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的孤單,我的自我:靠自己的單身女性
我的孤單,我的自我:單身女性的時代 作者:麗貝卡·特雷斯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單身”,這是一個印刻在一座座紀念未婚生活的文化豐碑上的詞語:從《單身女孩與性》到《我的女友》,到1996年卡梅倫·克羅(cameron crowe)的電影《單身一族》(singles),再到2008年碧昂絲·諾斯(beyoncéknowles)的歌曲,本書得名而來的《單身女性》(singledies)。“單身”,還是被社會心理學家貝拉·迪波洛(be depaulo)在她的《被選中的單身》(singled out)一書中用作詞根的單詞,她由此創造了“單身歧視”(singlism)這一表述,用以描述“人們對單身人士的刻板印象,詆毀和歧視”。
“單身”,更是一個令許多女性厭惡的詞。
麗貝卡·維甘德·科爾(reba wiegand coale)說她還是單身的時候有過一個新年願望,就是“單身”這個詞不再被用來形容她自己或別的女性。29歲的麗貝卡認為她這種狀況是無伴侶,而不是單身。她說當她處在一段戀愛關係中時,就隻會想要那個人來陪伴她,給她情感幫助。她和她的前男友“幾乎什麽事都一起做,從洗衣服到外出”,她回憶說。她說他們關係不錯,“隻是有點孤單,因為隻有我們兩個人”。
這段關係結束之後,麗貝卡開始了新的生活,她通過足球和保齡球社團結識新的朋友,工作取得了進展,還在社交網絡上認識了新的同行。更是和生意夥伴兼朋友的傑西卡·馬薩(jessica massa),用她倆起的名字“the gaggle”創建了一個網站,出版書籍,記錄她們生活中的美好願景。“突然間,我的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多彩,身邊多了很多我可以依靠、可以聯絡、可以交心的人。我在戀愛的時候……內心最孤單,‘單身’的時候卻最有人支持,最有人理解,最有人欣賞!”在麗貝卡開始介意“單身”的說法之後,她與一名男子結了婚。2014年,她說,和這個男人一起,“我不用犧牲未婚期間所建立起來的、充實豐富的生活”。她堅持認為,是未婚的生活,而不是之後的婚姻,讓她明白了之前那段關係中自己感到孤單的原因。
2013年的《紐約》雜誌(new york)上有一篇關於弗利特伍德麥克樂隊(fleetwood mac)的主唱史蒂薇·尼克斯(stevie nicks)的人物專訪,我看了後就想起麗貝卡對“單身”說法的排斥。文中說,被問到作為一個從來沒有正式談過戀愛的女人的生活時,尼克斯這樣回答:“我並不孤獨啊,我對任何事物都感興趣,都有熱情。我知道有些女人總是會有‘我不想孤獨老去’之類的想法,而我則會想‘那有什麽可怕的……’。我身邊總是有許多人,我覺得我就像一個水晶球,而周圍的友人就像土星的光環圍繞著我”。
我們不是那些迷人的搖滾偶像,這種土星和光環的說法並不能引起我們共鳴。但是,未婚女人並不孤單的說法,絕對能得到許多女性的讚同,包括麗貝卡,包括我。
和結婚後相比,我單身的時候,每天見的人更多,外出更多,電話更多,對其他人的生活也了解得更多。我參加棒球賽,聽音樂會;我花在工作上的時間更多,與同事和朋友的交往也更多。但是遇見我丈夫之後,我們兩個人就隻關注對方,世界反而變小了。
當然,雖然無伴侶的生活不一定就意味著和外麵的世界少了聯係,但是女性在沒有正式戀愛的時候,無需經常和男友一起同進同出,她們確實經常一連幾個小時地待在家裏獨自思考。這對很多人來說,並沒有什麽不好。
從賀卡公司到搖滾歌手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每個人都認為沒有人喜歡孤單一人,尤其是女人。但事實上,許多一直在人際交往中被人重視的女性,反而覺得孤單(既指獨處也指獨立)是難得的享受。
“我非常珍惜我獨處的時間,”基蒂·柯蒂斯(kitty curtis)說。26歲的基蒂來自新澤西,是個發型設計師。上段戀愛關係結束的時候,一開始她覺得很害怕,想馬上再找一個新的男朋友,但是這種感覺後來消失了,“我開始喜歡這種不必去談朋友、不必為另一個人操心的生活,”基蒂說。“這樣的生活我很自在,很舒服,一個人的生活很簡單。”
基蒂一直喜歡旅行,但是在之前兩段比較長久的戀愛關係中,她說:“我感覺像是總要硬將人拉進夢裏。”她所向往的東西“隻能和對方想要的進行折中,不管他們想要的是什麽……我感覺太壓抑了”。在最近的一段關係結束之後,她說她有一種了無牽掛的感覺,“現在,我有太多太多想看的東西,想做的事情,這比讓別人走進自己夢裏有趣多了”。
對於有些人而言,由著自己的願望生活是他們永遠的向往。對另一些人來說,渴望孤獨的想法卻時有時無。他們有時希望和另一個人相擁而臥或並肩而坐,有時卻又不想。無論如何,女性對自由的向往和對陪伴的渴望,可以同樣的強烈,隻是後者被宣傳得更多。
在為the toast網站寫的一篇有關西方藝術中女性的諷刺文章中,作者瑪洛麗·奧特博格(mallory ortberg)貼了一幅題為“世上最幸福女子的樣子”的油畫,畫中是一位獨自坐著的女子。“你知道在人類曆史上,一個女人享受片刻的安寧是一件多麽稀奇的事嗎?”奧特博格寫道,“如果讓你一個人在孤寂的高山小屋裏度過餘生,你就不會想要像前輩的女性那樣,把聽男人的話當作一種職業了……女性單身是很美好的”[1] 。 <h4>自由</h4>
弗朗西絲·基斯林(frances kissling)是一位生育權倡導者,曾長期負責“自由選擇成為天主教徒”組織。弗朗西絲生於紐約皇後區的一個工薪家庭,在家裏的四個孩子中排行老大。高中畢業後她曾進入修道院,但很快便發現自己並不喜歡這樣的生活。她從成年開始就是單身,但是生活中卻不缺男人。弗朗西絲一直都沒有結婚也從來沒想過要結婚。“我明年就要70歲了。我非常適合一個人過,我喜歡一個人過,我需要一個人過。我本身就喜歡這樣,而不是因為環境。”弗朗西絲在2013年的時候對我說。
弗朗西絲曾與好幾個男人同居,並和其中一個共同生活了十年,那是在她20多歲到30多歲的時候。她說這段關係從許多方麵來看都很不錯,直到“最後我們互相都很厭倦了”。不過有過這段關係,她繼續道,說明了她也是能夠和伴侶一起生活的,“我並不總是想與世隔絕,我隻是比較喜歡獨處,大多數時間我一個人待著比和別人在一起更開心”。弗朗西絲說,她很久都沒法想通婚姻的吸引力在哪裏,隨著她那些結了婚的朋友一個個上了年紀,她開始承認,有些夫妻確實能取長補短,有些人的婚姻裏“確實有美好的東西,雖然我不會去追尋這些東西,但我的確在兩個健康的、相互之間能夠建立有意義的長久關係的人身上,看到了婚姻的好處”。
但是她又補充說,她那些結婚多年的朋友現在所擁有的,恰恰來自她對於婚姻最反感的地方,那就是每天都要和另一個人相處合作。“我無法接受生活中的平庸,”弗朗西絲說,“即使在戀愛時候,若有人在我思考重要事情的時候來打擾我,那也是無法忍受的。有時臨時出現什麽事情,你還得擔心另一個人,要關心他,考慮到他的感受。比如你沒有事先安排,突然和別人一起出去吃飯時,你就得打電話告訴那個人,不是要征得他同意,而是應該這麽做。”
我也有相同的感受。在我20來歲和戀人分手後,我痛苦了一年才緩過來。在此之後,我有一種無牽無絆的感覺,就像基蒂和弗朗西絲說的那樣。我的生活都屬於我一個人,好心情自己維持,壞心情自己調整。我想看電視就看電視,我不用因為男朋友喜歡就得吃難吃的中餐外賣。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過日子:看書,聽音樂,連續幾個小時坐著抽煙思考。最重要的是,不會總是因為兩人合不來而磕磕碰碰,整天費盡心神,就是開心的日子也過得很不開心。
有時候,把獨身生活過好,就像是對那位不公平對待我們的前任的一種報複。而有時候,就像是想要證明(可能就是為了給自己看),我們不需要戀愛結婚也能活得有意義、有價值,甚至精彩。諾拉·埃夫隆曾經告訴我說,在她20多歲獨自生活在紐約的那段時間裏,她經常下廚,為自己準備一頓豐盛的美食,擺好餐具、餐巾和菜肴。如果是晚上在家,她說:“我就算好時間在九點鍾搞好,那時候電視上正好有我想看的節目,客廳裏擺著小餐桌,我就坐在電視機前吃著四個人的晚餐”。她就是用這種方式來提醒自己,她可以單身,但是家的感覺不能少。這樣來結束一天,她說,“就不會因為今天隻吃了酸奶而難過了”。
對於有些人來說,不會難過是因為她們沒有讓汙濁和馬虎粗糙滲入自己的生活,也沒有因為缺少社會學家埃裏克·克林伯格(eric klinenberg)所稱的“監督之眼”而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質或行為標準。而對於另一些人來講,這意味著她們有私密的空間來表達自己的一些小怪癖。
2012年,《紐約時報》刊出一篇關於一些獨居者生活的報道,其中,“樂單族”網站創始人薩沙·卡根(sasha cagen)講述了自己用一個紅薯做好幾頓晚餐的故事,作家凱特·波利克(kate bolick)(2015年出版《老姑娘》[spinster]一書的作者)說她喜歡吃堅果和瓜子,穿肥大的白色燈籠褲。還有一位未婚女子則說:“我一個人生活了六年,變得越來越古怪了”。她會在廣告時間原地跑,自言自語地講法語,讓衣服留在烘幹機裏穿一件拿一件。把幹衣機當衣櫥、穿沾滿瓜子的燈籠褲,這些常人不會做的事情,就是卡根所稱的“獨自生活時完全放鬆、做你自己的自由,這是許多人所羨慕的”。[2]
你開始感到憂慮:擔心自己無法擺脫對獨立生活的迷戀,擺脫在獨立生活中養成的怪癖。在我獨自生活的那些年裏,我也擔心,而且也經常有人提醒我,我的習慣變得越來越頑固,我太執著於自己的方式,以致無法讓他人走進我的生活。
這些焦慮並非毫無道理。真的是這樣,我單身的時候,會很快把有可能打擾我星期六早上生活習慣的男人們趕走。星期六的早晨是我專門留給自己的時間,我要在這個時候獨自享用早餐,我有個可笑的習慣——邊跳舞邊打掃房間,我痛恨有人打擾。追求者的電話打得太勤,我會感到壓抑;要求見麵太多,我會覺得像是得了幽閉恐懼症;對方不想去我喜歡的酒吧或餐館,或是非要我提早下班,我都會覺得很煩。我已經習慣並喜歡按自己的方式做事。而這些男人隻會把一切都搞亂。我知道這話聽起來挑剔、瑣碎、自戀,連我自己都是這麽想。我擔心自己變成了一個自私的怪物。
但是回想起來,我這麽努力地保護我的私人空間、作息時間和獨處的自由,也是一種防禦手段,為了不讓自己發展不是真心想要的關係。也許我對男人們太苛刻了,但同時我也確定自己對他們並不非常感興趣。這是肯定的,因為在六年裏我沒有維持過一段能超過三次約會的關係,然而一旦出現了我喜歡的人,什麽星期六早晨,什麽破習慣,什麽早下班,我都全然不顧了,他每次打電話來我都很開心。
有人難以相信有一些人真的喜歡一輩子或在某一段時間裏過單身的生活,而沒有發展傳統的戀愛關係或性關係,他們的不信任中也混雜著對樂此不疲地耕耘自己幸福的人的不滿。不婚人士數量的穩步上升,威脅著核心家庭最好、早婚最好、異性婚戀最好的傳統思想,獨身生活或許不久就會被說成是自私的行為。 <h4>自私與幼稚</h4>
24歲的艾莉森·特庫斯(alison turkos)是佛蒙特州的一名公共衛生活動家,她說她保持單身的主要原因是,她隻想專注於她的工作和社交生活,對別人的事情沒有興趣。她說,她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晚上有活動就會和朋友們外出,很少待在家裏,即使在家,“我也不想聽你說一天的事,討論你一天中發生的事,我隻想看看《公園與遊憩》(parks and recreation),聽聽潘多拉電台的節目,給我最好的朋友打打電話,開一瓶紅酒喝喝,然後自己待著。”
艾莉森和我說這些的時候停了停,像是聽出她所承認的這些,在這個到處宣揚年輕姑娘都在並且也應該尋找愛情的世界裏,是多麽的突兀。但是她笑了笑又接著說:“在別人看來,這就是我的自私,所以我會一直單身。”
艾莉森做出這樣嚴厲的自我剖析,主要是受我們社會向喜歡獨立生活的單身女性所傳遞的文化信息的影響。
“如果你單身,多半是因為你經常隻考慮自己,”在特蕾西·麥克米倫(tracie mcmin)於2012年所著的《為何你遲遲未婚》(why you’re not married yet)一書裏,“你是自私的”這一章的開頭是這樣寫的,“你隻關心你的大腿,你的衣服,你的法令紋。你隻關心你的事業,如果沒有事業,你就想著要當瑜伽老師……”被麥克米倫診斷為醜陋和不健康的自我關注行為,部分源於人可以不需要伴侶的大膽設想:“有時你會偷偷地想,”她寫道,“是否真的需要伴侶,也許你一個人過也很好……實話說別人都挺討厭的,他們不讓你把麥片當晚飯吃……他們老是躺在沙發上看你不喜歡的電視節目,老是吃你覺得很難聞的東西,除非那東西是你自己在吃。”
在2008年刊登於《大西洋月刊》上的《嫁給他》(marry him)一文中,作者羅莉·戈特利布(lori gottlieb)提出了類似的不過略為溫和的控訴,她說:“將近40歲的女人,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的朋友比她在中年時期遇到的那些男人,更能貼心地了解她,更能理解她的心情。她的品位和自我意識更加固定,她會說‘他要我搬去市區,但我喜歡自己海灘邊的家’或‘他太沒好奇心了’,要不就是‘我怎麽能和對狗過敏的人一起生活呢?’”這篇轟動一時的文章敦促女性,寧可降低擇偶標準也不要過單身的生活。
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的邏輯是錯誤的,她們把在獨立成年女性的生活中被視為基石的一些美好因素——事業心,對朋友的忠誠,對健康、寵物、家居和個人願望的用心——描繪成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再像卡通片那樣舉一些女人如何自我的例子,把它們放大到十分可笑的程度。
事實上,女性渴望找一個有好奇心的伴侶,猶豫是否該放棄自己喜歡的居所,這些根本不是什麽大錯,成年人喜歡寵物更是無可厚非,但是自己也沒有結婚的戈特利布卻認為,未婚女性是病態的、有缺陷的。她不動聲色地把她那個自私女性的話題擺出來,和人們心裏根深蒂固的期望對照:一個真心想愛和值得被愛的女人,就應該願意以伴侶為先。
現代人,尤其是女性,可能越來越不願意為建立核心家庭而做出妥協,比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更加惱怒的,是從事心理自助手冊寫作以外的一些批評人士。評論家本傑明·史華茲(benjamin schwartz)為埃裏克·克林伯格所著的關於美國單身獨居人數創最高紀錄的《單身進行時》一書作評,在這篇充滿憤怒的書評中他嘲諷說,是婚姻責任和家庭責任的坍塌,使人們對個人成就的追求變得更有可能。[3] 我們的建國之父們,史華茲說:“非常重視一個有機的社會……將社會價值觀內化,是防止自由變成放縱和混亂的主要保障”。然而這裏被忽視的是,那些社會價值觀和構成國家之本的有機社會,是建立在對公民選舉權的剝奪、對黑人種族和全體女性的奴役之上的。按照史華茲的說法,一個充滿不婚者的社會,他最後這樣抱怨道,會縱容“把自私當美德的奇怪思想”。
但是史華茲錯了,單身獨居並不等同於公民不再參與自由社會的建設。首先,有多項研究表明,單身人士在社區中的表現,不像已婚者那樣自私。
追隨著上幾代未婚女性的腳步(結果頗令人沮喪),2011年由現代家庭理事會(council on contemporary families)主持的一項報告顯示,84%從未結婚的女性(以及67%從未結婚的男性)會向其父母提供實際的幫助,相比之下這麽做的已婚女性隻占18%(已婚男性是38%)。這個更高比例的人群中也包括了未婚母親。推動這項研究的社會學家之一的內奧米·格斯特爾(naomi gerstel)告訴《紐約時報》:“沒有婚姻的人,有孩子或沒有孩子的,更可能去關心照顧別人……讓人產生疏離的不是孩子,而是婚姻”[4] 。
從未結婚的女性更可能參與政治、簽署請願書、做誌願者和參加集會。埃裏克·克林伯格也說過,單身獨居者更有可能參加講座,參與外麵的世界,相比之下已婚成年人會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家庭中,他們或許會出席子女學校的誌願活動,卻不一定會參加於自己或家人無益的組織活動。
未婚女性向世界貢獻的這些補償性能量值得讚賞,並且也和單身女性推動社會運動的曆史進程相一致;此外,它一語道破那些中傷女性自私自利的言論產生的原因——千百年來人們對女性預設的期望即為,她們是無私的。
在勢力強大的天主教會鼓勵人們早婚的中世紀歐洲,人們還有唯一可行的一種出路,那就是進修道院。在16世紀宗教改革之前,許多有錢人家把修道院看作是安置未能出嫁或備不起嫁妝的女兒的庇護所(或傾倒場)。[5] 然而一如往常,這是場非常明顯的交易:如果女性不能奉獻給婚姻,那就奉獻給基督吧。西歐的有些地方還有更激進的逃避方法,讓未婚女性成為貝居安會士——不避世隱居的半宗教性質的修女。許多女性選擇成為貝居安會士,漸漸地,貝居安會士被視作威脅。在1274年裏昂大公會議提交的一份報告中,奧爾米茨主教布魯諾(bruno)指出,貝居安會士很麻煩,因為她們“既逃避對神父的服從,又逃避對丈夫的服從”[6] 。
主教的反對更明確地強調了女性的生活目的:她們應該,而且從來都應該舍棄自己為他人奉獻,如果不為丈夫和孩子奉獻,那就為神父、為上帝、為父母、為社區奉獻。一旦女性所做的事不是為了服務別人,就立刻會被認為是大逆不道。
曆史學家李·弗吉尼亞·錢伯斯–席勒寫道,在19世紀,“和結了婚的姐妹一樣,南北戰爭前的許多大齡未婚女性患有損害健康的疾病,身體脆弱,時常出現倦怠憂鬱情緒,甚至精神失常”。但是,她接著又說:“大家普遍認同的是,女性不幸的根須,是在社會文化這塊貧瘠的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在這樣的社會文化裏,女性被要求極大地順從和依賴男人,被鼓勵在抹殺自我的條件下追求自我實現”[7] 。
也許正是要求女性進行自我否定的社會預期,培養了當代女性的消費欲和占有欲。
雖然我個人反感《欲望都市》中用大量名貴的鞋子、高檔的美食來顯示女性獨立的做法,但是我們對於應該把錢用於家居裝飾的觀念都已習以為常。看到凱莉·布拉德肖花幾百美元買一雙鞋子,我也許會吃驚地後退,但要是看到卡羅爾·布雷迪寫支票買窗簾我或許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尤其對女性來講,為自己添置東西是得之不易的自由。蘇珊·安東尼26歲開始當小學老師賺錢的時候,她已經兩次拒絕求婚,堅持單身。她給自己買了狐皮手套、白色的絲綢帽子、還有紫色的羊毛連衣裙後,寫信問家裏,要是她的夥伴們知道了會不會“因為自己已經結婚不能有漂亮衣服而感到難過”。[8]
1979年,《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報道稱,有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立體聲音響、藝術品、餅幹罐,還有家具,因為“單身女性也應該擁有好東西”,“誰想一直坐在裝橙子的板條箱上等到有人給你的手指套上婚戒呢?”[9] 適應這種新常態需要一個過程;因此該報解釋說,如果說這一代的未婚消費者“比她們的母親和祖母略微放縱了一點的話,那是因為她們認為自己‘值得這樣’”。
但是,社會對女性自我價值的許多認定,每一小步都走得十分漫長。早在十三年前就聲稱單身女性“自信,有安全感”的《紐約時報》[10] 在1987年又改變了自己的論調。它刊登了一個80年代中期的“恐怖”故事,“紐約有個單身的女性,聰明,有才氣,”故事的開頭這樣寫道,“她害怕夜晚降臨,害怕黑夜籠罩城市,害怕各家溫暖的廚房裏亮起燈火”[11] 。(顯然,《基督教科學箴言報》上報道的那些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的家具裏,並不包括燈。)
《泰晤士報》(times)稱,單身女性看上去“工作充實,好友成群,過完刺激的一天後又是各種文化活動,健身,吃中餐,泡澡”,但實際上她們“痛苦地抱怨她們的感情生活,她們對婚姻的期望”,而且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滿”。奇怪的是,很多接受采訪的女性看起來並非有那樣多的怨言或不滿,一名31歲的經理人員肯定地說她“對單身生活越來越滿意”。在文章的倒數第二段,作者援引了顯示“單身女性比已婚女性更快樂”的“幾項研究”,又自信地指出,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與一名發型師的觀點“完全相反”,那名發型師說她的單身顧客因為找男人非常苦惱。
沒錯,許多追求事業而不是家庭的女性都經曆過孤獨,但是這樣的孤獨是不是能夠通過婚姻來緩解,卻鮮有人關注。另一位女性經理人員在接受采訪時稱,有些人選擇不結婚就是不想經曆上一輩已婚女性的不幸:“當你想到自己母親的無助時,想到她無法選擇自己的生活時,你就會堅決地不想上當受人欺負。”
我們的社會向女性、尤其是成功女性傳遞的信息是,單身是她們自己的錯:一旦她們選擇了健身房和中國菜,就犧牲了溫馨明亮的廚房。言下之意就是說,女人得不到婚姻,是因為她們的生活太好,太充實,太強大了。
當人們說那些為自己而活的單身女性自私時,請別忘了,承認女性擁有獨立於他人、尤其是獨立於丈夫和子女的自由,這本身就是革命性的變化。一個真正的、女性以自我為中心的時代——女性承認自己的需求,並以自己的需求為重,就如她們一直被訓練著去照顧所有其他人的需求一樣——或許真的會讓女性幡然醒悟,糾正幾百年來被形塑的自我犧牲行為。
艾米娜·索烏也同意這樣的觀點,她給予他人的建議是“永遠首先選擇自己。女性是非常社會化的人,她們善於選擇和什麽樣的人打交道。如果把自己放在首位,你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條非同凡響的人生道路”。艾米娜十分清楚有很多人不讚同這些話。“若是你選擇為自己而活,就會有人說你自私,”她說,“但這不是自私,你有動力,你有夢想。說男人自私也沒那麽簡單。” <h4>古怪</h4>
單身女性從來沒有享受過美譽。宗教改革時期就有諺語說,至死未嫁的女性注定要“在地獄牽猴子”。約翰·多恩(john donne)和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都曾以不同的方式引用過此話。
盡管長久不婚或終生不婚已然成為一種新常態,盡管美國的結婚率變得更低、結婚年齡也更大,盡管單身人士幾乎占總人口的30%(超過核心家庭所占的比重),[12] 但是對單身人士尤其是單身女性的詆毀——變態,古怪,發育不全,不成熟——依然無法擺脫。
2012年,作家黛博拉·休娜曼(deborah schoeneman)發表一篇題為《長不大的女人》(“woman-child”)的文章,討論她所認識的單身女性對幼稚的奢華的沉醉,如閃亮的指甲油。同時,保守派專欄作家凱文·威廉姆森(kevin williamson)痛批了hbo的電視劇《都市女孩》,對於這部電視劇休娜曼也寫過:“(莉娜·杜漢姆)不如把它叫做《啃手指頭的女娃》(thumbsuckers),”威廉姆森則接著說,“叫它《紙尿布》(diapers)更合適,不過會嚇到觀眾的。”[13] 《都市女孩》裏的女主人公,因為都沒有生過孩子、照顧過嬰兒,所以在威廉姆森看來,她們都還是嬰兒。
在更正式的場合,成年之初的單身時期常被稱為“青春期的延續”或“成年青春期”,二十幾歲的未婚青年有時被稱為“孩童化的成人”。心理學家傑弗裏·阿內特(jeffrey at)建議人們使用“成人初顯期”的說法,承認這是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一如那些已獲正式承認的“童年”、“成年”和“中年”。“成人初顯期”是人類生命跨度中界限尚未完全確定的一個時期,常常隨著科學、醫學、工業化和民權運動的發展而變化。“成年青春期”給人的印象通常是已經長大成人,但是尚未就業、依然與父母同住的孩子。記者朱迪斯·舒拉維茨(judith shulevitz)做出了“20多歲的年齡是生命周期中的一個間歇期”的斷言,將單身生活視為成年過程的停頓。
我們可以將已經成年卻尚未結婚成家的這段時期,認為是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但是若把這段時期說成是本質上不成熟的一個階段,就有欠妥當了。畢竟,未婚生活不是真實人生的操練或預演或暫停。人生主要靠自己經曆,這一路上沒有什麽是成年青春期專屬的——工作、賺錢、花錢、戀愛、分手、婚前性行為,都不是。
雖說經濟不景氣時期也有成年的孩子與父母共同生活,但是這並不是新的家庭結構,曆來各個階層都經常會有成年子女和父母同住的現象,隻是我們並不覺得他們沒有長大。因為他們結了婚,有孩子,隻是幾代人共同生活在一個家庭裏。
同樣,在按照傳統結婚的成年人中也不乏幼稚的行為:期待成為被關注的中心,要求另一半伺候他們,給他們做飯洗衣,還要逗他們開心。而一直以來,鮮有女人抱怨有個不成熟丈夫的痛苦。
從許多方麵來看,在情感和物質方麵自給自足的獨身生活,要比(婚後)獲得成熟的生活狀態來得更加困難。一個人的生活意味著凡事都要自己擔當,不像有伴侶可以分憂,所有事情都要自己操心——自己做決定,自己擔責任,自己付賬單,自己清理冰箱,沒有正式的伴侶來幫助你。除此之外,我們還要麵對各種頑固不化的觀念,什麽衡量成功女性的標準不是事業有成,不是友誼,也不是令人滿意的兩性關係,而是結婚與否。
而同樣,形成這些觀念的原因,往往是人們潛意識裏認為,如果一個女人沒有結婚,那不是她自己做出的選擇,而是因為她沒有被選中——沒有人選擇她,沒有人想要她,沒有人珍視她。在我和第一位男朋友分手的痛苦過程中,我清楚地記得有一天,一位年長的男性朋友試圖安慰我,跟我說了他向自己妻子求婚的原因:“你不會讓那樣的商品一直放在貨架上。”我傷心地端坐在屬於我的貨架上,無人買無人愛,滿腦子想著他的那句話。
“在我的圈子裏,都是思想非常開通、非常有文化的人,”那位40歲的華盛頓小說家艾略特說,“他們也有這樣的觀念:怎麽回事?你怎麽還在貨架上?沒人買,那你一定是次品。”每次有朋友試圖用“你是人見人愛的!”這句話來安慰她時,她都能聽出這樣的意思。
盡管單身女性是美國增長最快的一個群體,但在自己許多同齡朋友結婚後依然單身的女性,還是經常有孤立的感覺。不僅是距離上疏離,更是因為她們的與眾不同。
在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我曾與我公公的一位朋友一起用餐,公公的這位朋友是一名50多歲的學者,未婚,她生活在美國的中西部地區,那裏,她的大部分同齡人都已結婚。當我大談有多少女性單身未婚的時候,她的眼神讓我惶惑不安。我(一個可以說有著傳統婚姻的女性)所描述的那個大而熱鬧的單身女性世界,對她來說非常陌生。在她的那個世界裏,她總感到自己是個異類,孤獨,受人排斥——就像在一個全是已婚婦人的世界裏,隻有她一個人單身。
52歲的南希·吉爾斯(nancy giles)是生活在新澤西州的一名電視評論員,她說,雖然她心裏清楚現在未婚女性越來越多,但是她潛意識裏還是有這樣的感覺,認為“單身女性的生活經曆是彼此隔離的,我們就像被放逐在孤島上,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個怪物”。吉爾斯認為這種感覺源於男性對單身獨居女性的不理解,無論她們不婚的選擇是有意還是無意。她記得自己曾給一位搭檔過的電台主持人造成了困惑,她說這位白人男性喜劇演員不知道如何看待她,“他無法將我歸類,”她說:“我既不是羅珊妮式的家庭主婦,也不是他經常取笑的那種老是遇人不淑的女人。那時候,我沒有和任何人約會,我也不是同性戀,他也不會說因為我是黑人的關係,但是他不知道該怎樣對待我,因為我就是這麽一個快快樂樂的普通人。為什麽我找不到男朋友?為什麽我沒有不開心?為什麽我不是那種厭惡男人的人?他的腦子裏始終掛著一個巨大的問號。”
在2011年進行的一項研究中,密蘇裏大學的研究人員對中產階級未婚女性麵對的壓力做了調查,發現這些女性在家庭和社區中都強烈地感受到來自他人的異樣眼光(尤其是在婚禮之類的場合,在拋捧花的時候更加明顯),在有些場合,人們預設所有成年女性都是妻子或母親,單身女性就會有一種自己是“隱形的”、不重要的感覺。這項研究從而得名“我未婚,我失敗,大家都來看著我吧”。[14]
還有人一直擔心,沒有婚姻的人是否會缺少存在感,尤其對於長久以來都因為與他人關係良好而受人重視讚美的女性來說。《當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對莎莉說了這樣一句台詞,像她這樣的年輕女性隻身前往紐約,有可能“死了兩個星期都不會有人注意到,直到臭味飄進樓道”。台詞很逗,但同樣令人心驚,尤其是讓我們這些偶爾感到擔心的人更加害怕——不締結傳統的婚姻,我們會不會就像脫錨的船隻,不光遊離於核心家庭之外,更與世界脫節。 <h4>孤獨</h4>
孤獨與一個人是否有伴侶並無直接的關係。記者朱迪斯·舒拉維茨(judith shulevitz)指出,近年來的研究顯示,長期孤獨是生物學層麵和細胞層麵發生的一種身體狀況。這種狀況至少有一部分是遺傳性的,還有一部分與我們還是新生兒和兒童時期的經曆有關,也就是在我們想要尋找伴侶、怯於尋找伴侶之前早已存在的。舒拉維茨說,當代的心理學家“確定孤獨是一種內在的主觀感受,而不是外在的客觀狀態”。總而言之,舒拉維茨認為,孤獨“是一種親密感的缺失”。而親密感的缺失不一定能夠通過婚姻得到緩解。
在45歲以上的成年人中,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人認為自己孤獨,而這些人並非都是單身。有過失敗的戀愛經曆或性關係的人都知道,親密感不會在你做愛的時候出現並停留,它也不一定會假以時日慢慢地、不知不覺地產生。相反,戀人之間的親密感往往會隨著時間漸漸消退。當你躺在理應是你最親近的人身邊,卻隻感覺不被理解、不被重視、沒有心意相通時,那反而是你最孤獨的時候。
在讀著梅根·奧魯克(meghan o’rourke)那部關於她母親被癌症奪去生命的回憶錄時,我被她那種因為要獨自承受而愈發強烈的悲痛震撼了。當寫到在母親生病期間自己的婚姻破碎時,奧魯克回憶起她在醫院遇見的那個和自己年齡相仿、顯然也承受著痛苦的年輕女人,頓時產生了一種特殊的親切感。然而當她再一次見到這個女人,看到她身邊陪著丈夫和孩子,就立即收起了天涯同命人的感觸。“我們是不一樣的悲痛。”她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奧魯克的想法不無道理,如果有伴侶陪伴在身邊和自己一起經曆困難,她的悲痛或許可以減輕。可事實上,對於和丈夫分手這件事,奧魯克是這樣描述的,“我不知道分手是不是,或者說多大程度上是我悲痛情緒的表達”。他們的分手恰恰證明,婚戀關係不一定能像奧魯克想象得那樣,減輕醫院那個女人的痛苦,它反而有可能讓受害的一方陷入那樣的痛苦。
奧魯克收回對那位已婚女子的共情心理,一部分原因在於她以為那位女子沒有結婚,因而帶著幻想中的滿足感去填補她的空白。如果說孤獨是親密感的缺失,那麽單身是孤獨的,因為相比之下我們想象中的婚戀關係總是親密的,沒有距離,沒有空虛,沒有惡言惡語,一切都是正常的。我們不會想象自己有一個糟糕的婚姻,也不會想象一度美好的婚姻可能變得沒有新鮮感、沒有性生活,變得無比艱難、帶來無限的痛苦。相反,我們總是幻想對方能分擔我們的艱辛,能讓我們傾訴痛苦和擔憂。在我們沒有伴侶的時候,想象中的那位就是特別指派給我們的,他們的責任和樂趣便是在我們生病時照顧我們,難過時安慰我們,給我們搓手捏腳,告訴我們一切都會好起來。
艾略特告訴我,她常常想,“身邊有一個無條件支持你,你也支持他的人會是怎樣呢?隻是看著這個人說‘今天好倒黴!’然後彼此鼓勁,這樣的感覺多好”。盡管她慶幸自己30歲以後能擁有單身的時光,有時間做著讓自己感到自豪的工作,但有時也會感覺,“就像有船駛過,而我卻錯過了。我過去沒有想過,也根本不可能料到,在我人生的這個階段,我竟是這樣的孤獨”。
當然,單身的人是孤獨的,然而,我們所有的人都曾孤獨過,我們有過孤獨的片刻,有過孤獨的日子,有過孤獨、沒有窮盡的寒冷季節。對於一些女性來說,她們孤獨是因為凡事都得依靠自己,或者說,凡事都得依靠自己,加重了她們的孤獨。 <h4>疲累</h4>
獨立生活,就算經濟上有能力照顧自己也會使人身心俱疲,沒有經濟保障,那就更是苦不堪言。除了精神上的壓力,獨立生活還要麵對各種非常實際的事情:打掃衛生,設置報警器,上班工作,換燈泡,水管泄漏,下水道堵塞,還有夜裏嘰嘰嘎嘎的怪響,這一切都會把晚結婚或不結婚的我們弄得精疲力竭。
瑞秋·克羅瑟斯(rachel crothers)寫於1910年的劇本《一個男人的世界》(a man’s world),講述一群生活在曼哈頓,不受陳規束縛的未婚人士的故事,劇中一名女性人物多年打拚下來疲憊不堪(當時的環境遠不如現在),向一位仰慕已久的單身朋友哭訴,“我努力奮鬥了十年,精打細算,受人冷落,裝得誌向滿滿,一心隻有工作,可你看看我——連下個月的房租都沒有著落。我太累了,受夠了……誰要是願意娶我,我就嫁給誰……我會的,誰給付賬單我就嫁給誰。噢,我好累,我受夠了”。
近年來,有關女性選擇退出職場,回歸家庭的話題寫得很多。一些受過良好教育、結婚較晚的職業女性有了家庭之後就辭去工作,依靠丈夫生活。我時常懷疑,當今女性選擇退出職場的做法除了說明家務勞動和家庭責任的分工一直不平等外,是不是還說明,她們在日益以工作為重的社會文化中獨自生活了幾十年後,人到中年,精力已經耗盡了。
我想這是人們因為長久單身,沒有妻子打掃屋子,沒有丈夫為我們掙錢,現在想擱起腳來放鬆休息的樸實願望,在與我同齡的女性和男性中都不乏這樣的人。我的一些經濟狀況穩定的同齡單身朋友也有這樣的想法,她們中有的年近四十,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卻依舊辭去了高強度的工作,或者自願降低薪水以減少工作時間。
雖說婚姻自古以來都是約束性的製度,但它同時也是分攤生活負擔的體係,雖然一個掙錢、一個做家務的分工常常是不平等的,但是當我們既要掙錢又要做家務,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待到中年之時,我們早就被生活拖垮了。
這裏所談的是很多單身人士往往不明白的一個道理:讓生活暫停是社會允許的。我深有體會,在成年後,隻有很少的時候有人會熱心地勸你休息、留給自己一點時間,一般是在你結婚和生孩子的時候。當然,對於美國大多數工薪族來說,蜜月假和產後帶薪假是白日做夢,但是白領階層的單身人士,以及那些沒有孩子的人,不但沒有人鼓勵他們給自己放假,他們還要經常替休假的同事幹活,工作更長的時間。在一個尚不能保障新父母在生育或領養孩子後的休假期間得到一份補助的國家,討論為單身人士或沒有孩子的伴侶提供帶薪休假,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如果我們想要保障職場中日益增多的未婚人士的權益,就必須認識到,需要停下來喘口氣、更好地工作和生活的,不僅僅是新郎新娘和那些剛有了孩子的父母。 <h4>恐懼</h4>
單身生活還有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那就是身體的不安全感,在我們享受著高度的社會自由的同時,恐慌感也如期而至。
在我20多歲和30歲出頭的時候,我和朋友常常在紐約的各個地方聊到深夜,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夜晚。有時候我們要到半夜,甚至淩晨四點才開始回家。那些夜晚我總是走在人行道上,穿過我所熟悉的街區,或從地鐵出來,聽著我的腳步聲在路麵上回響,是的,我的心情是愉快的,但同時我也非常警惕,生怕在街上遇到危險。四周的窗戶大都是黑的,且不說我在這樣的夜晚遭遇了搶劫,哪怕隻是絆倒,扭傷了腳踝,或者是撞了頭,有誰會知道呢?有誰在等著我回家嗎?誰也沒有。
獨立生活摻雜了生命中最好的和最糟的,有美妙的時刻,也有可怕的現實,這是天文學家瑪利亞·米切爾(maria mitchell)寫於1853年的一首詩中表現的主題,這首詩是詩人在35歲左右的時候寫給不知哪一個叫薩拉的人,其中有幾段如下:
你不曾獨自回家嗎,薩拉
其實沒那麽可怕,
我曾無數次獨自回家,薩拉
沒有男人陪伴我的身旁。
獨自行走在夜晚的路上,
可以學習很多很多的道理,
若有男士相伴,他會講個不停,
你便沒了自己的眼睛和思緒。
但是倘若你獨自一人,
夜晚陰雲密布,你雖害怕,
但你所有的感官都異常活躍,
去領略那光與影的美。
且聽那愉悅的話語,
一串串從天降下,
隻有在這獨自一人的夜晚,
你才能夠用你的雙耳去傾聽。[15]
單身生活中並存的刺激和危險,即便是有非常傑出的社會關係的那些人也能感受得到,比如安和艾米娜。
安形容她在洛杉磯的單身生活時說“每天都開心地獨自醒來,更開心地獨自入睡”,然而她回憶起有天晚上和被她稱為“我在洛杉磯的單身圈”的一些女子參加的倉庫派對:舞會上,吉納文(ginuwine)的《小馬》(pony)一奏響,她便衝進舞池,結果一跤絆倒,摔趴在水泥地上,她立即爬起來,還一直跳到舞會結束。但是在和一位朋友回家的途中,兩人在興致勃勃地去富克漢堡店的時候,安手一甩,肩膀脫臼了。朋友立即開車把她載到一家被她稱為“實在不咋樣的二十四小時急診中心”,那時已經是淩晨三點鍾了。
安是一個沒有穩定醫保的自由作家,她擔心自己的胳膊會花費一大筆錢。醫護人員還不允許她的朋友跟著她進去一起看醫生,安開始哭了。“豆大的淚珠往下掉,”她說,“我其實不怎麽哭,尤其是當著別人的麵,也不是自尊心的問題,我隻是不會那樣表達感情。但是那天我真的哭得很凶,我當時就在急診中心,還穿著髒兮兮的舞會裙子。”
送安來診所的朋友不得已先走了,她第二天早上還要開車去奧哈伊參加婚禮。獨自一人的安突然想起來,她的裙子是從背後扣起來的,可是這深更半夜的,胳膊又脫著臼,安明白,她隻能穿著裙子睡覺,直到第二天可以叫醒鄰居來幫忙。慌亂中她已經給艾米娜打了電話,因為艾米娜了解她的健康計劃,可艾米娜當時生活在華盛頓。“淩晨五點鍾,在我需要脫掉裙子睡覺的時候,有什麽用呢?”
就在那個時候,安開始對自己的想法產生了懷疑。“我一直相信,有了我的朋友圈,我可以無所不能讓自己百分之百地快樂,”她說,“但是那天晚上,我是真的沒有辦法。說真的,這是我單身生活中唯一一次感到那樣的無助。回家之後,我又哭了一會兒。”
沒有任何婚姻或認真的戀愛關係,可以保證一定不會發生像安那天晚上那樣的絕望:丈夫可能會不在家,可能會因為被吵醒而發脾氣,也可能不理不睬或笑話她。單身的安那天晚上也可以隨便勾搭一個人回家,這個人也許會比一些當丈夫的更加細心地照顧她。而她的朋友,要不是還得去奧哈伊,也是可以送她回家幫她換下衣服的。
但是,擁有同居伴侶的最大好處是——而且這常常是生活的現實——給予你陪伴的希望,一個暖心的人,他的責任是,幫你解扣子,在你年輕時在倉庫派對上把胳膊玩脫臼了的時候,在急診中心陪著你;在你年老的時候,在你生病的時候,在你生命快到盡頭的時候,這個人都會陪在你身邊。 <h4>疾病</h4>
有許多備受社會保守派推崇的研究顯示,婚姻能為健康帶來巨大的益處。“婚姻可以使男女更加健康長壽,”作家(也是強烈反對同性戀婚姻、反對墮胎的社會活動家)瑪吉·加拉格爾(maggie gagher)和琳達·維特(linda waite)在她們於2000年合著的《主張婚姻:為何已婚者更快樂、更健康、更富裕》(the case for marriage:why married people are happier,healthier and better off financially)一書中這樣寫道,“研究者們發現,即便考慮到婚前的健康狀況,已婚人士的死亡率要更低。甚至生病的已婚者也要比健康的單身者更加長壽。”[16] 蒂娜·菲(tina fey)曾經開玩笑說:“別擔心,單身女人,你們很快就會死去的”。
然而,這些研究也必然會反映出這樣的事實。首先,一般健康的人更可能結婚;其次,經濟條件優越的人——他們能夠承擔更好的醫療保健、更好的食物和更加有益健康的居住環境——是最有可能結婚的人。
很多研究在發現已婚人士更快樂、健康之外;還指出未婚人士也享受著同等的快樂;這兩個人群比離異、分居和喪偶的人要健康和快樂得多——後三類人的狀態也是因為之前有過婚姻。因此稱婚姻——僅指婚姻,而不是美好的婚姻——有利於提升幸福感和促進身體健康的說法,或許並不可信。
但如果是慢性疾病,的確有很有說服力的證據表明伴侶會起到積極作用。2013年發表在《臨床腫瘤雜誌》(the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的一篇研究報告顯示,已婚的癌症病人比單身病人有更好的治療結果,[17] 並指出單身病人因為沒有伴侶敦促他們及時就醫,有17%的人在確診的時候已經是癌症晚期了。單身癌症患者接受必要的治療,比已婚病人少53%,這個統計數據更反映了治療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後勤服務工作:有人給你支持和愛是有益健康的,而在你接受化療時,有人照顧孩子,有人賺錢,或者有人開車送你去化療,對健康也是頗有裨益的。
羅莉·戈特利布(lori gottlieb)那篇對婚姻的讚歌聽起來那麽有說服力,也有這方麵的原因。在發表於《大西洋月刊》上的那篇文章中,戈特利布說,即使是她那些婚姻並不那麽幸福的朋友,“都和我一樣,寧可在婚姻中感受孤獨,也不願意單身,因為他們,包括我,發現婚姻最終並不是為了心意相通,而是為了擁有一個隊友,即便他不是你的此生摯愛,也總好過誰都沒有”[18] 。
弗朗西絲·基斯林(frances kissling)是個十分享受孤獨的人,在我寫這本書期間,幾乎所有和我交談過的人中,她是最厭惡婚姻的一個。我們聊到她在50多歲時照顧母親的事,當時她的母親得了肺癌,快要不行了。有一天,基斯林幫著她虛弱的母親穿好衣服去看醫生,她回憶說:“母親突然看著我說:‘將來,誰來為你做這些呢?’我一下蒙了,”弗朗西絲說道:“天哪,以後誰來為我做這些?”
母親去世幾年後,基斯林被確診患有腎病。“這對我來說是非常艱難的事,因為死亡就在我的眼前,”她說,“如果你單身,你對待生病的態度真的就會不一樣。”基斯林繼續接受心理治療,她想重新審視自己的決定。“我們說到單身,說到現在多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要解決:我是單身。”
當然,即使有婚姻和子女,生老病死的殘酷事實也不一定就會改變。那些自我安慰以為結了婚就可以避免將來孤獨老去的人,往往不會考慮可能離婚、被拋棄,或早年喪偶這些非常現實的問題。我們一般不會想到,即使是在兩人彼此深愛、永遠相愛的最好情形下,當論及生命的終點時,我們都是在下一個令人心碎的賭注。因為生命不會碰巧在同一時間到期,即使婚姻再幸福,我們也還是有一半的概率死在伴侶之後。而統計又顯示女性比男性更長壽,且女性更傾向於找比自己年長的伴侶,概率因此就更大了。在美國,寡居女性的平均年齡是59歲,而2009年的數據[19] 顯示,70歲以上的女性中,超過一半的人寡居,是喪妻男性比例的兩倍多,這意味著,婚姻再幸福的女人也要經曆喪親的痛苦,接著還要獨自麵對這個世界——麵對自己的死亡。
是的,也許我們還有孩子,不管我們是單身還是已婚,子女的確也會給我們安慰、聯係和關懷。但是,任何一個在養老院或癡呆症中心打發時光的人都會告訴你,在你生命最後的日子裏,在經濟或情感上指望子女是不可靠的。這在美國尤其如此,因為在這個國家,階級不平等日益擴大,社會又沒有結構性的支持和福利提供給那些忙於生活、卻要請假照顧年邁的父母或祖父母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工作、伴侶和孩子。
2013年,《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故事,作者是一名喪偶不久的女性,她在故事中講述了自己的孤獨。她有子女,但是據她說,他們不能理解她的悲痛。她沒有朋友,深受孤獨的折磨,以至於有一天在開車的時候,就突然癱瘓不能動了。這個女人結了婚也養了孩子,但是在她垂垂老矣的時候,她發現自己還是孤零零一個人,因為伴侶的離去而變成了廢人。
“無論如何,我們所有人都是孤獨的,”弗朗西絲同意這一點,但是她又跟我說,我是結了婚的,而她沒有,所以我們兩個人的孤獨是不同的。她有許多朋友,感情非常好的朋友,但是本質上來說,她還是孤獨的。 <h4>野蠻的製度</h4>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解決孤獨問題的方法一定不是重新提倡人人都去追求婚姻。在這個婚慶業極其發達,而女性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想放棄婚姻的社會裏,人們很容易明白婚姻雖然可以緩解孤獨,但卻不是解決切身問題的可靠辦法。
的確,當我們和我們的朋友陷入愛河、有人陪伴和支持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慶祝,會激動,會充滿感激,但因此就認為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婚姻,掉進迪士尼和莎士比亞設下的陷阱,相信婚禮是故事的完美結局,就大錯特錯了。
我們必須記得,之所以今天有這麽多的女性選擇不結婚,其中有一個原因是,千百年來,婚姻基本上都是強製性的,很多已婚女性過得十分悲慘。
20世紀初,愛瑪·戈德曼(emma goldman)寫過婚姻如何強迫女性交出“她的名字,隱私,自尊,以及她全部的生活,‘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戈德曼指出,社會對婚姻的期望從一開始就決定了女性的不幸。“幾乎從嬰兒時期開始,”她寫道,“大多數女孩都會被告知婚姻就是她一生的最終目標……就像無聲的動物被養肥是為了被屠宰一樣,她生下來就是為結婚而準備的。”
英國護士的先驅、統計學家弗洛倫斯·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疑惑“女性有激情,有智慧,也有道德……為什麽社會沒有給她們可以施展這些長處的空間?”南丁格爾多次拒絕求婚,發誓要不惜任何代價躲避結婚,她認為婚姻“教會我們什麽叫‘沒有永遠’……這個無情的詞語,讓我們真實麵對生命的終結和死亡的冷酷。”[20]
19世紀作家喬治·桑(george sand)(本名阿芒迪娜·露西爾·杜賓)寫過這樣的話,“生命中隻有一種幸福,那就是愛和被愛”,她與作曲家弗雷德裏克·肖邦(frederic chopin)的婚姻也成為了美談,但是她卻把婚姻稱作是“野蠻的製度”,並在20多歲的時候帶著兩個孩子退出了婚姻。蘇珊·安東尼還在上寄宿學校的時候,得知幼時的一位朋友剛嫁了一個有六個孩子的中年鰥夫,便在日記中寫道,“我覺得換了任何女人都寧可做個老姑娘到死”[21] 。
甚至有些男性也意識到了婚姻製度對女性的不利。一位持上帝一神論立場(unitarian)的牧師、“女性的天地和職責”係列演講的講者喬治·博納普寫道,“婚姻是女性一生中的一個重大危機……如果她知道未來將是怎樣的生活,她或許會害怕退縮”[22] 。他接著又更加悲觀地說:“婚禮的歡聲笑語中隱隱透著悲傷,當那個光彩照人的美麗人兒走來,在所有的目光向她聚集、所有的心為她跳動的時候,我幾乎能想象到,她白色的婚紗變成了素服,臉上的紅暈化作了淚水”[23] 。
19世紀的一些不願意或未能結婚的女性,和過去幾百年來的其他女性一樣,轉向教會尋求安慰。1810年到1860年間,主張禁欲獨身的震顫派(shaker)團體成員數量逐漸增多,參與者大部分為女性。早在19世紀初就允許女性從事神職工作和組織廢奴運動的貴格會(quaker),更吸引了大批的單身女性加入。[24] 到19世紀中期,在費城,有40%的貴格會女性從未結婚。[25]
1904年,《獨立報》(independent)刊出一篇署名“單身女學士”寫的《我為什麽不結婚》,稱是為了試圖“說明為何如今會有如此多有知識、有文化的女性宣稱不願意走進婚姻”。文章的作者,據編輯說是一位“漂亮能幹”的年輕大學教師,她在文中說,她之所以不願意結婚,是因為“在我們快要結婚的時候,婚姻擺在我和那個男人麵前的巨大鴻溝,讓我驚駭了。那個時刻,不管是我們所接受的教育,還是我們對於未來的理想,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在她看來,婚姻於男性而言意味著“獲得了家庭生活,對他的工作事業是一種幫助,而非障礙”,但對她來說,“如果我結婚有了家庭,擺在我麵前的選擇就是放棄所有寶貴的夢想”。
“單身女學士”舉了一個例子,說一位教授辭去教職、結婚並生了三個孩子,她由此詰問,為什麽要把一個有學問的女性“關在育嬰室裏,讓她的精神活動被無窮無盡的家務負擔和身體勞累束縛,而她那位傑出又有魅力的丈夫卻在文學圈和社交圈中廣受追捧”?文章語氣中流露出一種張狂的、對男人幾近冒犯的自信,認為未婚女性的生活不僅是正常的,更是優越的。
現代讀者經常會耳聞一些批評者的回應,說什麽這是一種自私啦,說什麽要求太高終要付出代價啦之類。在1907年發表於《大西洋月刊》上的一篇關於為什麽美國會遭遇婚姻危機的文章中,記者安娜·羅傑斯(anna rogers)提前一百年就預見,將女性的挑剔歸於病態會使羅莉·戈特利布和特蕾西·麥克米倫的作品大受歡迎。羅傑斯嘲笑一些女性認定男人“必須有神一樣的體格……必須有財富,有智慧,有文化,有地位,還要脾氣好,跪伏在她的身邊,無限地愛慕著她”。羅傑斯在新女性不願意結婚的現象中看到了“當今個人主義的泛濫,對‘自我’這尊金牛犢的崇拜”。[26]
盡管今天的婚姻和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相比,在形式和感覺上都有了巨大的改善,但要說婚姻是治愈不快樂的良藥,是毫無根據的。
心理學家泰·田代(ty tashiro)在其2014年出版的著作中說,隻有十分之三的已婚者擁有幸福健康的婚姻,而不幸福的伴侶關係會使患病的幾率提高35%。[27] 另一位研究人員約翰·戈德曼(john gottman)發現,婚姻不幸福會使壽命縮短四年。[28] 對於婚姻製度的其他懷疑也滲透到了大眾文化和公共媒體中:耶洗別網(jezebel)有一個關於婚禮和婚姻的版塊,叫“可怕的你我”(i thee dread)。評論家艾力芙·巴圖曼(elif batuman)在2014年也指出,暢銷書和同名的賣座電影《消失的愛人》(gone girl)之所以引起大眾興趣,是因為大家普遍認同婚姻是一場綁架,“妻子就是那些消失了的人”。《消失的愛人》傳達出一個令人沮喪的寓意,巴圖曼這樣寫道,“那就是在女人一旦到了結婚和生育的年齡,這個真相便會顯現:她們精心打造和修護的自我身份從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為丈夫和子女犧牲這所有的一切”。
簡而言之,雖然單身生活有著各式各樣的弊端,但是婚姻的缺點也同樣不一而足。獲得牢固的婚姻,找到一個於自己有益的伴侶,談何容易。我們中的許多人依然遭遇著落入不幸婚姻的可怕命運,可是我們幾乎看不到什麽文章充滿焦慮地討論那些不幸的妻子,盡管這一人群基數眾多。有人做過研究,比較已婚女人性生活獲得幸福或事業獲得滿足的概率,和被恐怖分子殺害的概率哪個更大,卻幾乎沒有人來過問我們。
我們仍舊樂於將婚姻看成是女性故事的(幸福)結局,樂於看到她們追求幸福的決心。我們不會去問一個女性結婚後的命運如何,也不會認為她們婚姻中可能會遭遇的危機(有時隻是擔心、不滿或孤獨)是婚姻特有的問題,卻總是輕易地認為如果單身女性出現這樣的情況,就一定是因為她們沒有結婚。
這是非常糟糕的。如凱倫·德賓(karen durbin)於1976年在《鄉村之聲》上發表的文章“做一個獨身女人”裏所說,“比失去男人更可怕的,是失去你自己”。 <h4>得與失的權衡</h4>
1950年,在65歲以上的美國人中,有十分之一的人獨自生活。而今天,壽命的延長和離婚率的上升,使得這個比例提高至三分之一。[29] 此項統計數據既讓人擔心,又給人帶來了希望。這是因為,人們不一定要在傳統的家庭單位裏完成生老病死,社會壓力的增加促使我們以更加協作的態度來對待醫療保健、家庭事務的合作,以及安樂死。女性之間組成關係一直以來都是一種雖不完美但卻真實存在的選擇。正如弗朗西絲·帕沃爾·科布(frances power cobbe)在1869年所寫,“老處女也不會像單身漢那樣為孤單的歲月發愁。孤單的歲月是艱難的,但她會找一個願意和她分享孤獨時光的同性”[30] 。
而弗朗西絲·基斯林作為安樂死的支持者,說她和與她有著同樣想法的朋友已經立下約定,要幫助彼此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如果我哪天變成了我母親當年的狀態,那麽我和我這些朋友的約定就會起到作用”她說。而且事實上,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依賴伴侶和子女,就一定好過依靠朋友或鄰居。
越來越多的單身人士被迫互相依賴,讓人想起一個不被注意的女性主義研究課題:看護工作和家庭事務的社會化。除此之外還要建立對傳統異性戀婚姻之外關係的社會認同,而這一向是同性戀權利,特別是同性戀婚姻運動的主要奮鬥目標。賦予朋友和非傳統伴侶擬親屬的角色,允許他們進入病房,給予他們醫療辯護權和生命終結權,在為越來越多至死沒有婚姻的群體提供更多的臨終關懷上,以上舉措是至關重要。但是單身的擁護者貝拉·迪波洛認為,這也是同性婚姻運動一直沒有取得完全勝利的部分原因所在,同性戀婚姻運動強調的是要取得社會認可的婚姻。即便同性戀男女獲得了真實有效的婚姻平權,迪波洛寫道,“那些單身的人們,不管他們是異性戀、同性戀,還是別的,也將依然是二等公民”。
一些女性還在別的方麵尋求對女性伴侶關係的正式認可。
艾米娜和我談到“單身人士獲得讚美是多麽不容易”,說她從18歲開始就自己養活自己,“我所擁有的一切全都是我自己買的,但是這個社會沒有人為我唱讚歌,在我家人的眼中,我是個失敗者,因為到現在我還沒有伴侶”。她說她和安經常開玩笑說要做一個ted演講,話題就是“我們兩個應該結為夫妻,享受婚姻的好處。浪漫,我們是不感興趣的,但是單身的經濟狀況嘛,老天……你還得有些單身人士的入門裝備”。
當然,我們還需要承受得起的醫療保健和住房,以及穩定的社會保障和福利體係。國家必須發揮它的作用,為那些沒有傳統家庭單位的人群提供幫助。除了出台社會政策,我們的社會還必須承認獨立女性之間終生互相扶持、互相依靠的關係。
我們設想中的照護契約——不管締結的兩個女子是想要為人父母,或是為了享受稅收優惠,或是在年老得病時彼此尋求幫助——雖然聽起來有操作上的難度,因為這要看環境、看財力,還要看當事者是否可靠,但是就這方麵而言,它與傳統婚姻並無太本質的區別。傳統婚姻中,共同照顧孩子的承諾通常會因為離婚、疾病或死亡而無法履行,而照顧的責任也會更多地落在其中一方的身上,使另一方無法再參與進來。
也許,如果將來女性之間有更多互相照料,如果我們看到了成功的模式,上述的照護契約有可能變得更加可靠,覆蓋更多的人,成為全麵而又靈活(甚至在許多方麵比婚姻更加靈活)的保護機製,讓單身的人能夠在一起來抵禦生和死的殘酷現實。
“單身”,更是一個令許多女性厭惡的詞。
麗貝卡·維甘德·科爾(reba wiegand coale)說她還是單身的時候有過一個新年願望,就是“單身”這個詞不再被用來形容她自己或別的女性。29歲的麗貝卡認為她這種狀況是無伴侶,而不是單身。她說當她處在一段戀愛關係中時,就隻會想要那個人來陪伴她,給她情感幫助。她和她的前男友“幾乎什麽事都一起做,從洗衣服到外出”,她回憶說。她說他們關係不錯,“隻是有點孤單,因為隻有我們兩個人”。
這段關係結束之後,麗貝卡開始了新的生活,她通過足球和保齡球社團結識新的朋友,工作取得了進展,還在社交網絡上認識了新的同行。更是和生意夥伴兼朋友的傑西卡·馬薩(jessica massa),用她倆起的名字“the gaggle”創建了一個網站,出版書籍,記錄她們生活中的美好願景。“突然間,我的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多彩,身邊多了很多我可以依靠、可以聯絡、可以交心的人。我在戀愛的時候……內心最孤單,‘單身’的時候卻最有人支持,最有人理解,最有人欣賞!”在麗貝卡開始介意“單身”的說法之後,她與一名男子結了婚。2014年,她說,和這個男人一起,“我不用犧牲未婚期間所建立起來的、充實豐富的生活”。她堅持認為,是未婚的生活,而不是之後的婚姻,讓她明白了之前那段關係中自己感到孤單的原因。
2013年的《紐約》雜誌(new york)上有一篇關於弗利特伍德麥克樂隊(fleetwood mac)的主唱史蒂薇·尼克斯(stevie nicks)的人物專訪,我看了後就想起麗貝卡對“單身”說法的排斥。文中說,被問到作為一個從來沒有正式談過戀愛的女人的生活時,尼克斯這樣回答:“我並不孤獨啊,我對任何事物都感興趣,都有熱情。我知道有些女人總是會有‘我不想孤獨老去’之類的想法,而我則會想‘那有什麽可怕的……’。我身邊總是有許多人,我覺得我就像一個水晶球,而周圍的友人就像土星的光環圍繞著我”。
我們不是那些迷人的搖滾偶像,這種土星和光環的說法並不能引起我們共鳴。但是,未婚女人並不孤單的說法,絕對能得到許多女性的讚同,包括麗貝卡,包括我。
和結婚後相比,我單身的時候,每天見的人更多,外出更多,電話更多,對其他人的生活也了解得更多。我參加棒球賽,聽音樂會;我花在工作上的時間更多,與同事和朋友的交往也更多。但是遇見我丈夫之後,我們兩個人就隻關注對方,世界反而變小了。
當然,雖然無伴侶的生活不一定就意味著和外麵的世界少了聯係,但是女性在沒有正式戀愛的時候,無需經常和男友一起同進同出,她們確實經常一連幾個小時地待在家裏獨自思考。這對很多人來說,並沒有什麽不好。
從賀卡公司到搖滾歌手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每個人都認為沒有人喜歡孤單一人,尤其是女人。但事實上,許多一直在人際交往中被人重視的女性,反而覺得孤單(既指獨處也指獨立)是難得的享受。
“我非常珍惜我獨處的時間,”基蒂·柯蒂斯(kitty curtis)說。26歲的基蒂來自新澤西,是個發型設計師。上段戀愛關係結束的時候,一開始她覺得很害怕,想馬上再找一個新的男朋友,但是這種感覺後來消失了,“我開始喜歡這種不必去談朋友、不必為另一個人操心的生活,”基蒂說。“這樣的生活我很自在,很舒服,一個人的生活很簡單。”
基蒂一直喜歡旅行,但是在之前兩段比較長久的戀愛關係中,她說:“我感覺像是總要硬將人拉進夢裏。”她所向往的東西“隻能和對方想要的進行折中,不管他們想要的是什麽……我感覺太壓抑了”。在最近的一段關係結束之後,她說她有一種了無牽掛的感覺,“現在,我有太多太多想看的東西,想做的事情,這比讓別人走進自己夢裏有趣多了”。
對於有些人而言,由著自己的願望生活是他們永遠的向往。對另一些人來說,渴望孤獨的想法卻時有時無。他們有時希望和另一個人相擁而臥或並肩而坐,有時卻又不想。無論如何,女性對自由的向往和對陪伴的渴望,可以同樣的強烈,隻是後者被宣傳得更多。
在為the toast網站寫的一篇有關西方藝術中女性的諷刺文章中,作者瑪洛麗·奧特博格(mallory ortberg)貼了一幅題為“世上最幸福女子的樣子”的油畫,畫中是一位獨自坐著的女子。“你知道在人類曆史上,一個女人享受片刻的安寧是一件多麽稀奇的事嗎?”奧特博格寫道,“如果讓你一個人在孤寂的高山小屋裏度過餘生,你就不會想要像前輩的女性那樣,把聽男人的話當作一種職業了……女性單身是很美好的”[1] 。 <h4>自由</h4>
弗朗西絲·基斯林(frances kissling)是一位生育權倡導者,曾長期負責“自由選擇成為天主教徒”組織。弗朗西絲生於紐約皇後區的一個工薪家庭,在家裏的四個孩子中排行老大。高中畢業後她曾進入修道院,但很快便發現自己並不喜歡這樣的生活。她從成年開始就是單身,但是生活中卻不缺男人。弗朗西絲一直都沒有結婚也從來沒想過要結婚。“我明年就要70歲了。我非常適合一個人過,我喜歡一個人過,我需要一個人過。我本身就喜歡這樣,而不是因為環境。”弗朗西絲在2013年的時候對我說。
弗朗西絲曾與好幾個男人同居,並和其中一個共同生活了十年,那是在她20多歲到30多歲的時候。她說這段關係從許多方麵來看都很不錯,直到“最後我們互相都很厭倦了”。不過有過這段關係,她繼續道,說明了她也是能夠和伴侶一起生活的,“我並不總是想與世隔絕,我隻是比較喜歡獨處,大多數時間我一個人待著比和別人在一起更開心”。弗朗西絲說,她很久都沒法想通婚姻的吸引力在哪裏,隨著她那些結了婚的朋友一個個上了年紀,她開始承認,有些夫妻確實能取長補短,有些人的婚姻裏“確實有美好的東西,雖然我不會去追尋這些東西,但我的確在兩個健康的、相互之間能夠建立有意義的長久關係的人身上,看到了婚姻的好處”。
但是她又補充說,她那些結婚多年的朋友現在所擁有的,恰恰來自她對於婚姻最反感的地方,那就是每天都要和另一個人相處合作。“我無法接受生活中的平庸,”弗朗西絲說,“即使在戀愛時候,若有人在我思考重要事情的時候來打擾我,那也是無法忍受的。有時臨時出現什麽事情,你還得擔心另一個人,要關心他,考慮到他的感受。比如你沒有事先安排,突然和別人一起出去吃飯時,你就得打電話告訴那個人,不是要征得他同意,而是應該這麽做。”
我也有相同的感受。在我20來歲和戀人分手後,我痛苦了一年才緩過來。在此之後,我有一種無牽無絆的感覺,就像基蒂和弗朗西絲說的那樣。我的生活都屬於我一個人,好心情自己維持,壞心情自己調整。我想看電視就看電視,我不用因為男朋友喜歡就得吃難吃的中餐外賣。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過日子:看書,聽音樂,連續幾個小時坐著抽煙思考。最重要的是,不會總是因為兩人合不來而磕磕碰碰,整天費盡心神,就是開心的日子也過得很不開心。
有時候,把獨身生活過好,就像是對那位不公平對待我們的前任的一種報複。而有時候,就像是想要證明(可能就是為了給自己看),我們不需要戀愛結婚也能活得有意義、有價值,甚至精彩。諾拉·埃夫隆曾經告訴我說,在她20多歲獨自生活在紐約的那段時間裏,她經常下廚,為自己準備一頓豐盛的美食,擺好餐具、餐巾和菜肴。如果是晚上在家,她說:“我就算好時間在九點鍾搞好,那時候電視上正好有我想看的節目,客廳裏擺著小餐桌,我就坐在電視機前吃著四個人的晚餐”。她就是用這種方式來提醒自己,她可以單身,但是家的感覺不能少。這樣來結束一天,她說,“就不會因為今天隻吃了酸奶而難過了”。
對於有些人來說,不會難過是因為她們沒有讓汙濁和馬虎粗糙滲入自己的生活,也沒有因為缺少社會學家埃裏克·克林伯格(eric klinenberg)所稱的“監督之眼”而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質或行為標準。而對於另一些人來講,這意味著她們有私密的空間來表達自己的一些小怪癖。
2012年,《紐約時報》刊出一篇關於一些獨居者生活的報道,其中,“樂單族”網站創始人薩沙·卡根(sasha cagen)講述了自己用一個紅薯做好幾頓晚餐的故事,作家凱特·波利克(kate bolick)(2015年出版《老姑娘》[spinster]一書的作者)說她喜歡吃堅果和瓜子,穿肥大的白色燈籠褲。還有一位未婚女子則說:“我一個人生活了六年,變得越來越古怪了”。她會在廣告時間原地跑,自言自語地講法語,讓衣服留在烘幹機裏穿一件拿一件。把幹衣機當衣櫥、穿沾滿瓜子的燈籠褲,這些常人不會做的事情,就是卡根所稱的“獨自生活時完全放鬆、做你自己的自由,這是許多人所羨慕的”。[2]
你開始感到憂慮:擔心自己無法擺脫對獨立生活的迷戀,擺脫在獨立生活中養成的怪癖。在我獨自生活的那些年裏,我也擔心,而且也經常有人提醒我,我的習慣變得越來越頑固,我太執著於自己的方式,以致無法讓他人走進我的生活。
這些焦慮並非毫無道理。真的是這樣,我單身的時候,會很快把有可能打擾我星期六早上生活習慣的男人們趕走。星期六的早晨是我專門留給自己的時間,我要在這個時候獨自享用早餐,我有個可笑的習慣——邊跳舞邊打掃房間,我痛恨有人打擾。追求者的電話打得太勤,我會感到壓抑;要求見麵太多,我會覺得像是得了幽閉恐懼症;對方不想去我喜歡的酒吧或餐館,或是非要我提早下班,我都會覺得很煩。我已經習慣並喜歡按自己的方式做事。而這些男人隻會把一切都搞亂。我知道這話聽起來挑剔、瑣碎、自戀,連我自己都是這麽想。我擔心自己變成了一個自私的怪物。
但是回想起來,我這麽努力地保護我的私人空間、作息時間和獨處的自由,也是一種防禦手段,為了不讓自己發展不是真心想要的關係。也許我對男人們太苛刻了,但同時我也確定自己對他們並不非常感興趣。這是肯定的,因為在六年裏我沒有維持過一段能超過三次約會的關係,然而一旦出現了我喜歡的人,什麽星期六早晨,什麽破習慣,什麽早下班,我都全然不顧了,他每次打電話來我都很開心。
有人難以相信有一些人真的喜歡一輩子或在某一段時間裏過單身的生活,而沒有發展傳統的戀愛關係或性關係,他們的不信任中也混雜著對樂此不疲地耕耘自己幸福的人的不滿。不婚人士數量的穩步上升,威脅著核心家庭最好、早婚最好、異性婚戀最好的傳統思想,獨身生活或許不久就會被說成是自私的行為。 <h4>自私與幼稚</h4>
24歲的艾莉森·特庫斯(alison turkos)是佛蒙特州的一名公共衛生活動家,她說她保持單身的主要原因是,她隻想專注於她的工作和社交生活,對別人的事情沒有興趣。她說,她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晚上有活動就會和朋友們外出,很少待在家裏,即使在家,“我也不想聽你說一天的事,討論你一天中發生的事,我隻想看看《公園與遊憩》(parks and recreation),聽聽潘多拉電台的節目,給我最好的朋友打打電話,開一瓶紅酒喝喝,然後自己待著。”
艾莉森和我說這些的時候停了停,像是聽出她所承認的這些,在這個到處宣揚年輕姑娘都在並且也應該尋找愛情的世界裏,是多麽的突兀。但是她笑了笑又接著說:“在別人看來,這就是我的自私,所以我會一直單身。”
艾莉森做出這樣嚴厲的自我剖析,主要是受我們社會向喜歡獨立生活的單身女性所傳遞的文化信息的影響。
“如果你單身,多半是因為你經常隻考慮自己,”在特蕾西·麥克米倫(tracie mcmin)於2012年所著的《為何你遲遲未婚》(why you’re not married yet)一書裏,“你是自私的”這一章的開頭是這樣寫的,“你隻關心你的大腿,你的衣服,你的法令紋。你隻關心你的事業,如果沒有事業,你就想著要當瑜伽老師……”被麥克米倫診斷為醜陋和不健康的自我關注行為,部分源於人可以不需要伴侶的大膽設想:“有時你會偷偷地想,”她寫道,“是否真的需要伴侶,也許你一個人過也很好……實話說別人都挺討厭的,他們不讓你把麥片當晚飯吃……他們老是躺在沙發上看你不喜歡的電視節目,老是吃你覺得很難聞的東西,除非那東西是你自己在吃。”
在2008年刊登於《大西洋月刊》上的《嫁給他》(marry him)一文中,作者羅莉·戈特利布(lori gottlieb)提出了類似的不過略為溫和的控訴,她說:“將近40歲的女人,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的朋友比她在中年時期遇到的那些男人,更能貼心地了解她,更能理解她的心情。她的品位和自我意識更加固定,她會說‘他要我搬去市區,但我喜歡自己海灘邊的家’或‘他太沒好奇心了’,要不就是‘我怎麽能和對狗過敏的人一起生活呢?’”這篇轟動一時的文章敦促女性,寧可降低擇偶標準也不要過單身的生活。
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的邏輯是錯誤的,她們把在獨立成年女性的生活中被視為基石的一些美好因素——事業心,對朋友的忠誠,對健康、寵物、家居和個人願望的用心——描繪成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再像卡通片那樣舉一些女人如何自我的例子,把它們放大到十分可笑的程度。
事實上,女性渴望找一個有好奇心的伴侶,猶豫是否該放棄自己喜歡的居所,這些根本不是什麽大錯,成年人喜歡寵物更是無可厚非,但是自己也沒有結婚的戈特利布卻認為,未婚女性是病態的、有缺陷的。她不動聲色地把她那個自私女性的話題擺出來,和人們心裏根深蒂固的期望對照:一個真心想愛和值得被愛的女人,就應該願意以伴侶為先。
現代人,尤其是女性,可能越來越不願意為建立核心家庭而做出妥協,比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更加惱怒的,是從事心理自助手冊寫作以外的一些批評人士。評論家本傑明·史華茲(benjamin schwartz)為埃裏克·克林伯格所著的關於美國單身獨居人數創最高紀錄的《單身進行時》一書作評,在這篇充滿憤怒的書評中他嘲諷說,是婚姻責任和家庭責任的坍塌,使人們對個人成就的追求變得更有可能。[3] 我們的建國之父們,史華茲說:“非常重視一個有機的社會……將社會價值觀內化,是防止自由變成放縱和混亂的主要保障”。然而這裏被忽視的是,那些社會價值觀和構成國家之本的有機社會,是建立在對公民選舉權的剝奪、對黑人種族和全體女性的奴役之上的。按照史華茲的說法,一個充滿不婚者的社會,他最後這樣抱怨道,會縱容“把自私當美德的奇怪思想”。
但是史華茲錯了,單身獨居並不等同於公民不再參與自由社會的建設。首先,有多項研究表明,單身人士在社區中的表現,不像已婚者那樣自私。
追隨著上幾代未婚女性的腳步(結果頗令人沮喪),2011年由現代家庭理事會(council on contemporary families)主持的一項報告顯示,84%從未結婚的女性(以及67%從未結婚的男性)會向其父母提供實際的幫助,相比之下這麽做的已婚女性隻占18%(已婚男性是38%)。這個更高比例的人群中也包括了未婚母親。推動這項研究的社會學家之一的內奧米·格斯特爾(naomi gerstel)告訴《紐約時報》:“沒有婚姻的人,有孩子或沒有孩子的,更可能去關心照顧別人……讓人產生疏離的不是孩子,而是婚姻”[4] 。
從未結婚的女性更可能參與政治、簽署請願書、做誌願者和參加集會。埃裏克·克林伯格也說過,單身獨居者更有可能參加講座,參與外麵的世界,相比之下已婚成年人會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家庭中,他們或許會出席子女學校的誌願活動,卻不一定會參加於自己或家人無益的組織活動。
未婚女性向世界貢獻的這些補償性能量值得讚賞,並且也和單身女性推動社會運動的曆史進程相一致;此外,它一語道破那些中傷女性自私自利的言論產生的原因——千百年來人們對女性預設的期望即為,她們是無私的。
在勢力強大的天主教會鼓勵人們早婚的中世紀歐洲,人們還有唯一可行的一種出路,那就是進修道院。在16世紀宗教改革之前,許多有錢人家把修道院看作是安置未能出嫁或備不起嫁妝的女兒的庇護所(或傾倒場)。[5] 然而一如往常,這是場非常明顯的交易:如果女性不能奉獻給婚姻,那就奉獻給基督吧。西歐的有些地方還有更激進的逃避方法,讓未婚女性成為貝居安會士——不避世隱居的半宗教性質的修女。許多女性選擇成為貝居安會士,漸漸地,貝居安會士被視作威脅。在1274年裏昂大公會議提交的一份報告中,奧爾米茨主教布魯諾(bruno)指出,貝居安會士很麻煩,因為她們“既逃避對神父的服從,又逃避對丈夫的服從”[6] 。
主教的反對更明確地強調了女性的生活目的:她們應該,而且從來都應該舍棄自己為他人奉獻,如果不為丈夫和孩子奉獻,那就為神父、為上帝、為父母、為社區奉獻。一旦女性所做的事不是為了服務別人,就立刻會被認為是大逆不道。
曆史學家李·弗吉尼亞·錢伯斯–席勒寫道,在19世紀,“和結了婚的姐妹一樣,南北戰爭前的許多大齡未婚女性患有損害健康的疾病,身體脆弱,時常出現倦怠憂鬱情緒,甚至精神失常”。但是,她接著又說:“大家普遍認同的是,女性不幸的根須,是在社會文化這塊貧瘠的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在這樣的社會文化裏,女性被要求極大地順從和依賴男人,被鼓勵在抹殺自我的條件下追求自我實現”[7] 。
也許正是要求女性進行自我否定的社會預期,培養了當代女性的消費欲和占有欲。
雖然我個人反感《欲望都市》中用大量名貴的鞋子、高檔的美食來顯示女性獨立的做法,但是我們對於應該把錢用於家居裝飾的觀念都已習以為常。看到凱莉·布拉德肖花幾百美元買一雙鞋子,我也許會吃驚地後退,但要是看到卡羅爾·布雷迪寫支票買窗簾我或許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尤其對女性來講,為自己添置東西是得之不易的自由。蘇珊·安東尼26歲開始當小學老師賺錢的時候,她已經兩次拒絕求婚,堅持單身。她給自己買了狐皮手套、白色的絲綢帽子、還有紫色的羊毛連衣裙後,寫信問家裏,要是她的夥伴們知道了會不會“因為自己已經結婚不能有漂亮衣服而感到難過”。[8]
1979年,《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報道稱,有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立體聲音響、藝術品、餅幹罐,還有家具,因為“單身女性也應該擁有好東西”,“誰想一直坐在裝橙子的板條箱上等到有人給你的手指套上婚戒呢?”[9] 適應這種新常態需要一個過程;因此該報解釋說,如果說這一代的未婚消費者“比她們的母親和祖母略微放縱了一點的話,那是因為她們認為自己‘值得這樣’”。
但是,社會對女性自我價值的許多認定,每一小步都走得十分漫長。早在十三年前就聲稱單身女性“自信,有安全感”的《紐約時報》[10] 在1987年又改變了自己的論調。它刊登了一個80年代中期的“恐怖”故事,“紐約有個單身的女性,聰明,有才氣,”故事的開頭這樣寫道,“她害怕夜晚降臨,害怕黑夜籠罩城市,害怕各家溫暖的廚房裏亮起燈火”[11] 。(顯然,《基督教科學箴言報》上報道的那些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的家具裏,並不包括燈。)
《泰晤士報》(times)稱,單身女性看上去“工作充實,好友成群,過完刺激的一天後又是各種文化活動,健身,吃中餐,泡澡”,但實際上她們“痛苦地抱怨她們的感情生活,她們對婚姻的期望”,而且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滿”。奇怪的是,很多接受采訪的女性看起來並非有那樣多的怨言或不滿,一名31歲的經理人員肯定地說她“對單身生活越來越滿意”。在文章的倒數第二段,作者援引了顯示“單身女性比已婚女性更快樂”的“幾項研究”,又自信地指出,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與一名發型師的觀點“完全相反”,那名發型師說她的單身顧客因為找男人非常苦惱。
沒錯,許多追求事業而不是家庭的女性都經曆過孤獨,但是這樣的孤獨是不是能夠通過婚姻來緩解,卻鮮有人關注。另一位女性經理人員在接受采訪時稱,有些人選擇不結婚就是不想經曆上一輩已婚女性的不幸:“當你想到自己母親的無助時,想到她無法選擇自己的生活時,你就會堅決地不想上當受人欺負。”
我們的社會向女性、尤其是成功女性傳遞的信息是,單身是她們自己的錯:一旦她們選擇了健身房和中國菜,就犧牲了溫馨明亮的廚房。言下之意就是說,女人得不到婚姻,是因為她們的生活太好,太充實,太強大了。
當人們說那些為自己而活的單身女性自私時,請別忘了,承認女性擁有獨立於他人、尤其是獨立於丈夫和子女的自由,這本身就是革命性的變化。一個真正的、女性以自我為中心的時代——女性承認自己的需求,並以自己的需求為重,就如她們一直被訓練著去照顧所有其他人的需求一樣——或許真的會讓女性幡然醒悟,糾正幾百年來被形塑的自我犧牲行為。
艾米娜·索烏也同意這樣的觀點,她給予他人的建議是“永遠首先選擇自己。女性是非常社會化的人,她們善於選擇和什麽樣的人打交道。如果把自己放在首位,你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條非同凡響的人生道路”。艾米娜十分清楚有很多人不讚同這些話。“若是你選擇為自己而活,就會有人說你自私,”她說,“但這不是自私,你有動力,你有夢想。說男人自私也沒那麽簡單。” <h4>古怪</h4>
單身女性從來沒有享受過美譽。宗教改革時期就有諺語說,至死未嫁的女性注定要“在地獄牽猴子”。約翰·多恩(john donne)和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都曾以不同的方式引用過此話。
盡管長久不婚或終生不婚已然成為一種新常態,盡管美國的結婚率變得更低、結婚年齡也更大,盡管單身人士幾乎占總人口的30%(超過核心家庭所占的比重),[12] 但是對單身人士尤其是單身女性的詆毀——變態,古怪,發育不全,不成熟——依然無法擺脫。
2012年,作家黛博拉·休娜曼(deborah schoeneman)發表一篇題為《長不大的女人》(“woman-child”)的文章,討論她所認識的單身女性對幼稚的奢華的沉醉,如閃亮的指甲油。同時,保守派專欄作家凱文·威廉姆森(kevin williamson)痛批了hbo的電視劇《都市女孩》,對於這部電視劇休娜曼也寫過:“(莉娜·杜漢姆)不如把它叫做《啃手指頭的女娃》(thumbsuckers),”威廉姆森則接著說,“叫它《紙尿布》(diapers)更合適,不過會嚇到觀眾的。”[13] 《都市女孩》裏的女主人公,因為都沒有生過孩子、照顧過嬰兒,所以在威廉姆森看來,她們都還是嬰兒。
在更正式的場合,成年之初的單身時期常被稱為“青春期的延續”或“成年青春期”,二十幾歲的未婚青年有時被稱為“孩童化的成人”。心理學家傑弗裏·阿內特(jeffrey at)建議人們使用“成人初顯期”的說法,承認這是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一如那些已獲正式承認的“童年”、“成年”和“中年”。“成人初顯期”是人類生命跨度中界限尚未完全確定的一個時期,常常隨著科學、醫學、工業化和民權運動的發展而變化。“成年青春期”給人的印象通常是已經長大成人,但是尚未就業、依然與父母同住的孩子。記者朱迪斯·舒拉維茨(judith shulevitz)做出了“20多歲的年齡是生命周期中的一個間歇期”的斷言,將單身生活視為成年過程的停頓。
我們可以將已經成年卻尚未結婚成家的這段時期,認為是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但是若把這段時期說成是本質上不成熟的一個階段,就有欠妥當了。畢竟,未婚生活不是真實人生的操練或預演或暫停。人生主要靠自己經曆,這一路上沒有什麽是成年青春期專屬的——工作、賺錢、花錢、戀愛、分手、婚前性行為,都不是。
雖說經濟不景氣時期也有成年的孩子與父母共同生活,但是這並不是新的家庭結構,曆來各個階層都經常會有成年子女和父母同住的現象,隻是我們並不覺得他們沒有長大。因為他們結了婚,有孩子,隻是幾代人共同生活在一個家庭裏。
同樣,在按照傳統結婚的成年人中也不乏幼稚的行為:期待成為被關注的中心,要求另一半伺候他們,給他們做飯洗衣,還要逗他們開心。而一直以來,鮮有女人抱怨有個不成熟丈夫的痛苦。
從許多方麵來看,在情感和物質方麵自給自足的獨身生活,要比(婚後)獲得成熟的生活狀態來得更加困難。一個人的生活意味著凡事都要自己擔當,不像有伴侶可以分憂,所有事情都要自己操心——自己做決定,自己擔責任,自己付賬單,自己清理冰箱,沒有正式的伴侶來幫助你。除此之外,我們還要麵對各種頑固不化的觀念,什麽衡量成功女性的標準不是事業有成,不是友誼,也不是令人滿意的兩性關係,而是結婚與否。
而同樣,形成這些觀念的原因,往往是人們潛意識裏認為,如果一個女人沒有結婚,那不是她自己做出的選擇,而是因為她沒有被選中——沒有人選擇她,沒有人想要她,沒有人珍視她。在我和第一位男朋友分手的痛苦過程中,我清楚地記得有一天,一位年長的男性朋友試圖安慰我,跟我說了他向自己妻子求婚的原因:“你不會讓那樣的商品一直放在貨架上。”我傷心地端坐在屬於我的貨架上,無人買無人愛,滿腦子想著他的那句話。
“在我的圈子裏,都是思想非常開通、非常有文化的人,”那位40歲的華盛頓小說家艾略特說,“他們也有這樣的觀念:怎麽回事?你怎麽還在貨架上?沒人買,那你一定是次品。”每次有朋友試圖用“你是人見人愛的!”這句話來安慰她時,她都能聽出這樣的意思。
盡管單身女性是美國增長最快的一個群體,但在自己許多同齡朋友結婚後依然單身的女性,還是經常有孤立的感覺。不僅是距離上疏離,更是因為她們的與眾不同。
在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我曾與我公公的一位朋友一起用餐,公公的這位朋友是一名50多歲的學者,未婚,她生活在美國的中西部地區,那裏,她的大部分同齡人都已結婚。當我大談有多少女性單身未婚的時候,她的眼神讓我惶惑不安。我(一個可以說有著傳統婚姻的女性)所描述的那個大而熱鬧的單身女性世界,對她來說非常陌生。在她的那個世界裏,她總感到自己是個異類,孤獨,受人排斥——就像在一個全是已婚婦人的世界裏,隻有她一個人單身。
52歲的南希·吉爾斯(nancy giles)是生活在新澤西州的一名電視評論員,她說,雖然她心裏清楚現在未婚女性越來越多,但是她潛意識裏還是有這樣的感覺,認為“單身女性的生活經曆是彼此隔離的,我們就像被放逐在孤島上,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個怪物”。吉爾斯認為這種感覺源於男性對單身獨居女性的不理解,無論她們不婚的選擇是有意還是無意。她記得自己曾給一位搭檔過的電台主持人造成了困惑,她說這位白人男性喜劇演員不知道如何看待她,“他無法將我歸類,”她說:“我既不是羅珊妮式的家庭主婦,也不是他經常取笑的那種老是遇人不淑的女人。那時候,我沒有和任何人約會,我也不是同性戀,他也不會說因為我是黑人的關係,但是他不知道該怎樣對待我,因為我就是這麽一個快快樂樂的普通人。為什麽我找不到男朋友?為什麽我沒有不開心?為什麽我不是那種厭惡男人的人?他的腦子裏始終掛著一個巨大的問號。”
在2011年進行的一項研究中,密蘇裏大學的研究人員對中產階級未婚女性麵對的壓力做了調查,發現這些女性在家庭和社區中都強烈地感受到來自他人的異樣眼光(尤其是在婚禮之類的場合,在拋捧花的時候更加明顯),在有些場合,人們預設所有成年女性都是妻子或母親,單身女性就會有一種自己是“隱形的”、不重要的感覺。這項研究從而得名“我未婚,我失敗,大家都來看著我吧”。[14]
還有人一直擔心,沒有婚姻的人是否會缺少存在感,尤其對於長久以來都因為與他人關係良好而受人重視讚美的女性來說。《當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對莎莉說了這樣一句台詞,像她這樣的年輕女性隻身前往紐約,有可能“死了兩個星期都不會有人注意到,直到臭味飄進樓道”。台詞很逗,但同樣令人心驚,尤其是讓我們這些偶爾感到擔心的人更加害怕——不締結傳統的婚姻,我們會不會就像脫錨的船隻,不光遊離於核心家庭之外,更與世界脫節。 <h4>孤獨</h4>
孤獨與一個人是否有伴侶並無直接的關係。記者朱迪斯·舒拉維茨(judith shulevitz)指出,近年來的研究顯示,長期孤獨是生物學層麵和細胞層麵發生的一種身體狀況。這種狀況至少有一部分是遺傳性的,還有一部分與我們還是新生兒和兒童時期的經曆有關,也就是在我們想要尋找伴侶、怯於尋找伴侶之前早已存在的。舒拉維茨說,當代的心理學家“確定孤獨是一種內在的主觀感受,而不是外在的客觀狀態”。總而言之,舒拉維茨認為,孤獨“是一種親密感的缺失”。而親密感的缺失不一定能夠通過婚姻得到緩解。
在45歲以上的成年人中,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人認為自己孤獨,而這些人並非都是單身。有過失敗的戀愛經曆或性關係的人都知道,親密感不會在你做愛的時候出現並停留,它也不一定會假以時日慢慢地、不知不覺地產生。相反,戀人之間的親密感往往會隨著時間漸漸消退。當你躺在理應是你最親近的人身邊,卻隻感覺不被理解、不被重視、沒有心意相通時,那反而是你最孤獨的時候。
在讀著梅根·奧魯克(meghan o’rourke)那部關於她母親被癌症奪去生命的回憶錄時,我被她那種因為要獨自承受而愈發強烈的悲痛震撼了。當寫到在母親生病期間自己的婚姻破碎時,奧魯克回憶起她在醫院遇見的那個和自己年齡相仿、顯然也承受著痛苦的年輕女人,頓時產生了一種特殊的親切感。然而當她再一次見到這個女人,看到她身邊陪著丈夫和孩子,就立即收起了天涯同命人的感觸。“我們是不一樣的悲痛。”她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奧魯克的想法不無道理,如果有伴侶陪伴在身邊和自己一起經曆困難,她的悲痛或許可以減輕。可事實上,對於和丈夫分手這件事,奧魯克是這樣描述的,“我不知道分手是不是,或者說多大程度上是我悲痛情緒的表達”。他們的分手恰恰證明,婚戀關係不一定能像奧魯克想象得那樣,減輕醫院那個女人的痛苦,它反而有可能讓受害的一方陷入那樣的痛苦。
奧魯克收回對那位已婚女子的共情心理,一部分原因在於她以為那位女子沒有結婚,因而帶著幻想中的滿足感去填補她的空白。如果說孤獨是親密感的缺失,那麽單身是孤獨的,因為相比之下我們想象中的婚戀關係總是親密的,沒有距離,沒有空虛,沒有惡言惡語,一切都是正常的。我們不會想象自己有一個糟糕的婚姻,也不會想象一度美好的婚姻可能變得沒有新鮮感、沒有性生活,變得無比艱難、帶來無限的痛苦。相反,我們總是幻想對方能分擔我們的艱辛,能讓我們傾訴痛苦和擔憂。在我們沒有伴侶的時候,想象中的那位就是特別指派給我們的,他們的責任和樂趣便是在我們生病時照顧我們,難過時安慰我們,給我們搓手捏腳,告訴我們一切都會好起來。
艾略特告訴我,她常常想,“身邊有一個無條件支持你,你也支持他的人會是怎樣呢?隻是看著這個人說‘今天好倒黴!’然後彼此鼓勁,這樣的感覺多好”。盡管她慶幸自己30歲以後能擁有單身的時光,有時間做著讓自己感到自豪的工作,但有時也會感覺,“就像有船駛過,而我卻錯過了。我過去沒有想過,也根本不可能料到,在我人生的這個階段,我竟是這樣的孤獨”。
當然,單身的人是孤獨的,然而,我們所有的人都曾孤獨過,我們有過孤獨的片刻,有過孤獨的日子,有過孤獨、沒有窮盡的寒冷季節。對於一些女性來說,她們孤獨是因為凡事都得依靠自己,或者說,凡事都得依靠自己,加重了她們的孤獨。 <h4>疲累</h4>
獨立生活,就算經濟上有能力照顧自己也會使人身心俱疲,沒有經濟保障,那就更是苦不堪言。除了精神上的壓力,獨立生活還要麵對各種非常實際的事情:打掃衛生,設置報警器,上班工作,換燈泡,水管泄漏,下水道堵塞,還有夜裏嘰嘰嘎嘎的怪響,這一切都會把晚結婚或不結婚的我們弄得精疲力竭。
瑞秋·克羅瑟斯(rachel crothers)寫於1910年的劇本《一個男人的世界》(a man’s world),講述一群生活在曼哈頓,不受陳規束縛的未婚人士的故事,劇中一名女性人物多年打拚下來疲憊不堪(當時的環境遠不如現在),向一位仰慕已久的單身朋友哭訴,“我努力奮鬥了十年,精打細算,受人冷落,裝得誌向滿滿,一心隻有工作,可你看看我——連下個月的房租都沒有著落。我太累了,受夠了……誰要是願意娶我,我就嫁給誰……我會的,誰給付賬單我就嫁給誰。噢,我好累,我受夠了”。
近年來,有關女性選擇退出職場,回歸家庭的話題寫得很多。一些受過良好教育、結婚較晚的職業女性有了家庭之後就辭去工作,依靠丈夫生活。我時常懷疑,當今女性選擇退出職場的做法除了說明家務勞動和家庭責任的分工一直不平等外,是不是還說明,她們在日益以工作為重的社會文化中獨自生活了幾十年後,人到中年,精力已經耗盡了。
我想這是人們因為長久單身,沒有妻子打掃屋子,沒有丈夫為我們掙錢,現在想擱起腳來放鬆休息的樸實願望,在與我同齡的女性和男性中都不乏這樣的人。我的一些經濟狀況穩定的同齡單身朋友也有這樣的想法,她們中有的年近四十,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卻依舊辭去了高強度的工作,或者自願降低薪水以減少工作時間。
雖說婚姻自古以來都是約束性的製度,但它同時也是分攤生活負擔的體係,雖然一個掙錢、一個做家務的分工常常是不平等的,但是當我們既要掙錢又要做家務,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待到中年之時,我們早就被生活拖垮了。
這裏所談的是很多單身人士往往不明白的一個道理:讓生活暫停是社會允許的。我深有體會,在成年後,隻有很少的時候有人會熱心地勸你休息、留給自己一點時間,一般是在你結婚和生孩子的時候。當然,對於美國大多數工薪族來說,蜜月假和產後帶薪假是白日做夢,但是白領階層的單身人士,以及那些沒有孩子的人,不但沒有人鼓勵他們給自己放假,他們還要經常替休假的同事幹活,工作更長的時間。在一個尚不能保障新父母在生育或領養孩子後的休假期間得到一份補助的國家,討論為單身人士或沒有孩子的伴侶提供帶薪休假,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如果我們想要保障職場中日益增多的未婚人士的權益,就必須認識到,需要停下來喘口氣、更好地工作和生活的,不僅僅是新郎新娘和那些剛有了孩子的父母。 <h4>恐懼</h4>
單身生活還有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那就是身體的不安全感,在我們享受著高度的社會自由的同時,恐慌感也如期而至。
在我20多歲和30歲出頭的時候,我和朋友常常在紐約的各個地方聊到深夜,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夜晚。有時候我們要到半夜,甚至淩晨四點才開始回家。那些夜晚我總是走在人行道上,穿過我所熟悉的街區,或從地鐵出來,聽著我的腳步聲在路麵上回響,是的,我的心情是愉快的,但同時我也非常警惕,生怕在街上遇到危險。四周的窗戶大都是黑的,且不說我在這樣的夜晚遭遇了搶劫,哪怕隻是絆倒,扭傷了腳踝,或者是撞了頭,有誰會知道呢?有誰在等著我回家嗎?誰也沒有。
獨立生活摻雜了生命中最好的和最糟的,有美妙的時刻,也有可怕的現實,這是天文學家瑪利亞·米切爾(maria mitchell)寫於1853年的一首詩中表現的主題,這首詩是詩人在35歲左右的時候寫給不知哪一個叫薩拉的人,其中有幾段如下:
你不曾獨自回家嗎,薩拉
其實沒那麽可怕,
我曾無數次獨自回家,薩拉
沒有男人陪伴我的身旁。
獨自行走在夜晚的路上,
可以學習很多很多的道理,
若有男士相伴,他會講個不停,
你便沒了自己的眼睛和思緒。
但是倘若你獨自一人,
夜晚陰雲密布,你雖害怕,
但你所有的感官都異常活躍,
去領略那光與影的美。
且聽那愉悅的話語,
一串串從天降下,
隻有在這獨自一人的夜晚,
你才能夠用你的雙耳去傾聽。[15]
單身生活中並存的刺激和危險,即便是有非常傑出的社會關係的那些人也能感受得到,比如安和艾米娜。
安形容她在洛杉磯的單身生活時說“每天都開心地獨自醒來,更開心地獨自入睡”,然而她回憶起有天晚上和被她稱為“我在洛杉磯的單身圈”的一些女子參加的倉庫派對:舞會上,吉納文(ginuwine)的《小馬》(pony)一奏響,她便衝進舞池,結果一跤絆倒,摔趴在水泥地上,她立即爬起來,還一直跳到舞會結束。但是在和一位朋友回家的途中,兩人在興致勃勃地去富克漢堡店的時候,安手一甩,肩膀脫臼了。朋友立即開車把她載到一家被她稱為“實在不咋樣的二十四小時急診中心”,那時已經是淩晨三點鍾了。
安是一個沒有穩定醫保的自由作家,她擔心自己的胳膊會花費一大筆錢。醫護人員還不允許她的朋友跟著她進去一起看醫生,安開始哭了。“豆大的淚珠往下掉,”她說,“我其實不怎麽哭,尤其是當著別人的麵,也不是自尊心的問題,我隻是不會那樣表達感情。但是那天我真的哭得很凶,我當時就在急診中心,還穿著髒兮兮的舞會裙子。”
送安來診所的朋友不得已先走了,她第二天早上還要開車去奧哈伊參加婚禮。獨自一人的安突然想起來,她的裙子是從背後扣起來的,可是這深更半夜的,胳膊又脫著臼,安明白,她隻能穿著裙子睡覺,直到第二天可以叫醒鄰居來幫忙。慌亂中她已經給艾米娜打了電話,因為艾米娜了解她的健康計劃,可艾米娜當時生活在華盛頓。“淩晨五點鍾,在我需要脫掉裙子睡覺的時候,有什麽用呢?”
就在那個時候,安開始對自己的想法產生了懷疑。“我一直相信,有了我的朋友圈,我可以無所不能讓自己百分之百地快樂,”她說,“但是那天晚上,我是真的沒有辦法。說真的,這是我單身生活中唯一一次感到那樣的無助。回家之後,我又哭了一會兒。”
沒有任何婚姻或認真的戀愛關係,可以保證一定不會發生像安那天晚上那樣的絕望:丈夫可能會不在家,可能會因為被吵醒而發脾氣,也可能不理不睬或笑話她。單身的安那天晚上也可以隨便勾搭一個人回家,這個人也許會比一些當丈夫的更加細心地照顧她。而她的朋友,要不是還得去奧哈伊,也是可以送她回家幫她換下衣服的。
但是,擁有同居伴侶的最大好處是——而且這常常是生活的現實——給予你陪伴的希望,一個暖心的人,他的責任是,幫你解扣子,在你年輕時在倉庫派對上把胳膊玩脫臼了的時候,在急診中心陪著你;在你年老的時候,在你生病的時候,在你生命快到盡頭的時候,這個人都會陪在你身邊。 <h4>疾病</h4>
有許多備受社會保守派推崇的研究顯示,婚姻能為健康帶來巨大的益處。“婚姻可以使男女更加健康長壽,”作家(也是強烈反對同性戀婚姻、反對墮胎的社會活動家)瑪吉·加拉格爾(maggie gagher)和琳達·維特(linda waite)在她們於2000年合著的《主張婚姻:為何已婚者更快樂、更健康、更富裕》(the case for marriage:why married people are happier,healthier and better off financially)一書中這樣寫道,“研究者們發現,即便考慮到婚前的健康狀況,已婚人士的死亡率要更低。甚至生病的已婚者也要比健康的單身者更加長壽。”[16] 蒂娜·菲(tina fey)曾經開玩笑說:“別擔心,單身女人,你們很快就會死去的”。
然而,這些研究也必然會反映出這樣的事實。首先,一般健康的人更可能結婚;其次,經濟條件優越的人——他們能夠承擔更好的醫療保健、更好的食物和更加有益健康的居住環境——是最有可能結婚的人。
很多研究在發現已婚人士更快樂、健康之外;還指出未婚人士也享受著同等的快樂;這兩個人群比離異、分居和喪偶的人要健康和快樂得多——後三類人的狀態也是因為之前有過婚姻。因此稱婚姻——僅指婚姻,而不是美好的婚姻——有利於提升幸福感和促進身體健康的說法,或許並不可信。
但如果是慢性疾病,的確有很有說服力的證據表明伴侶會起到積極作用。2013年發表在《臨床腫瘤雜誌》(the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的一篇研究報告顯示,已婚的癌症病人比單身病人有更好的治療結果,[17] 並指出單身病人因為沒有伴侶敦促他們及時就醫,有17%的人在確診的時候已經是癌症晚期了。單身癌症患者接受必要的治療,比已婚病人少53%,這個統計數據更反映了治療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後勤服務工作:有人給你支持和愛是有益健康的,而在你接受化療時,有人照顧孩子,有人賺錢,或者有人開車送你去化療,對健康也是頗有裨益的。
羅莉·戈特利布(lori gottlieb)那篇對婚姻的讚歌聽起來那麽有說服力,也有這方麵的原因。在發表於《大西洋月刊》上的那篇文章中,戈特利布說,即使是她那些婚姻並不那麽幸福的朋友,“都和我一樣,寧可在婚姻中感受孤獨,也不願意單身,因為他們,包括我,發現婚姻最終並不是為了心意相通,而是為了擁有一個隊友,即便他不是你的此生摯愛,也總好過誰都沒有”[18] 。
弗朗西絲·基斯林(frances kissling)是個十分享受孤獨的人,在我寫這本書期間,幾乎所有和我交談過的人中,她是最厭惡婚姻的一個。我們聊到她在50多歲時照顧母親的事,當時她的母親得了肺癌,快要不行了。有一天,基斯林幫著她虛弱的母親穿好衣服去看醫生,她回憶說:“母親突然看著我說:‘將來,誰來為你做這些呢?’我一下蒙了,”弗朗西絲說道:“天哪,以後誰來為我做這些?”
母親去世幾年後,基斯林被確診患有腎病。“這對我來說是非常艱難的事,因為死亡就在我的眼前,”她說,“如果你單身,你對待生病的態度真的就會不一樣。”基斯林繼續接受心理治療,她想重新審視自己的決定。“我們說到單身,說到現在多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要解決:我是單身。”
當然,即使有婚姻和子女,生老病死的殘酷事實也不一定就會改變。那些自我安慰以為結了婚就可以避免將來孤獨老去的人,往往不會考慮可能離婚、被拋棄,或早年喪偶這些非常現實的問題。我們一般不會想到,即使是在兩人彼此深愛、永遠相愛的最好情形下,當論及生命的終點時,我們都是在下一個令人心碎的賭注。因為生命不會碰巧在同一時間到期,即使婚姻再幸福,我們也還是有一半的概率死在伴侶之後。而統計又顯示女性比男性更長壽,且女性更傾向於找比自己年長的伴侶,概率因此就更大了。在美國,寡居女性的平均年齡是59歲,而2009年的數據[19] 顯示,70歲以上的女性中,超過一半的人寡居,是喪妻男性比例的兩倍多,這意味著,婚姻再幸福的女人也要經曆喪親的痛苦,接著還要獨自麵對這個世界——麵對自己的死亡。
是的,也許我們還有孩子,不管我們是單身還是已婚,子女的確也會給我們安慰、聯係和關懷。但是,任何一個在養老院或癡呆症中心打發時光的人都會告訴你,在你生命最後的日子裏,在經濟或情感上指望子女是不可靠的。這在美國尤其如此,因為在這個國家,階級不平等日益擴大,社會又沒有結構性的支持和福利提供給那些忙於生活、卻要請假照顧年邁的父母或祖父母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工作、伴侶和孩子。
2013年,《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故事,作者是一名喪偶不久的女性,她在故事中講述了自己的孤獨。她有子女,但是據她說,他們不能理解她的悲痛。她沒有朋友,深受孤獨的折磨,以至於有一天在開車的時候,就突然癱瘓不能動了。這個女人結了婚也養了孩子,但是在她垂垂老矣的時候,她發現自己還是孤零零一個人,因為伴侶的離去而變成了廢人。
“無論如何,我們所有人都是孤獨的,”弗朗西絲同意這一點,但是她又跟我說,我是結了婚的,而她沒有,所以我們兩個人的孤獨是不同的。她有許多朋友,感情非常好的朋友,但是本質上來說,她還是孤獨的。 <h4>野蠻的製度</h4>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解決孤獨問題的方法一定不是重新提倡人人都去追求婚姻。在這個婚慶業極其發達,而女性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想放棄婚姻的社會裏,人們很容易明白婚姻雖然可以緩解孤獨,但卻不是解決切身問題的可靠辦法。
的確,當我們和我們的朋友陷入愛河、有人陪伴和支持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慶祝,會激動,會充滿感激,但因此就認為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婚姻,掉進迪士尼和莎士比亞設下的陷阱,相信婚禮是故事的完美結局,就大錯特錯了。
我們必須記得,之所以今天有這麽多的女性選擇不結婚,其中有一個原因是,千百年來,婚姻基本上都是強製性的,很多已婚女性過得十分悲慘。
20世紀初,愛瑪·戈德曼(emma goldman)寫過婚姻如何強迫女性交出“她的名字,隱私,自尊,以及她全部的生活,‘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戈德曼指出,社會對婚姻的期望從一開始就決定了女性的不幸。“幾乎從嬰兒時期開始,”她寫道,“大多數女孩都會被告知婚姻就是她一生的最終目標……就像無聲的動物被養肥是為了被屠宰一樣,她生下來就是為結婚而準備的。”
英國護士的先驅、統計學家弗洛倫斯·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疑惑“女性有激情,有智慧,也有道德……為什麽社會沒有給她們可以施展這些長處的空間?”南丁格爾多次拒絕求婚,發誓要不惜任何代價躲避結婚,她認為婚姻“教會我們什麽叫‘沒有永遠’……這個無情的詞語,讓我們真實麵對生命的終結和死亡的冷酷。”[20]
19世紀作家喬治·桑(george sand)(本名阿芒迪娜·露西爾·杜賓)寫過這樣的話,“生命中隻有一種幸福,那就是愛和被愛”,她與作曲家弗雷德裏克·肖邦(frederic chopin)的婚姻也成為了美談,但是她卻把婚姻稱作是“野蠻的製度”,並在20多歲的時候帶著兩個孩子退出了婚姻。蘇珊·安東尼還在上寄宿學校的時候,得知幼時的一位朋友剛嫁了一個有六個孩子的中年鰥夫,便在日記中寫道,“我覺得換了任何女人都寧可做個老姑娘到死”[21] 。
甚至有些男性也意識到了婚姻製度對女性的不利。一位持上帝一神論立場(unitarian)的牧師、“女性的天地和職責”係列演講的講者喬治·博納普寫道,“婚姻是女性一生中的一個重大危機……如果她知道未來將是怎樣的生活,她或許會害怕退縮”[22] 。他接著又更加悲觀地說:“婚禮的歡聲笑語中隱隱透著悲傷,當那個光彩照人的美麗人兒走來,在所有的目光向她聚集、所有的心為她跳動的時候,我幾乎能想象到,她白色的婚紗變成了素服,臉上的紅暈化作了淚水”[23] 。
19世紀的一些不願意或未能結婚的女性,和過去幾百年來的其他女性一樣,轉向教會尋求安慰。1810年到1860年間,主張禁欲獨身的震顫派(shaker)團體成員數量逐漸增多,參與者大部分為女性。早在19世紀初就允許女性從事神職工作和組織廢奴運動的貴格會(quaker),更吸引了大批的單身女性加入。[24] 到19世紀中期,在費城,有40%的貴格會女性從未結婚。[25]
1904年,《獨立報》(independent)刊出一篇署名“單身女學士”寫的《我為什麽不結婚》,稱是為了試圖“說明為何如今會有如此多有知識、有文化的女性宣稱不願意走進婚姻”。文章的作者,據編輯說是一位“漂亮能幹”的年輕大學教師,她在文中說,她之所以不願意結婚,是因為“在我們快要結婚的時候,婚姻擺在我和那個男人麵前的巨大鴻溝,讓我驚駭了。那個時刻,不管是我們所接受的教育,還是我們對於未來的理想,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在她看來,婚姻於男性而言意味著“獲得了家庭生活,對他的工作事業是一種幫助,而非障礙”,但對她來說,“如果我結婚有了家庭,擺在我麵前的選擇就是放棄所有寶貴的夢想”。
“單身女學士”舉了一個例子,說一位教授辭去教職、結婚並生了三個孩子,她由此詰問,為什麽要把一個有學問的女性“關在育嬰室裏,讓她的精神活動被無窮無盡的家務負擔和身體勞累束縛,而她那位傑出又有魅力的丈夫卻在文學圈和社交圈中廣受追捧”?文章語氣中流露出一種張狂的、對男人幾近冒犯的自信,認為未婚女性的生活不僅是正常的,更是優越的。
現代讀者經常會耳聞一些批評者的回應,說什麽這是一種自私啦,說什麽要求太高終要付出代價啦之類。在1907年發表於《大西洋月刊》上的一篇關於為什麽美國會遭遇婚姻危機的文章中,記者安娜·羅傑斯(anna rogers)提前一百年就預見,將女性的挑剔歸於病態會使羅莉·戈特利布和特蕾西·麥克米倫的作品大受歡迎。羅傑斯嘲笑一些女性認定男人“必須有神一樣的體格……必須有財富,有智慧,有文化,有地位,還要脾氣好,跪伏在她的身邊,無限地愛慕著她”。羅傑斯在新女性不願意結婚的現象中看到了“當今個人主義的泛濫,對‘自我’這尊金牛犢的崇拜”。[26]
盡管今天的婚姻和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相比,在形式和感覺上都有了巨大的改善,但要說婚姻是治愈不快樂的良藥,是毫無根據的。
心理學家泰·田代(ty tashiro)在其2014年出版的著作中說,隻有十分之三的已婚者擁有幸福健康的婚姻,而不幸福的伴侶關係會使患病的幾率提高35%。[27] 另一位研究人員約翰·戈德曼(john gottman)發現,婚姻不幸福會使壽命縮短四年。[28] 對於婚姻製度的其他懷疑也滲透到了大眾文化和公共媒體中:耶洗別網(jezebel)有一個關於婚禮和婚姻的版塊,叫“可怕的你我”(i thee dread)。評論家艾力芙·巴圖曼(elif batuman)在2014年也指出,暢銷書和同名的賣座電影《消失的愛人》(gone girl)之所以引起大眾興趣,是因為大家普遍認同婚姻是一場綁架,“妻子就是那些消失了的人”。《消失的愛人》傳達出一個令人沮喪的寓意,巴圖曼這樣寫道,“那就是在女人一旦到了結婚和生育的年齡,這個真相便會顯現:她們精心打造和修護的自我身份從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為丈夫和子女犧牲這所有的一切”。
簡而言之,雖然單身生活有著各式各樣的弊端,但是婚姻的缺點也同樣不一而足。獲得牢固的婚姻,找到一個於自己有益的伴侶,談何容易。我們中的許多人依然遭遇著落入不幸婚姻的可怕命運,可是我們幾乎看不到什麽文章充滿焦慮地討論那些不幸的妻子,盡管這一人群基數眾多。有人做過研究,比較已婚女人性生活獲得幸福或事業獲得滿足的概率,和被恐怖分子殺害的概率哪個更大,卻幾乎沒有人來過問我們。
我們仍舊樂於將婚姻看成是女性故事的(幸福)結局,樂於看到她們追求幸福的決心。我們不會去問一個女性結婚後的命運如何,也不會認為她們婚姻中可能會遭遇的危機(有時隻是擔心、不滿或孤獨)是婚姻特有的問題,卻總是輕易地認為如果單身女性出現這樣的情況,就一定是因為她們沒有結婚。
這是非常糟糕的。如凱倫·德賓(karen durbin)於1976年在《鄉村之聲》上發表的文章“做一個獨身女人”裏所說,“比失去男人更可怕的,是失去你自己”。 <h4>得與失的權衡</h4>
1950年,在65歲以上的美國人中,有十分之一的人獨自生活。而今天,壽命的延長和離婚率的上升,使得這個比例提高至三分之一。[29] 此項統計數據既讓人擔心,又給人帶來了希望。這是因為,人們不一定要在傳統的家庭單位裏完成生老病死,社會壓力的增加促使我們以更加協作的態度來對待醫療保健、家庭事務的合作,以及安樂死。女性之間組成關係一直以來都是一種雖不完美但卻真實存在的選擇。正如弗朗西絲·帕沃爾·科布(frances power cobbe)在1869年所寫,“老處女也不會像單身漢那樣為孤單的歲月發愁。孤單的歲月是艱難的,但她會找一個願意和她分享孤獨時光的同性”[30] 。
而弗朗西絲·基斯林作為安樂死的支持者,說她和與她有著同樣想法的朋友已經立下約定,要幫助彼此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如果我哪天變成了我母親當年的狀態,那麽我和我這些朋友的約定就會起到作用”她說。而且事實上,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依賴伴侶和子女,就一定好過依靠朋友或鄰居。
越來越多的單身人士被迫互相依賴,讓人想起一個不被注意的女性主義研究課題:看護工作和家庭事務的社會化。除此之外還要建立對傳統異性戀婚姻之外關係的社會認同,而這一向是同性戀權利,特別是同性戀婚姻運動的主要奮鬥目標。賦予朋友和非傳統伴侶擬親屬的角色,允許他們進入病房,給予他們醫療辯護權和生命終結權,在為越來越多至死沒有婚姻的群體提供更多的臨終關懷上,以上舉措是至關重要。但是單身的擁護者貝拉·迪波洛認為,這也是同性婚姻運動一直沒有取得完全勝利的部分原因所在,同性戀婚姻運動強調的是要取得社會認可的婚姻。即便同性戀男女獲得了真實有效的婚姻平權,迪波洛寫道,“那些單身的人們,不管他們是異性戀、同性戀,還是別的,也將依然是二等公民”。
一些女性還在別的方麵尋求對女性伴侶關係的正式認可。
艾米娜和我談到“單身人士獲得讚美是多麽不容易”,說她從18歲開始就自己養活自己,“我所擁有的一切全都是我自己買的,但是這個社會沒有人為我唱讚歌,在我家人的眼中,我是個失敗者,因為到現在我還沒有伴侶”。她說她和安經常開玩笑說要做一個ted演講,話題就是“我們兩個應該結為夫妻,享受婚姻的好處。浪漫,我們是不感興趣的,但是單身的經濟狀況嘛,老天……你還得有些單身人士的入門裝備”。
當然,我們還需要承受得起的醫療保健和住房,以及穩定的社會保障和福利體係。國家必須發揮它的作用,為那些沒有傳統家庭單位的人群提供幫助。除了出台社會政策,我們的社會還必須承認獨立女性之間終生互相扶持、互相依靠的關係。
我們設想中的照護契約——不管締結的兩個女子是想要為人父母,或是為了享受稅收優惠,或是在年老得病時彼此尋求幫助——雖然聽起來有操作上的難度,因為這要看環境、看財力,還要看當事者是否可靠,但是就這方麵而言,它與傳統婚姻並無太本質的區別。傳統婚姻中,共同照顧孩子的承諾通常會因為離婚、疾病或死亡而無法履行,而照顧的責任也會更多地落在其中一方的身上,使另一方無法再參與進來。
也許,如果將來女性之間有更多互相照料,如果我們看到了成功的模式,上述的照護契約有可能變得更加可靠,覆蓋更多的人,成為全麵而又靈活(甚至在許多方麵比婚姻更加靈活)的保護機製,讓單身的人能夠在一起來抵禦生和死的殘酷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