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 年 6 月 21日,我出生在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一個普通教師家庭,一家五口人,父母、姐姐、我和弟弟。上幼兒園時,我的名字還是“楊立偉”,等到上小學認了字,自己覺得“站立”的“立”哪有“勝利”的“利”有氣勢啊,於是自己改成了“楊利偉”。上世紀 70 年代,是一個崇拜英雄、渴望勝利的年代。我們是從小聽著黃繼光、董存瑞、邱少雲、雷鋒這些英雄故事長大的一代。姐姐“立軍”大概覺得“美麗”的“麗”更適合一個女孩,也改做了“楊麗軍”。


    我第一次顯露“英雄氣概”是上幼兒園大班的時候。那時,綏中的道路上鮮見車輛,每天我都從幼兒園自己回家。路上有時會遇到比自己大的孩子攔道。上來便問:“你有哥哥嗎?”如果說自己有哥哥,而且不止一個,他們就會害怕了,讓你過去。如果說自己沒哥哥,那免不了要被欺負一回。一些比我小的孩子總是被欺負,於是我擔當起他哥哥的角色。每天幼兒園放學,我都組織幼兒園中班的孩子一起回家,人多勢眾,再也沒有大孩子敢來欺負我們。


    直到現在還有些同學或朋友叫我楊哥,我想可能和我有個弟弟,心理角色一直是保護弱小、主持正義的哥哥有很大關係。


    在當年的綏中縣城,我家的生活條件算是中等。父親在土特產公司工作,母親是一位中學教師,都是拿工資的國家工作人員。但是,我們家並不富裕,那個物質短缺的時代,生活條件似乎都差不多。當時,規定每月人均三兩油、半斤細糧,除此之外就是玉米麵和高粱米,好不容易攢點白麵還得等到過年才能包點餃子。家裏的主食主要是高粱米,現在市麵上的高粱米變得好吃多了,要磨好幾遍,甚至比大米還白,小時候吃的是那種紅色的高粱米,實在不怎麽好吃。


    至於菜,隻有夏秋才能吃到時令蔬菜。東北的冬天,則隻有大白菜和土豆,還是秋天貯存起來的。那時我常跟隔壁的孩子一起拿著肉票去排隊買肉,當時買點肉不容易,不像現在,都愛挑瘦肉買,那時沒人買瘦肉,都買肥肉,拿回去好煉油。幾乎每家都有個小壇子,裏麵裝的肥肉煉出的乳白色的葷油,實在沒有菜的時候就挖兩勺葷油放到米飯裏和著吃。葷油和飯,再澆上點醬油,曾經是我向往的美食。小的時候不挑食這個習慣對我很有好處,直到現在,我也不講究吃,一碗飯,有點鹹菜,我就吃得很香。


    我和姐姐、弟弟經常去拾柴,其實就是去把剩在地裏的玉米茬子刨出來,拿回家燒火。家裏的炕洞要是串了煙,就滿屋滿院的灰煙彌漫,個頂個都成了包公臉。那時也燒煤,但很少,因為買煤是要票的。


    由於縣城臨海,魚、蝦、螃蟹經常可以吃到,那時的海鮮和現在可不是一個概念,當時很便宜,兩個雞蛋就可以換好幾個又大又肥的螃蟹。賣海貨的人用車子推著籮筐裏的螃蟹,走街串巷地吆喝:“螃蟹,大海機螃蟹嘞。”我們說的海機螃蟹就是梭子蟹,很肥,滿蓋兒的黃。沒有蔬菜吃,我卻能吃上不少魚、蝦,直到現在我都特別喜歡大海,喜歡吃海裏的東西。隻要有機會,我都會去海邊,每年的寒暑假,我幾乎都會在海邊度過。


    之所以不厭其煩地說小時候的生活,是因為許多次和航天員戰友們聊天,發現大家的童年都大致相似,經曆也有許多相似。貧乏的物質、單純的生活是我們對過去的共同記憶。這不是“憶苦思甜”,而是想認真回想一下,童年與我們的今天,有什麽樣的聯係。


    那時的生活條件與今天相比,自然有雲泥之別,但是我們也擁有現在的孩子所沒有的東西,有限的書本、自製的玩具、無邊無際的奔跑,一切與現在孩子們多麽不一樣。


    當年,我們家的生活水平談不上貧困,畢竟父母兩個人都在掙工資。但除了保障我們吃上飯,父母基本上沒有經濟能力再滿足我們的其他要求。有一個階段,我特別渴望看書、買書,但家裏確實沒錢,沒辦法,我就出去撿東西賣,有時會從工廠扔的垃圾中撿到鐵塊什麽的。當時的小人書幾分錢一本,我就一分錢一分錢地慢慢攢,攢幾毛就買一套,逐漸積攢了很多小人書,全都是懲奸除惡、報效祖國、為國捐軀的英雄故事。


    我當兵離家的時候,那些小人書依然保留著,裝滿了好幾個抽屜。《水滸傳》、《鐵道遊擊隊》、《野火春風鬥古城》,各種英雄好漢的故事都是成係列的、完整的。遺憾的是,這些小人書最終都沒保留下來,我弟弟結婚的時候,收拾家裏,以為是不要的,他賣給收廢品的了,也沒賣出幾個錢。當時我遠在部隊,聽說後可惜得不行,也有些生氣,那可是我童年的珍藏啊。


    我從那時就養成了看書的習慣,當然,除了看小人書,還看一些童話書。不單自己愛看,還愛給別人講。我到姑姑家過假期時,會給那裏的孩子講很多他們從沒聽過的故事。


    姑姑家在興城的海濱鄉,打開窗,就能看見一浪推著一浪的大海。當時的東北農村還沒有通電,用油燈,七八點鍾天一黑就睡覺了。放假時,我就到姑姑家住幾天,跟農村的孩子玩得很好,他們沒那麽多課外書看,我是從縣城來的,看的書多,知道的故事多,我一到那裏,就有很多孩子圍著我聽我講故事,我就講《安徒生童話》,講《小靈通漫遊未來》,這些書我幾乎能背下來。


    每次我講故事的時候,圍著我的小夥伴們都一聲不吭,非常入神,油燈的光芒在他們的眼中忽明忽暗,連口水流下來都不知道擦。自己也講得眉飛色舞,覺得很神氣,東北的火炕,很大很溫暖,一炕的孩子擠在一起,講到關鍵時刻我要是故意停下來,他們就特別急切特別誠懇地央求我。


    “後來呢,後來呢,快說啊!”


    “後來啊……”我故意放慢語速,裝作一副回憶故事的樣子。


    “求你了,快說吧!楊利偉,快說啊,快說啊!”小夥伴們拉著我胳膊左右搖擺著,懇求我繼續講下去。我帶著一份小得意,心滿意足地繼續。那些天方夜譚一樣的故事給他帶去了快樂,也讓我覺得特別有成就感。


    我的性格跟童年時期相比,變化不大。雖然調皮,但話不多,當然也可以這樣認為,雖然話不多,但很調皮。


    姐姐有女孩的遊戲,基本不跟我玩,弟弟又比我小七歲,我成為三個孩子中最淘氣的,也自然成為姐弟三人中挨打最多的一個,“行刑”的主要是父親。因為什麽事情沒聽招呼,或者又調皮了,東北的掃把,他拎起來就打,雖然算不上疼,但是讓我覺得很有威懾力。


    家裏要求放學了要回家,要做作業,不能跑出去玩,那時經常做不到,回家晚了作業沒按時做,就要挨打;有時候淘氣,在外邊把人家玻璃打破了,人家找到家裏來,也少不了挨一頓打;我還經常和人家摔跤,放學之後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不罷不休的,一玩兩個小時,一身泥一身汗地回家,有時也會挨打。


    長到十歲左右,我最常幹的一件事,就是玩打仗遊戲。常在機場附近的開闊地帶“開戰”,那裏有一種豪邁的氣息,有平坦的跑道,有草地,還有以前留下的炮樓。孩子們分成兩夥,一夥人守,一夥人攻,通常是身體結實的演好人,矮小瘦弱的演壞人。戰鬥開始時用石頭和土塊互相攻擊,經常是直打到一方有人“負傷”——誰被石頭砸哭了,大家才惴惴不安地各自回家。


    上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帶領我方“戰士”,以一個小土坡作為掩護,用石頭向敵方發起了猛烈的進攻。“槍林彈雨”中,我把一個同學的腦袋砸破了,那個同學叫二寶。老師帶著二寶縫了三針,我存在老師那兒的零用錢全都變成了二寶的醫藥費。那時候老師鼓勵我們儲蓄,有幾分錢就放老師那裏儲蓄,我攢了很長時間,快到十塊錢了,這個數字已經算一筆財富了,結果一個石頭砸出去,老師就顧不得我心疼把小豬儲蓄罐打碎了,拿我儲蓄的錢給二寶當了醫藥費。


    看著二寶頭破血流,我實在是萬分愧疚。可愛的小豬儲蓄罐砸碎了,也把我心疼得夠嗆。現在想來,我之所以那麽熱衷於“打仗”遊戲,是因為從小就埋藏在心裏的英雄情結,渴望有一天能衝上戰場,保家衛國。在孩子的理解裏,英雄一定最強最厲害,不怕危險、永不服輸。在這種英雄情結的影響下,我形成了爭強好勝、不服輸、挑戰刺激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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