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職業外交官高羅佩(r. h. van gulik),(1)因撰寫《秘戲圖考》(2)及《中國古代房內考》(3)兩書而馳名歐美與東方,由此奠定他作為漢學家的學術和曆史地位。兩書先後問世迄今已數十年,在此期間這方麵的研究已有許多新進展;則今日回顧高氏兩書,就其得失及有關問題作一專題研討,既有必要,亦饒有趣味。


    一、“兩考”緣起,及其作意、內容與結構


    高氏生前先後在世界各地出版論著、小說、譯作及史料凡十六種(4),從這些出版物足可想見其人對古代中國及東方文化興趣之深、涉獵之廣。其中在歐美最為風靡者為高氏自己創作之英文係列探案小說《狄公案》,(5)自1949年出版起,至今在美、英等國再版不絕。書中假托唐武周時名臣狄仁傑,敷演探案故事,致使“狄公”(judge dee)在西方讀者心目中成為“古代中國的福爾摩斯(s. holmes)”。高氏對古代中國社會生活、風俗民情及傳統士大夫生活方式之深入理解,在《狄公案》中得到充分反映——此為撰寫“兩考”必不可缺之背景知識。


    《房內考》原版書影


    “兩考”之作,據高氏自述,發端於一“偶然事件”。(6)高氏在日本購得一套晚明春宮圖冊《花營錦陣》之翻刻木版(7)——中國色情文藝作品收藏家在日本不乏其人,高氏也熱衷於搜藏及研究晚明色情文藝,認為這套印版價值甚高,遂著手將其印刷出版。起先隻打算附一篇關於中國春宮圖藝術的概論,及至動筆撰寫,始覺洵非易事,還須了解更多關於中國古代性生活、性習俗等方麵的知識;因感到在此一領域並無前人工作可資參考,(8)高氏隻好自己來作“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功夫,於是有《秘戲圖考》之作,1951年印行。數年後,此書在學術界引起一些反響與爭論(參見本文第五節),高氏自己也發現了一些新的相關資料,方思有所修訂,適逢荷蘭出版商建議他撰寫一部“論述古代中國之性與社會”的、麵向更多讀者的著作,於是有《中國古代房內考》之作。(9)


    《秘戲圖考》全書共三卷。


    卷一為“一篇漢至清代中國人性生活之專論”,又分為三篇。上篇為中國古代與性有關的文獻之曆史概述;中篇為中國春宮圖簡史;下篇為《花營錦陣》中與圖對應之二十四闕豔詞的英譯及注解,主要著眼於西人閱讀時的難解之處。


    卷二為“秘書十種”,皆為高氏手自抄錄之中文文獻。第一部分係錄自日本古醫書《醫心方》卷二十八之“房內”、中醫古籍《千金要方》卷二十七之“房中補益”,以及敦煌卷子伯二五三九上的《天地陰陽交歡大樂賦》。(10)第二部分為高氏搜集的明代房中書《純陽演正孚祜帝君既濟真經》《紫金光耀大仙修真演義》《素女妙論》,以及一種殘頁《某氏家訓》。第三部分為兩種春宮圖冊《風流絕暢圖》《花營錦陣》之題辭抄錄。又有“附錄”,抄錄若幹零星相關史料,最重要者為四種色情小說《繡榻野史》《株林野史》《昭陽趣史》及《肉蒲團》中的淫穢選段。


    卷三即全書最初方案中的主體——《花營錦陣》全冊(二十四幅春宮圖及各圖所題豔詞)。此外在卷一中,還有選自其他春宮圖冊的春宮圖二十幅,其中十幅係按照晚明春宮圖木刻套色彩印工藝在日本仿製而成。(11)


    考慮到《秘戲圖考》後兩卷內容不宜傳播於一般公眾之中,高氏未將該書公開出版,僅在東京私人印刷五十部。全書自首至尾,所有英、漢、梵、日等文,皆由高氏親筆手書影印。高氏將此五十冊《秘戲圖考》分贈世界各大圖書館及博物館。他認為“此一特殊專題之書,隻宜供有資格之研究人員閱讀”。(12)他後來公布了此書收藏單位的名錄,但隻包括歐美及澳洲之三十七部,而“遠東除外”。(13)根據現有的證據,中國未曾獲贈。


    《房內考》在很大程度上可視為《秘戲圖考》卷一那篇專論的拓展和擴充。他打算“采用一種視野開闊的曆史透視,力求使論述更接近一般社會學的方法”,(14)意欲使兩書能相互補益,收雙璧同輝之功。《房內考》分為四編,用縱向敘述之法,自兩周依次至明末,討論古代中國人之性生活及有關事物。為使西方讀者對所論主題易於理解,還隨處插敘一些王朝沿革、軍政大事之類的背景知識。因《房內考》麵向大眾公開出版,書中沒有淫蕩的春宮圖、色情小說選段、全篇的房中書等內容;若幹事涉穢褻的引文還特意譯為拉丁文。


    二、“兩考”成就及有價值之論點


    由上文所述,已可略見高氏其人對於中國古代文化有甚深切之浸潤及理解體驗,因而高氏與其他西方漢學家相比,甚少“隔”之病。故“兩考”不僅成為開創之作,其中還多有高明的見解與論斷。


    “兩考”之前,對於古代中國人性生活的專題論著,在西方可說是完全空白。既無客觀之作,自然誤解盛行,那些涉及此事的西人著作給人的印象往往是:中國人在性生活方麵是光怪陸離、荒誕不經,性變態廣泛流行,要不就是女人的小腳或是色情狂……西人如此,猶可以文化隔閡解之,然而求之於中土,同類論著竟也是完全空白,就不能不使人浩歎中國人在這方麵禁錮之嚴、忌諱之深了。(15)正因如此,高氏“兩考”之作雖難盡美,但開創之功已是無人可比。(16)而直至今日,“兩考”仍是西方性學及性學史著作家了解中國這方麵情況之最主要的參考文獻,也就毫不奇怪了。(17)


    “兩考”中不乏高明見解及有價值之論述,特別值得捐出者有以下數端:


    甲、房中術為中國多妻家庭所必需


    高氏確認中國古代是通行一夫多妻家庭製度的,至少上層社會是如此——他認為這一點是如此顯而易見,以至無須進行論證。(18)在此一正確認定基礎之上,高氏能夠對一些重要而奇特的曆史現象作出圓通的解釋。其中最特出者為房中術。中國古代房中術理論的基本原則是要求男子能“多交不泄”,即連續多次性交而不射精,甚至達到“夜禦九女”的境界;這一原則垂兩千年而不變。高氏指出,這是由於在多妻製家庭中,男性家主必須讓眾多妻妾都得到適度的性滿足,始能保證家庭和樂:


    這些房中書基本上都屬於指導正常夫妻性關係的書。我說“正常”,當然是指相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結構來說的正常。這些材料中談到的夫妻性關係必須以一夫多妻的家庭製度為背景來加以考慮。在這種製度中,中等階層的男性家長有三四個妻妾,高於中等階層的人有六至十二個妻妾,而貴族成員、大將軍和王公則有三十多個妻妾。例如,書中反複建議男子應在同一夜裏與若幹不同女子交媾,這在一夫一妻製的社會裏是鼓勵人們下流放蕩,但在中國古代卻完全屬於婚內性關係的範圍。房中書如此大力提倡不斷更換性夥伴的必要性,並不僅僅是從健康考慮。在一夫多妻製家庭中,性關係的平衡極為重要,因為得寵與失寵會在閨閣中引起激烈爭吵,導致家庭和諧的完全破裂。古代房中書滿足了這一實際需要。(19)


    為了讓眾多妻妾都能得到性滿足,男子必須掌握在性交中自己不射精卻使女方達到性高潮的一套技巧。房中術理論中的“采補”、“采戰”等說,也都可溯源於此。高氏從多妻家庭的實際需要出發來說明房中術的原則及其在古代中國之長期流行,自然較之將房中術說成“古代統治階級腐朽糜爛的生活所需”、“滿足獸欲”、或者“中國古代重視房中保健”等,要更深刻而合理得多。


    乙、“後夫人進禦之法”精義


    《周禮·天官家宰》“九嬪掌婦學之法”鄭立注中有如下一段:


    自九嬪以下,九九而禦於王所。……卑者宜先,尊者宜後。女禦八十一人當九夕,世婦二十七人當三夕,九嬪九人當一夕,三夫人當一夕,後當一夕。


    古今學者嚴重誤解上引這段鄭注者,不乏其人。主要的誤解在將“禦”字理解為現代通常意義上的性交,遂謂在一月之內天子要性交242次,(20)斷無可能;顧頡剛斥之為“經學史上的笑話”,不料自己反倒鬧出笑話。(21)其實這裏“禦”可理解為“待寢”,未必非逐個與天子性交不可:即便真的“雨露承恩”,天子也必行房中之術,依“多交不泄”之法,故“夜禦九女”確有實踐的可能。(22)高氏並未提及這些誤解(很可能他並未見到),但他根據對房中術理論的理解,為此事提出了極合房中術之旨的解釋:


    低等級的配偶應在高等級的配偶之前先與王(按即天子)行房交媾,並且次數也更多。而王後與王行房則一月僅一次。這一規定是根據這樣一種觀念;……即在性交過程中,男人的元氣是由女人的陰道分泌物滋養和補益。因此隻有在王和低等級的婦女頻繁交媾之後,當他的元氣臻於極限,而王後也最容易懷上一個結實聰明的王位繼承人時,他才與王後交媾。(23)


    高氏對“後夫人進禦之法”的解釋,較之前人僅從鄭注中談及月相而望文附會,(24)無疑深刻合理得多,至少更具實證色彩。


    丙、古代中國人性行為非常健康


    高氏曾寓目中國春宮畫冊十二種,共三百餘幅,他統計了其中所描繪的性行為姿勢,得到如下結果:(25)


    高氏認為,“性學家會同意上表是健康性習慣的良好記錄”。(26)他認為古代中國人很少有變態性行為——在傳世的房中書中未見這方麵的任何討論,其他文獻中也極少這類記載。(27)隻有女性同性戀(lesbianism)在他看來似乎是一個例外:


    在一個大量女子被迫密近相處的社會中,女性同性戀似乎相當常見。……女性同性戀被認為是可以容忍的,有時甚至被鼓勵。(28)


    此處高氏仍立足於對古代中國上層社會多妻製的考慮。


    盡管高氏對古代中國人性行為的了解主要限於春宮圖,而且他也未能注意到在浩瀚的中國古籍中其實可以找到相當多的性變態記載,(29)但是他下麵的論證仍不失其雄辯合理:春宮圖本有煽情之首,畫家自當竭盡其想象力以作藝術之誇張,況且晚明時代正值一部分士大夫放蕩成風,而三百餘幅春宮圖中仍未畫出多少變態性行為——勉強要算,也僅有口交、肛交和女性同性戀三種,可見古代中國人性行為的主流是很正常而健康的。(30)這一結論就總體而言是正確的。


    丁、士大夫狎妓動機


    高氏對於古代中國士大夫與妓女(通常是藝妓之類較高等的妓女)的交往,所涉史料雖不甚多,卻有頗為真切的理解。他認為在這種交往中肉欲的滿足“是第二位的因素”,而許多士大夫與藝妓交往甚至是為了“逃避性愛”,高氏論此事雲:


    瀏覽描寫這一題材的文學作品,你會得到這樣一個印象:除必須遵守某種既定社會習俗外,男人常與藝妓往來,多半是為了逃避性愛,但願能夠擺脫家裏的沉悶空氣和出於義務的性關係。……他們渴望與女子建立一種無拘無束的朋友關係,而不必非導致性交的結果不可。(31)


    高氏的理由是:能夠交往高等妓女的士大夫,家中多半也妻妾成群,不僅不存在肉欲不得滿足的問題,相反還必須維持“出於義務的性關係”,有時殆近苦役。高氏此說,因特別強調了一個方麵,聽起來似乎與多年為大眾所習慣的觀念(狎客漁色獵豔荒淫無恥,妓女水深火熱苦難無邊)頗相衝突,但考之史實,實近於理。古代中國社會中,受過最良好文學藝術教養的女性群體,通常既不在良家婦女,也不在深宮後妃(個別例外當然會有),而在上等藝妓之中:故士大夫欲求能夠詩酒唱和、性靈交通之異性朋友,舍此殆無他途。(32)在這類交往中,狎客與妓女之間仍存在著某種“自由戀愛”的氛圍——性交既不是必須的,尤其是不可強迫的。(33)


    戊、關於“清人假正經”


    高氏在“兩考”中多次抨擊清朝人的“過份假正經”(excessive prudery)。例如:


    中文著作中對性避而不談,無疑是假裝正經。這種虛情矯飾在清代一直束縛著中國人。……他們表現出一種近乎瘋狂的願望,極力想使他們的性生活秘不示人。(34)


    他將他所見中國書籍中對性諱莫如深的態度(其實並非全是如此)也歸咎於清人的“假正經”;甚至認為“清朝士人刪改了所有關於中國性生活的資料”(35)。


    盡管中國人對性問題的“假正經”未必從清代方才開始,(36)這種“假正經”也遠未能將道學家們看不順眼的書籍刪改、禁毀淨絕,但高氏的抨擊大體而言仍十分正確。高氏有感於清代士人每言“男女大防之禮教”自古而然,兩千年前即已盛行,遂自陳《房內考》的主旨之一,“就是要反駁這種武斷的說法”(37)。高氏的這一努力,對於曆史研究而言固是有的放矢,就社會生活而論且不失其現實意義。(38)


    己、道教與密宗“雙修術”之關係


    高氏在《秘戲圖考》中已經注意到,中國道教房中采補雙修之術(特別是孫思邈《千金要方·房中補益》所述者),“與印度密教文獻和一些似以梵文史料為基礎的文獻中所說明顯相似”。(39)他對此作了一些討論,但對兩者之間的關係尚無明確看法。十年後在《房內考》中,他對此事的論述發展為一篇頗長的附錄,題為“印度和中國的房中秘術”,其中提出一種說法,認為早在公元初就已存在的中國房中秘術曾“理所當然”地傳入印度,至公元七世紀在印度站住了腳,被吸收和采納。關於雙方的承傳,高氏的結論是:


    中國古代道教的房中秘術,曾刺激了金剛乘在印度的出現,而後來又在至少兩個不同時期以印度化形式返傳中土。(40)


    這兩次返傳,一次是指密教在唐代之傳入,一次則以喇嘛教形式在元代傳布於中土,兩者都有男女交合雙修的教義與儀軌。


    高氏此說的主要價值,在於指出了中國道教房中雙修之術與密宗金剛乘、印度教性力派(二者常被統稱為“但特羅”,即tantrism)雙修之術有相同之處。至於印度房中雙修秘術來自中國之說,則尚未能就成定論,因為印度秘術的淵源也很久遠。(41)


    最後可以提到一點,自從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說在20世紀上半葉盛行之後,頗引起一些西方學者將之應用於曆史研究的興趣,在漢學家當中也不乏此例。(42)然而高氏在“兩考”這樣專門研究性文化史的著作中,倒是連弗洛伊德的名字也從未提到,書中也看不見受精神分析學說影響的跡象。


    三、《房內考》總體上之欠缺


    對於高氏“兩考”,如作總體評分,則《房內考》反遜於十年前之《秘戲圖考》。因《秘戲圖考》涉及領域較窄,所定論題較小,隻是討論晚明色情文藝及其曆史淵源,高氏對此足可遊刃有餘。而且書中對於春宮圖冊及其印版、工藝等方麵的詳細考述,又富於文化人類學色彩,極具實證研究的價值。但到《房內考》,所設論題大大擴展,高氏“起家”於春宮圖之鑒賞,對於中國古代其他大量曆史文獻未能充分注意和掌握運用,因此難免有些力不從心。此外,無可諱言,高氏在社會學、史學、性學等方麵的學識與理論素養,對於完成《房內考》所定的龐大論題來說是不太夠的。


    《房內考》對史料掌握運用的欠缺,大略可歸納為三方麵,依次如下:


    其一為哲學與宗教典籍。先秦諸子或多或少都注意到性問題,而以儒家經典對此最為重視。高氏僅注意到《禮記》中的一些材料,並搜集了《左傳》中的若幹事例,但未作任何深入分析;其他大量史料皆未涉及。道教中的材料,高氏注意較多。(43)佛教雖被視為禁欲的宗教,但佛典中也以一些獨特的角度(如為禁欲而定的戒律、“以欲鉤牽而入佛智”等)涉及性問題。高氏對這些都未加注意,隻是將目光集中於金剛乘的雙修術上。


    其二為曆朝正史。史官雖各有偏見和忌諱,但並未在正史中完全回避與性有關的問題。就性與社會、政治等方麵關係而言,正史中大量材料,是其他史料來源無法替代或與之相比的。這方麵的史料高氏幾乎完全未加注意;造成如此嚴重的資料偏缺,令人奇怪,因為以高氏的漢學造詣和條件,他應該很容易了解這方麵的史料。看來高氏從鑒賞晚明春宮圖入手而進入這一領域,雖然能見人之所罕見,卻也從一開始就局限了他的目光。


    其三為浩如煙海的稗官野史,包括文人的雜記、隨筆、誌怪小說之類。這類作品在題材上幾乎沒有任何限製,由於多屬私人遊戲筆墨。因而政治或道德方麵的忌諱也少。許多文人私下所發表的對性問題的看法和感想,許多關於性變態的記載,以及關於娼妓業的社會學史料,都保存在稗官野史之中。在這方麵,高氏隻注意到了極小的一部分,而且所引材料也缺乏代表性。此外對於反映文人個人精神世界的大量詩文,高氏也隻是偶爾提到個別例子(如薛濤、魚玄機的詩,此等處高氏有點獵奇之意),基本上未能掌握運用。


    最後,在評價“兩考”相互間高下時,有一點必須指出,即《房內考》中幾乎所有重要論點都已在《秘戲圖考》中出現,《房內考》隻是增述了有關史料和外圍背景。對於論題專門的《秘戲圖考》而言,這些重要論點(參閱本文第二節)足以使該書顯得厚重、淵博;但對於論題龐大的《房內考》而言,這些論點成為題中應有之義,處理起來就有“吃力不討好”之虞了。


    四、“兩考”具體失誤舉例


    “兩考”為開創性之研究,況且高氏以現代外國之人而論古代中國之事,則書中出現一些具體失誤,自在情理之中。茲舉證若幹例,以供參考:


    高氏認為“中國社會最初是按母權製形式(matriarchal pattern)組成”(44),但是現代人類學理論普遍傾向於否認這種製度的真實性,因為迄今尚未在人類曆史上發現任何母權製社會的確切證據;在中國古代也沒有這樣的確切證據。(45)


    高氏在《房內考》中引述《左傳·哀公十一年》衛世叔離婚一事時,將“侄娣來媵”之“娣”誤解為侄之妹,而實際上應是妻之妹。(46)


    又同書中高氏引述《世說新語·賢媛》記山濤之妻夜窺嵇康、阮籍留宿事,說這是山濤妻想驗證嵇、阮之間有無同性戀關係(47),未免附會過甚。


    高氏有時年代錯記、引文有誤,這類小疵此處不必一提,(48)也無傷大局。但他也時常出現不該有的“硬傷”。


    比如他搜集、研讀中國古代房中書甚力,卻一再將《玉房秘訣》中“若知養陰之道,使二氣和合,則化為男子;若不為男子,轉成津液流入百脈……”這段話誤解為“一個女人如何在交合中通過采陽而改變性別”(49),並與“女子化為男子”之說扯在一起。(50)然而隻需稍稍披閱《玉房秘訣》等高氏經常引用的房中書,就可明白上麵那段話,是說男精可在子宮內結成男胎,(51)若不結胎,也能對女方有所滋養補益。


    春宮圖的評述、鑒賞,應是高氏無可爭議的“強項”,然而他在這方麵也有令人不解的硬傷。最突出的一例,是在談到春宮圖冊《花營錦陣》第四圖時,高氏描述其畫麵雲:


    一個頭戴官帽的男子褪下了褲子,姑娘(此處高氏原文為girl)的褲子則脫在桌上。姑娘的一隻靴子已脫落。(52)


    然而檢視《秘戲圖考》中所印原圖,這個所謂的“姑娘”穿的卻是男式靴子,脫落了靴子的那隻腳完全赤裸著,是一隻未經任何纏裹摧殘的健康天足。這樣問題就大了:因為按晚明春宮圖的慣例,女子必定是纏足,而且在圖中女子全身任何部位皆可裸露描繪,隻有足絕不能裸露;對於這一慣例高氏知之甚稔,並不止一次強調指出過,例如他說:


    我尤其要指出中國人對表現女性裸足的傳統厭惡。……隻要讓讀者知道女子的裸足完全是禁忌就夠了。即使最淫穢的春宮版畫的描繪者也不敢冒犯這種特殊禁忌。(53)


    既然如此,此《花營錦陣》第四圖(高氏指出它是從另一春宮圖冊《風流絕暢》中移補而來)就不可能是描繪男女之間的事。事實上它描繪的是兩男肛交,其題詞《翰林風》也明確指示是如此。(54)高氏之誤,可能是因原圖上那少年梳了女式發型而起——其實這種換妝在當時並不罕見,《金瓶梅》中就有確切的例證。(55)


    又如高氏推測“明朝以前的春宮畫卷似乎一種也沒有保存下來”(56),這隻是他未曾看見而已。例如在敦煌卷子伯二七〇二中就有線描春宮圖(當然不及晚明的精美),照理他不難了解。(57)


    《花營錦陣》第四圖


    再如,高氏寓目晚明春宮圖如此之多,卻偏偏忽略了《新刻繡像批評金瓶梅》(約刊於1630年前後)中幾十幅有春宮內容的插圖(58)——這些插圖中人體比例之優美、線條之流暢,遠勝於高氏推為上品的《鴛鴦秘譜》《花營錦陣》等畫冊。


    五、“兩考”與李約瑟及“上海某氏”


    李約瑟撰寫《中國科學技術史》(<i>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i>)第二卷時,見到高氏贈送劍橋大學圖書館的《秘戲圖考》。他不同意高氏將道教采陰補陽之術稱為“性榨取”(sexual vampirism),遂與高氏通信交換意見。李約瑟後來在其書“房中術”那一小節的一條腳注中述此事雲:


    我認為高羅佩在他的書中對道家的理論與實踐的估計,總的來說否定過多;……現在高羅佩和我兩人經過私人通信對這個問題已經取得一致意見。(59)


    高氏似乎接受了李氏的意見,他在《房內考》序中稱:


    《秘戲圖考》一書中所有關於“道家性榨取”和“妖術”的引文均應取消。(60)


    然而高氏在同一篇序中又說:新的發現並未影響《秘戲圖考》中的主要論點,“李約瑟的研究反倒加強了這些論點”(61)。而且《房內考》在談到《株林野史》《昭陽趣史》等小說時,仍稱它們的主題是“性榨取”——隻是說成“古房中書的原理已淪為一種性榨取”(62),算是向李氏的論點有所靠攏。


    《秘戲圖考》至少八處提到一位“上海某氏”,此人是春宮圖和色情小說之類的大收藏家。高氏書中談到的《風流絕暢》《鴛鴦秘譜》《江南消夏》等春宮圖冊都是參照他所提供的摹本複製;他還向高氏提供了明代房中書《既濟真經》、小說《株林野史》等方麵的版本情況。


    對於他們之間的交往,高氏記述了不少細節,如關於春宮圖冊《鴛鴦秘譜》的摹本:


    該摹本是上海某收藏家好意送我的。他每幅圖都讓一個中國行家備製了六個摹樣,一個表現全圖,另外五個是每種不同顏色的線條的合成。他還送給我一個配圖文字的摹本,以示書法風格。……我尤其要感謝這一慷慨襄助。(63)


    此人還告訴高氏,《鴛鴦秘譜》中有六闋題詞與小說《株林野史》中的相同,但是:


    不幸的是,在他贈給我一份關於那部畫冊的內容和詞後署名的完整目錄之前,我們的通信中斷了。(64)


    由於此人要求高氏為其姓名保密,所以高氏在書中始終隻稱之為“上海某氏”、“上海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收藏家”,等等。至今尚未能確考此神秘人物究竟為誰,(65)也不知在此後中國大地掀天巨變中,特別是在“文革”十年浩劫中,此人和他的珍稀收藏品是何種結局?(66)


    六、關於“兩考”中譯本


    “兩考”問世之時,正值我國閉關鎖國,《秘戲圖考》未曾獲睹自不必言,《房內考》原版是否購入也頗成問題。(67)信息是如此隔膜,以至“文革”結束後,有的飽學之士聞有高氏之書,仍如海外奇談。(68)所幸近年中外文化交流日見活躍,“兩考”已相繼出版中譯本(1990、1992,詳見本文注(2)、(3))。


    如僅就此兩中譯本而言,《房內考》的價值要超過《秘戲圖考》。首先,在《房內考》全譯本已經出版的情況下,再出現在這個《秘戲圖考》中譯本意義不大——該譯本已刪去全部《花營錦陣》和其他所有真正的春宮圖,以及所有的色情小說選段。那篇專論現在成了主體,而這篇專論中的幾乎所有主要論點和內容在《房內考》中都有,且有更多的發揮和展開。再說高氏當初欲令“兩考”相互補充,就在於《秘戲圖考》中有春宮圖和原始文獻,今既刪去,就無從互補了。其次,在編校質量上,《秘戲圖考》中譯本也有欠缺。比如對所引古籍的句讀標點,高氏手抄原版也有幾處小誤,但中譯本有時卻將高氏原不誤者改誤;(69)又如多處出現因形近而誤之錯字,等等。


    鳴謝


    特別感謝台灣黃一農、許進發兩先生惠然幫助提供珍貴資料。


    原載《中國文化》第11期,北京—香港—台北(1995)  <h4>注釋</h4>


    (1)高氏1910年生於荷蘭,3—12歲隨其父(任軍醫)生活於印度尼西亞,種下熱愛東方文明之根芽。中學時自習漢語,1934年入萊頓(leiden)大學攻法律,但醉心於東方學,修習漢語、日語及其他一些亞洲語言文字。1935年獲博士學位。此後奉派至日本任外交官。高氏四處搜求中國圖書字畫、古玩樂器,並成珠寶鑒賞家;通書法及古樂,能奏古琴,作格律詩。1942—1945年間在華任外交官,與郭沫若、於右任、徐悲鴻等文化名流交往。高氏渴慕中國傳統士大夫的生活方式,自起漢名高羅佩,字忘笑,號芝台,名其寓所曰“猶存齋”、“吟月庵”;並於1943年娶中國大家閨秀水世芳為妻。1949年又回日本任職。此外還曾於華盛頓、新德裏、貝魯特、吉隆坡等處任外交官。1965年出任駐日大使,1967年病逝於荷蘭。


    (2)<i>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 with an essay on chinese sex life from the han to the ch''ing dynasty, b. c. 226-a. d. 1644.</i> privately published in fifty copies,tokyo,1951。《秘戲圖考》為高氏自題之中文書名。中譯本:《秘戲圖考》,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2。


    (3)<i>sexual life in ancient china,a preliminary survey of chinese sex and society from ca. 1500 b. c. till 1644 a. d. .</i> leiden: e. j. brill, 1961, 1974。《中國古代房內考》為高氏自題之中文書名。中譯本:《中國古代房內考》,李零等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內部讀物);更正式的版本:商務印書館,2007。


    (4)高氏十六種出版物一覽如下:


    1、《廣延天女,迦梨陀娑之夢》(<i>urvasi, a dream of kalicasa</i>,梵文英譯),海牙,1932。


    2、《馬頭明王諸說源流考》(<i>hayagriva, the mantrayanic aspect of horse-cult in china and japan, with an introduction on horse-cult in india and tibet</i>);萊頓,1935。此即高氏之博士論文。


    3、《米芾論硯》(米芾《硯史》之英譯及注釋),北平,1938。


    4、《中國琴道》(<i>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i>),東京,1940。


    5、《嵇康及其〈琴賦〉》(<i>hsi k''ang and his poetical essay on the lute</i>);東京,1941。


    6、《首魁編》(中文日譯),東京,1941。


    7、《東皋禪師集刊》,重慶,1944。


    8、《狄公案》(<i>dee goong an</i>);東京,1949。


    9、《春夢瑣言》(<i>tale of a spring dream</i>),東京,1950.明代色情小說,高氏據其在日本所搜集之抄本印行。


    10、《秘戲圖考》。


    11、《中日梵文研究史論》(<i>siddham, 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sanskrit studies in china and japan</i>),那格浦爾(nagpur,印度),1956。


    12、《棠陰比率》(英譯及注釋),萊頓,1956。


    13、《書畫說鈴》(英譯及注釋),貝魯特,1958。


    14、《中國繪畫鑒賞》(<i>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i>),羅馬,1958。


    15、《中國古代房內考》。


    16、《長臂猿考》(the gibbon in china, an essay in chinese animal lore),萊頓,1967。


    (5)《狄公案》係列共中篇15部,短篇8部,在大陸已有中譯全本,譯者為陳來元、胡明。譯文仿明清小說筆調,流暢可讀。陳、胡兩氏之中譯本在大陸又有多種版本,較好的一種為山西太原:北嶽文藝出版社,1986。近年且有將《狄公案》故事改編為同名電視連續劇者,然去高氏原著中典雅意境頗遠。蓋高氏《狄公案》之作,既借用西方探案小說之技巧,並滲有西方之法律、價值觀念,同時又濟之以對中國古代社會文化之體察玩味,頗有中西合璧之妙。


    (6)《秘戲圖考》。


    (7)《花營錦陣》原為藍、黑、綠、紅、黃五色之套色木刻印本,高氏所購為單色翻刻之木版。《秘戲圖考》之英文書題為《明代春宮彩印》,其實全書四十餘幅春宮圖中僅十幅為彩印,其餘三十多幅——包括作為該書最初主體的《花營錦陣》全冊二十四幅在內——皆為單色,似略有名實不甚副之嫌。


    (8)與此有關的西文著作當然也有,但高氏認為這些著作充斥著偏見與謬說,故完全加以鄙棄,謂:“在這方麵我未發現任何值得認真看待的西方專著,卻不期然發現一大堆徹頭徹尾的垃圾。”(i found no special western publication on the subject worth serious attention, and a disconcertinglyrge amount of pure rubbish.)見《中國古代房內考》,頁xi-xii。


    (9)見《中國古代房內考》,頁xiii-xiv。


    (10)《醫心方》,日本人丹波康賴編撰(成於984 a. d.)。《千金要方》,唐初孫思邈撰。《天地陰陽交歡大樂賦》,唐白行簡撰(約作於800 a. d.):對於此一文獻之專題研究,可見江曉原:《〈天地陰陽交歡大樂賦〉發微》,《漢學研究》九卷一期(1991)。


    (11)《秘戲圖考》,頁xi。


    (12)同上,頁x。


    (13)《中國古代房內考》,頁360。


    (14)同上,頁xiv。


    (15)比如高氏曾舉有名學者周一良在論文中不熟悉中國色情文獻資料之事為例,感歎“甚至一個本民族的中國學者對中國的色情文獻也所知甚微”,見《秘戲圖考》,頁102。


    (16)進入20世紀80年代後期,大陸學者始有中國性史方麵的專著問世。如江曉原:《性在古代中國》(西安:陝西科學技術出版社,1988),《中國人的性神秘》(北京:科學出版社,1989;台北:博遠出版有限公司,1990: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3)、阮芳賦(f. f. ruan):<i>sex in china</i>(new york: plenum press, 1991);後兩種還較多地涉及到中國現今的性問題。又有劉達臨:《中國古代性文化》(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1993)等二三種,則仿高氏《房內考》按時代順序而述。然而所有上述各書,或失之於簡,或失之於淺,或失之於泛。欲求比高氏“兩考”更上層樓之作,拙作《性張力下的中國人》或能近之。


    (17)例如美國女學者r. tannahill有<i>sex in history</i>一書,遍論世界各古老文明之性生活及習俗等,其中中國部分幾乎全取材於高氏《房內考》。tannahill此書在台灣有李意馬編譯本,名《人類情愛史》;在大陸有全譯本,名《曆史中的性》,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


    (18)實際仍有論證的必要,因為學者們在古代中國是一夫一妻製還是一夫多妻製這一點上有明顯的不同意見:潘光旦等人主張前者,呂思勉等人主張後者。一些當代著作中大多傾向於前者,主要理由是:(一)人口中男女比例之大致相等;(二)妻在法律地位上的唯一性。然而事實上,古代中國社會中長期普遍存在著相當大量的未婚及不婚人群,故(一)並不妨礙中上層社會實行多妻。(二)則是不成功的概念遊戲——妻、妾、侍姬、家妓,乃至“通房丫頭”,都可以是男性家主之人類學意義上的女性配偶,此為問題的實質。對於此事的詳細論證,詳見江曉原:《雲雨——性張力下的中國人》,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06,頁17—22。


    (19)《中國古代房內考》,頁155。


    (20)每十五日循環一周,故每月之次數為:2x(81+27+9+3+1)=242。


    (21)顧頡剛雲:“(鄭玄)又這般殘酷地迫使天子一夕禦九女,在一個月之內性交242度,這就是鐵打的身體也會吃不消。”(見顧氏長文《由“丞”、“報”等婚姻方式看社會製度的變遷》。載《文史》第十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82,頁2)早先南來魏了翁《古今考》也說此製“每九人而一夕,雖金石之軀不足支也”。


    (22)關於前人對此事的誤解及房中術與古代帝王的特殊關係,筆者將另文詳論之。


    (23)《中國古代房內考》,頁17。


    (24)如周密《齊東野語》卷十九“後夫人進禦”條:“其法自下而上,像月初生,漸進至盛,法陰道也。”又雲:“凡婦人陰道,晦明是其所急。……故人君尤慎之。”完全不得要領。


    (25)《中國古代房內考》,頁330。


    (26)同上。


    (27)這一說法明顯不妥,因高氏對中國古籍所見終究有限。參見本文第三節。


    (28)《秘戲圖考》,頁148。


    (29)一些初步的線索可參見《性在古代中國》及<i>sex in china</i>兩書,但在筆者計劃撰寫的下一部書中,還將有更為全麵的實證論述—筆者在中國古籍中發現的記載至少已涉及25種性變態。


    (30)《中國古代房內考》,頁330。


    (31)同上,頁181。


    (32)古代中國士大夫筆下所謂“蘭心蕙質”、“解語花”等,皆此意也。魚玄機、薛濤及她們與士大夫交往的風流韻事,隻是這方麵特別突出的例子。


    (33)自唐宋以降,大量涉及士大夫在青樓尋花訪豔的筆記小說、專門記載和文學作品都證明了這一點。直到本世紀初,上海的高等妓女與狎客之間仍保持著這一“古意”,有人說“《海上花》時代上海租界的高等妓院裏卻推行一種比較人道的賣淫製度”(施康強:《眾看官不棄〈海上花〉》,《讀書》1988年11期),其實自古而然也。《海上花》指《海上花列傳》,全書初版於1894年,大陸有現代版本,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


    (34)《中國古代房內考》,頁xi。


    (35)《秘戲圖考》,頁102。


    (36)這種“假正經”大致從宋代起漸成風氣,此後有愈演愈烈之勢。


    (37)《中國古代房內考》,頁xii。


    (38)無可諱言,當代中國人在某些性問題上的處境,甚至還不如古人。


    (39)《秘戲圖考》,頁82。


    (40)《中國古代房內考》,頁356。


    (41)若將此未定之論許為高氏“三大貢獻”之一(柯文輝:《中國古代的性與社會—讀〈中國古代房內考〉有感》,《世紀》1993年2期),則言過其實,非通論也(柯文中還有多處其他不通之論)。


    (42)例如,有謂屈子美人香草之喻為同性戀之寄托者;有謂孟郊“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為暗示“戀母情結”之家庭三角關係者。更有某德裔美國漢學教授以性象征串講中國古詩,奇情異想,出人意表,如講柳宗元《酬曹待禦過象縣見寄》:“破額山前碧玉流,騷人造駐木蘭舟,春風無限瀟湘意,欲采蘋花不自由。”謂:“木蘭舟者,女陰之象征也(形狀相似),而騷人駐其上,即男女交媾之圖像也。”參閱張寬:《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圈套》,《讀書》1994年2期。


    (43)現今《道藏》中涉及房中術的那部分文獻,並無太大的重要性。高氏將這一情況歸咎於編《正統道藏》時對性學材料的刪汰。


    (44)《中國古代房內考》頁9。注意“母權製”(matriarchy)與“母係製”(matriliny)是不同的概念。在母係製社會中仍可由男性掌握大權。


    (45)例如馬林諾夫斯基:《文化論》,北京: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7,頁34;童恩正:《文化人類學》: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頁333,等等,都持這樣的看法。


    (46)《中國古代房內考》,頁33。“侄娣來媵”中侄、娣與妻的輩分關係,在不少現代著作中都是語焉不詳或有誤解的,對此筆者有另文評論。


    (47)《中國古代房內考》,頁93。


    (48)在《房內考》李零等的中譯本中,不少這類小疵已被細心注出。


    (49)《秘戲圖考》,頁42。


    (50)《中國古代房內考》,頁159。


    (51)幾乎所有中國古代醫書、房中書在談到“種子”時,都是著眼於如何在女子子宮中結成男胎,“弄瓦之喜”則是不值一提的細事,重男輕女,有由來矣。


    (52)《秘戲圖考》,頁211。


    (53)《秘戲圖考》,頁169—170。關於這一禁忌,還可引《肉蒲團》第三回中內容與之相發明:“要曉得婦人身上的衣服件件去得,唯有摺褲(腳帶)去不得”。故在晚明春宮圖中女子的小腳永遠是被摺褲遮掩著的。


    (54)首二句雲:“座上香盈果滿車;誰家年少潤無瑕……”其中“年少”一詞通常都指少年男子;“果滿車”用了“擲果潘郎”的典故,更表明為男子無疑。


    (55)《金瓶梅》第三十五回“西門慶為男寵報仇,書童兒作女妝媚客”:“玳安……要了四根銀簪子,一個梳背兒,麵前一件仙子兒,一雙金鑲假青石頭墜子,大紅對衿絹衫兒,綠重絹裙子,紫銷金箍兒。要了些脂粉,在書房裏搽抹起來,儼然就如個女子,打扮得甚是嬌娜。”


    (56)《秘戲圖考》,頁153。


    (57)西方漢學家要了解敦煌卷子中伯卷、斯卷等材料,當時仍遠比中國學者方便。附帶提起,高氏未能利用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珍貴性學史料,雖是缺憾;但不足為高氏之病—這批史料出土時(1973年),高氏已歸道山。


    (58)《新刻繡像批評金瓶梅》,濟南:齊魯書社,1989。此本插圖200幅,係據古佚小說刊行會影印本(1933)製版。


    (59)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二卷,北京·上海:科學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頁161。


    (60)《中國古代房內考》,頁xiv。


    (61)同上,頁xiii。


    (62)同上,頁316。


    (63)《秘戲圖考》,頁174。


    (64)同上,頁137。


    (65)友人樊民勝教授猜測,此人可能是周越然。周氏在20世紀40年代,據說以淫穢色情書籍之收藏聞名於上海。周氏也確實發表過這方麵的文章,例如《西洋的性書與淫書》(載《古今半月刊》第四七期)等。


    (66)高氏身後留下的收藏品,包括書籍2500種,共約10000冊,倒是成了他母校萊頓大學漢學院的專門收藏。其中想必包括這位“上海某氏”送給他的那些春宮圖摹本。


    (67)《房內考》中譯者李零在“譯後記”中說,1982年前後他曾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見到一冊,“聽說是由一位國外學者推薦,供中國學者研究馬王堆帛書醫書部分作為參考”。


    (68)參見施蟄存:《雜覽漫記·房內》,《隨筆》1991年6期。


    (69)例如《繁華麗錦》中“駐馬聽”曲末幾句(中譯本頁215,頁219—220;原版卷一頁200)、《花營錦陣》第廿一圖題詞末兩句(中譯本頁263、頁426;原版卷二頁158—159)、《既濟真經》前言之中數句(中譯本頁375;原版卷二頁91)等多處,皆緣於對舊詞曲之格律、古漢語常用之句式等未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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