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了?”海斯特問,“發生了什麽事?”
芬恩沒理她。
“蘭斯?”
他終於轉向兩人,臉部肌肉因為憤怒而顫抖,“你的當事人幹的好事。”
“他怎麽了?受傷了嗎?”
“他剛剛打傷了一名警察。”
完全失控了!
我逃跑已經犯了大忌,現在還打傷了一名年輕的警官……現在不能回去,不能被抓,隻能拚命跑,全力往前跑。
“警察倒下了!”我聽見有人喊。
瞬間,叫喊聲此起彼落,更多的無線電通話聲和警笛聲同時向我靠攏。我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雙腿盡管還在邁動,但已經是沉重而且僵硬,肌肉和韌帶似乎正在慢慢結成石塊。我狼狽不堪,橫流的鼻涕跟嘴上的穢物一起,滑入嘴裏。
我不斷地在街道之間拐進拐出,以為這樣做可以讓警察跟著我團團亂轉,一直沒敢轉頭看後麵有沒有追兵。肯定有吧,我想,聽警笛聲和無線電通話就知道。
我死定了。
我衝進了平常連車都不會開進來的巷子,躍過一片柵欄,飛速跑過一片濃密的草地,看起來以前是個遊樂場來著。大家都說曼哈頓寸土寸金,但這裏離哈萊姆河快速路沒多遠,就有許多空房子。破裂的玻璃和可能是秋千、攀爬架還有汽車留下的殘骸,雜亂地散落一地。
在一片廉價公寓前,一群黑人青少年結對打鬧,應該都是些幫派混混,像在看著美味的剩食一樣看著我。他們似乎正要動手——我不知道他們要幹什麽——就發現原來有警察在追著我跑。
於是一幫人竟開始為我打氣。
“加油,白小夥!”
我從他們身邊飛奔而過時,沒忘了衝他們微微點頭,就像馬拉鬆選手一樣對著路邊加油觀戰的觀眾們致以感激。其中一人大喊:“迪亞羅!”我繼續跑。我當然知道迪亞羅是誰,他在紐約可謂家喻戶曉。想當初,他手無寸鐵,警方卻對他開了四十一槍。一瞬間,我以為他們想警告我,警察可能也會對手無寸鐵的我開槍。
其實並非如此。
阿曼多·迪亞羅一案的辯方聲稱:迪亞羅把手伸進口袋時,警察以為他要掏槍。從此之後,就常常有人為了表示抗議,將手伸進口袋掏出皮夾,大喊:“迪亞羅!”巡警們說,每次有人把手伸進口袋裏,他們都會心驚肉跳。
此刻就上演了這一幕。我的新盟友們——大概是以為我是殺人犯才瞬間建立起來的同盟關係——掏出皮夾,跟在我身後的兩名警察不由得遲疑片刻,我趁機拉開距離。
那又如何?
我的喉嚨焦灼,吸入空氣太多了,腳上的高筒鞋像灌了鉛的靴子。我覺得再也提不起力,腳丫一拐,踉蹌了一下,隨即身體失去平衡,掃過人行道,把手掌、臉和膝蓋都擦傷了。
我用盡全身力氣站起來,但是雙腿抖個不停。
越來越近了!
被汗水浸濕的襯衫粘在皮膚上,耳邊是呼嘯而過的咻咻聲。我一直都不喜歡跑步。慢跑信徒們說,慢跑帶來的喜悅如何令人著迷,跑步如何令人體驗到快樂。沒錯,我一直都相信,那種快感就像自身窒息所帶來的快感,那種狂喜則可能是因為缺氧。
相信我,這算不上是極樂。
累啊,太累了!我不能這樣永無休止地跑啊跑。我往後一看,看不到有警察跟著。看來,這條街被他們放棄了。我嚐試打開一扇門,沒有成功,再試試另一扇。此時,無線通話聲音再次響起,我拔腿就跑。快跑到街道的盡頭了,我看見街上有一道通往地下室的門開了一條縫。一樣的鏽跡斑斑,唉,這地方什麽東西都是生鏽的。
我彎下腰,拉起金屬手把,門發出刺耳的嘎吱聲。我往底下漆黑一片的地下室張望。
有個警察喊:“你到另外一頭堵住他。”
我沒敢回頭看,趕緊下樓,踏上第一級樓梯時,感覺樓梯搖搖欲墜,再踩第二步時,腳根本找不到立足點,踏空了。
我就像卡通片裏的土狼威爾一樣逃到懸崖邊,失足懸空片刻,就無助地掉入黑暗深淵。
雖然不過10尺距離,我卻感覺過了好一陣才撞上地麵。我揮舞著手臂,但什麽幫助也沒有,身體就這麽直接地跌在水泥地上,猛烈的撞擊讓我的牙齒也咯咯作響。
我躺在地上往上看。門猛然關上。這應該是好事,但這裏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我快速地檢查一下自己的傷勢。我是醫生啊,結論是我的全身傷痕累累。
又聽見警察的聲音了。警笛聲並沒有轉弱,也許隻是我的耳朵在嗡嗡響。各種無線電通話和各種噪聲都在耳朵裏嗡嗡響。
警察在朝我逼近。
我側起身,身體壓著右手,壓迫到手掌的傷口。我撐起身體,頭也跟著抬起來。站起來時,頭還在抗議,差一點又摔倒在地。
現在怎麽辦?
我可以躲在這裏嗎?當然不行。警察最終一定會挨家挨戶地搜查,到時我就插翅難飛了。即便並非如此,我也不能躲在這裏。我逃跑不是為了躲進濕冷的地下室,而是為了趕去華盛頓廣場花園與伊麗莎白見麵。
此地不可久留。
怎麽走呢?
我的眼睛逐漸適應了黑暗,現在已經能夠看清黑暗中的輪廓了。地下室裏,紙箱堆得到處都是,亂七八糟的,還有很多破布、一些酒吧長凳和一麵裂開的鏡子。我看見鏡子中的自己,嚇得往後一跳。額頭上有道很深的傷口,褲子的兩邊膝蓋都破了,破破爛爛的襯衫和綠巨人浩克有的一拚。我的全身上下沾滿煤灰,好像剛打掃完煙囪。
往哪裏走呢?
樓梯。這裏一定有樓梯。我摸索著往前走,抽筋似的緩緩移動。踏出左腳就像伸出一根白色手杖,腳踩到了一些破裂的玻璃,我繼續往前走。
我似乎聽到一聲咕噥,眼前的一大塊破布隆起,擋在我的麵前。某種類似手的東西仿佛從墳墓裏伸出來拉我,我強忍住尖叫。
“希姆勒喜歡魷魚排!”他對我吼。
是名男子——沒錯,此刻我可以肯定對方是個男人。他站了起來,是個高大的黑人,一把羊毛一般的灰白胡子,看起來活像嘴裏正在嚼著一隻綿羊。
“你聽見了嗎?”他喊道,“你聽見我跟你說什麽了嗎?”
他一步步走向我,我往後退。
“希姆勒,他喜歡魷魚排。”
大胡子男人顯然很不高興,他握拳相向。我想都沒想,躲到一邊。他的拳頭猛力朝我揮來,結果害他自己摔了一跤,可能是喝醉了吧。他臉朝下就倒在地上,我二話不說,發現了樓梯就馬上往上爬。
芬恩沒理她。
“蘭斯?”
他終於轉向兩人,臉部肌肉因為憤怒而顫抖,“你的當事人幹的好事。”
“他怎麽了?受傷了嗎?”
“他剛剛打傷了一名警察。”
完全失控了!
我逃跑已經犯了大忌,現在還打傷了一名年輕的警官……現在不能回去,不能被抓,隻能拚命跑,全力往前跑。
“警察倒下了!”我聽見有人喊。
瞬間,叫喊聲此起彼落,更多的無線電通話聲和警笛聲同時向我靠攏。我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雙腿盡管還在邁動,但已經是沉重而且僵硬,肌肉和韌帶似乎正在慢慢結成石塊。我狼狽不堪,橫流的鼻涕跟嘴上的穢物一起,滑入嘴裏。
我不斷地在街道之間拐進拐出,以為這樣做可以讓警察跟著我團團亂轉,一直沒敢轉頭看後麵有沒有追兵。肯定有吧,我想,聽警笛聲和無線電通話就知道。
我死定了。
我衝進了平常連車都不會開進來的巷子,躍過一片柵欄,飛速跑過一片濃密的草地,看起來以前是個遊樂場來著。大家都說曼哈頓寸土寸金,但這裏離哈萊姆河快速路沒多遠,就有許多空房子。破裂的玻璃和可能是秋千、攀爬架還有汽車留下的殘骸,雜亂地散落一地。
在一片廉價公寓前,一群黑人青少年結對打鬧,應該都是些幫派混混,像在看著美味的剩食一樣看著我。他們似乎正要動手——我不知道他們要幹什麽——就發現原來有警察在追著我跑。
於是一幫人竟開始為我打氣。
“加油,白小夥!”
我從他們身邊飛奔而過時,沒忘了衝他們微微點頭,就像馬拉鬆選手一樣對著路邊加油觀戰的觀眾們致以感激。其中一人大喊:“迪亞羅!”我繼續跑。我當然知道迪亞羅是誰,他在紐約可謂家喻戶曉。想當初,他手無寸鐵,警方卻對他開了四十一槍。一瞬間,我以為他們想警告我,警察可能也會對手無寸鐵的我開槍。
其實並非如此。
阿曼多·迪亞羅一案的辯方聲稱:迪亞羅把手伸進口袋時,警察以為他要掏槍。從此之後,就常常有人為了表示抗議,將手伸進口袋掏出皮夾,大喊:“迪亞羅!”巡警們說,每次有人把手伸進口袋裏,他們都會心驚肉跳。
此刻就上演了這一幕。我的新盟友們——大概是以為我是殺人犯才瞬間建立起來的同盟關係——掏出皮夾,跟在我身後的兩名警察不由得遲疑片刻,我趁機拉開距離。
那又如何?
我的喉嚨焦灼,吸入空氣太多了,腳上的高筒鞋像灌了鉛的靴子。我覺得再也提不起力,腳丫一拐,踉蹌了一下,隨即身體失去平衡,掃過人行道,把手掌、臉和膝蓋都擦傷了。
我用盡全身力氣站起來,但是雙腿抖個不停。
越來越近了!
被汗水浸濕的襯衫粘在皮膚上,耳邊是呼嘯而過的咻咻聲。我一直都不喜歡跑步。慢跑信徒們說,慢跑帶來的喜悅如何令人著迷,跑步如何令人體驗到快樂。沒錯,我一直都相信,那種快感就像自身窒息所帶來的快感,那種狂喜則可能是因為缺氧。
相信我,這算不上是極樂。
累啊,太累了!我不能這樣永無休止地跑啊跑。我往後一看,看不到有警察跟著。看來,這條街被他們放棄了。我嚐試打開一扇門,沒有成功,再試試另一扇。此時,無線通話聲音再次響起,我拔腿就跑。快跑到街道的盡頭了,我看見街上有一道通往地下室的門開了一條縫。一樣的鏽跡斑斑,唉,這地方什麽東西都是生鏽的。
我彎下腰,拉起金屬手把,門發出刺耳的嘎吱聲。我往底下漆黑一片的地下室張望。
有個警察喊:“你到另外一頭堵住他。”
我沒敢回頭看,趕緊下樓,踏上第一級樓梯時,感覺樓梯搖搖欲墜,再踩第二步時,腳根本找不到立足點,踏空了。
我就像卡通片裏的土狼威爾一樣逃到懸崖邊,失足懸空片刻,就無助地掉入黑暗深淵。
雖然不過10尺距離,我卻感覺過了好一陣才撞上地麵。我揮舞著手臂,但什麽幫助也沒有,身體就這麽直接地跌在水泥地上,猛烈的撞擊讓我的牙齒也咯咯作響。
我躺在地上往上看。門猛然關上。這應該是好事,但這裏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我快速地檢查一下自己的傷勢。我是醫生啊,結論是我的全身傷痕累累。
又聽見警察的聲音了。警笛聲並沒有轉弱,也許隻是我的耳朵在嗡嗡響。各種無線電通話和各種噪聲都在耳朵裏嗡嗡響。
警察在朝我逼近。
我側起身,身體壓著右手,壓迫到手掌的傷口。我撐起身體,頭也跟著抬起來。站起來時,頭還在抗議,差一點又摔倒在地。
現在怎麽辦?
我可以躲在這裏嗎?當然不行。警察最終一定會挨家挨戶地搜查,到時我就插翅難飛了。即便並非如此,我也不能躲在這裏。我逃跑不是為了躲進濕冷的地下室,而是為了趕去華盛頓廣場花園與伊麗莎白見麵。
此地不可久留。
怎麽走呢?
我的眼睛逐漸適應了黑暗,現在已經能夠看清黑暗中的輪廓了。地下室裏,紙箱堆得到處都是,亂七八糟的,還有很多破布、一些酒吧長凳和一麵裂開的鏡子。我看見鏡子中的自己,嚇得往後一跳。額頭上有道很深的傷口,褲子的兩邊膝蓋都破了,破破爛爛的襯衫和綠巨人浩克有的一拚。我的全身上下沾滿煤灰,好像剛打掃完煙囪。
往哪裏走呢?
樓梯。這裏一定有樓梯。我摸索著往前走,抽筋似的緩緩移動。踏出左腳就像伸出一根白色手杖,腳踩到了一些破裂的玻璃,我繼續往前走。
我似乎聽到一聲咕噥,眼前的一大塊破布隆起,擋在我的麵前。某種類似手的東西仿佛從墳墓裏伸出來拉我,我強忍住尖叫。
“希姆勒喜歡魷魚排!”他對我吼。
是名男子——沒錯,此刻我可以肯定對方是個男人。他站了起來,是個高大的黑人,一把羊毛一般的灰白胡子,看起來活像嘴裏正在嚼著一隻綿羊。
“你聽見了嗎?”他喊道,“你聽見我跟你說什麽了嗎?”
他一步步走向我,我往後退。
“希姆勒,他喜歡魷魚排。”
大胡子男人顯然很不高興,他握拳相向。我想都沒想,躲到一邊。他的拳頭猛力朝我揮來,結果害他自己摔了一跤,可能是喝醉了吧。他臉朝下就倒在地上,我二話不說,發現了樓梯就馬上往上爬。