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巴尼,誰給你問話的權力了?”


    “巴格利,請你做一下記錄好嗎?好了,沙米爾,這具屍體是有人趁夜偷搬進來的吧?”


    “應該是吧!白天時我們工人都在,外人混進來的話,很容易被發現的。”


    “是昨晚搬進來的嗎?前天晚上搬進來的可能性呢?”


    “前天嗎……”他雙手抱胸,思考了一下,然後說:“也有可能吧。因為昨天這裏沒有出貨,所以如果是前天晚上搬進來的,也不會被發現。”


    “那麽就是前天晚上了。”


    “巴尼,你憑什麽擅自決定?你快給我出去!你沒有搜查權。”巴格利又大吼大叫了。


    “外麵很冷,不是嗎?而且還在下雪。”


    “那你就安分地回去你住的地方,不要在這裏妨礙我們的調查工作!”


    “我沒有妨礙任何人,我隻是在幫忙。任憑這樣發展下去的話,迪蒙西會到處是屍體的。”


    巴格利咬牙切齒,鼻子跟眉毛都皺在一起。他恨恨的說:“我希望下一個屍體就是你!”


    這是警方人員不該說的話。我正想回他幾句時,教授開口了:“這裏的地板經常是濕的嗎?”


    “是的。”沙米爾回答。


    “晚上也一樣嗎?”


    “因為必須不斷的衝洗,才不會有血腥味。”


    “唔。這個村子處處都不上鎖,好像中世紀一樣,說不定下次就會在某人家裏的寢室發現屍體了。凶手可能在任何地方棄屍。這裏和倫敦的差別太大了。”


    “教授,這就是本地的優點。隻要事件沒被揭發,搞得人心惶惶,這裏依舊是平靜的小村莊。”我說。


    “可是,發生過可怕凶殺事件的地方,就是麻煩的地方。更何況凶手就像隱形人一樣來去自知,做什麽壞事都沒人妨礙得了他。”教授雙手抱胸地說。


    “你說得沒錯,教授。尤其是這裏隻有三個員警,要逮到凶手還真不容易。相形之下,以倫敦為連續殺人地點的凶手,就是大笨蛋了。”


    “照你的說法,全英國的犯罪者,都應該來迪蒙西犯案了。凶手又老是搶在我們的前麵,我們隻能團團轉地追逐看不見的凶手。”教授一麵在潮濕的鋪石地板上走來走去,一麵說:“一定得設下一些障礙,牽製凶手的行動才行。”


    “我馬上去設警戒線。”巴格利說,然後轉向工人,開始他那散文般的問話。


    “沙米爾,這工廠裏的工人中,有沒有人看到可能是凶手的可疑人物?”


    工人搖搖頭說:“剛才我一直在和同事討論這件事,大家都說什麽也沒看到。”


    巴格利連續提出老掉牙的問題,這對案子的進展一點助益也沒有,實在讓人看不下去。我站在他身旁觀察了半天,沒聽到任何一句能讓我產生一丁點佩服的問話。這次的事件不同於一般,凶手也不是一般人物,實在不是巴格利這種人應付得了的。


    “你知道波妮·貝尼這個女人嗎?”巴格利繼續問。


    “聽過這名字。和昨晚迪蒙西小旅館旁的事件有關。”


    “你們工人中,有人認識她嗎?”


    “沒有。”他立即肯定地回答。


    “那麽,菲伊·艾馬森呢?”


    “菲伊·艾馬森?這是誰?”


    “菲伊是……”巴格利開始述說。


    “巴格利,問這些沒有用啦。”我實在看不下去了,便忍不住插嘴阻止他。這一來,巴格利終於大發雷霆。


    “你很吵耶!你這個門外漢!剛才就叫你出去了,你沒聽到嗎?如果覺得外麵很冷,我的車子可以借你避寒!等這裏的事情結束,我會把你帶到酒瓶前的。”巴格利氣得頭頂冒煙,他的右手食指直直指著外麵的方向。麵對這個讓他完全摸不著頭緒的案件,他已經失去冷靜的態度,變得沒有理性和隻會叫囂。這樣的他,比酒精中毒的醉漢還沒用。我很想反駁他幾句,但是萬一他受不了刺激,不小心氣死了,這對我也很不利。不管怎麽說,這裏還有兩位警察在場,我還是少說兩句為妙。在他把我送到亞文酒館前,我最好少說兩句,才是上策。


    8


    我在亞文酒館的吧台邊一麵喝酒,一麵和琳達聊天時,突然覺得有個男人站在我旁邊。一看,原來是那位瑞典來的教授。


    “嗨,教授。”我說。


    “晚安。我可以坐在這邊嗎?”教授問。


    “當然可以。對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館是吧?命案的調查有進展嗎?”


    聽到我發問,教授一麵坐下,一麵說:“尹凡梅斯那邊已經來了一大隊幫手。目前已搜查過兩位死者的住處,村子的四周也詳細巡邏過,並在周圍各條街道設下警戒線,接下來要做的事,就是細部調查。這家酒吧的前麵,也在看守的範圍內。”


    “這裏?這種地方有什麽好看守的?”我問。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說。


    “嘿,教授,你不是說真的吧?”


    “為了不讓你喝超過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隊人馬被派來這裏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家夥的主意吧?”我笑著說。


    “是的。給我淡啤酒……不,還是給我一品脫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麵很冷。這樣的夜晚喝點啤酒也不錯。”教授靠著吧台,對琳達說。


    “外麵的雪呢?”我問。


    “雪已經停了。外麵並沒有積雪。”


    “哈,太好了。我沒穿靴子。靴子這種東西太貴了,我寧可拿買靴子的錢多買幾瓶酒。”


    “而且靴子也沒辦法讓人喝醉。”教授說。


    “完全正確。所以我不希望積雪。”


    “我早就說過,叫你去郵局上班了!”琳達拿著啤酒杯,在遠處一邊倒酒,一邊大聲說著。因為酒吧裏相當嘈雜,所以每個人說話聲音都很大。我用力揮揮手,對琳達的說詞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郵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會把我凍死。


    “總有積雪的時候呀。”琳達又說。她是在擔心我沒有付酒錢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轉頭再和教授說:


    “教授,為什麽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邊,也和巴格利無關,他應該不痛不癢吧?對了,難道他也擔心我沒有付酒錢的能力,怕我因為付出不出酒錢而犯罪嗎?”


    “想要錢喝酒而搶郵局嗎?”教授滿不在乎地說。


    “好耶!這是個好點子。那我就暫時去那裏工作一陣子,了解郵局的作業時間,要動手的時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靜地說。這樣可以讓人知道我還沒有醉,我腦筋還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牆。人在被逼到走投無路的時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過,依我看,丹弗斯局長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會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說。


    “曾經對我說,希望凶手下一個殺害目標是我的人,會為了不想讓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當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點因為教授的這句話而噴出來,那就太可惜這口酒了。我脾氣好,不會瞧不起任何人,或許迪蒙西村子裏的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選擇朋友的權利吧?我可不想和那個胖局長成為好朋友。我正想這麽說時,教授的啤酒來了。


    “來,乾杯。”教授舉起大啤酒杯,對著我說。


    “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嗎?”


    “為了你們的友情。”


    我們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為什麽說我會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後,我提出問題。但是我在聽對方回答前,又說:


    “不過,我大概來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為我覺得我會在癌症發作前,就去那個世界了。”


    “是嗎?那麽局長一定會很寂寞,因為少了一個可以吵架的對象了。”


    “我不會讓癌細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現在要盡情的喝酒。不過,教授為什麽會這麽想呢?”


    “推理呀!”教授說。


    “啊!對噢!教授是歐洲第一名偵探。那麽,你是怎麽推理的?”


    “你的臉是紅色的。”他盯著我的臉看,然後說。


    “啊,我並不是隨時如此,不過,我一喝酒就會臉紅。然後呢?”


    “喝酒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自然的、自主的情況下喝酒,另一種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況都屬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漸漸變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後者。變成後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臉是紅色的。”


    聽他這麽說,我不禁想起從前的事。我開始喝酒時,還是個學生,那是幾乎已被我遺忘的時代。


    “哈,或許是吧。我年輕時確實喜歡喝悶酒。”我點著頭說。


    “酒精被胃或腸壁吸收後,會集中在肝髒,然後轉變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質,是一種致癌物,對人體有不良影響,它會傷害細胞,在身體的各個部位引發癌細胞的活動。不太會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後會有不舒服、嘔吐等醉酒的感覺,就是從肝髒散發到身體各處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過,肝髒裏有某種酵素,可以將有害的乙醛轉換成對人體無害的物質。”


    “嘩,太好了。”


    “一個人的酒量如何,就看體內這種酵素力量的強弱。這種酵素的力量強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愛喝悶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強度。”


    “例如我嗎?”


    “有這個可能吧?”被他這麽說,我點頭了。


    “比例上,這種人的臉會呈現紅色。還有,剛才說的乙醛如果沒有被妥善分解的話,就會積存在肺部,然後借著呼吸,從氣管跑出去。這種時候,周圍的淑女就會皺起眉頭,和散發出酒臭味的醉漢保持距離。”


    “這個你就不必替我擔心了,因為我周圍的淑女和我是同類。琳達,我說得沒錯吧?”我說著,就嗬嗬嗬地笑了。


    “那個氣息也會進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飽含乙醛,就會不斷地從食道流入胃裏。這是喜歡喝悶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現象。這樣你明白了嗎?巴尼,你每天這樣喝酒,不僅你的呼氣中有乙醛,你嘴巴裏的唾液也飽含乙醛。這種致癌物質會持續不斷地傷害你喉嚨或食道的黏膜,總有一天會引起你體內癌細胞的活動。”


    “教授,不要說了。”我心驚膽戰地說。教授的這席話實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還能夠暢快痛飲的人。喝酒是我的權利。萬一得了癌症,那就隻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萬一藏在枕頭下的酒瓶被發現了,我的頭一定會被人用金屬臉盆鏘鏘鏘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醫院凶悍的護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過,真的會那樣嗎?”


    “現在還是假設的狀況。不過,可能性很高,相信總有一天會得到證明。”教授很直接地說。


    “巴尼,這是醫生說的,一定沒錯。”在一旁認真聽著的琳達說。


    “教授,你的話很有意思,下次請開堂課,專門講解這次的命案吧!好嗎?”我很讚成琳達的要求。與其聽他解說可怕的乙醛,我更想聽他談論命案的事。


    “我現在還分析不出這命案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不過,若像電視新聞那種程度的報導,我大概還辦得到。”


    “教授,那麽我們先來討論一下菲伊吧!我們可以認定消防車上的女屍就是菲伊·艾馬森嗎?”我問。


    “綜合附近鄰居的說法,以及柯妮·達文生的保證,那具屍體應該就是艾馬森女士沒錯。”教授點頭、很肯定地說。我和琳達麵麵相覷。


    “果然就是她!那麽,她是怎麽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膚上留有明顯的勒痕,而且身體上沒有別的傷痕。”


    “那麽再來談冷凍庫裏的無頭裸屍吧。那是波妮的屍體嗎?沒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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