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花燈節來一發走起
此去經年,良辰好景虛設 作者:柳奈鯉丸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行了,那你們玩去罷!我去買東西了。戌時兩刻老地方會合!”塵愉熟練地駕著車掉了個頭往晚市去了。
我看著塵愉消失的背影不禁歎了口氣。以前都是我們四個先一起去買好東西,再分成兩組去逛燈節。後來那個誰走了,碧白怕我一個人傷心,每年花燈節還是硬拉著我一起下山,三個人一起逛、一起看熱鬧。現在那個誰回來了,碧白為了給我們提供空間,寒冬臘月的和一個奇怪的大叔出去采藥,過個節都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一下,現在塵愉還要獨自一個人去幹三個人的活。真是可憐……
塵愉也十五了啊……我不知道原先那個世界的古代男子多少歲成親,但是在這裏,一般都是十六左右。再有一年,我和碧白也該離開這裏了,我要是他,就一定會在那個時候順理成章地還俗下山,然後求我恢複碧白的自由之身,與她成親。
說到碧白,看起來是她比我大五歲,其實卻是我大她八歲。本來我把她當妹妹寵著、教育著,這八年來,不知不覺地卻變成了她把我當妹妹嗬護著、關心著,回想起來一樁樁一件件,倒是我活得太過幼稚天真了,苦了她事事都要替我想著念著。
一隻手輕輕攬在我的腰間,隻是虛扶著,並不逾禮。【零↑九△小↓說△網】
我回頭看著眼前的這個人,突然有種徹悟之感。
這個人,其實從來也沒變過。
他溫柔,所以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都會細細地幫我掖好被角,密不透風;他體貼,所以知道我喜歡溫暖,就每天抱我出去曬太陽,時時刻刻記得幫我焐手焐腳;他知禮,所以不管是什麽狀況下都不會越雷池一步,也從不懂得逼迫我什麽,隻一概地拿我的任性為難他自己。
他走,是因為我叫他走;他回,是因為我喚他回。
我說我喜歡他,我拉著他不讓他走,所以他留下來,照顧遷就這樣任性而自以為是的我。
我就是這樣,以為自己是個成年人,卻又總是做著孩子才會做的事。一邊像個孩子一樣愛與恨都一碰就驚天動地,把狠狠的傷害與被傷害當做理所當然,一邊又用一個成年人的眼光去挑剔他、苛責他,怪他為什麽不能給我個結果。
他也隻是個孩子而已。
或許……他隻是,有點不知道自己對我到底是不是喜歡,又不想傷害我……罷了。
他見我一直定定盯著他的臉,墨色的眸子閃了閃,不自在地躲開了我的目光,唇角卻是微微上提,扯出一個有些僵硬的笑。
我無聲地輕歎了一下,身子一斜,腦袋靠在了他的胸口。
看著他的手不知所措地抬起又放下,最終虛環在我腰間,我閉了閉眼,站直,吐出兩個字:
“走吧。”
終究是我先招惹的他,不論喜歡與否,都要有始有終才不算是辜負。
天已經黑了,各式各樣的燈籠也都亮了起來,五彩的光暈朦朧得好像是在雲霧之中。街上的人摩肩接踵歡聲笑語,熱鬧得好像這世上從來沒有什麽死亡、痛苦與悲傷。
我於他走在這些人中間,兩廂靜默。
一個是不能說,一個是無話說。
或許是剛化了雪的緣故,青石磚鋪就的道路上有些濕滑。要是擱在往常,這自然對我造不成什麽困擾,可是我今日偏偏穿得極厚,捆綁住了身形,走起路來笨拙得緊,一個不慎便有可能腳下一滑,摔個大馬趴。所以我隻好將大部分重量壓在他的身上,由他帶著我走。好在他也很貼心地攬了我的腰,半是扶半是抱,總算讓我不至於舉步維艱。
我們在人潮裏漫無目的地走著——至少在我看來是漫無目的,看著燈,看著人,也不著痕跡地看著身旁的對方。
三年了,好像什麽都沒變,又好像什麽都變了。
我有些感慨。
人一老,總是喜歡感歎時光易逝,順便回憶回憶過去什麽的。算起來我也該是個奔四的老女人了。沒想到還能披著一張小年輕的皮,在這元宵佳節,攜美同遊。真是還有什麽好不滿足的呢。
我正想著,突然感覺到腳下的方向一轉,直直往路邊一個小攤去了。
定睛一看,原來是那個糖人攤子。於是我頓時便有些胸悶。不知是他特意去問了誰,還是真的隻是巧合,從他離開那年後,每年花燈節我都是要去那個攤子買一支兔子糖人的。不為別的,隻是想著,要是能把腦子裏關於他的一切都變成那支糖人,一口一口,全都吃個幹淨才好。
恍惚間,我們已經穿過人群,走到了攤子邊上。由於時間還比較早,所以攤子邊上人還不多。胖乎乎、一臉福相的老板還是一點沒變,笑嗬嗬地坐在糖鍋後麵慢悠悠地攪著,看見有人來,抬頭發現是我,便笑眯眯地跟我打了聲招呼:
“喲,小道長今年來得早啊,看來最近胃口不錯,胖了不少嘛!”
我畢竟是個妹子,聽見某個敏感字眼,忍不住回頭瞪了某人一眼,弄得他有點不知所措。
老板好像才看見我旁邊還有個人,打量了幾眼,又問我道:“這位小道長倒是眼生,也是你的師兄?怎麽不見那兩位小道長?”
“哦,他們有些事情,今年來不了了。他……”我看了看某人,想著隨便糊弄便好,“.…..我師兄。”
“今年還是要小兔子?”老板也不糾纏,笑嗬嗬地問我。
“.…..嗯。”我胡亂點點頭,正想從腰裏掏錢,一隻從我身側伸出的手卻先我一步把一枚銅錢按在了麵前的案板上。
“好嘞!”老板應了一聲,便開始捏糖人。
我偷偷偏過臉瞧他。他正專心致誌地看著老板的動作,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偷學人家的手藝,萬一以後混不下去了好開家糖人攤子。
其實我今年本來沒想吃糖人的。畢竟我本來也不是有多愛吃這種黏糊糊的甜食,而且他已經回來了,看樣子也不打算再走了,我再吃糖人,也忘不掉他了。
我看著塵愉消失的背影不禁歎了口氣。以前都是我們四個先一起去買好東西,再分成兩組去逛燈節。後來那個誰走了,碧白怕我一個人傷心,每年花燈節還是硬拉著我一起下山,三個人一起逛、一起看熱鬧。現在那個誰回來了,碧白為了給我們提供空間,寒冬臘月的和一個奇怪的大叔出去采藥,過個節都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一下,現在塵愉還要獨自一個人去幹三個人的活。真是可憐……
塵愉也十五了啊……我不知道原先那個世界的古代男子多少歲成親,但是在這裏,一般都是十六左右。再有一年,我和碧白也該離開這裏了,我要是他,就一定會在那個時候順理成章地還俗下山,然後求我恢複碧白的自由之身,與她成親。
說到碧白,看起來是她比我大五歲,其實卻是我大她八歲。本來我把她當妹妹寵著、教育著,這八年來,不知不覺地卻變成了她把我當妹妹嗬護著、關心著,回想起來一樁樁一件件,倒是我活得太過幼稚天真了,苦了她事事都要替我想著念著。
一隻手輕輕攬在我的腰間,隻是虛扶著,並不逾禮。【零↑九△小↓說△網】
我回頭看著眼前的這個人,突然有種徹悟之感。
這個人,其實從來也沒變過。
他溫柔,所以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都會細細地幫我掖好被角,密不透風;他體貼,所以知道我喜歡溫暖,就每天抱我出去曬太陽,時時刻刻記得幫我焐手焐腳;他知禮,所以不管是什麽狀況下都不會越雷池一步,也從不懂得逼迫我什麽,隻一概地拿我的任性為難他自己。
他走,是因為我叫他走;他回,是因為我喚他回。
我說我喜歡他,我拉著他不讓他走,所以他留下來,照顧遷就這樣任性而自以為是的我。
我就是這樣,以為自己是個成年人,卻又總是做著孩子才會做的事。一邊像個孩子一樣愛與恨都一碰就驚天動地,把狠狠的傷害與被傷害當做理所當然,一邊又用一個成年人的眼光去挑剔他、苛責他,怪他為什麽不能給我個結果。
他也隻是個孩子而已。
或許……他隻是,有點不知道自己對我到底是不是喜歡,又不想傷害我……罷了。
他見我一直定定盯著他的臉,墨色的眸子閃了閃,不自在地躲開了我的目光,唇角卻是微微上提,扯出一個有些僵硬的笑。
我無聲地輕歎了一下,身子一斜,腦袋靠在了他的胸口。
看著他的手不知所措地抬起又放下,最終虛環在我腰間,我閉了閉眼,站直,吐出兩個字:
“走吧。”
終究是我先招惹的他,不論喜歡與否,都要有始有終才不算是辜負。
天已經黑了,各式各樣的燈籠也都亮了起來,五彩的光暈朦朧得好像是在雲霧之中。街上的人摩肩接踵歡聲笑語,熱鬧得好像這世上從來沒有什麽死亡、痛苦與悲傷。
我於他走在這些人中間,兩廂靜默。
一個是不能說,一個是無話說。
或許是剛化了雪的緣故,青石磚鋪就的道路上有些濕滑。要是擱在往常,這自然對我造不成什麽困擾,可是我今日偏偏穿得極厚,捆綁住了身形,走起路來笨拙得緊,一個不慎便有可能腳下一滑,摔個大馬趴。所以我隻好將大部分重量壓在他的身上,由他帶著我走。好在他也很貼心地攬了我的腰,半是扶半是抱,總算讓我不至於舉步維艱。
我們在人潮裏漫無目的地走著——至少在我看來是漫無目的,看著燈,看著人,也不著痕跡地看著身旁的對方。
三年了,好像什麽都沒變,又好像什麽都變了。
我有些感慨。
人一老,總是喜歡感歎時光易逝,順便回憶回憶過去什麽的。算起來我也該是個奔四的老女人了。沒想到還能披著一張小年輕的皮,在這元宵佳節,攜美同遊。真是還有什麽好不滿足的呢。
我正想著,突然感覺到腳下的方向一轉,直直往路邊一個小攤去了。
定睛一看,原來是那個糖人攤子。於是我頓時便有些胸悶。不知是他特意去問了誰,還是真的隻是巧合,從他離開那年後,每年花燈節我都是要去那個攤子買一支兔子糖人的。不為別的,隻是想著,要是能把腦子裏關於他的一切都變成那支糖人,一口一口,全都吃個幹淨才好。
恍惚間,我們已經穿過人群,走到了攤子邊上。由於時間還比較早,所以攤子邊上人還不多。胖乎乎、一臉福相的老板還是一點沒變,笑嗬嗬地坐在糖鍋後麵慢悠悠地攪著,看見有人來,抬頭發現是我,便笑眯眯地跟我打了聲招呼:
“喲,小道長今年來得早啊,看來最近胃口不錯,胖了不少嘛!”
我畢竟是個妹子,聽見某個敏感字眼,忍不住回頭瞪了某人一眼,弄得他有點不知所措。
老板好像才看見我旁邊還有個人,打量了幾眼,又問我道:“這位小道長倒是眼生,也是你的師兄?怎麽不見那兩位小道長?”
“哦,他們有些事情,今年來不了了。他……”我看了看某人,想著隨便糊弄便好,“.…..我師兄。”
“今年還是要小兔子?”老板也不糾纏,笑嗬嗬地問我。
“.…..嗯。”我胡亂點點頭,正想從腰裏掏錢,一隻從我身側伸出的手卻先我一步把一枚銅錢按在了麵前的案板上。
“好嘞!”老板應了一聲,便開始捏糖人。
我偷偷偏過臉瞧他。他正專心致誌地看著老板的動作,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偷學人家的手藝,萬一以後混不下去了好開家糖人攤子。
其實我今年本來沒想吃糖人的。畢竟我本來也不是有多愛吃這種黏糊糊的甜食,而且他已經回來了,看樣子也不打算再走了,我再吃糖人,也忘不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