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星期六,晴天。


    十月靜靜地離去,十一月已悄然到來。


    本月有兩個節氣——立冬和小雪,與十月的兩個節氣——寒露和霜降四個節氣相比,在第一眼印象上可以明顯感受到溫度上降低。大地上將會出現低溫這個我討厭的東西。我這麽形容有點誇張,大抵因為我本人討厭低溫環境在其中待不下去的原因吧。倒是我周圍的人尤其是宿舍內的同學無所畏懼,每天堅持早起床,早鍛煉。每天寢室內不到六點,就有人起床,一聲不啃穿好衣服褲子,站在落地鏡前做出些許動作——扭扭腰,擺擺手臂,抬抬腿,旋轉上半身。然後發出低沉的加油鼓勵自己的勵誌語句——加油,接著衝出房門,直奔操場或者體育場而去。


    冬季早上鍛煉我是不敢想象,更不用說我有睡懶覺的毛病。現在溫度還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內,但是接下來的十二月據說會有史上最強的冷空氣來臨(好像去年也說是史上最強冷空氣來襲),這讓我擔心,是不是我在那時隻能躲在教室內、體育館、食堂等地度日,其他地方我一處也不想去。


    時間不會停止,日曆上的日子不斷翻篇,但有些事就好像被某種力量定格在日曆本上,想要強行翻頁卻發現辦不到,我們要通過達成符合事實的條件才能踏上道路,尋找到解開謎團的鑰匙才能將這一頁翻篇。


    沒錯,我要說的就是目前這件調查陷入停滯狀態案件——雙姊密室事件。


    晚上八點半,我坐在圖書館內九樓一處人較少的位子上,雖然吹出熱風的重要空調還未開啟,但是館內擠滿的人,給這棟建築帶來人體自發的熱量,待在這裏一點不冷。這裏也可以讓我的心情平複。


    不知怎麽地,我會不經意閉上眼睛回想起經曆的一幕幕,在我腦海內生成一部電影,開始放映。電影的畫麵雲譎波詭,所聞所見巨細靡遺地展現出來。我想線索我已經都掌握在手中,隻需按圖索驥拚接發現的諸多線索,就能大致,不,是肯定能還原出一個令人信服的事實。我能做到嗎?目前正在記錄的日記,我就當作是在記錄刑偵筆記,一步一步來,慢慢推到出事實的真相。


    就在幾天前許警官發來訊息,大致上說明對當天咖啡館攝像頭所錄語音樣本的檢測結果。實驗結果和我所想的不太一樣。不,應該說和那個猜想完全背離,簡直達到風馬牛不相及的地步,至於失蹤的畫更從何談起呢?這宣告我的又一次失敗。


    當時我就說:如果這次失敗,我將會祭出我的最後一張,也是我的王牌。此時此刻就是。


    哦對了,在這之前我要解釋一個在我踏入現場之後一個非常尷尬的事情。


    在那棟房子裏莫名其妙癱倒,白奕形容當時的我臉色慘白,步履蹣跚,有氣無力的樣子像一個頭童齒豁的老人。當時奇怪的表現被接下來的血腥現場帶來的震撼掩蓋,以至於後來回想起來不記得自己身上發生的變化。


    真是萬分不解,我怎麽會提前知曉有大量血液流出?白奕對我說,我聞到了血液的味道,可她沒聞出來。後來我為了驗證自身這個能力,故意進出存放大量血液的場所,比如——屠宰場。不過既然知道這是屠宰場,問出濃鬱的血味在正常不過了,哈哈,目前這個實驗還在進行。我在網上搜尋這類病症,所謂血液過敏主要就是指過敏體質,也就是一個人容易對外界的各種抗原性刺激產生過度的反應,從而出現一係列症狀,對自身造成一定的損害。


    我發現我完全符合這個症狀,唉,以後會怎麽樣呢?我不得而知。


    好了,閑扯這麽多,我應該開始一開始所說的主題——再次分析此次事件的疑點。


    我一直覺得我們的注意力太集中在密室上,而忽略了其他本該關注的點。的確雙層密室給事件蒙上一層看不清的迷霧,想要伸手撥開迷霧就得尋找這層迷霧存在的薄弱點。


    那個可以切入的點是什麽?我認為是一直被所有人輕視,但是的的確確存在問題的地方——那塊蛋糕。


    還記得我們在客廳茶幾上發現的蛋糕嗎?上層的點綴有糖果,但是卻被人舀走幾顆。是一個令人感到疑惑的行為。舀掉上層蛋糕的人是誰,又為何要這麽做。


    我們來一個個分析。這個人是誰,來看看接觸這個蛋糕的人有哪幾個,虞惠季、黃鎣玉和黃鎏穎還有當天的店員。


    如果是虞惠季拿羹匙去掉了上層,那麽就有疑問出現,是因為不喜歡上麵的點綴裝飾嗎?這不對,這款蛋糕是她親自訂製,蛋糕店老板可以作證,如果不滿意蛋糕樣式在之前就會提出更改。後來打開蛋糕的姐妹兩人肯定會發現蛋糕已經被人動過,並且黃鎏穎造訪蛋糕店時會提出——蛋糕被人動過這個問題。但是蛋糕店老板回憶被沒有出現上述問題。


    所以可以排除虞惠季的可能性。接下來就是兩姐妹。在蛋糕盒外包裝上留下了指紋有三人,其中就有兩姐妹,可見拆開蛋糕的人就是她們兩個。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麽我們不得而知,也許是好奇心驅使,想看看生日蛋糕。如果是她們兩人吃掉了蛋糕的確不會在蛋糕店提及這件事,但是隨之而來的疑問就出現了,對胃內攝入食物的檢測分析,並未發現蛋糕的成分,也就是說兩人都沒有吃下蛋糕。


    還有一種猜測,那就是兩人看見蛋糕樣式覺得不喜歡便去掉了點綴裝飾用的水果糖果。但是這樣的話就和後麵到訪蛋糕店卻隻字未提衝突。另外覺得不喜歡裝飾的糖果拿掉之後扔去哪裏了呢?警方在現場並未搜查到丟棄的水果糖。


    如果說是被丟到馬桶裏衝走了的話說不通,通常情況下隻有上麵沾染了髒東西才會被處理掉,那麽黃鎏穎卻沒有和店員說蛋糕上有汙漬非常不合理,所以綜上所述,兩姐妹也沒有理由拿掉蛋糕上的糖果。


    分析到最後卻發現沒有人會去動蛋糕上的糖果。就隻剩下最後的可能——拿走糖果的人是凶手。


    先不談這麽做的理由,來看看究竟什麽時候動了蛋糕。當天早上虞惠季從店內取來了蛋糕,放在客廳茶幾上,據她說包裝時檢查過一遍和定製的樣式吻合才付款,所以拿到家中時蛋糕還是完好如初。那麽接下來根據黃鎏穎在店內表現可以推測再次拆開蛋糕時,糖果也沒有摘掉。所以隻有一點半黃鎏穎回家之後,直至我們拜訪進入這座房子之間,那段時間被進入房子的第三人——凶手摘掉蛋糕上層的糖果。


    摘掉糖果的人可以確定為凶手,現在能不能分析出他(她)這麽做的理由呢?


    要怎樣揣摩出凶手這樣做的緣由呢?再次回到現場,一點半之後兩位受害人均在家中,屍檢結果黃鎣玉此時已飲下含有安眠藥的咖啡,很有可能陷入昏睡。清醒的人隻有黃鎏穎,此時凶手現身,對於家中突然出現的人,如果是熟人,黃鎏穎應該會放下戒備,但也不會摘走蛋糕上的糖果給對方吃,因為這是留到晚上的生日蛋糕,同理即使凶手伸手摘取糖果會被黃鎏穎發言製止。如果凶手時不認識的人出現在家中,這會令對方大驚失色,立刻發出警報。凶手理應馬上上前控製被害人阻止其發聲,沒空去理蛋糕。黃鎏穎身上的淤青傷痕應該就來自那是掙紮時留下。


    被挾持或者兩人主動到畫室之後,凶手就拿起櫃台上的木匣朝黃鎏穎的後腦砸去。真是一個凶殘的家夥。失去理智(說不定一開始凶手就衝這姐妹而來)接著衝到黃鎣玉的房間殺害了她,將她的屍體也搬到畫室內。


    完成兩次殺人之後沒凶手沒有對屍體做出其他處理,任由兩具遺體躺在畫室地上。走下樓梯來到客廳之後,凶手注意到茶幾上已經打開包裝的蛋糕,上前端詳了一會,然後便摘走了上麵裝飾點綴的糖果。


    有什麽理由讓凶手做出這個讓人無法理解的行為呢?通常行凶之後犯人會馬上離開現場,不會逗留多久,而此次事件中排除其他人之後隻有凶手才能摘掉糖果。如果用‘覺得糖果太好看忍不住想吃幾顆’這種理由搪塞未免引人發笑。我覺得凶手摘糖果有必須要的理由,否則無法解釋此舉。


    最先想到的理由——凶手摸了上麵的糖果留下指紋。根據先前的分析,凶手不可能在作案前接觸到蛋糕。接下來在作案時接觸過蛋糕,這更不合理,現場勘察告訴我們,凶案現場位於畫室,若是蛋糕曾被端去畫室被凶手接觸到,那麽隻需抹去痕跡繼續留在現場就可以了,為何要再放回茶幾,於道理上說不通。


    那麽就隻有作案後接觸到蛋糕這種可能。先不管為何會接觸到蛋糕。凶手意識到留在上麵的指紋會對其不利於是摘走糖果。此時有了兩個選項——吞下去或者放進口袋。這兩個選項選擇哪個更有利於消滅證據無需多說——吞下去。對隻要吃了糖果證據就會消失的無影無蹤。


    那好現在糖果消失的理由和方法已經構建出來了,但是還需解釋先前的假設——手碰到蛋糕上層留下指紋所以摘取了糖果。但是這樣真的合理嗎?凶手觸碰蛋糕時間隻有作案後,此時應該非常謹慎地把現場遺留下來的痕跡消除,再一不小心在蛋糕上留下指紋是非常不合理的。再者,上層被摘走的糖果分布在蛋糕頂層四周,並非集中在某一處,試想一下凶手手指一個個捏過糖果,突然覺得不妙,於是將碰過的糖果摘走吃下去。這不符合凶手謹慎的性格。所以——案發後接觸到蛋糕,抹去痕跡這種說法也被排除了。


    我需要調轉思路,從另一個思路考慮凶手的動機。作案後,凶手捧著那幅畫,從二樓走樓梯下來,來到客廳後,沒有立即走。看到之前他沒有接觸過的蛋糕,凶手產生一個想法,想要帶走或者吃掉蛋糕上的糖果。那天去蛋糕店看到那個蛋糕原型的樣式,點綴在上麵的糖果有很多顆,與現場的蛋糕對比,凶手摘走了一半的數量。這要是都吃了下去,如果凶手正好患有糖尿病非得給自己製造出大麻煩不可。那就是沒有吃掉裝起來帶走了?


    不,還有第三種解釋,剛剛開玩笑說凶手全吃下去非得膩死不可,有糖尿病的人更不可這麽做。但是反過來想想呢?凶手是一個患有和糖尿病相反的病——低血糖呢?這麽思考的話就能解釋凶手摘走糖果的原因了。


    凶手殺死兩個女孩之後,體力劇烈消耗,此時剛剛低血糖發作,四肢乏力、頭暈、心慌,甚至直接坐在地上。這時候眼睛瞄到茶幾上的蛋糕,上麵糖果剛好可以被當做補充糖分的來源。於是凶手走到客廳,摘取了糖果並服下,以緩解低血糖引發的病症。一般而言輕度低血糖進食糖果、麵包、餅幹等即可緩解,重度低血糖陷入昏迷的患者則需要50%葡萄糖40~60ml靜脈注射。


    當時進入房子後我們並沒有看見暈倒在地上的第三人,如果那個人非要在行凶後摘走事先不可能接觸的糖果,帶走或服用,那麽這個猜想——體力消耗導致觸發低血糖而後需要補充糖分,這個猜想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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