佛根本就沒動過。那受傷的狼在地上翻滾著,呻吟著。接著又有三隻狼先後衝了上來,可是即刻又一隻接一隻退了下來,身上、肩上和咽喉上,血不斷地流著。
狼群不耐煩了,整個圍了上來。他們急於撲倒對手,擠擠攘攘亂作一團。巴克以他那驚人的神速和機敏從容不迫地應付著。他後腿支著身體,轉來轉去又撲又咬,似乎四麵出擊。但為了防止背後襲擊,不得不邊戰邊退,離開水溝,退到河床,一直到一個高高的河岸前麵的直角處,這是桑頓為淘金而挖下的。這個拐角三麵臨牆,巴克隻需對付上麵的攻擊。
他防禦自如,攻擊猛烈而殘酷。半小時後,狼群敗退了。他們有的趴在地上,抬著頭,豎著耳朵;有的站在遠處,緊盯著他;還有的到水溝邊去喝水。其中一隻又長又瘦的灰狼,小心地走上前來,表示出友好的態度。巴克認出那是先前曾和自己肩並肩奔跑了一天一夜的夥伴。他溫和地叫著,巴克也報以溫和的回聲,他們互相觸觸鼻子,嗅嗅對方。
接著,一隻帶傷的老狼走上前來。巴克咧咧嘴,正要咆哮,可還是坐下來與他嗅嗅鼻子,於是老狼坐下,仰麵對滿月發出一聲悠長的長嗥,其他的狼也坐下長嗥。此時,呼喚準確無誤地傳入他的耳朵,傳入他的心裏,這正是他想要的。巴克也坐下來嗥叫。隨後他走出角落,狼群簇擁在他身後,半友好半野蠻地向他嗅著。那領頭的狼發出召集狼群的嗥叫聲,向森林跑去,群狼附和著,齊聲長嗥。巴克也長嗥,隨後和他們肩並肩地跑向森林。
巴克的故事,到此就結束了。可是過了幾年,伊海特土人就發現這一帶狼群的種族發生了變化。有些狼的頭上和嘴角,長著黃色的茸毛,胸前還有一條白色的花紋。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說的妖狗,這妖狗常跑在狼群前麵,異常凶猛、異常狡猾。他們非常懼怕這妖狗,因為他常常在嚴寒的冬天,偷襲他們的營地,搶他們的獵物,殺死他們的狗,襲擊他們的獵人。
到了後來,傳說更離奇了,有的獵人離開營地後,再也回不來。即使屍體被找到,他的喉頭也已被咬斷,而在屍體周圍的地上,留有比任何狼的腳印更大的腳印。每年秋天,伊海特土人總要追捕麋鹿,但有一條山穀,他們從來不敢進,遠遠望見就止步。那是妖狗的領地。當深夜人們在火堆旁議論妖狗為何要選擇那個山穀時,有些女人不禁黯然淚下。
但是每逢夏天,都出現一位伊海特土人不知道的訪客,他是一隻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可他又與別的狼不同。他獨自穿過美麗的森林,來到林中的一片空地。這裏,有一堆黃色東西,從腐爛的鹿皮口袋裏露出來,又沉入土裏。然後那上麵長滿了雜草,將那黃色的物體蓋住。他就在這裏沉思良久、良久。離開時,他發出一聲長長的哀號,深沉而悠遠。
但他不總是一個。在漫漫的冬夜,狼群跟著他們的獵物來到這片穀地時,人們常常看到那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動物在蒼白的月光下,在閃爍的北極光下,率領狼群急馳著。他高高地聳立在夥伴之前,跳躍著,粗壯的喉嚨發出吼聲,唱著一首世界年輕時代的歌——狼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