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一、國號大明</h2>


    吳元年(公元1367年,元順帝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軍已經平定山東,南征軍已降方國珍,移軍取福建,水陸兩路都勢如破竹。一片捷報聲使應天的文武臣僚歡天喜地,估計著自己的強大的軍事力量,各族人民渴望統一的擁護和支持;估計著元朝政府的無能、腐敗,元朝將軍們正在瘋狂地進行你死我活的內戰,統一全國已經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為了適應這新的局麵,必須建立全國性的統治政權,從過去曆史實際得出的結論,王隻是局部地區的統治者,全國性的統治者應該稱皇帝,以此,吳王應該改稱皇帝,王府臣僚自然應該提高一級做新皇朝的將相了。


    一切都商量好了,準備好了,中書省左丞相宣國公李善長領頭率文武百官奉表請元璋做皇帝。十天後,元璋搬進新蓋的宮殿,把要做皇帝的意思,祭告於上帝皇祇說:“唯我中國人民之君,自宋運告終,帝命真人於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孫百有餘年,今運亦終。其天下土地人民,豪傑分爭。唯帝賜英賢為臣之輔,遂戡定群雄,息民於田野,今地周回二萬裏廣。諸臣下皆曰生民無主,必欲推尊帝號,臣不敢辭,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祇。是用明年正月四日於鍾山之陽,設壇備儀,昭告帝祇,唯簡在帝心:如臣可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來臨,天朗氣清。如臣不可,至日當烈風異景,使臣知之。”[1]


    這篇祭告文把元朝蒙漢地主階級聯合政權的傾覆和自己皇朝的建立,都推到上帝身上。前朝的建立和傾覆是天命,自己做皇帝也是天命。上帝的意旨是不可違背的,秉承上帝意旨做皇帝的權力自然也是不可違背的。他就憑這個上帝命令來統治全國人民,叫人明白違背他就是違背上帝,把神權和世俗政權結合在一起。至於挑的日子,當然是經過研究的。劉基是當時有名的天文學家,一直到今天,民間還流傳著有關他的許多怪異傳說。但據朱元璋對劉基兒子講的話:“他的天文,別人看不著。他隻把秀才的理來斷,到強似他那等(天文家)。鄱陽湖裏到處廝殺,他都有功。”[2]看來劉基對氣象預測是有專長的,在他那個時代所達到的科學水平,幾天以內的氣象變化看來是可以掌握的。劉基預測正月初四是天氣好的日子,元璋的祭告文裏便有充分信心讓上帝來選擇他配不配當皇帝,承天命了。


    即位的禮儀也決定了。這一天先告祀天地,即皇帝位於南郊,丞相率百官和都民耆老拜賀舞蹈,連呼萬歲三聲,禮成。具皇帝鹵簿儀仗威儀導從,到太廟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為皇帝皇後,再祭告社稷。宗教儀式都做完了,於是皇帝服兗冕,在奉天殿受百官朝賀,這樣就算成為合法的正統的皇帝了。


    這一天的天氣當然很好,日朗風和。烈風異景,連一點影子也沒有,上帝批準了。


    皇帝辦公的正殿名為奉天殿,皇帝詔書的開頭規定用“奉天承運”四字。[3]原來元朝皇帝詔書的開頭用“長生天氣力裏,大福蔭護助裏”,文言譯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為這口氣不夠謙卑,改為“奉天承運”,表示他的一切行動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興之“運”的,誰敢反抗天命?誰又敢於違逆興運?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正月初四日,朱元璋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以應天為京師。


    奉天殿受賀後,立妃馬氏為皇後,世子標為皇太子。以李善長、徐達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都加官進爵,授予莊田。皇族死的活的全都封王。一霎時鬧鬧攘攘,歡歡喜喜,新朝廷上充滿了蓬蓬勃勃的新氣象,新京師裏平添了幾百千家新地主、新貴族,曆史上出現了一個統一的新朝代。


    皇族和其他文武官僚、地主家族組成新的統治階級,代表這階級執行統治的機構是朝廷。這朝廷是為朱家皇朝服務的,為地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給他的皇朝起的名號是大明。


    大明這一朝代稱號的決定,事前曾經過長期的考慮。


    曆史上的朝代稱號,都有其特殊的意義。大體上可以分作四類,第一類用初起的地名,如秦、漢;第二類用所封的爵邑,如隋、唐;第三類用當地的物產,如遼(镔鐵)、金;第四類用文字的含義,如大真、大元。大明應該屬於第四類。[4]


    大明的意義出於明教。明教本有明王出世的傳說,經過五百多年公開和秘密的傳播,明王出世成為民間所熟知的預言。韓山童自稱明王起事,敗死後,他的兒子韓林兒繼稱小明王。西係紅軍的別支明昇出稱小明主。朱元璋原來是小明王的部將,害死小明王,繼之而起,國號大明。[5]據說是劉基出的主意。


    朱元璋部下分紅軍和儒生兩種人,也就是農民和地主兩個係統。到建國以後,原來由農民出身的將帥也都成為新地主了。這一朝代稱號的采用,使兩個係統的人都感覺滿意。就出自紅軍諸將的觀點來說,他們大多數起自淮西,受了彭瑩玉的教化,其餘的不是郭子興的部曲,就是小明王的故將,或天完和漢的降將,總之,都是明教徒。用大明做新皇朝的稱號,第一表示新政權是繼承小明王的,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應該團結在一起,共享富貴;第二告訴人民以明王已經在世,隻此一家,其他的全是冒牌,不要相信;第三使人民安心,老實本分,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就出自地主的儒生集團的觀點來說,他們固然反對明教,和紅軍處於敵對地位,用盡心機,勸誘朱元璋背叛明教,放棄階級鬥爭,暗殺小明王,另建新朝代。可是,對於這一朝代稱號,卻用儒家的看法來理解。明是光明、是火,分開是日月二字,古禮有祀“大明”,朝“日”夕“月”的說法。千多年來“大明”和日月都是朝廷的正祀,無論是列做郊祭或特祭,都為曆代皇家所重視、儒生所樂於討論的。而且,新朝是起於南方的,和以前各朝從北方起事平定南方的恰好相反,拿陰陽五行之說來推論,南方為火,為陽,神是祝融,顏色赤;北方是水,屬陰,神是玄冥,顏色黑。


    新朝建都金陵,是祝融的故墟。[6]元朝建都北平,起自蒙古大漠。那麽,以火製水,以陽消陰,以明克暗,不是恰好相勝?再則,曆史上的宮殿名稱有大明宮、大明殿,古神話裏“朱明”一詞又把皇帝的姓和朝代稱號聯在一起,尤為巧合。因此,儒生這一係統也讚成用這一朝代稱號。這兩種人出發點不同,結論卻取得一致。[7]


    在元末二十年的波瀾壯闊的階級鬥爭中,被統治者組織武裝力量,所標榜的是“明王出世”和“彌勒降生”的預言。朱元璋是深深明白這類預言、這類秘密組織的鼓動意義的。正因為他是明教徒,正因為他曾崇奉彌勒佛,正因為他是從明教和彌勒教的秘密傳播得到機會和成功,成為新興的統治者,他要把手創的這份產業永遠保持下去,傳之子孫世代,決不許可別人學他的榜樣,危害他的統治。而且,大明已經成為皇朝稱號了,更不能容許對這稱號有所褻瀆。因此,他做皇帝的第一年,就用詔書禁止一切邪教,特別是白蓮社、大明教和彌勒教。接著把這禁令寫成法律條文,《大明律》《禮律》《禁止師巫邪術》條規定:“凡師巫假降邪神,書符咒水,扶鸞禱聖,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或隱藏圖像,燒香集眾,夜聚曉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裏。”句解:“端公、太保,降神之男子;師婆,降神之婦人。白蓮社如昔遠公修淨土之教,今奉彌勒佛十八龍天持齋念佛者。明尊教謂男子修行齋戒。奉牟尼光佛教法者。白雲宗等會蓋謂釋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白雲持一宗如黃梅、曹溪之類是也。”明尊教即明教,牟尼光佛即摩尼。《昭代王章條例》:“左道惑眾之人,或燒香集徒,夜聚曉散,為從者及稱為善友,求討布施,至十人以上,事發,屬軍衛者俱發邊衛充軍,屬有司者發口外為民。”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稱號的一種。《招判樞機定師巫邪術罪款》說:“有等捏怪之徒,罔顧明時之法,乃敢立白蓮社,自號端公。拭清風刀,人呼太保。嚐雲能用五雷,能集方神。得先天,知後世。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萬狀。小則人迷而忘親忘家,大即心惑而喪心喪誌,甚至聚集成黨,集黨成禍,不測之變,種種立見者,其害不可勝言也。”[8]明確指出封建皇朝對人民秘密結社的恐懼,必須嚴刑禁止。溫州、泉州的大明教,從南宋以來就根深蒂固流傳在民間,到明初還“造飾殿堂甚侈,民之無業者鹹歸之”。深為封建皇朝所忌恨,便借口它名犯國號,教堂被毀,教產被沒收,教徒被逐歸農。[9]宋、元以來的明州,也改名為寧波。[10]明教徒在嚴刑壓製之下,隻好再改換名稱,秘密活動,成為民間的地下組織了。這一係列措施,顯示了當時階級鬥爭的情況。元末農民起義,是通過秘密宗教的組織活動發動起來的,目的是推翻蒙漢地主統治階級。現在,明封建皇朝用嚴刑取締、壓製秘密宗教,目的卻是維護、鞏固封建皇朝的統治。但是,階級鬥爭是不能用封建政權的法令壓製下去的,隻要封建政權的性質不變,階級鬥爭就永遠不會停止,“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這是人類社會曆史發展的必然規律,是任何人也阻止、抗拒不了的。


    彌勒教等秘密宗教在民間傳播的情況,特別是江西地區的情況,從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告戒人民的話裏可以看出來。他說:“元政不綱,天將更其運祚,而愚民好作亂者興焉。初本數人,其餘愚者聞此風而思為之,合共謀倡亂。是等之家,吾親目睹。……秦之陳勝、吳廣,漢之黃巾,隋之楊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則等輩,皆係造言倡亂者。致幹戈橫作,物命損傷者多。比其事成也,天不與倡亂者,殃歸首亂,福在殿興。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諫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婦愚於家,反教子孫,一概念誦南無彌勒尊佛,以為六字,又欲造禍,以殃鄉裏。……今後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時燒毀,毋存毋奉,永保己安,良民戒之哉!”[11]他也講曆史的經驗教訓,把從陳勝、吳廣以來直到元末農民起義,都歸結為“作亂”、“倡亂”,後果是“物命損傷者多”,也就是破壞社會生產力,阻止社會發展、前進,立場是十分堅定的。還特別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沒有好下場,“殃歸首亂”。他自己呢,是後起的、跟從的,是叛變了農民革命的,成了事業,所以“福在殿興”。他苦口勸人民脫離彌勒教,不奉六字,勸人民不要首事造禍,翻來覆去地說。但是,他所說的“愚民”,還是好作亂,還是“聞此風而思為之”。從洪武初年到永樂七年(公元1409),小明王在西北的徒黨仍然很活躍,王金剛奴自稱四天王,其黨田九成自稱後明皇帝,年號仍用龍鳳。何妙順號天王,高福興自稱彌勒佛。帝號和年號都直接繼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認朱元璋的統治,前後攻破屯寨,殺死官軍。直到洪武三十年九月,才被鎮壓下去,單是“脅從”被宥為軍的就有四千多人,規模之大是可想而知的。[12]此外,龍鳳十一年八月,羅平縣藍醜兒詐稱彭瑩玉,“造妖言以惑眾”,鑄印章,設官吏。洪武三年九月,青州民孫古樸等自號黃巾賊,襲擊莒州,殺同知牟魯。六年正月蘄州王玉二聚眾燒香起事。四月羅田縣王佛兒自稱彌勒佛降生,傳寫佛號。十一年正月五開洞“蠻”吳麵兒以“邪法惑人”起事,直到十八年七月才被湯和以計誘捕,俘獲四萬餘人。十二年四月成都嘉定州眉縣彭普貴也以“妖言惑眾”起兵。閏五月,陳友諒餘部王玉兒起事。十四年八月四川廣安州山民有自稱彌勒佛者,“集眾惑人”。十九年五月,福建將樂縣陽門庵僧彭玉琳初名全無,用行腳至新淦,自號彌勒佛祖,燒香聚眾,作白蓮會,自稱晉王,置官屬,建元天定。二十一年五月,袁州府萍鄉縣民有自稱彌勒佛“惑民者”。七月,寧都衛擒獲大笑山“妖賊”偽招討周三官等三十一人械送京師。二十四年三月袁州分宜縣民以“左道惑眾”。九月,寧波府有僧稱白蓮宗,會合男女,聚眾燒香。[13]起義地點包括陝西、湖北、山東、四川、江西、福建、浙江、湖廣等省,都是過去彌勒教、明教、白蓮社長期活動過的地方。特別是西係紅軍的根據地蘄州、羅田,不但在洪武朝,直到永樂時,還在發生反抗鬥爭。如永樂四年蘄州廣濟縣“妖僧”守座聚男女立白蓮社,毀形斷指,假神扇惑被殺。七年在湘潭,十六年在保定,都有彌勒教徒起事失敗的紀錄。湘潭的起事頭目是從江西來的。保定的頭目演說《應劫》《五公》諸經,發展到真定、容城、山西洪洞等縣人民皆受戒約。[14]以後直到明亡,這些秘密宗教仍然不斷在各地傳播和暴動。


    隻要封建地主階級仍然在統治,通過秘密宗教組織起來的農民暴動就永遠不會停止,封建朝廷的法令和暴力鎮壓是無能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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