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事跡


    白居易,生於唐代宗大曆七年(772),卒於唐武宗會昌六年(846),字樂天,晚年居香山,自號香山居士,又因曾官太子少傅,故後世亦稱白太傅。


    白居易原籍太原,後遷居下邽(今陝西省渭南縣),祖父白鍠時又移居新鄭縣(今屬河南),白居易即生於此。


    他的一生可以四十四歲貶江州司馬為界,分為前後兩期。前期誌在“兼濟天下”,後期則“獨善其身”。


    (一)前期


    白居易出身一個所謂“世敦儒業”的中小官僚家庭。祖父白鍠、父白季庚都是明經出身,做過縣令、州別駕一類小官。白鍠長於五言詩,有詩集問世;白季庚為官清廉,多有政績。母親陳夫人精通詩書,丈夫死後,她便“親執詩書,晝夜教導”子女。生長在這樣一個家庭,對詩人接受文化教養有著良好的條件。


    他幼年便聰慧絕倫,剛出世六七個月,便會暗識“之”、“無”二字。(見《與元九書》)十一二歲,因河南一帶有朱泚、李希烈等藩鎮作亂,曾避難越中,從此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十六歲時初到長安,曾以詩文投謁當時名士顧況。開始顧況對他很不以為然,見他詩稿的封頁上寫著“白居易”三字,便戲笑說:“長安米貴,居大不易。”當他讀到白居易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賦得古原草送別》)二句之後,則大為讚賞,說:“有句如此,居長安有甚難,老夫前言戲之耳。”由此,白居易名聲大振。(見王定保《唐摭言》等)


    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白居易二十九歲中進士。三十二歲與元稹同授校書郎。


    三十五歲罷校書郎,準備參加“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的考試,寫成《策林》七十五篇,從政治、刑法、軍事、外交、經濟、文學、吏治、教育、風俗等方麵,陳述了自己的看法。這次考試,白居易因“出言太直”,入四等,授周至(今屬陝西)縣尉。


    三十七歲拜左拾遺。這一時期,他意氣風發,賦詩撰文,上書獻策,直言急諫。有一次,為反對宦官吐突承璀做招討宣慰使(掌握兵權的官),他竟敢當麵指責皇帝,帝變色,對宰相李絳說:“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無禮於朕,朕實難奈。”(《舊唐書》本傳)幸虧李絳的救護,才免遭處分。但從此以後唐憲宗不再信任他了,“自聽自便”。元和五年(810),白居易任左拾遺期滿,便請求外調,授京北府戶曹參軍。


    三年的諫官生活,使白居易進一步看到了統治階級的腐敗,開始自覺地、有意識地用詩歌來揭露社會政治的黑暗。他“諷諭詩”中最有價值、最有意義的《秦中吟》十首和《新樂府》五十首,大都作於此時。


    元和六年(806)四月,白居易丁母憂居下邽渭村。守孝期間,他經常與農民交往,寫了《采地黃者》、《村居苦寒》、《新製布裘》等同情勞動人民的詩歌。另一方麵,他的政治熱情也開始冷淡下來,“獨善其身”的思想漸漸發展。


    元和九年(814)冬,白居易三年守孝期滿,又回長安任左讚善大夫(五品)。


    第二年,宰相武元衡上朝,在街上被人暗殺;同時,禦史中丞裴度也被刺傷。事後查明,是平盧節度使李師道派人行刺的。對這樣一個重大案件,統治集團竟無動於衷。白居易非常氣憤,首先上疏“急諫捕賦,以雪國恥”(《舊唐書》),為權貴所憎惡,以“越職言事”為名,將他貶為江州司馬。這一次沉重的打擊,使白居易的思想轉入消沉。


    (二)後期


    白居易在江州三年,曾對自己前期創作進行了全麵的總結,寫出了著名的《與元九書》,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同時也寫了一些優秀詩篇,有名的《琵琶行》即作於此時。


    此後,詩人又相繼出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這就使他能更廣泛地接觸現實生活,豐富、磨煉了他的文學創作實踐。在這期間,白居易為人民辦了一些好事。在杭州,他曾帶領人民興修水利,築堤蓄水。在蘇州任職時,他處理了一個案子:有個姓朱的財主,他的兒子和鄰家一個女兒從小訂了婚約,快要結婚的時候,他的兒子突然病死了,可朱家卻要鄰家的女兒嫁殤(嫁給他死了的兒子)。女方不同意,告到縣府。朱家用財物買通了縣府的官吏,縣府的判決是:按其風俗,允許“嫁殤”。女方不服,又告到州府。此案在州府積壓了一年。白居易到任後,對此案重新做了調查,然後在案卷上批寫道:“生而異族,死豈同歸?既違國禁,又亂人倫。”便立即駁回縣府判決,禁止“嫁殤”。消息傳開,受到人們的讚許。


    這時詩人已五十多歲了,由於工作太忙,勞累過度,得了眼疾。有一次因公出差,從馬上跌下來,受了傷,加之做刺史又不得不替統治者去向人民勒索租賦,他決定稱病休官。


    此後二十年白居易在文宗、武宗朝曆任秘書監、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職,以刑部尚書致仕。後閑居洛陽,和佛教徒打得火熱,常住在廟裏,自號香山居士。


    會昌六年(846)白居易病逝於東都洛陽,終年七十五歲。


    著有《白氏長慶集》七十一卷,由元稹和他本人先後編定。  二、創作成就


    白居易酷愛吟詩,加之他又有“惟有詩魔降不得,每逢風月一閑吟”的詩句,後人就以“詩魔”稱白居易。


    (一)新樂府運動和白居易的詩歌理論


    “新樂府”,是白居易提出來的一種詩歌的名稱。“新樂府”即新題樂府的簡稱,是一種用新題寫時事的樂府詩,與古題樂府相對而言。這種“即事名篇,無複依傍”的新樂府詩,首創於杜甫,元結、顧況、戎昱等相繼成為新樂府運動的先驅者。


    新樂府運動是唐代中期稍後於古文運動的一個進步的文藝思潮。這個運動是由張籍、王建、李紳等人的創作開始的。張、王以大量新樂府著名於世。李紳作“樂府新題二十首”,已佚。在李紳之後,白居易之前,元稹作“新題樂府十二首”。白居易又在元稹的基礎上擴充為五十首,名曰“新樂府”。而且在序文和許多詩篇,特別是《與元九書》和其他一些散文中,他提出了比較係統的詩歌創作主張。於是,新樂府的創作從杜甫開始,經過元結、顧況等的努力,到白居易就形成了一個現實主義詩歌運動。


    作為一個傑出的現實主義詩人,白居易的獨特貢獻是在總結我國自《詩經》以來詩歌創作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比較係統的現實主義詩歌理論。


    他認為詩歌的作用,是能“補察時政”、“泄導人情”。目的是“救濟人病,裨補時闕”。創作的準則是:“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他明確提出“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新樂府》)的主張,特別強調詩歌對現實的“美刺”作用。


    他認為詩歌是現實生活的反映,詩人的感情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由社會生活激發出來的。他說:“大凡人之感於事,則必動於情,然後興於嗟歎,發於吟詠,而形於歌詩矣。”(《策林》六十九)這裏的“事”,指的就是現實生活;“情”是被特定的生活現實所激發而產生的愛憎之情。


    在談到內容與形式的關係時,白居易說:“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與元九書》)這裏所說的“情”和“義”指的是內容,“言”和“聲”指的是形式。在白居易看來,“情”是根本,“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但“根情”必須和“實義”聯係起來,否則就失去了真正的社會內容。“義”,即《詩經》的“六義”(即風、雅、頌、賦、比、興)。有了真實的感情,有了深刻的社會內容,這樣的詩歌,才能感染讀者,充分發揮詩歌的社會功能和教育作用。


    在語言方麵,他主張“非求宮律高,不求文字奇”,要求“韻協”、“言順”,“其辭質而徑”,“其言真而切”,以達到“諷喻美刺”的作用。所謂“美刺”,即美善刺惡,這是指詩的政治傾向而言的,是屬於作品思想內容的範疇;“興比”,是寫詩的兩種手法,是藝術技巧問題。


    他的這些詩論反映了時代的要求,對後世也有深遠的影響。


    但他過分強調詩歌的政治作用,忽視詩歌的美學意義,不僅對齊梁詩歌作了全盤否定,也未能認識李白浪漫主義偉大作品的價值,甚至對杜甫的詩也隻肯定三四十首,這是他的片麵性。


    (二)詩歌創作


    1.思想內容


    白居易著有《白氏長慶集》,存詩二千八百餘首,是唐代詩人中存詩最多者。


    他在《與元九書》中把自己的詩分為四類:諷諭詩、閑適詩、感傷詩、雜律詩。


    (1)諷諭詩(關於美刺比興者)


    他的諷諭詩一百五十餘篇,其中《秦中吟》十首,《新樂府》五十首,最為著名。其諷諭詩的特點,是廣泛地反映被壓迫階級的悲慘生活,對勞動人民表示極大的同情,揭露統治階級的罪惡,提出各種嚴重的社會問題。《秦中吟》組詩每篇都是“一吟悲一事”,其針對性是很強的,有揭露豪門貴族腐朽生活的《輕肥》,有反映“兩稅法”嚴酷的《重賦》等。《新樂府》是仿照樂府詩體寫的新歌詞。這些樂府詩可以說是他“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主張的具體運用,涉及麵十分廣泛。《新豐折臂翁》反映了唐代窮兵黷武的罪惡,《賣炭翁》揭露了“宮市”的弊病。“宮市”,是唐朝統治者利用皇帝的淫威,派出宦官,用極低的費用或不付任何費用到市場上去掠奪人民財物的一種方式,他們將這種無賴的方式美其名曰“宮市”。韓愈說:“名為宮市,其實奪之。”(《順宗實錄》)《杜陵叟》暴露了廣大農民在殘酷剝削下的痛苦;《紅線毯》指斥統治階級的奢侈浪費,替勞動人民發出正義的呼聲。總之,他的《秦中吟》、《新樂府》和其他的諷諭詩,思想性都是很強的。


    (2)閑適詩(《與元九書》說:“或退公獨處,或移病閑居,知足保和,吟玩性情者,謂之閑適詩。”)


    這類詩旨在閑適,消極成分較多,思想內容多不可取,但寫景甚佳。如《歸田三首》、《觀稼》等,寫農村景象,樸素而真切。《自蜀江至洞庭湖有感而作》寫湖水侵蝕農田,幻想讓大禹“複生”,使“龍宮變閭裏,水府生禾麥”,充滿著積極浪漫主義精神。


    (3)感傷詩(《與元九書》:“有事物牽於外,情理動於內,隨感遇而形於詠歎者,謂之感傷詩。”)


    這類詩最有名的是《長恨歌》和《琵琶行》。前一首作於唐憲宗元和元年(806)。這一年,白居易被任命為陝西周至縣縣尉。在這裏,白居易結識了陳鴻、王質夫。白居易這首詩寫的是唐玄宗和楊貴妃的愛情悲劇,故事曲折離奇,具有強烈的浪漫主義色彩。同時,陳鴻還寫了一篇《長恨歌傳》。歌和傳都以李、楊愛情故事為題材,因為是以悲劇結局,故以“長恨”名篇。後一首作於元和十一年(816)秋,時白居易被貶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馬。此詩寫女子彈琵琶,並借她的遭遇抒發了作者被貶後的淪落之感,情真意切,感傷意味較重,但現實主義占主導地位。曆來將《長恨歌》與《琵琶行》並稱,成為白居易的代表作,也是中國詩歌史上著名的長篇敘事詩,千百年來,一直膾炙人口。唐宣宗詩雲:“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可見流傳之廣。


    另外,他還有《醉後狂言酬贈肖殷二協律》、《江南遇天寶樂叟》、《放旅雁》等詩,或寫贈裘與友人,或寫宮中樂叟之遭遇,或寫旅雁重獲自由,無不飽含著詩人對國家時局的關注和對人民的同情,是思想性和藝術性結合得較好的詩篇。


    (4)雜律詩(五言七言、長句絕句、自百韻至兩韻者)


    在他的雜律詩中,最為人傳誦的是如下兩首:


    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賦得古原草送別》


    孤山寺北賈亭西,水麵初平雲腳低。


    幾處早鶯爭暖樹,誰家新燕啄春泥。


    亂花漸欲迷人眼,淺草才能沒馬蹄。


    最愛湖東行不足,綠楊陰裏白沙堤。


    ——《錢塘湖春行》


    前一首五言律詩作於貞元三年(787),作者時年十六。相傳他曾以此詩得到顧況的賞識,現在考證,這個傳說不太可靠,但說明此詩在當時就很有名。其中“野火”一聯,歌頌野草頑強的生命力,充滿哲理,曆來為人欣賞和引用。後一首七言律詩是他任杭州刺史時(823-824)時所作,詩中寫西湖初春的景色,畫麵生動,格調明快。清方東樹稱其“佳處在象中有興,有人在,不比死句”(《昭昧詹言》卷一)。


    另外還有《問劉十九》(五絕)、《暮江吟》(七絕)等,都是較好的作品。


    白居易把自己的詩分為四類,其實也不是很科學。前三類就詩的內容而言,後一類就詩的形式而言。同時,有的諷諭詩與閑適詩、感傷詩之間也很難截然分開。一部分諷諭詩有閑適、感傷的因素;一部分閑適詩、感傷詩有諷諭的成分。因而,他晚年編集時僅把它分為格詩(包括古詩、樂府、歌行)、律詩兩大類。


    2.藝術特色


    (1)主題明確


    一題一意,貫徹全篇。他自己說:“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誌。”(《新樂府》序)這一特點,在他的《新樂府》五十首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它每篇開頭,就接觸到題目,所謂“首句標其目”。題目之下,都自注寫作的目的或主題。如《新豐折臂翁》,注“戒邊功也”;《西涼伎》,注“刺封疆之臣也”;《賣炭翁》,注“苦宮市也”,等等。“卒章顯其誌”,如《太行路》末尾說:“行路難,不在水,不在山,隻在人情反複間。”《隋堤柳》結尾雲:“後王何以鑒前王,請看隋堤亡國柳。”寫作旨意,全盤托出。


    (2)善於敘事,情節曲折生動


    《長恨歌》、《琵琶行》等詩篇,故事完整,描寫細膩,人物形象鮮明,情節曲折動人,顯得波瀾起伏,複雜而有層次,因而成為後世戲曲家的張本。《長恨歌》演變為關漢卿的《唐明皇哭香囊》(殘)、白樸的《唐明皇秋夜梧桐雨》、洪升的《長生殿傳奇》;《琵琶行》則演變為馬致遠的《青衫淚》、蔣士銓的《四弦秋》等。


    (3)敘事、抒情、寫景融為一體


    這方麵,表現比較突出的是《琵琶行》。詩中那蕭瑟蒼涼的秋天夜景和人物的感受、心境相融合,構成一種悲傷、憤惋的典型環境氣氛。


    (4)善於用對比、比喻的手法


    《輕肥》寫那些達官貴人在歡宴之後“食飽心自若,酒酣氣益振”,而人民則“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階級對立,於此可見。又如《買花》寫富人所買的牡丹花:“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一叢深顏色的牡丹花,就等於十戶中等人家一年繳納的賦稅,寫出了貧富之懸殊。這種對比手法,繼承了杜甫“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的現實主義精神,筆調極為深刻。


    (5)語言通俗,音韻和諧


    白居易是通俗詩派的開創者和代表作家。相傳他寫詩,常念給老太婆聽,聽不懂就修改,直到她們聽懂為止。(宋·釋惠洪《冷齋夜話》)這一傳說,不無誇大之處,但白居易在語言上力求通俗卻是事實。宋朝人張文潛看過白居易傳下的手稿,說:“真跡點竄,多與初作不侔。”這可算是一個有力的佐證。


    (三)白居易詩歌的影響


    白居易的詩歌具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而且語言通俗,富於音樂感,使人易解,便於誦讀,所以給當時和後世以深遠的影響。元稹《白氏長慶集序》說白居易的詩:“二十年間,禁省、觀寺、郵候牆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至於繕寫模勒,衒賣於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處處皆是。”在白詩的影響下,中唐時期創作“新樂府”的詩人較多,如元稹、李紳、張籍等。不僅在當時,他的詩歌對宋代的蘇軾、陸遊、楊萬裏,明代的袁宏道,清代的袁牧、趙翼、黃遵憲等,也都有深刻的影響。


    這種影響還擴展到了國外。據新羅(今韓國的一部分)商人說,他們國家的宰相,曾用一百金換白居易的詩一篇,如有冒牌貨很快就能辨別出來。日本人藤原屈守,從唐朝進口的貨物中撿得白居易的詩篇,獻給仁明皇(與唐文宗同時),因而得到了從五品上的高官。


    由上述可見,白居易不僅是中國文學史上的偉大詩人,而且是世界上的偉大詩人之一,享有很高的聲譽。


    (四)對白居易詩歌的評價


    對白居易詩的評價,曆來有不同的意見。也有人認為他的詩格卑下,過於俚俗,但多數人是給予高度讚揚的。


    如劉禹錫有詩雲:“郢人斤斵無痕跡,仙人衣裳棄刀尺。”(見《劉賓客外集》卷一)《唐宋詩醇》謂白詩:“變杜甫之雄渾蒼勁而流麗安詳。”宋人張鎡《南湖集》裏有《讀樂天詩》雲:“詩到香山老,方無斧鑿痕。目前能轉物,筆下盡逢源。學博才兼俗,心平氣自溫。隨人稱白俗,真是小兒言。”尤其是張鎡,肯定了白詩的優點,然後批評跟著蘇軾說白詩俚俗的人是小兒。  三、主要參考文獻


    (一)傳記


    1.萬曼:《白居易傳》,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


    2.褚斌傑:《白居易評傳》,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


    3.朱金城:《白居易年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4.王拾遺:《白居易》,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


    (二)作品


    1.顧學頡:《白居易集》(全四冊),中華書局,1979年。


    2.王汝弼:《白居易選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3.顧學頡、周汝昌:《白居易詩選》,人民文學出版社,1963年。


    (三)其他


    1.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2.霍鬆林:《白居詩譯析》,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


    3.周天:《長恨歌箋說稿》,陝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


    4.靳極蒼:《長恨歌及同題材詩詳注》,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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